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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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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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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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应急预案工作例会制度1
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3
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5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8
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10
应急宣传教育制度13
应急培训制度16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9
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22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25
应急投入保障制度27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29
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1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34
应急通信网络保密、运行维护管理制度36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38
应急预案工作例会制度
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检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煤矿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并制订应急救援工作内容。
二、组织单位:
安检部
三、主持人:
安全矿长(赵军)
四、参加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生产技术部、地测管理部、通防管理部、机电管理部、机运管理部、调度室、供应部、财务部、各区队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安检管理部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矿长及主持人请假。
2、参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检管理部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5、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
6、各项罚款交财务部,财务部出具票据。
7、本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一、要求矿级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检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反“三违”和隐患整治的力度,遏制和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对本矿矿级领导、及本矿全体员工,特别是兼职矿山救护队实行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对员工的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对职责履行到位的员工进行经济奖励,对履行不到位的员工提出批评,而且要说出对未履行的地方,要求下次改正,还有情节严重的员工按本矿《员工奖惩制度》规定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且在本矿黑板报上进行曝光。
三、本矿对矿山救护人员应急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有对矿山救护装备进行定期保养;
2、是否参加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各种业务、技术、体能训练;
3、是否对矿山救护装备熟悉应用;
4、是否对井下所有巷道进行检查(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工必须熟悉井下所有巷道、每个工作面);
5、是否做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有效治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该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的种类: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15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矿长对检矿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督办。
2、分管矿长对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检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督办。
3、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本专业范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组织、实施、五定、落实。
4、安检科负责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1、由矿长牵头、各分管矿长及业务科室参加,安检科组织,于每月25日进行全矿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2、各跟班管理人员在跟班过程中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安检科,安检科予以通报,调度室组织进行整改。
四、重大安全隐患的“五定”治理
1、安检科根据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种类按专业将“隐患五定表”分别下发到各业务科室。
2、各业务科室根据所下发的隐患进行“五定”,安排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3、各业务科室将整改完毕的重大安全隐患每要及时反馈到安检科。
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闭合整改
1、安检科根据“隐患五定表”上各条隐患的“五定”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安排安检员,或业务科室人员携带“隐患五定表”到现场进行落实(且需有现场负责人签字),升井后将“隐患五定表”交回安检部闭合。
2、凡落实处理了的事故隐患视为整改完毕;凡无处理的隐患视为未按期整改。
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将以“二次隐患五定表”的形式,下达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进行二次“五定”进行整改落实。
六、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
1、一次隐患能按期进行整改的不再进行通报。
2、进入“二次隐患五定表”的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写出书面《二次隐患整改分析报告》,对未按期整改的原因进行分析,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处理的,进行递进考核。
3、进入“三次隐患五定表”的隐患,要进行停产整顿,直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如果所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需延期解决的,由业务科室制定出整改计划及措施,分管矿长签字后返回安检科,安检科根据整改计划进行追踪落实。
5、对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整改处理的二次及以上隐患,在调度会上对相关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6、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五定、组织、实施、落实、排查不力的责任。
人或责任单位,按“新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从重从严处罚。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煤矿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
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
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B级:
较大危险源:
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C级:
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
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检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
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文件精神,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检查的要求,结合我矿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性安检检查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急人员根据各自分工按要求完成预检计划。
第三条下井预检工作必须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指标。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应急办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下井预检,每次必须由矿长或区队带队。
第四条每次下井预检前,必须下达明确的任务或指标,规定具体的行动路线,技术人员要组织本单位应急人员熟悉矿图,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下井预检效果。
第五条下井预检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检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入井携带米尺、笔、纸等,在井巷中行进和工作面检查时,都必须注意自身的安检;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及时处理并上报应急办。
第六条预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1、熟悉了解矿井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的分布位置和管理情况;
2、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超限、空班漏检、盲巷不闭、局扇停风、风量不足、循环串联、防尘设施不检或损坏、干打眼,不用水炮泥、电器失爆、风电不闭锁、采掘供电不分开、灭火器材失效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顶板、运输、水、热源等方面的重大隐患;
3、检查矿井自救器配备和工人佩戴、操作、使用的熟练情况;
4、检查《新亚煤矿应急处置预案》的学习情况;
5、检查并参加矿井每年一次的反风演习;
6、检查井下电焊、火区启封、瓦斯排放、盲巷管理、巷道贯通,震动性放炮等安全技术工作的措施落实情况;
7、认真纠察、制止“三违”行为。
第七条深入井下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检检查,切实做到“有巷必查、有巷必入”,对查出的隐患,责成现场负责人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隐患要填写三联单,一份交应急办,一份报安检科,一份单位自存。
对限期解决的隐患,要认真进行复查验收。
对危及安全生产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场所,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积极协助处理。
若检查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隐患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预检结束后,要绘出通风系统、巷道设施及采区示意图,注明检查行走路线,将发现的事故隐患记入下井预检记录本内,各单位技术员要进行考评。
第九条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当日须立即向应急办汇报,落实跟踪督查责任。
并向矿安检科报告。
第十条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档案。
应急办对预防检查资料收集归纳汇总,月末向集团上报预防性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