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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攻坚规划

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中央扶贫开发会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到2018年,全县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结合《柞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柞水县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及柞水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总揽工作全局,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对象,以“双包双促”精准扶贫行动为主要抓手,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着力推进和落实“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省全国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

第二节 总体思路

围绕“一厅四基地”的目标定位,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提升、保障兜底五大脱贫路径,重点发展林果、畜牧、医药、花卉、食用菌、旅游六大产业,建立组织领导、规划计划、工作实施、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五大体系,确保实现3万余贫困群众脱贫。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3.1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摘帽,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得到保障。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水平。

到2020年,实现城镇、农村居民年均收入翻两番,分别达到47100元、15200元,年均增长11.7%、14%。

贫困户年人均收入由2015年底的2467元增长到7480元,年均增长24.8%。

第四节 具体任务

通过产业就业脱贫1.8041万人,移民搬迁脱贫2.2045万人,教育脱贫0.9543万人,生态保护脱贫0.8524万人,兜底保障0.899万人。

其中,2016年脱贫8900人;2017年脱贫10700人;2018脱贫1159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第五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总揽、政府主导。

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党政同责,以上率下,合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带富和堡垒作用。

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强化协同协作,合力开展脱贫攻坚。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要求,真正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坚持整合资源、多方参与。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投向脱贫攻坚,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作战,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大力提倡“我劳动、我光荣,我脱贫、我光荣”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使其成为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

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创新机制,用科学发展的理念谋划脱贫攻坚、推进脱贫攻坚,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持续快速推进。

专栏1   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

贫困县

脱贫摘

帽进度

2018年脱贫摘帽

贫困村

脱贫摘

帽进度

2016年全县退出21个村;其中:

营盘镇3个,分别是秦丰村、丰河村、北河村;乾佑街道办1个,车家河村;下梁镇2个,分别是金盆村、四新村;小岭镇2个,分别是金米村、李砭村;凤凰镇1个,宽坪村;杏坪镇5个,分别柴庄社区、党台村、严坪村、油房村、肖台村;红岩寺镇2个,分别是闫坪村、盘龙寺村;瓦房口镇3个,分别是金台村、老庄村、街垣村;曹坪镇2个,分别是银碗村、马房湾村。

2017年全县20个村;其中:

营盘镇2个,分别是两河村、曹店村;下梁镇2个,分别是西川村、胜利村;小岭镇2个,分别是岭丰村、常湾村;凤凰镇2个,分别是龙潭村、双河村;杏坪镇4个,分别是联合村、天埫村、联丰村、腰庄村;红岩寺镇2个,分别是张坪村、大沙河村;瓦房口镇3个,分别是马家台村、大河村、金星村;曹坪镇3个,分别是九间房村、中庙村、沙岭村。

2018年全县10个村;其中:

营盘镇1个,龙潭村;下梁镇2个,分别是新合村、老庵寺村;凤凰镇1个,皂河村;杏坪镇2个,分别是云蒙村、晨光村;瓦房口镇2个,分别是颜家庄村、磨沟村;曹坪镇2个,分别是东沟村、荫沟村。

贫困人口脱贫进度

2016年全县共脱贫0.89万人,其中:

营盘镇0.0912万人,乾佑街道办0.0493万人,下梁镇0.0968万人,小岭镇0.0825万人,凤凰镇0.0786万人,杏坪镇0.1623万人,红岩寺镇0.0902万人,瓦房口镇0.1044万人,曹坪镇0.1347万人。

2017年全县共脱贫1.07万人,其中:

营盘镇0.1191万人,乾佑街道办0.0332万人,下梁镇0.1168万人,小岭镇0.0988万人,凤凰镇0.0904万人,杏坪镇0.2052万人,红岩寺镇0.1097万人,瓦房口镇0.1299万人,曹坪镇0.1669万人。

2018年全县共脱贫1.1593万人,其中:

营盘镇0.1344万人,乾佑街道办0.0442万人,下梁镇0.117万人,小岭镇0.1073万人,凤凰镇0.0947万人,杏坪镇0.2179万人,红岩寺镇0.1207万人,瓦房口镇0.1419万人,曹坪镇0.1812万人。

