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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协议范本范文

合伙人协议范本范文

篇一:

合伙协议书(经典)

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资额(单位:

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

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

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

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

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国防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

篇二:

合伙人协议范本(含个人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人协议

摘要: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协议范本(含个人合伙合同范本)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

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篇三:

企业合伙人合作协议范本

企业合伙人合作协议范本

兹有、、等人为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

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

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

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4、合伙期限:

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年月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日至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月日开始至同年月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

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

缔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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