初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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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0年初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09】155号)、《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泸教局发【2009】88号)和江阳区教育局《关于对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领导机构及分配原则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学校支委成员、中层干部、工会主席、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2.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3.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分配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符合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考核合格的教职员工;
2.达到基本工作量的教职员工。
考虑照顾年龄较大职工身体原因,但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教师,学校将“满工作量”的80%视为“达到工作量”,但不能以此计算超工作量。
如学校确因工作需要也应接受工作安排。
五、考核内容
(一)对教师的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情况。
同时,还要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擅离岗位,损害学生利益,搬弄是非、拉小集团,故意不完成本职工作,给学校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经校务会确认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票否决制。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
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优生率、平均分、合格率、巩固率,学困率、以及教师联系学生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二)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该班科任教师的统筹协调,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情况、关于班级管理论文或总结等方面的情况。
(三)对学校其余管理人员的考核
除校长外的校级领导和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参照对校长的考核进行,主要考核其完成工作、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其考核结果同样与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等级、年终目标考核等级挂钩,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责任连带制。
非教学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其在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教师工作量标准及其规定
(一)纯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
(体现向初三年级倾斜,再乘以1.1系数)
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是学校确定教师是否满工作量的依据。
教师标准周课时工作量按学科特点确定标准工作量(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系数值核算)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每周十节;物理、化学每周十一节;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每周十二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健康教育等每周十五节(附表)。
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根据每学年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具体而定(学校基本工作量=全校总工作量/全校教师人数)
学科
语数外
物化
政史生地体
其他
系数
1.5
1.36
1.25
1
周课时
10
11
12
15
(二)班主任满工作量
因班主任单列考核,班主任津贴单独发放(具体由德育处根据学校班级考核细则进行测算),不再单独计入奖励性绩效。
语、数、英教师担任班主任,任教1个教学班可视为满工作量,其余学科教师担任班主任,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与语数外教师担任1个班教学工作积分相等,可视为满工作量,但不能以此计算超工作量,若因学校工作需要也必须接受其他工作安排。
(三)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系数*工作量积分)
学校确认非教学人员满工作量标准系数为1,根据工作性质,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的具体系数如下:
岗位
系数
岗位
系数
教务员甲
1
微机管理员(含网管)
0.3
教务员乙(含课堂巡查)
0.8
微机管理员乙(含校校通、班班通管理)
0.3
教务员丙(含文印、课堂巡查)
0.5
图书管理员(含教学楼楼道图书管理及教材教辅资料如试卷收发等)
0.6
教务员丁(排课和教学奖计算)
0.3
化学实验员兼保管员
0.8
物理实验员兼保管员
0.9
生物实验员兼保管员
0.4
电教员(电器维修)
0.1
体育器材管理员(含广播室管理)
0.6
教科员
0.6
科技创新辅导员
0.3
考勤和收发
0.4
劳资人事
0.8
档案室管理员(含网宣)
0.4
政教员甲
0.8
会计员(需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1.0
政教员乙
0.8
出纳员(需具备相应专业任职资格)
1.0
保管员(含:
班级财产和水电管理、卫生用品、副本等保管、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0.7
安办工作员
0.4
(四)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他职务周授课工作量标准
教师兼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的周授课工作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除完成中层岗位工作外,须兼任相应教学课时,具体节数附后;若超过该课时数,则超出部分记为超工作量。
岗位
兼任教学时数
副校长
1/3*基本工作量
主任
1/2*基本工作量
副主任
2/3*基本工作量
七、教职工工作量的考核分配原则及分配办法
1、所有在职教职工全额享有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每个月发放);
2、达到工作量的教职工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每学期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律采用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分配。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全校教职工量化积分总和×教师个人量化积分
八、考核内容及积分计算办法(教师积分上不封顶)
(一)师德素养(10分)(办公室负责,属于德的考核)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4分)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使用教师文明用语,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言传身教。
(3)能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不托家长办私事,不收受礼品和礼券等。
(4)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5)不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6)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下棋、炒股,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