第二章  重点建设内容

根据秦巴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年规划和柞水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双包双促”精准扶贫为抓手,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产业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措施有效落实,同步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贫困县摘帽,3.12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专栏2      “十三五”全县落实“五个一批”重点目标

1.全县通过产业就业脱贫1.8041万人,其中:

营盘镇0.1909万人,乾佑街道办0.0741万人,下梁镇0.1867万人,小岭镇0.1899万人,凤凰镇0.1294万人,杏坪镇0.3032万人,红岩寺镇0.2393万人,瓦房口镇0.2353万人,曹坪镇0.2553万人。

2.全县通过移民搬迁2.2045万人,其中:

营盘镇0.2271万人,乾佑街道办0.0658万人,下梁镇0.2385万人,小岭镇0.2042万人,凤凰镇0.2058万人,杏坪镇0.4253万人,红岩寺镇0.2432万人,瓦房口镇0.2702万人,曹坪镇0.3244万人。

3.全县通过生态保护脱贫0.8524万人,其中:

营盘镇0.2187万人,乾佑街道办0.0159万人,下梁镇0.0106万人,小岭镇0.0175万人,凤凰镇0.0169万人,杏坪镇0.0586万人,红岩寺镇0.0251万人,瓦房口镇0.2276万人,曹坪镇0.2615万人。

4.全县通过教育脱贫0.9543万人,其中:

营盘镇0.0953万人,乾佑街道办0.0228万人,下梁镇0.0542万人,小岭镇0.1057万人,凤凰镇0.1016万人,杏坪镇0.1091万人,红岩寺镇0.112万人,瓦房口镇0.1912万人,曹坪镇0.1624万人。

5.全县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0.8999万人,其中:

营盘镇0.1164万人,乾佑街道办0.0587万人,下梁镇0.1266万人,小岭镇0.0584万人,凤凰镇0.0754万人,杏坪镇0.1228万人,红岩寺镇0.0882万人,瓦房口镇0.1151万人,曹坪镇0.1383万人。

第一节  全力推动“五个一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大力扶持产业就业脱贫

立足柞水资源,按照“镇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产业”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的原则,围绕特色农业“八大件”,着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产业收益。

将涉农资金的70%、其它产业项目资金的30%以上安排到促进贫困户实现脱贫产业项目上来,切实为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来源,确保全县依靠产业就业发展扶持1.8041万人。

 

1.特色种养业。

立足柞水特色农业“八大件”以及中药材、蚕桑、花卉等地方特色产业,建立一批扶持贫困户脱贫的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

到2018年,全县新建核桃标准园3万亩、板栗标准园1.5万亩;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1000亩1000万袋;种植马铃薯1.5万亩,高山蔬菜0.5万亩、魔芋1000亩、果蔬大棚70亩;建设标准化花卉大棚100亩、花卉示范基地200亩;建设优质蚕桑基地1个1500亩;发展林下种植2.75万亩、养殖10万只;发展中华五味子基地10.1万亩、油用牡丹1万亩;生态猪养殖10万头、土鸡养殖1000万只。

全力抓好绿色食品加工和产业化深度开发,全县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30个,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为贫困户构筑稳定增收渠道。

2.新型经济组织。

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和扶持产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发展,鼓励合作社与大型零售超市开展农超对接,不断拓展特色农产品交易新市场。

到2018年,全县扶持发展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0个,建立51个产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吸收贫困户土地经济权入股、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等资产收益新方式,建立起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村、贫困户能从农业现代化中得到收益。

3.现代农业产业。

围绕产业提质增效,着力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将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建设一批集产品生产、休闲观光、采摘体验、市场营销等为一体的特色现代农业园区。

到2018年建成牛背梁现代林业园区、普陀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县生态观光园和农业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立体农业,提高产业附加值。

4.旅游产业。

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抓手,以整合旅游资源、产业融合为重点,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深度开发牛背梁、溶洞、县城、凤凰古镇等四大旅游板块,启动牛背梁国家旅游休闲区建设工程,积极抓好牛背梁国家5A景区、凤凰古镇国家4A景区建设,建成九天山、秦楚古道、终南山大峡谷等景点,加快西川农业休闲区、北部高山运动区旅游业发展水平。

建成朱家湾、秦丰、明星、石瓮、凤凰5个旅游脱贫示范村、乡村农家乐500户、旅游商品开发企业5—10个,打造旅游商品100种,建成旅游商品超市100个,带动500户贫困户参与旅游产业开发。

