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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实习报告.docx

房地产估价实习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合肥市XXX广场2号楼房地产市场价

值评估

 

委托方:

合肥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方:

合肥市X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

XXXXXX

估价作业日期:

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31日

估价报告编号:

合评(2014)字第XXXXXX号

一、致委托方函

合肥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蒙委托,我公司对贵司委托之房地产进行评估,估价时点为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估价目的为核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根据贵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循必要的评估程序与原则,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人员经验和对影响房产价值因素的分析,对该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做出评定估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委托估价房地产为合肥市XXX广场2号楼,建筑面积合计为9,345.64平方米,该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总值:

人民币28,691,114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玖万壹仟壹佰壹拾肆元整

预计应补地价:

人民币2,688,152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捌仟壹佰伍拾贰元整

评估净值:

人民币26,002,962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贰仟玖佰陆拾贰元整

评估结果明细表:

建筑面积

评估总值

预计应补地价

评估净值

9,345.64m2

28,691,114元

2,688,152元

26,002,962元

备注:

应补地价数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合肥市X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房地产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

2、本房地产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没有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员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6、本房地产估价报告在市场无较大波动情况下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5日止。

若在此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或者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估价结果会随之失效。

7、参加本次评估的人员中由XXX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及拍照,根据分工估价人员XXX、晏东东到实地勘察。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

(注册证号:

XXX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

(注册证号:

XXXXXX)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的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是真实可靠。

2、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

3、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4、对于房地产的评估值,我们是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①自愿销售的卖主;

②有一段合理的洽谈交易时间,能够通盘考虑房地产市场行情进行议价;

③在此期间,房地产价值将保持相对稳定。

5、委估物业尚未办理房地产证,根据委估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记载,委估物业的土地用途为商业,本次土地为销售。

本报告设定其在公开市场上能够转让,根据合肥市房地产估价中心2004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部分房地产地价核定及评估注意事项的说明》,对于非行政划拨性质的不完全产权房地产,将采用如下公式测算应补地价:

应补地价=(市场公告地价-已缴地价)×年期修正系数,扣缴预计应补地价进行评估其价值。

6、假定所有权人是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物业,且不包括所有权人凭借递延条件、售后返租、合作经营、管理协议等附加条件以抬高物业权益价值的情况。

7、假定该物业权益未附带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他项权利及限制。

(二)、限制条件

1、本房地产估价报告仅限于为委托方核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不对其它用途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第三者对本报告书的任何部分内容的责任。

2、评估中所涉及的房地产之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分割而得,总建筑面18,691.28m2,根据委托方介绍,总层数10层,每层的建筑面积相同,我们并未进行实地丈量。

3、必须说明:

我们没有接受进行结构性测试和检验设施的要求,因此对房地产内部有无缺损我们不能完全确定。

4、本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结果未考虑将来市场价格的波动及国家相关税费政策变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5、估价结果明细表中的委估物业评估价值包含市场地价,已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扣缴预计应补地价,实际应补地价款应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定为准。

6、本报告中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准确性由委托方负责。

7、如报告计算过程中出现数字的微小误差,是EXCEL计算取整位数不同引起,不影响评估结果使用。

8、未经我公司允许本估价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公开发表。

四、滨湖XXX广场2号楼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

名称:

合肥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估价方

机构名称:

合肥市X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住所:

合肥市XXX镇建设路2号XXX大厦10层10086

资质等级:

一级

证书编号:

建房估证字[2006]052号

有效期限:

2009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

(三)、估价对象概况

1、房地产位置状况:

滨湖XXX广场,是由合肥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虎石台南大街,东临203国道,北至建设南2路,西接兴明街,南到滨湖开发大道325路、399路、328路、道义---虎石台---辉山小巴士。

东侧毗邻虎石台开发区管委会、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侧与皇朝绿洲娱乐会所隔路相望。

地铁2号线已在2010年年底开始动工建设,大大提高了项目的投资价值。

  项目占地近300亩,斥巨资打造18万平方米欧式园林,精心规划的庭院空间,水景、雕塑相得益彰,营造出悠然情调的居住氛围,打造虎石台首席欧洲风情生态大宅。

总建筑面积达40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

一期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已经开始施工,预计开发建设14栋楼,其中5栋6层的花园洋房,4栋8-11层的小高层,4栋17-18的高层,1栋20层的酒店式公寓,沿街有2层的商业网点。

一期总的房源约有1100套,主力户型有30平方米左右的单身公寓,60-70平方米的二居,90-108平米的3居,很多户型都有赠送超大面积。

2、房地产权利状况: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次估价范围为合肥市滨湖XXX广场2号楼4、5、6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目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报建规证有《投资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沈地合字(93)055号)及其三份补充协议的记载,估价对象所位于土地的权属人为合肥坤博益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价对象所位于的地块编号为T305-1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112.6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10年4月19日至2060年4月18日止,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3、房地产现状概述:

经现场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所在为一幢总层数10层的住宅楼,评估建筑面积共9,345.64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相同。

估价对象外墙为马赛克,室内部分环氧树脂地面、部分水磨石地面,部分地毯,内墙抹灰、天花夹板吊顶,装不锈钢玻璃门、木门和铝合金窗、烟感喷淋等消防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水电设施齐备。

据委托方介绍,估价对象建于2010年,整栋楼宇有专人负责管理,

现使用情况正常,保养状况良好。

估价对象目前均已全部售出。

(四)、估价目的

为核定资产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五)、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为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六)、本次评估价值定义

本次评估价值定义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状况下、在公开市场标准及满足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房地产所具有的客观合理价值。

已考虑出售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但未考虑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权利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七)、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6、委托方提供的委估房地产有关资料

7、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摄影和记录

8、估价时点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相关价格信息

(八)、估价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2、合法原则

3、谨慎原则

4、估价时点原则

5、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6、替代原则

(九)、估价方法

根据本次估价目的,估价人员在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并研究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估价人员所掌握的资料,结合实地勘察和市场调研的结果,我们认为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较为适宜。

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对可产生收益的物业,根据当地市场调查的情况,预测

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折算到估价时点后相加来求取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的方法。

(十)、估价结果

委托估价房地产为合肥市滨湖XXX广场2号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建筑面积合计为9,345.64平方米,该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总值:

人民币28,691,114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玖万壹仟壹佰壹拾肆元整

预计应补地价:

人民币2,688,152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捌仟壹佰伍拾贰元整

评估净值:

人民币26,002,962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贰仟玖佰陆拾贰元整

评估结果明细表:

建筑面积

评估总值

预计应补地价

评估净值

9,345.64m2

28,691,114元

2,688,152元

26,002,962元

备注:

应补地价数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十一)、估价人员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

XXXXXX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

XXXXXXXXX)

评估人员:

晏东东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本房地产估价报告在市场无较大波动情况下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7日止。

若在此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或者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估价。

五、滨湖XXX广场2号楼估价技术报告

(一)、实物权益状况因素分析

估价对象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虎石台南大街,东临203国道,北至建设南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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