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要求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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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要求5号.docx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要求5号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要求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

消防工程施工要求

 

审批人------------------------------------------------日期:

2012年12月4日

审核人-------------------------------------------------日期:

2012年12月4日

编制经办人------------------------------------------日期:

2012年12月4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施工场地条件—————————————————————————————3

三,工程承包范围—————————————————————————————3

四,工期要求———————————————————————————————4

五,工程质量———————————————————————————————4

六,施工应遵守的规范及要求————————————————————————6

七,与总包的配合—————————————————————————————9

八,现场管理要求—————————————————————————————9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

2)、建设单位:

佛山市国中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4)、总包单位:

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佛山禅建监理有限公司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建筑面积约为8.7万平方米左右,地下三层,地上裙楼三层,塔楼21层,-3、-2层为人防及设备层和车库,地下一层和地上三层裙楼为商业经营场所,有两个地铁连接口,四楼以上至二十一楼为写字楼。

二、施工场地条件:

1,,项目位置:

位于佛山市佛山新城裕和路南侧、华康路西侧。

2道路交通:

项目紧临裕和路市政路,从裕和路可直接进入该项目。

3临时水电:

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由其提供临时用电分电箱及用水接口,分包单位自行安装电表水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4施工现状:

(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到现场了解和探查):

现场由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三、工程承包范围: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包单位应认真研究图纸,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具体的承包范围。

1,施工图:

此次所发出的所有金海文化创意中心的消防施工图等设计内容,以及业主单位关于本工程的审图意见及设计院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招标技术要求,标前答疑会议纪要以及招标期间发放的所有文件等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具体承包范围: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吊装,安装,与相关总包分包配合,检验,调试和验收以及验收后的正常免费培训保修。

消防安装工程的各子系统的具体工作范围描述如下:

a)、消防系统图纸的所有工程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

(1)室内外消防栓系统;

(2)消防水喷淋系统;

(3)消防防排烟系统;(排风排烟、正压送风);

(4)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所有安装工程,信号、电源、漏电保护、电话、启泵及反馈);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话系统;

(5)消防防火卷帘系统;

(6)消防气体灭火系统;

(7)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9)电梯迫降;

(10)上述各项系统的调试;

(11)整个工程的消防验收一次性包验收通过政府消防部门验收;

(12)动力部分:

配套控制箱/柜(含)至设备配电;附属电动装置脱扣控制线(所有机电设备联动电动装置);控制按钮等元器件,系统内所有接地措施,从强电箱接线到消防系统

(13)配管、配线、各类支架吊架,各类阀门仪表及配件。

桥架制作安装、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消防检测,消防报建验收;

(14)按图纸及规范规定完成各类防腐着色标识及围栏;

(15)消防各子系统的所有控制联络信号线及系统内部电源的安装;

(16)所有消防相关施工的成品保护,场地清洁安全文明施工;

(17)中标单位应负责本工程项目消防系统的深化设计,按双方书面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设备、材料的购置及安装施工,以及系统的单体调试、整体消防联合调试、开通,确保消防系统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另外,须对我司的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

b)相关分界线

1,与总包的分界线:

消防管洞的预留及预埋,地下室的楼梯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线路敷设为暗装;其他区域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线路敷设在墙、柱上的部分为暗装,以上均由总包负责。

其余消防金属线管均由消防完成,如有图纸修改或验收要求等非总包原因的修改总包概不负责。

所有穿线均由消防施工完成,

消防水池的进水管、溢流放空管等水池前端包含在土建总包合同中。

消防水池出水端(含)后的整个水系统由消防公司承担施工;室外消防管道的埋设及消防系统的安装

2与电梯施工单位的分界线:

由消防公司完成消防电梯迫降线路接至电梯机房,

3与空调工程分界线:

所有防排烟、正压送风均包含在消防合同中;各设备房的通风由空调工程实施

4与强电分界线:

强电单位负责动力:

1,负责自低压配电房至消防专业设备区域的电源箱柜(含)2、强电单位负责照明:

自低压配电柜出线端至室内所有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含层间照明电表箱),消防单位负责从区域强电箱柜接线到消防系统各类控制箱。

消防系统内部的各类电源及控制线信号线均由消防单位负责

5与小区智能化工程的分界线:

消防系统图上的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单位都不用去施工,关于消防广播,所有消防广播喇叭、广播主机,广播模块及相应线路都不用消防公司施工,由弱电单位结合背景音乐系统进行施工,消防单位只要在消防中心给智能化单位提供相应的报警信号即可,

6,其余事项以图纸规范及验收必要条件为基本原则

四、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或现场监理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

2、工期从甲方(或监理)通知进场起,含消防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共100天。

2013年5月20号设备进场时间,工期暂定2013年5月21日至8月30日。

具体实施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

本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市优工程标准,且一次验收合格100%。

2、质量检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部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承包人必须按甲方工程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并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对有防水要求部分预留预埋孔洞均需按国家规范要求做相应防水防火措施。

