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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教育局

文件

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淮安市教育局

淮招委〔2018〕1号

市招委会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初中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发展和不断深入,现对我市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继续执行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

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备案。

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四星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

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学校报其审批机关)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时间:

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月中旬结束;2019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3月22日。

2018届没有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9届的生物、地理考试。

地点:

应届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考生学籍由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费用:

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每科考试费9元,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考试的考生不缴费。

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县(区)教育局承担。

五、填报志愿

时间:

2018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学校。

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和“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志愿个数均不得超过两个。

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

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1日至6月4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更改。

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7月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考试、阅卷

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听力口语测试占3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为4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体育4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60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考试时间及形式:

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其中:

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思想品德、历史两学科合卷开卷考试,90分钟;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合场分时上机考试,其中:

音乐、美术两学科合卷考试30分钟,信息技术3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实行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体育、英语听力口语实行电子化考试。

考试组织及领导: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日期为5月18日下午。

体育、艺术、英语听力口语、信息技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4月中下旬,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组织实施,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除上机考试外的其他考试,考点须设在城区中学。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

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向学校、考生发放。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严格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自主招生主要用于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有学科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由学校制定方案,可采取初中推荐,特长面试,查验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才艺作品和成长记录等方式拟定人选,于6月25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6月30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第二步,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三步,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30分,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第四步,对于未完成的定向分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择优录取。

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的择校生以及2017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7.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四星级普通高中原则上按其计划数实行等额划线,“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单独划线。

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

9.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5%。

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同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9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第一名的运动员,可直升有对应布点项目的三星级以上高中;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第二、三名或省年度比赛第一名的运动员,可加100分参加有对应布点项目的三星级以上高中录取,也可录取到淮安体育运动学校。

体育、艺术特长生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事故和差错发生。

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

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

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

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事故。

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

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

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属地市、县(区)招考部门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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