5.劳务产业。

以拓宽贫困人口就业渠道,提高劳务收入为重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雨露计划”培训,立足本地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激励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就地转移和异地输出并举,打造劳务品牌,大力推行订单劳务,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每年组织3000名贫困人口从事劳务,年劳务业总收入1.2亿元,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923元。

6.信息产业。

加大“互联网+”电商扶贫力度,积极实施电子商务入镇村工程,大力实施电子商务“百千万”工程,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在特色农产品、旅游、土特山货等领域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网平台,建成县级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展示中心、柞水县电子商务运营平台、9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81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县农林特产收储交易物流中心1个、覆盖全县9个镇办81个村(社区)的快递转运中心和转运站,全面推动产品生产与服务的深度融合。

7.金融扶贫。

不断探索和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扶贫信贷投入,支持脱贫产业发展。

对有劳动能力、发展条件和脱贫意愿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向贫困镇村延伸。

到2018年实现全县9镇办和81个村(社区)金融机构全覆盖,最大限度的为贫困群众贷款提供方便;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扶贫产业风险化解机制,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增加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险种,将其纳入保费补贴;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等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扶贫产业保险覆盖面不低于90%,风险金由县财政负担,“十三五”期间,每年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不低于1.3亿元,切实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支撑作用。

专栏3      “十三五”全县脱贫产业发展重点措施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

①特色种植业。

贫困户新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花卉基地1亩以上,建日光温室和连栋温室每亩补助10000元,钢混结构大棚每亩补助5000元;发展高山露地蔬菜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露地花卉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新发展标准化桑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

建标准化蚕室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每10平方米一次性补助500元;新发展油用牡丹、药用牡丹等1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800元;新发展脱毒马铃薯1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200元;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从事食用菌生产的企业或合作社,一次性补助15万元贷款额度扶贫贴息。

②特色林果业。

贫困户新建核桃示范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50元,新建板栗示范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350元;嫁接改造低产低效核桃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嫁接改造低产低效板栗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标准化管理核桃示范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标准化管理板栗示范园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新建樱桃、葡萄、猕猴桃等水杂果示范园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新建花椒、香椿等标准化林特产业基地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贫困户按规定流转出自有承包地的,每亩一次性奖励100元;集中流转100亩以上核桃园,且集约化经营10年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励200元。

③特色养殖业。

贫困户年出栏2头以上育肥生猪的每头一次性补助200元,对新引进的良种公猪补助1000元/头、二元母猪补助500元/头;年养殖50只以上蛋鸡或土鸡的,每只一次性补助10元;养殖1头以上育肥肉牛,每头一次性补助800元,新引进的良种公牛补助2000元/头;年出栏肉羊1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补助200元,新引进优质种山羊补助500元/只;养殖冷水鱼面积500㎡以上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00元,养殖商品鲵面积200㎡以上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0元;池塘健康养殖5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0元。

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圈舍的养殖户一次性补助200元/平方米,散养土鸡鸡舍及生产用房补助50元/平方米,标准化青贮窖30元/立方米,对部、省、市、县挂牌命名的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被认定为市级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畜禽养殖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畜禽养殖主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鼓励各类经济组织指导和带动贫困户挖掘本地农产品传统加工工艺,开发特色风味产品,加工草编、橡子食品、挂面、粉条、豆腐干、豆豉、柿饼、腊肉、山野菜等传统农产品。

企业收购贫困户加工农副产品,使贫困户年增收1.2万元实现脱贫的,可享受每户3万元贷款额度扶贫贴息;对流转城镇规划区以外耕地100亩以上发展特色农业的,每亩补贴10元。

3.大力支持乡村旅游业。

经批准的贫困户新开办的农家乐,给予10万元的贷款额度扶贫贴息,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人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扶持奖励。

每年县旅游发展资金40%以上用于支持美丽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和宣传营销,开发以“八大件”为主要品牌的柞水旅游商品。

每年县旅游发展资金拿出5%,用于奖励扶持脱贫成绩突出的旅游景区、旅游商品企业、农家乐经营户和旅游专业合作社。

4.大力支持中药产业。

贫困户新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1亩以上5亩以下的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5亩以上10亩以下的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1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建设中药材日光温室的每亩补助10000元,钢混结构大棚每亩补助5000元;新办中药材加工企业,并完成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中药材专业合作社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大力支持光伏产业。