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8)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工作时间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不在教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扣1分。
(9)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10)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11)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评价标准:
有违法犯罪和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有酗酒闹事或酗酒影响工作现象,该项不得分。
未明确扣分分值的,其他违反一项扣1分。
2、敬业爱岗(3分)
(1)热爱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不从事有偿家教。
(2)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关心学校建设,全面团结同志,形成良好风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预备铃响后,马上进课堂,不随便离开课堂,课堂上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
评价标准:
课堂上出现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该项不得分。
其他违反一项扣1分。
3、爱护学生(3分)
(1)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虚心听取学生意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自尊。
(2)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不歧视、挖苦、讽刺、打击报复学生,不把学生轰出课堂。
依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不加重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作业布置适量。
(5)不强制学生订购辅导资料。
评价标准:
凡有举报、一经查实,违反一项扣1分。
4、否定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素养项直接定为零分。
(1)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将学生轰出课堂引起不良后果者。
(2)教师间相互谩骂、吵架、斗殴影响团结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4)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5)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或培训任务(如继教学时未达标),给学校造成影响者。
(6)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工作量的80%者。
(7)违法乱纪,违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处分者或者造成影响者,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者。
说明:
凡有一次师德素养否定项,师德素养定为零分者,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工作量(可平时计算经费或积分)(教科处负责,属于勤的考核)
1、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体现向初三年级倾斜,再乘以1.1系数)
2、工作量积分以月为单位,基本工作量的确定根据每学年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具体而定(学校基本工作量=全校总工作量/全校教师人数),超过基本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1.6倍进行积分。
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如:
某语文教师一周12节课,则工作量=12×1.5=18。
则超出3分,该教师一月工作量积分=15×1+3×1.6=19.8。
该教师一期工作量积分=19.8×5=99。
3、在达到基本工作量的情况下,由学校教科室安排的教职工代课,一律按超工作量进行计算,按1.6倍进行积分;未达到基本工作量的,安排的代课计算为工作量,不算超工作量。
4、在达到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跨年级每月按2个课时计算为超工作量,按1.6倍进行积分。
5、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在达到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视为基本工作量的不算),年级组长每月按3个课时,教研组长每月按3个课时,备课组长每月按2个课时计算为超工作量,按1.6倍进行积分;若未达基本工作量,可视为工作量,按一般工作量计算方法计算。
工会委员、支委成员在达到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月按1个课时计算工作量积分;未达到工作量的首先补偿所差的工作量。
6、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副校长达基本工作量的1/3领取学校班主任教师平均量(指的是全校班主任的岗位津贴和工作量之和的平均量)的1.2倍,中层正职达基本工作量的1/2领取学校班主任教师平均量的1.15倍,中层副职达基本工作量的2/3领取学校班主任教师平均量的1.1倍。
7、后勤人员和教辅人员工作量按前述系数计工作量。
(三)出勤(办公室和教科处共同完成,属于勤的考核)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朝会、学校各类会议。
不假不到者,每次扣2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
(办公室负责)
2、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含大课间活动),组织者(指体育值周、班主任)未参与组织,每次扣1分;其余教师未参加大课间活动,每次扣0.5分。
确因公事不能参加者,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教科处负责)
(四)教学六认真(30分)(教科处负责,属于勤的考核)
1、备课、反思(9分)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包括三维目标。
(2)紧扣《课程标准》、《考纲》、教材,确定重点、难点。
(3)教学结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教学环节设计全面。
(4)教学过程详细,知识点正确无误。
(5)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问题设计针对性强,能有效启迪学生积极思维。
(7)课后习题量适中,能达到巩固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8)备课内容应该与上课内容吻合。
(9)备课后面应该有反思,原则上语数外物化每周应有2次反思,其他学科每周应有1次反思(每学期按15周计算)。
评价标准:
备课检查标准视教师不同教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月由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进行抽查。
无三维目标、备课环节不完善、无反思,每次扣0.5分;每缺一次课扣1分;若备课三言两语视为无效备课,每出现一次扣1分。
2、上课(10分)
(1)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上课时不使用手机,不得坐着讲课(确实因身体原因需坐着,可在检查时向检查同志说明),不得吸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禁止教师不请假而私自调课,确因临时有事需要调课,须提前向教科室说明。
(4)体现教改精神,教法科学,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5)时间分配合理,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6)教师上课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出现教师在课堂管理中失误。
评价标准:
每天由教科处专职人员巡课,同时校级领导、值周行政抽查,凡出现迟到、早退、抽烟、打电话、坐着讲课现象,每次扣0.5分;旷课每次扣3分;因个人调课出现的空堂,双方教师各扣1分;课堂管理中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
3、听课、评课、教研活动记录(8分)
(1)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原则上每周至少听课一节(行政干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节数听课)。
(2)每节课要有点评,点评不能一两句话,要有优点、不足。
(3)每位教师每学期教研活动记录至少10节。
评价标准:
每期由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人员进行检查。