(4)气体灭火由投标单位按消防设计施工及条例自行深化设计提供。

(5)通风管道宽度大于等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并满足净高要求,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6)探测器周边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7)室内消火栓,栓口应朝外,阀门中心距地面1.1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表面为100mm。

管道刷漆应涂防锈底漆两道,调合漆两道。

消防过滤器需设置在有排水设施的位置以保证过滤器的排水和拆卸滤网的方便。

支、吊架不得安装在风口、阀门、检查孔及测定孔等部位。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凡属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工程部进行隐蔽验收并通过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否则由此产生的返工,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监理公司和甲方工程部有权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4、材料设备供应:

所报消防设备材料必须是在全国公安消防网登录,经广东省佛山市消防部门核准的消防合格产品,并需出具消防部门年度检验证明及备案证、出厂合格证。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根据系统功能的要求,选定先进、成熟、实用、性能稳定可靠、便于维护和升级的设备,画出方框图。

根据设备组成情况,选择安装设备的机架及控制台,设计或选择有关的安装附件。

估算各种设备所需电源的容量,根据所选定的设备及工程实施中所需材料列出设备、材料清单。

设备及材料清单由安装施工单位采购,采购的控制系统的设备厂家及型号须征得甲方的同意,设备的数量根据图纸决定。

所有乙方采购到现场材料:

管材、防火漆、接线端子盒、线缆等甲方都有权利送国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复验,验收合格,检验不合格乙方全部退货,负责物品的检验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权威部门机构的物理实验和试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并经甲方工程部和监理审查。

所选材料品牌,材料供应厂家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同意认可。

经甲方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审查,验收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才能用于本工程。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的要求进

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承包人需要使用的代用材料或更换材料品牌时,应经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认可,同意后才能使用。

(4),所有主要材料必须看样定板,承包人必须送材料样品,经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5、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

承包方向工程监理提交两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

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发包方、承包方三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

中标方应组织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时由消防局、甲方、监理、承包方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承包方、物业公司办理三方书面移交手续。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有关事项。

承包人送移交物业公司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6、工程质量保修:

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和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的相关文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及时保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无条件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修,若维修不及时或拒不维修或维修超过两次(不包括两次)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甲方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六,施工应遵守的规范及要求:

1、工程技术规范:

1.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设计,施工图纸文件

2),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汽车库、停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年修订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国家颁发的其他有关消防各子系统相关规范规程。

说明:

1、以上引用标准,如果已有更新标准,则执行新标准。

2、以上只列出一些主要规范、标准,本项目涉及的有关内容按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3、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投标方应在设计、施工及选用设备和材料时按最近的国际或国内标准执行,并提供采用的国际或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1.2,以上所列标准或规范不应理解为对承包人的全部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省,市的规范或标准等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或验收标准。

1.3,承包人还应安照设备或材料供应商提出的要求或标准进行施工。

1.4,若各系统专业的技术要求高于规范要求,应按各专业技术要求施工。

1.5标准图集:

承包人应按设计中引用的标准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行准备。

2.1,对消防设备的要求:

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产品规格说明书,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的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必须选用生产厂家最新系列产品,应具有扩展功能,具体采购时还需在我司设计基础上考虑一定得报警点的富余容量以备调整。

2.2,各系统内容及施工要求:

2.2.1,工程的特点:

金海文化创意中心消防工程特点:

管道风道要保证水密性,气密性,隐蔽性,可靠性,美观性,保证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达到设计意图。

2.2.2,消防水系统:

(1),管道,设备排列布局规划合理,避免出现管线,设备标高,定位交叉严重的现象。

(2),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位置排列必须正确,清洁,严密,牢固。

(3),管道连接处以及管道与设备或各类阀门控制装置的连接处必须严密无漏水现象。

(4),各类操作的阀门等控制装置安装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5),消防各类设备安装的精度,其允许偏差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6),消防系统的的各类需着色处油漆应均匀,光滑,油漆颜色与标志符合设计要求。

(7),同向消防管道整齐划一,同一条消防管道平直无弯曲。

(8)各类支架吊架稳固无晃动,朝下角铁直角倒角,支架吊架平直平整同向无歪扭。

(9)各类按规定须做防腐要求的管道,支架,设备,配件必须按要求的工艺实施。

(10)泵房的各类设备管道及阀门控制装置各类管件弯头连接必须排列合理,连接可靠,标识明显,无漏水,操作方便,符合行业规范和惯例,场地的地面和墙身需按规定油漆美化处理。

(11)管道穿过墙,楼板,管井,地下室,梁,水池等需做套管(总包已做)并以防火泥密封。

(12)各类操作区间器具齐全,围栏齐备,标识齐全明显。

(13),泵房设备安装通电试运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14),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冲洗、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单机试验,管道试压系统试运行记录必须齐备,真实。