地面光伏电站发电量,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量,按照每千瓦时0.42元电价补贴;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入网的电量,按照每千瓦时0.3974元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对在我县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0.01元和0.05元每度分别给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予以补贴,补贴时间从投产当年算起,补贴时限暂定15年。

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从运营年起连续3年,每年100兆瓦发电规模,除落实国家现有电价补助外,省财政按照每瓦1元标准给予建成运营的光伏电站一次性补助,并且享受土地、金融、财政等相关政策支持。

6.大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业。

贫困户兴办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按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并免费提供技术和培训。

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在本县开设网店进行在线销售,年销售额达到4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专门为电商提供优质特色农特产品网货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年供货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年供货销售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年供货销售额30万元以上的5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

7.大力支持劳务产业。

组织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并与用工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机构,每人次给予200元职介补贴。

8.大力支持企业扶贫。

带动农村产业发展的农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型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获得国家示范社、省级百强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县政府再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认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金归合作社成员共同所有。

获得认定的省级和市级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

政府对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户人员1年脱贫的,政府按不高于5万元贷款额度贴息;2年脱贫的,按不高于4万元贷款额度贴息;3年脱贫的,按不高于3万元贷款额度贴息。

政府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如期脱贫的企业,用工15-25人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工26-35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用工36-49人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工5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大力支持农业园区建设。

对认定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认定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县政府整合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50万元;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县政府整合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400万元。

对辖区内获得省级、市级、县级的现代农业园区称号的,分别奖励园区所在镇(办)5万元、3万元、2万元。

10.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

新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国家、省级两档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商标所有人,每件商标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企业开发出国家认定新产品、新工艺且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发明奖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省级命名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县政府一次性补助所在村或(社区)2万元。

11.不需直补和贷款贴息发展产业并实现如期脱贫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积极实施易地搬迁脱贫

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坚持“三安置”原则,按照“三靠近”的思路,把移民搬迁与现代工业园区、特色农业园区、新型城乡社区、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点,科学编制移民搬迁实施规划,确保到2020年搬迁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2.2045万人。

1.搬迁安置。

围绕搬迁安置2.2045万人的目标,以贫困户、特困户为重点搬迁对象,以全面落实“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安全住房)贫困户、危房户安全住房政策为着力点,建成下梁5000户组团式移民安置社区和10个千户移民安置小区,确保贫困户、特困户应搬尽搬、全部办完。

2.基础设施配套。

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支持移民搬迁地方债券资金,全面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积极做好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有效提高移民安置点整体建设水平。

3.产业保障。

按照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的思路,加大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围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旅游等产业,全面推进搬迁户“一户一业”,努力使搬迁群众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生活有提高。

4.土地保障。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5.农村危房改造。

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移民搬迁有机结合,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8年全县实施建挡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765户,其中:

2016年改造765户,2017年改造500户,2018年改造500户。

专栏4       “十三五”易地扶贫任务规划        单位:

镇(办)

“十三五”搬迁任务

2016年

任务

2017年

任务

2018年

任务

2019年

任务

2020年

任务

营盘镇

2271

252

685

654

454

226

乾佑街办

658

87

150

150

150

121

下梁镇

2385

265

720

686

476

238

小岭镇

2042

227

616

587

408

204

凤凰镇

2058

228

621

592

413

204

杏坪镇

4253

472

1283

1224

849

425

红岩寺镇

2432

270

734

700

485

243

瓦房口镇

2702

291

807

759

534

311

曹坪镇

3244

360

979

933

648

324

合计

22045

2452

6595

6285

4417

2296

三、全力推进教育脱贫

提高贫困人口素质,阻止贫困代际相传。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构建从学前教育到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的全程帮困包扶机制,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接受教育难的问题,确保到2018年通过发展教育稳定扶持0.9543万人。

1.学校建设。

按照教育资源均等化的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行动和学前教育工程,到2018年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偏远贫困镇办九年制学校,同步实施杏坪镇中心小学迁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县城中心小学改扩建、柞水县第二初级中学建设等项目,不断优化学校布局,改善教学条件。

2.师资建设。

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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