记录只有三言两语、无评课、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1分,每缺一次教研活动记录扣1分。
4、作业批改、控制作业量(3分)
(1)认真批改作业,作业上要有评判记号、日期等。
(2)作业要精选,作业量要控制,不能增加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评价标准:
每期由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
每发现一次未及时批改、无批改时间、无评判记号,扣0.5分;未批改作业,扣1分;作业量较大,扣1分。
5、监考、阅卷
学校每组织一次监考、阅卷,根据监考时间折合成课时进行计算(1课时记1分),每参与一次阅卷按3个课时计算,由于学校层面组织的监考、阅卷都是停课进行,所以不计算为超工作量。
但凡参与市区级阅卷,若上班时间则与学校阅卷计算相同,遇节假日阅卷则按学校阅卷的1.3倍进行计算。
如果因人员原因,参加双面阅卷的教师,则进行双算。
每次阅卷结束后,若组内成员或组长反映因个人原因影响进度或拈轻怕重者,则扣除一半。
对于参与出卷教师,则每参与一次出卷根据学科情况,分别加1—3分。
(五)教育研究能力与教师专业发展(10分)(教科处负责,属于能的考核)
1、上公开课、示范课(3分)
(1)专职教师每学年按上级规定未上公开课、示范课,不得分;按要求上了的得3分。
2、继续教育(2分)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自查整理,按时上交资料得2分,迟交扣1分,未交不得分;凡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者倒扣5分。
3、科研课题(3分)
(1)凡有立项的微型课题,得3分。
个人无立项微型课题的,则该项不得分(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可不参与)。
资料不齐全(-1分),未按时结题(-2分)。
4、教师专业发展(2分)
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按规定完成的得2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参加了培训,但因个人原因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有多少扣多少,不封顶。
(备注:
加分、扣分只在本学期考核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限不再加分、扣分)
5、加分项目见下表(教师个人获奖奖励加分办法)
项目
折算分值
国
省
市
区
校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微型课题
1.5
1
0.5
规范性课题结题(限主研人员)
3
2
1
课题获奖
5
5
5
5
5
5
4
3
2
2
1.5
1
优质课竞赛
6
5
4
5
4
3
4
3
2
3
2
1
辅导学生获集体奖
5
4
3
4
3
2
3
2
1
论文获奖
5
4
3
3
2.5
2
2
1.5
1
1.5
1
0.5
论文发表
5
4
3
2
荣誉称号
10
6
4
2
1
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
3
2
1
0.5
说明:
1、上述各类奖励均以政府、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培训中心为标准认定,各类学会、协会等的奖励按照1/3分值计奖;
(六)工作业绩(另见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教科处负责,属于绩的考核)
九、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各处室负责人)
(一)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教辅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
(10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属于德的考核)
2.履职情况。
(10分)(由部门负责人和被服务对象考核,二者各占50%,属于能的考核)
3.出勤情况。
(15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属于勤的考核)
4.工作实绩。
(15分)(由部门负责人和被服务对象考核,二者各占50%,属于勤的考核)
(三)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10分)
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江阳区教育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1)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3)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下棋、炒股,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
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的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
(7)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8)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9)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2.履职情况(10分)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分。
(2)图书室管理人员按学校工作要求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履行书籍的借阅手续、登记、整理、归档,如不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
(3)服从分工,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推卸,出现一次扣1分。
(4)各类工作需按时进岗并自始至终,凡不到岗或脱岗每次扣2分。
(5)工作不力或渎职,造成后果扣2分;如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则扣4分。
(6)后勤管理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本职工作(食堂、小卖部及后勤常规管理等),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存在明显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2分。
(7)财会人员要严格财务纪律,努力增收节支。
凡发现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入帐等不报批;收入不入帐;公款私自外借等,每发现一起扣3分。
3.出勤情况(15分)
(1)按学校规定,正常上班,出现延误每次扣0.5分。
(2)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
(3)工作期间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工作延误则扣2分,如造成重大事故者本年度绩效考核归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工作实绩(15分)
(1)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不高则相应扣分。
需按时按序完成的任务,凡拖延一天扣1分。
(2)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如发现本职工作未完成或者不在岗,发现一次,扣2分。
(3)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差,师生反响较大,每一次扣1分。
(4)工作不尽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学校严重经济损失,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每一例扣2分。
(5)因自身原因,如出现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0分。
(6)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区、校相关部门的奖励,或在上级检查时受到表扬,直接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分别加4、3、2和1分。
接受安排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视工作量每次酌情加1-2分。
(7)超标用水、用电,或因水电管线故障知情不报造成重大资源浪费,发现一次扣1分。
(四)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对应关系:
1.基本工作量=系数*工作量积分
2.最终考核结果=基本工作量+考核得分
3.加分扣分由考核小组根据各处室记录认定。
十、其他工作(涉及部门负责)(若在不能用其他经费考虑的情况下,在奖励性绩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