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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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
TJBHGP-2015-034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基建维修项目—塘沽区域第二批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
第一部分邀请函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合同签订人)与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人)联合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基建维修项目—塘沽区域第二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
TJBHGP-2015-034
2.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基建维修项目—塘沽区域第二批
3.磋商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项目预算:
第一包:
148.87万元;第二包:
144.15万元;第三包:
143.54万元;第四包:
105.32万元
6.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包。
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7.采购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
联系人:
孙智宇
联系电话:
8.答疑会:
时间:
2015年8月5日上午9:
30,
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会议室。
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0日上午9:
30前。
1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5年8月10日上午9:
30。
1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13.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传真: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1.本次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本次竞争性磋商为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基建维修项目—塘沽区域第二批,共4包,须整包投标,整包成交。
兼投兼中。
第一包:
塘沽徐州道小学等四所学校
第二包:
塘沽第十幼儿园、塘沽第六幼儿园、塘沽第二幼儿园
第三包:
塘沽新港一小、塘沽第二中学、塘沽第八幼儿园
第四包:
塘沽新港二小、塘沽渤油一小
3.供应商资质资信要求:
序号
要求
是否为实质性要求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是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
是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是
4
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筑工程专业)
是
5
非本市注册企业须具备《外地企业进津备案登记证》
是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资信要求
1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税收缴纳票据复印件和承诺函
是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票据复印件和承诺函
是
3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是
4
提供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是
4.磋商内容:
(以下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4.1技术要求:
见工程量清单。
4.2商务要求:
4.2.1工期:
2015年8月30日前完工。
4.2.2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2.3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且提供合同金额90%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0%的款项;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余款。
4.3其他要求:
4.3.1本项目主要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1名:
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筑工程专业)。
(2)其他人员:
必须满足下述三个文件要求:
1、《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586号文件);2、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文件)。
注:
(本项目为建筑工程3万平米以下项目类,投标单位项目部人员至少4人)。
(3)以上人员不排除磋商前核验是否锁卡和成交后扣押IC卡的可能。
4.4有关说明:
一、工程说明
1.供应商应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现场勘查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计算工程量。
2.该项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供应商报价和方案所列的全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3.该项工程为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基建维修项目—塘沽区域第二批。
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审慎的调查了解,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含施工进度计划、机具计划、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力计划等相关资料。
3.1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含有详细的工期分析,合理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工期分析中必须有详细的数字依据,按施工步骤界定具体时间段及正常营业期间的工期保证措施。
3.2安全生产、室内设施保护、垃圾清运、防音降噪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具体措施。
3.3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含项目经理(施工期间必须驻场)、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详细资料和简历。
4.承包方遵照施工工艺要求,完善各个分项、分部工程,确保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要求。
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须经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施工中要做好对不需改造但完好部分的保护工作,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恢复和赔偿经济损失)。
6.承包方须遵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
7.承包方须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进场施工前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合同和消防协议,由乙方配备消防器材。
8.施工中所用临水、临电由采购人协助完成,电费竣工后据实结算,费用含在报价内。
9.施工验收标准:
采用建设部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
10.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作业安全无事故。
11.作业期间做好文明施工,必须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清洁。
二、有关取费说明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材料单价由供应商进行市场询价。
3.本项目为一次性包死,无任何变更增项费用,因此供应商投标时须充分考虑相应的风险;
4.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为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包括运输、改造等的全部工、料、机、施工设备(采保、运输等)、劳务、管理、材料、质检、施工安装、缺陷修复、维护、保险、利润、现场因素及各项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是最终结算价,以能交付实际使用为准。
综合单价、合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价为整数,报价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5.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是包括优惠条件后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
不允许供应商填写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
6.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下,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报酬,一经确认不再作调整。
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质量、工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
7.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固定总价合同)。
本项目合同金额一次包死,无任何变更费用。
8.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同或相似,则其增加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作为计算基础进行换算;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不同时,按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处理,按《2012天津市工程预算基价》下浮10%,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变更发生当月上个月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中准价,主要材料价格参与下浮。
信息中未有可参考的,按同档次产品市场平均价为准,最终价格需得到采购人的确认。
因此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有关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以便准确计算,合理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在结算时不可调整,将成为结算依据。
2.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确认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
如有异议应在现场踏勘日后2日内向采购人递交详细的书面说明。
采购人在收到提出异议的书面说明后,如需调整工程量清单,将向各供应商发放修正的工程量清单,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明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为理由要求赔偿。
最终版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可能并不是完整无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按施工规范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完成分项工程所有必须的工作内容,供应商须综合考虑该因素进行报价。
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清单编制漏项或与实际发生数量不符,应据实调整。
四、强制性废标条件
