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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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
上海永润(易初莲花)商业中心
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时间:
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永润(易初莲花)商业中心项目监理机构
2006年8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实施依据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四、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资料归存
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上海永润(易初莲花)商业中心
建设单位:
上海永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核工业部金华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地址:
本工程位于嘉定区马陆镇
质监机构:
嘉定区安、质监督站
1、建筑类型:
民用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
42147.9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10312.3平方米)
3、建筑高度:
最高4层;19.8m,地下一层。
超市附建式地下一层人防工程。
平时使用功能为地下汽车库,战时分为三个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等级为常6级,核6级。
4、基础形式:
桩基承台上筏板基础,桩基采用本工程桩基采用PHCA500100预应力管桩,地下室底板厚度600mm,地下室顶板厚度:
1轴区段250mm,2轴区段:
180mm。
地下室墙板厚度:
1轴区段300mm,2轴区段:
250mm。
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30,S6抗渗。
5、地上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
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6、其他详见设计图
二、安全监理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工作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6.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DGJ108-903-2003;
7.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临时用电JGJ46-88;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0.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号;
11.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13.总承包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总承包施工合同规定,在整个施工期内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
我部按此规定全面进行现场控制。
四、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1.熟悉合同文件
要有效地进行项目的安全监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公正作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关安全条款做到全面地了解和熟悉。
2.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情况
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占用工地及七年前遗留的场地,以及所需动拆迁房屋和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情况。
根据计划开工的流程程序,及时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提供情况。
当安全监理工程师经过实际了解,遇地下管线、高压、输电设备、交通等环境、安全方面的问题需要做特殊处理时,应及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按照建设单位所能提供的现场用地及通道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预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开工的安排做好合理的调整。
3.协助拟订安全协议书
为了明确建设方、施工方各自的安全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协调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约主体要合法:
双方具有法人资格,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约;内容要合法:
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相等,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形式要合法:
必须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并及时归存备案。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1.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投标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在7日之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对需修改的技术措施应再报安全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及审批。
±0.000以下基础阶段施工时打桩工程及基坑围护和开挖及立模、钢筋绑扎、砼浇筑的高危作业安全及应急抢险方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桩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2.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程序:
安全监理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但作为安全监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一个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的每一部分进行全面监控,只能进行部分抽查,因此,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成立安全自检小组,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备案制,并予以分类。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不定时进行检查并及时指出安全工作中的不足之外,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改正。
3.审核承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
对承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报审,应对其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是否与投标书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填写的完全一致,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补充。
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责令其退场或维修后通过有关检测部门检定,并有相关质量文件后,方可投入施工生产,审查承包单位的机械设备档案资料,对长期搁置不用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包括其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求明确的责任人及安全网络,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其落实情况,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检查施工用电检查验收记录表;
检查“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检查记录;
检查中、小型机械检查记录;
检查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及动火作业审批;
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图;
检查施工现场“五牌二图”;
检查现场文明施工。
5.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对于5米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拆除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加强安全检查控制危险源
(1)桩基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控制点
危险源
对策措施
1
桩机移位过程
桩架倾覆
桩机进场验收,移位实验监控、注意桩机四周沟、槽、洞、高压线
2
打入式桩机吊桩(压入式)
吊桩过程桩身失控
吊桩区域及吊桩下方严禁站人
3
机械挖土
机斗伤人
配合拉铲的清底,清坡人员不准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
4
基坑支护
支撑点松动
对支撑点要有验收,过程做到巡查,支撑上部严禁加荷载堆物,经验收投入使用
5
基础施工过程
人、物从基坑坑边坠落
基坑周边必须有防护措施,有上下扶梯斜道。
基坑支撑上部严禁有残留物、材料,严禁人在支撑架上行走
6
基础砼浇捣
震动机、电源线破损
使用完好的电源线必要时架空设置,使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开关电箱
(2)结构施工阶段、(3)装饰装潢阶段另列
检查“二证、一器、一监护”。
即:
二证:
上岗证、动火证;一器:
灭火器;一监护:
派人旁站监护。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视
桩基工程施工移架、吊运桩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基坑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起重机械操作必须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
信息化施工:
打桩及基坑工程的现场跟踪监测,掌握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对周围环境的监测和对岩土性状受施工影响而引起变化的监测,监理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
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全面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各施工环节,不断地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并做好当天的安全巡视记录,无特殊情况每月一次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在安全巡视工作中,应尽可能做到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避免事后控制现象。
用监理例会的交流平台,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方面的意识,提高其安全方面的意识。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建设工程施工三大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基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桩基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桩基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资质情况、掌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安全内容,审核桩基施工方案内涉及到操作安全规定的内容,并可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
2基坑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总包单位按基坑的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
当基坑深度超过5米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落实监护责任人。
3安全监理应核查中、小型机械运行情况,要求该台设备须经过验收,挂合格牌才能使用。
合格牌应有编号、验收人、操作人员姓名、日期与机械验收资料内容相符。
4安全监理应督促总包单位,临时施工用电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网络的安全施工要求,即:
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电箱;开关箱以下连接用电设备。
(2)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的防护工作。
在施工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时,都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同时安全监理要掌握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按规定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
2对各类内外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施工平台和井架等施工设施加强日常监理巡视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操作应提出整治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装饰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安全监理工程师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现状,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电箱等的使用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2安全监理应检查总包方的动火审批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
同时施工现场易燃场所,如:
木材库、木工间、油漆、涂料、乙炔和氧气存放等处,加强日常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工作。
3装饰阶段外墙面施工中使用吊篮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方按《上海市建筑材料和建设机械产品准用证》的要求,在经检测单位检测,并发放合格证后进行使用。
9.桩基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及日常安全控制要求:
本工程基础工程桩基工程采用静力压桩,静力压桩施工安全要求:
1)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不得随意向下抛物。
3电机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4桩机吊机所行驶的道路应平整,倾斜度应小于1%,并要求地面承载力大于650KN/㎡,否则,须经铺石碾压加固处理。
5桩架等施工机械与现场输电线路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
(2)压桩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吊桩时应有留缆配合,避免碰撞。
2施工时要注意清除粘贴在桩身上的砂浆块或混凝土块,并清除桩帽和送桩杆内嵌夹的混凝土块,以防沉桩时坠落伤人。
3冬季(雨季)施工时,应注意将高处脚手架、扶梯、角铁上的霜、雪、冰清除方可作业,雨天防滑。
4高空作业人员严禁搭乘压梁上下。
5绕甏头或围绳的操作人员须戴帆布手套,严禁用纱手套,并且手应离开甏头或围绳桩60㎝以外,防止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