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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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天津中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0.03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
委托方(甲方):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
天津中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号
城乡规划编制技术专用章:
规划编制完成时间:
二〇二〇年三月
第一章修改原因和依据1
一、修改原因1
二、修改依据3
第二章单元现状分析3
一、单元简介4
二、单元土地利用现状4
三、单元交通现状5
四、单元设施及绿地现状5
第三章拟修改的主要内容5
一、规划范围调整5
二、用地布局5
三、道路与交通设施6
四、绿地7
五、人口规模7
六、设施配套7
七、其他7
第四章与相关规划协调7
一、与《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协调8
二、与《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协调7
第五章修改结论7
一、必要性8
二、可行性8
附图8
第一章修改原因和依据
一、修改原因
秦皇岛市政府于2011年启动了《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2年12月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该单元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祁连山北路以东,大汤河河道以西,京哈高速以南,北环西路以北。
随着新时期人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市委市政府对海阳片区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片区城市风貌及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升,原有单元控规无法适应城市建设及项目审批的需要,亟待调整。
修改理由如下:
(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实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调整了居住区分级划分方式与控制规模,优化了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的控制指标和设置规定等,为合理确定居住区建筑容量及人口规模、配置各项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指导居住区开发建设提供了新的依据。
因此,需要按照新标准对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优化校核。
(二)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化街区路网,推广街区制,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2019年,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开展城市区道路网加密工作。
本次规划调整对单元内路网进行加密,优化路网结构,增加路网密度,确定合理的街区尺度,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的模式,提升城市空间的组织效能,提高运行效率,改善微循环,有利于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方式的发展,加强城市渗透性,增加城市活力,形成富有活力的、人性尺度的、亲切的城市氛围。
(三)满足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
现行控规与总体规划规及土地利用规划间存在矛盾:
现行控规边界与总规边界不一致,绿地总量不能满足总规要求;现行控规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城镇允许建设区范围不一致,难以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
本次规划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控规单元边界,协调与现行总规及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四)落实《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
2019年1月2日,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
该规划拟将海阳片区打造成集绿色生态、大健康、大数据、旅游度假、健康休闲、教育、文化娱乐为一体,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综合片区。
对海港区海阳片区的风貌引导、指标管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亟待通过控规修编,为实现城市设计蓝图创造条件。
(五)适应城市发展需求及项目建设的需要
现行控规已不能体现片区未来的发展需求:
一是原控规中用地以居住为主,功能产业类型单一,公共服务配套比例偏小;二是原控规平均容积率较高(达2.5),应对新时期的城乡建设品质要求有一定难度。
三是原控规河流水系过于理想,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
本次规划调整从区域城市功能完善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和指标安排,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率,配置能满足服务人口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正确处理规划中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超前性和操作性之间的关系,适应市场发展态势,为加快片区开发建设、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提供支撑。
二、修改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0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
0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0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0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0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0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019年版)
0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2019年版)
0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0、《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2、《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
13、《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
14、《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冀建规[2015]22号)
15、《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16、《秦皇岛市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17、《秦皇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
18、《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9、《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第二章单元现状分析
一、单元简介
依据《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控规单元划分,海港区分为中心片区、东部片区、北部片区、西部片区、海阳片区和深河片区六大片区,共20个控制单元,确定该片区功能定位为生活居住综合区,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
本次修改的《海港区海阳片区(秦皇皓月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位于秦皇岛海港区北部,紧邻京哈高速秦皇岛北高速口,东部和南部与主城区相连,西部与经济开发区相望。
单元四至:
东至大汤河河道中心线及H-BB-01单元西边界,北至京哈高速南边界,西至祁连山北路西侧道路红线,南至北环西路道路中线。
单元规划范围总用地717.9公顷。
二、单元土地利用现状
单元内用地以三类居住用地及农林用地为主,主要包括一村、二村、三村、四村、范庄五个村庄。
单元内小区包括海西新村、海阳香都等住宅小区。
单元内在建项目包括皓月天玺、皓月天锦、范庄及四村返迁安置房共计4个项目。
三、单元交通现状
单元内主要通过京哈高速和北环西路与外部联系,同时北环西路是本单元与中心城区联系的主要道路。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主要为村庄道路,道路级别较低,路网也不成系统。
四、单元设施及绿地现状
单元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海阳镇中心卫生院等。
单元现状商业设施主要包括:
海阳农贸市场和一些分布在地块内的小型商业店铺,沿北环西路有加油站一处。
单元现状市政设施主要包括:
秦皇岛市区北郊供电所、秦皇岛旭盈液化气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燃气总公司CNG站等。
单元内成规模的绿地较少,没有形成体系。
第三章拟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单元控规修改在2012年市政府审批版的基础上,主要对单元的规划范围、用地布局、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一、规划范围调整
在规划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将单元规划范围调整为规划海玉路以东、京哈高速以南、大汤河以西、北环路以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对峨眉山北路以东(基本对应控规规划海兴路以东)该范围内用地进行符合规范深度的法定控规编制。
其余用地从道路、市政、公共配套等方面统筹进行研究,并做好留白处理,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后再进行深化完善纳入单元控规中。
单元规划范围总用地633.42公顷。
二、用地布局
结合单元现状情况,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对单元的用地布局进行修改完善。
(一)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的引导要求,对海阳湖周边地块进行调整:
突出“养生养老、康养医疗”的发展主题,优化绿地及水系结构,增加社会福利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的配比,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及产业功能。
(二)依据水务部门提供资料对大汤河河道蓝线进行落位调整,以满足防洪需求。
根据远期用地发展的需要,在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后,重新调整小汤河河道走向,构建串联医疗康养、公共服务、生态景观三大核心的小汤河绿轴。
三、道路与交通设施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结合用地布局调整,重新梳理道路系统,合理道路级配,优化交通组织。
(一)通过增加支路,提升路网密度至8km/k㎡以上。
(二)结合海阳湖周边用地调整,对海阳湖周边路网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三)对符合条件的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拓宽,提升路口通行能里。
(四)依据《秦皇岛市综合交通规划》,落实公交首末站及停车场的布局。
四、绿地
本次控规调整在绿量上本着只增不减的原则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完善,结合道路绿带、滨水绿带、集中绿地等对原来的绿地系统进行完善和梳理。
五、人口规模
按照《秦皇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重新核定单元人口规模。
六、设施配套
依据调整后的人口规模和建设容量,结合单元用地布局及功能调整,参考相关专项规划,重新完善整个单元的各类设施。
七、其他
结合最新出台的国家政策及地方相关规范,在对海阳片区控规调整过程中重新明确各项规划指标,落实海绵城市、充电设施等建设要求。
第四章与相关规划协调
一、与《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协调
此次规划遵循《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规划范围,对用地、道路系统等进行完善,使得用地布局更加完善、道路系统更加完整。
二、与《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协调
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前期研究》中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城市风貌、建筑风格等的相关要求,对本单元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第五章修改结论
一、必要性
该单元控规已审批实施将近七年时间,市委市政府对海阳片区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片区城市风貌及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升,同时新规范的出台,都要求控规进行相应修改。
因此,本次控规修改是必要的。
二、可行性
(一)通过控规调整,落实国家最新发展理念和政策要求,统筹各项功能活动,塑造极具活力的片区单元。
(二)修改后的用地布局更加合理,交通更加通畅,生态环境更加改善,规划更具可实施性。
(三)本次修改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是对上版控规的优化完善。
综上所述,本次控规修改具有可行性。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