(1)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携带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加盖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或为小号章、地方章、投标专用章的;(注:
如投标单位的公章标有号码或标记等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公章为该公司唯一合法有效行政用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6)填写完工程量清单报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
(7)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的质疑进行澄清的;
(8)评标过程中,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9)供应商的报价组成中不计取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的;
(10)报价汇总表中未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等任何一部分的报价或全部报价为零的,视为废标。
(1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计价,或未按照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
(12)如计算错误项目数或价格超过工程量清单总项目数的20%或价格的5%,则视为废标。
(13)高于预算的投标单位报价为无效标。
(14)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单位的投标为无效标。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有效标少于三个,认为本次采购缺乏竞争性,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
(1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概预算造价员章及注册造价师印章的;或加盖的印章不符合要求的(其中包括概预算造价员不具有岗位资格或造价师未进行注册或未在注册有效期内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50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无效投标。
7.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包。
(2)供应商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在磋商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账号:
120066005
财务部联系人:
李林财务部联系方式: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为了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各投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开标时,须提供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第四联“退款联”(或投标保证金收据第三联与第四联一并交付)和公司账户信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合同履约保证金
8.1本项目应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壹万元整/包。
9.磋商及评议
9.1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公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IC卡原件、非本市注册企业须提供《外地企业进津备案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9.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以及业务人员须到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进行解答。
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之原件,以备查验。
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9.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部分25.2条。
本项目为工程类政府采购。
9.5本项目在商务标评审时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10.磋商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供应商情况介绍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含报价的工程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实施方案
●其他资料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需准备伍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和电子版一份。
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
得分
1
企业工程业绩
5分
承建过的建设项目与招标项目属同类工程,每有一个项目得1分。
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或者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2
企业良好信用业绩
2分
获建筑业诚信企业的,提供证书2分
3
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3分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在国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上一年度国内发生违反建筑市场规定不良信用记录的,每项记录减1分。
4
总体概述
6分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5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3分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6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5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7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3分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8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5分
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结构和人员构成合理、职责分工明确,能保证较高的管理效能,5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经验及业绩能较好满足项目需要,1~4分。
9
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4分
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施工解决方案完整、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10
安全保证措施
5分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1
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5分
针对协调各工序间的协调措施和相关工程的协调措施及协调配合,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的协调方法正确、清晰。
12
雨季施工措施
4分
针对在雨季施工的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3
文明施工措施
2分
针对文明施工,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4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3分
针对保证施工现场环保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5
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2分
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现场维护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6
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3分
针对工程交验后服务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
17
投标报价
40分
评审价=投标报价*(1-X)
小型和微型企业:
X=6%;非小型和微型企业:
X=0;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为40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40*L/B;
注:
评分表中4-16项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为0至该项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合同签订人)”,“采购代理人”系指“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供应商”系指符合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资质要求规定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政府采购包含的服务范围。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解释权
3.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的规定。
4.3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费用
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B、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内容及服务、程序和合同条款。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除非有特殊要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7.2在磋商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4更正公告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供应商应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
传真号:
。
供应商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磋商或及时更改其磋商资料,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招标采购单位将认为供应商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C、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除实质性响应外,其他未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投标要求具体明示或阐明意见且未被评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9.3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
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的填写。
12.磋商报价
12.1供应商对所磋商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2.2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磋商货币
13.1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资信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磋商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并须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或服务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或服务条文的偏离。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