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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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丽水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是丽水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之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结合丽水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强化农户、居民、企业三大主体信用建设,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体系,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全面优化信用环境,打造“信用丽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在统筹部署、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立足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二)政府推动、培育市场。
发展信用信息服务市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必须注重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落户丽水,开展借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优质的信用信息服务,形成普遍的市场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既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丽水实际,敢于创新,探索形成符合丽水实际的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
(四)分工协作、节约高效。
各相关部门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密切协作,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节约、高效地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体现丽水特色、覆盖区域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满足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
(一)信用工作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健全。
具有丽水特色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信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强化,失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
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共享,覆盖全市的农户、居民和企业“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
(三)信用服务市场较快发展。
专业信用评级市场较快发展,信用评级产品和本区域征信系统得到广泛认同与应用,全国统一的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查询量稳步增长。
(四)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
诚信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信用知识得到有效普及,信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丽水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部门信用的好评率分别达到85%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
1.适时制定出台有关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区域征信业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激励守信,惩处失信,促使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自觉规范信用行为,珍爱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
3.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各执法部门之间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打击失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
(二)深化三大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农户、居民、企业“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1.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实时更新农户的信贷信息、林权信息,按年维护更新农户的基本信息、生产生活资料信息、涉农收入信息等重要信用信息以及信用等级。
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符合其特点的信用信息档案。
强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推广运用,督促金融机构对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农民业合作社)实行利率下浮、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等优惠信贷政策,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有效信贷投入,支持“三农”发展。
2.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步伐,开展借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大力培育企业的守信意识。
加大对外部专业资信评级结果的应用力度,引导相关部门对信用良好企业实施优惠激励,切实改善守信企业的投融资环境,畅通其资金融通渠道,实现市场资源向守信用企业的倾斜配置。
3.稳步推广信用社区建设。
在巩固提升现有创建成果的同时,逐步扩大社区居民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
4.继续探索信用县创建工作。
加强对云和县开展信用县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强化后续跟踪和动态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用县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
按照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探索完善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5.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按照分步走的工作思路,首先推进建立以信贷信息为核心的农户、居民和企业“三位一体”信用信息数据库。
其次,按照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标准,积极推进其它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把企业的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环保、社保、资产登记与抵押、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与执行等方面的非银信用信息统一整合归集到当地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建立起覆盖各行业的非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并由金融服务中心依法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三)大力发展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化。
1.稳步发展信用评级市场。
采取引进、企事业单位投资、吸引民间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引进、组建公信力强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发展信用评级业务,并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
2.加快培育信用信息服务市场需求。
引导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在信用活动中使用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帮助其全面了解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倡导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财政补贴、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订立合同、人员招聘等方面大力推广使用个人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引导需求,培育市场。
3.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府部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向有资质的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咨询等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方便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采集信息,促进信用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
(四)深入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促进城乡信用文化建设。
1.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按照“贴近百姓、说服力强”的要求,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发掘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典型事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传播工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激励、警示教育,让社会公众真实、直接地感受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的作用,深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促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创建信用家庭、信用单位、信用社区,提高全民信用意识。
在企业、商店、商场、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中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培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3.推进企业信用文化建设。
借助与发挥高等院校、各类培训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及商会、协会的力量和作用,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信用培训教材,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广大企业充分认识诚实守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团队信用意识,增强自律能力,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恪守信用,以诚信赢得市场信赖,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重点建设阶段(2012—2013年)。
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地方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企业非银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个人非银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和个人非银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为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二是继续在云和县开展信用县创建试点,并以此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社区居民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农户、农村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涉农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
2.鼓励各县(市、区)继续采取社区支持、人行引导、金融机构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方式,在融资需求量相对较大的社区组织开展居民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3.引进专业的企业资信评级机构,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工作,逐步建立起一个既符合丽水实际、又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企业资信评级体系。
在2012年的起步阶段,对2011年末本外币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大户企业由专业资信评级机构进行规范化的企业资信评级,然后逐年扩大专业资信评级的企业范围。
三是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工商、税务、法院、社保、质检、公用事业消费等各部门在内的社会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互连互通,并依托当地金融服务中心构建起农户、居民和企业“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扩大外部专业资信评级结果和信用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提高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实效。
五是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为全面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
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各行业、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能全面反映农户、居民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用记录,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共享信用信息。
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大力发展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支持扩大信用信息产品应用范围,使全市信用信息服务市场有突破性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确保全市信用环境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5年)。
主要任务是:
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并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各个方面对全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宣传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丽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我市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依法制定激励守信的优惠政策和惩治失信的制约措施,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并对公务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作出制度性规定,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我市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三)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和内容,逐年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把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广泛开展工作宣传。
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宣传推进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支持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氛围,凝聚合力。
尤其是各新闻媒体要认真践行社会责任,对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公益性信用宣传教育活动,从版面、栏目、时间上给予优先安排,在收费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主题词:
信用建设方案通知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丽水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