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1辅导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1完整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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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1辅导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1完整篇doc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1)
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
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二)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
油品单价
注意:
1、允许扣除的成品油包括:
自用油、代储油、倒库油以及检测用油
2、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款做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三)征收方式
1、
采取同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2、
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应用举例
05多选】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税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从事成品油销售个体加油站,也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B成品油零售加油站自用车辆自用油不计入成品油销售数量
C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售卖加油卡、凭证的收入,应在售卖当期征收增值税
D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答案:
AB
二、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熟悉
(一)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1、纳税人――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
注意: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办法
1、发电企业(电厂、电站、机组等)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
(1)、独立核算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预征税额=上网电量
核定的定额税率
1
2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2)
2、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办法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下:
(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
核定的预征率
(2)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如下: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
预缴增值税额
4、发、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应根据发、供电企业上期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考虑当年变动因素测算核定,具体见教材117页
(三)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2、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凡是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当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当天。
3、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解散凡是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4、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5、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6、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供电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具体见教材117第(四)
【应用举例
多选】关于电力企业电力产品的增值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B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C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实行预征增值税办法
D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答案:
BC
1
2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3)
三、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09新增)
1.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具体返还比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2.
核力发电企业采用按核电机组分别核算增值税退税额的办法,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关于大亚湾核电站和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
四、油气田企业征收规定
(一)纳税人确定
1、从事生产销售原油、天然气等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油气田企业
2、石油、石化集团控股的油气田分(子)公司
3、石油、石油集团所属的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生产性劳务的企业
(二)征税范围
油气田企业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其中生产性劳务包括:
1、地质勘探
2、钻井
1、
测井
2、
录井
3、
试井
4、
固井
5、
井下作业
6、
管道及油气集输工程
7、
油气生产的注水工程
8、
滩海油田工程
9、
供排水工程
10、
供电工程
11、
通讯工程
12、
油田建设工程
13、
其他
(三)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抵扣规定(与一般企业增值税抵扣相同)
(四)油气田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1、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油气田企业有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根据油气田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汇总后,按照各油气田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税额向所在地的机关缴纳。
2、
油气田企业在劳务发生地未设立分(子)公司但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在劳务发生地按6%的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预征率预缴的税款可在油气田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中抵减。
3、
各油气田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货物及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4、
油气田企业将承包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应当就其总承包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5、
油气田企业向非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向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应征收营业税。
6、
油气田企业间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和非生产性劳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7、
提供生产性劳务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率为17%
【应用举例---单选】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油气田企业向外、省、自治区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B对各油气田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货物及应税劳务应征收增值税
C对油气田企业向非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向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应征收营业税。
D油气田企业将承包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非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答案:
C
1
2
考试吧首发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真题第5页-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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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单项选择题第10页:
多项选择题
33.【题干】为防止电气火灾发生,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电气线路过载,下列预防电气线路过载的措施中,正确的是()。
【选项】
A.根据负载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B.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器
C.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D.安装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4.【题干】根据《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对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进行联动试验检查,系统响应时间,工作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系统为手动控制时,应以手动方式进行至少()试验,检查系统的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
【选项】
A.3次
B.4次
C.1次
D.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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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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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燕(江苏)
考试通过了,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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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佳(云南)
谢谢网校!
惊险过关,但是我很感激考试吧那些辛辛苦苦的老师们。
学员:
宋晓玉(湖北)
谢谢网校!
谢谢各位老师!
一切尽在不言中。
学员:
栾建婷(江西)
老师讲课很清楚,比自学的效率要高很多,终于过了,学费没有白交哦,谢谢网校老师。
学员:
冯海涛(河南)
哈哈,终于过了,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好轻松啊,谢谢网校老师,讲的很清晰。
学员:
杜建(贵州)
很高兴能轻松过关!
谢谢恩师。
学员:
杨乃良(四川)
非常感谢老师的授课,讲课很详尽,知识点很全面,对于考试很有帮助的!
学员:
张晓雪(福建)
老师您好,听到你的工作如此辛苦,真是很感激您为这门功课的付出那么多,谢谢!
学员:
郑翔宇(广西)
先看的书,后听的课,觉得老师的重点把握的还是很准的。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1)
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
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二)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
油品单价
注意:
1、允许扣除的成品油包括:
自用油、代储油、倒库油以及检测用油
2、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款做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三)征收方式
1、
采取同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2、
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应用举例
05多选】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税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从事成品油销售个体加油站,也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B成品油零售加油站自用车辆自用油不计入成品油销售数量
C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售卖加油卡、凭证的收入,应在售卖当期征收增值税
D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答案:
AB
二、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熟悉
(一)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1、纳税人――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
注意: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办法
1、发电企业(电厂、电站、机组等)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
(1)、独立核算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预征税额=上网电量
核定的定额税率
1
2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2)
2、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办法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下:
(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
核定的预征率
(2)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如下: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
预缴增值税额
4、发、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应根据发、供电企业上期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考虑当年变动因素测算核定,具体见教材117页
(三)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2、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凡是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当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当天。
3、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解散凡是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4、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5、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6、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供电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具体见教材117第(四)
【应用举例
多选】关于电力企业电力产品的增值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B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C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实行预征增值税办法
D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答案:
BC
1
2
2010年税法一辅导:
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3)
三、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09新增)
1.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具体返还比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2.
核力发电企业采用按核电机组分别核算增值税退税额的办法,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3.关于大亚湾核电站和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
四、油气田企业征收规定
(一)纳税人确定
1、从事生产销售原油、天然气等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油气田企业
2、石油、石化集团控股的油气田分(子)公司
3、石油、石油集团所属的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生产性劳务的企业
(二)征税范围
油气田企业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其中生产性劳务包括:
1、地质勘探
2、钻井
1、
测井
2、
录井
3、
试井
4、
固井
5、
井下作业
6、
管道及油气集输工程
7、
油气生产的注水工程
8、
滩海油田工程
9、
供排水工程
10、
供电工程
11、
通讯工程
12、
油田建设工程
13、
其他
(三)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抵扣规定(与一般企业增值税抵扣相同)
(四)油气田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1、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油气田企业有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根据油气田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汇总后,按照各油气田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税额向所在地的机关缴纳。
2、
油气田企业在劳务发生地未设立分(子)公司但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在劳务发生地按6%的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预征率预缴的税款可在油气田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中抵减。
3、
各油气田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货物及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4、
油气田企业将承包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应当就其总承包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属于生产性劳务的工程转包、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企业,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5、
油气田企业向非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向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应征收营业税。
6、
油气田企业间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和非生产性劳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7、
提供生产性劳务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率为17%
【应用举例---单选】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油气田企业向外、省、自治区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B对各油气田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