(15)管道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工程部的综合管线布置的要求进行。

(16)消防水泵、消火栓、报警阀组、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排气阀、控制阀、节流装置、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安装需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2.2,消防电系统

(1),电缆,电线及管路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密切配合甲方总包及各机电类分包的综合管线布置布管,布线,以隐蔽,整齐,牢固,美观操作方便为原则。

(2)配电箱安装:

配电箱内配电装置容量及控制元器件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安装后必须达到横平竖直,牢固稳定。

标识明显,箱内有控制图。

(3)所有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规程接地。

带有漏电装置的回路,要求漏电装置动作时间小于0.1秒,动作电流小于30mA。

(4)使用的导线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CCC认证。

(5)不同用途、不同电压和不同电流类别的导线应用颜色区分。

在同一建筑内相同用

途的导线颜色应统一。

(6)穿线前应检查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如有遗漏和破损应补充和更换。

(7)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其绝缘层不得损坏,导线不得扭曲,其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8)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9)报警总线采用Z-RVS2*1.5双色线,电源总线采用BV2*2.5双色线。

(10)绝缘摇测时在端子箱内将总线与分支线断开,系统总线及每层分支线单独摇测并填写纪录表。

(11)探测器安装必须在线路绝缘摇测后进行。

如遇风管、风口、照明灯具等可作必要移位,如移位超出保护范围,应进行设计变更。

(1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探测器至墙边、梁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3)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14)探测器与各种洒水喷头距离不应小于0.3m。

(15)探测器应水平安装。

(16)报警控制器安装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17)控制器的外部接线应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

(18)控制器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19)系统接地消防控制室工作系统接地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4mm2,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2.2,消防强排烟正压送风系统

(1)风管整体安装平直,风管外表面光滑平整。

(2),空调出风口,回风口按图纸及装修要求准确预留到位。

(3),吊装风机机为双螺母固定,防止风机松动下落,并加垫片和防震措施。

(4),吊装风机的吊杆长度原则上不大于1.5米,如有则用角铁固定牢靠,防止风机机摇摆。

(6),风机机吊装尽量做到牢固,水平,端正。

(7),风机设备安装通电试运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8),风机系统试验记录必须齐备,真实。

(9)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关于综合管线布置的措施执行。

2.3,联动运行调试:

设备安装完毕后,按规定进行空载,负载运行联动调试。

运行稳定符合要求后,经家方检查确认,向甲方报一份存档文件。

七、与总承包配合:

(1)承包人须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封闭管理及遵守现场管理制度。

(2)承包人需要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要的水电接口,须按总包单位指定的位置接出,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总体布置和安排,承包人自行解决办公设施,仓储设施和生活设施。

(4)承包人须服从总包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5)承包人须服从总包对整体进度的协调,配合完成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6)承包人进行施工前,应与甲方工程部及总包单位协调,检查和接收满足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7)承包人不按招标人和总包要求的节完成施工,延期占用工作面,导致总包或其他分包单位提出索偿的,索偿所产生的费用由引起后果的承包人承担,招标人从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划转给索赔方。

(8)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应协助总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

(9)承包人参加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和支持的有关协调会议,并落实执行会议决议。

(10)承包人须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资料的统筹管理并及时提交和配合。

八、现场管理要求:

1、乙方按创意中心消防施工图的设备的采购、预留、预埋、钻孔、剔凿、安装、补洞、调试、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以上内容所采取的必要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各方面的措施。

2、乙方严格按国家安装规范、建设部标准图集制作,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安装。

乙方须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乙方开工前须提交

《消防工程施工组织方案》供甲方工程部和现场监理机构审定,并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安排,及时安排机电安装设备的加工制作,根据土建进度进场做好前期工作;根据土建的进度进场安装消防设备。

如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按单项任务罚款2000元/天,累计计算,从进度款中扣除。

5、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如乙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等问题,且

未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及时整改的,罚款2000元/次。

6、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并做好产品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其他产品损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接受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的处罚(根据损坏的情况罚款500-2000元/处),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须确保机电安装、设备、管道、线路的施工一次性通过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消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机电安装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完善验收工作及一切费用,乙方还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并接受罚款2000元/天,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应委派施工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期间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好自身的施工队伍,并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等工作;如施工负责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

同意。

9、在产品、设备明显部位应注明产品标志:

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制造日期、编号等。

10、承包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总包土建单位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

11、土建前期预留预埋和后期开洞封堵。

施工前按工程进度要求做好与土建、安装各专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的及时协调与沟通,防止发生土建与安装不协调及各专业管道、设备等冲突造成整改、修补、返工,否则产生费用乙方自负。

12、从技术和施工上指导强电甲分包单位对应急照明(含备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并全流程的跟进相关的验收现场和资料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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