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13416.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683099 上传时间:2023-07-2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5.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学13416.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保险学13416.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保险学13416.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保险学13416.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保险学13416.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保险学13416.docx

《保险学1341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13416.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险学13416.docx

保险学13416

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特征:

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风险的要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风险载体

风险因素—风险条件:

是指引发风险或风险事故发生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

风险因素的种类:

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即指风险由可能变成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损失:

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风险载体:

风险损失作用的对象,表现为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

关系:

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损失,损失作用于风险载体。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类★1、静态风险★2、动态风险

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人身风险2、财产风险3、责任风险4、信用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政治风险4、经济风险

风险管理:

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风险处理方式:

1、避免2、自留3、预防4、抑制5、转移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可保风险的条件1、大量的、同质的风险存在2、损失必须是偶然的、意外的3、损失必须是可以测定的4、大多数标的不能同时遭受损失5、保险费必须经济合理

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

契约性期限性条件性承诺性

保险的分类

1、按实施形式分类:

——法定保险、自愿保险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

2、按保障的主体分类

——团体保险、个人保险

3、按保险对象分类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

4、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财产保险的险种

1、火灾保险2、汽车保险

3、工程保险4、货物运输保险

5、航空保险6、海上保险

7、农业保险8、利润损失保险

9、责任保险10、信用保险

11、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的险种

人寿:

承保风险是生存或死亡

健康:

承保疾病或意外导致费用

意外:

承保意外所致死亡残疾

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损失职能2、损失补偿职能3、经济给付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

1、投资职能2、防灾防损

保险深度:

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计算公式:

保费收入

保险深度=—————×100%

国内生产总值

保险密度:

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受到保障的平均程度。

计算公式:

保费收入

保险密度=————

人口总数

保险利益的定义: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合法的利益确定的利益经济上的利益

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防止赌博★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便于衡量损失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1.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2.对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3.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

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

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使用权财产承运权、保管权财产抵押权、留置权

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

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可保利益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始终存在,特别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否则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合同生效后是否存在并不重要。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价值。

人身保险由于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或生命,是无法估价的,因而其保险利益无法用货币计量。

所以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1.告知:

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者以什么条件承保。

告知包括:

无限告知:

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

无限告知对投保人要求比较高。

询问回答告知:

即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

2.保证: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保证的分类

(1)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分为:

确认保证:

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承诺保证:

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是对今后发展作保证

(2)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

明示保证:

以条款形式在合同内载明,这种条款作为保险单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否则保险人可以宣布合同无效。

默示保证:

在保险单上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从国际惯例或社会公认的角度看应该遵守的保证,如有违背,保险人可以宣布合同无效。

告知与保证的区别

告知

保证

目的不同

正确估计风险

控制风险

对合同的作用不同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所作的陈述,并非保险合同内容

可以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后果不同

必须由保险人证明其确实重要,才能成为解除保险合同的依据

任何违反都将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

弃权:

是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

禁止反言:

是指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或事实存在,却以其言辞或行为误导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禁止保险人反言。

1.近因——指造成损失结果的最主要、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2.近因原则——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无需赔偿。

二、近因原则的应用

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致损原因就是近因

2.多个原因造成的损失

(1)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2)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

(3)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失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二、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赔偿责任的限度

以实际损失为限

以保险金额为限

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1、人身保险—给付性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定值保险—按照约定赔偿。

3、重置价值保险—按照重置价格赔偿。

4、施救费用—合理施救费用,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代位追偿原则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权利代位

1、含义:

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2、产生条件:

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已经进行了赔偿

3、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的权益范围

——以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限,有多余追偿所得,应该归还被保险人。

4、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法定方式,约定方式

我国《保险法》规定取得采用法定方式

5、对第三者的规定

可以是法人、自然人。

《保险法》规定

物上代位

1、含义:

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2、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推定全损

3、物上代位的取得方式—委付

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

保险人在处理标的时获得的超过保险赔款的收益也归保险人所有。

1、重复保险:

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限内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获得充分补偿又不能额外获利。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款

=损失金额×———————————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款

=损失金额×——————————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按照保险人出单的先后顺序进行赔偿

狭义财产保险:

即财产损失保险,

以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

的各种保险业务。

广义财产保险:

是人身保险之外的

一切保险业务的统称

财产保险的特点:

a、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

b、投保人、被保险人与

受益人一致

c、业务经营十分复杂

d、防灾防损特别重要

财产保险的风险

财产的损失

费用支出

间接损失

财产保险的赔偿

第一损失保险及赔偿方式

——在保额内,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适用家财险

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

——损失和施救费用均按保额与实际价值比例计算

定值保险和赔偿方式

重置价值保险和赔偿方式

财产保险的免赔额

1、绝对免赔额

2、相对免赔额

3、总计的免赔额

4、消失的免赔额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1、可保财产

2、特保财产

3、不保财产

财产保险的基本责任

1、基本险责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水电气设施损坏、施救费用。

2、除外责任

3、综合险责任—

基本险+多种自然灾害

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赔偿

1、全部损失:

损失金额在保额以内,

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损失金额超过

保额,赔偿保险金额。

2、部分损失:

根据足额、

不足额、超额保险分别赔偿,

施救费用另外再计。

财产保险被保险人的义务

——告知、缴费、防灾防损、

变更及出险通知、

协助查勘和追偿。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可保财产2、不保财产

3、保险责任4、除外责任

5、保险金额

6、保险期限与保险费率

家庭财产保险险种

1、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2、房屋及室内财产保险

3、安居类综合保险.

4、家庭财产附加险

车辆损失险赔偿处理.

1、——全部损失的赔偿

①.保险金额>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②.保险金额<或=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车辆损失险赔偿处理

2、——部分损失的赔偿

①.若保额按新车购置价确定,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②.若保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部分损失按比例赔偿。

施救费用的赔偿——如果施救财产中含有其他的财产,则要按照被保险车辆占施救总财产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保险费率及车损险保险费计算

——车损险的费率制定依据有

车的因素:

①.车辆使用性质,

②.车辆种类,③.车辆的产地,

④.车辆使用区域。

人的因素:

驾驶人员特征。

车损险保险费=

基本保险费+(保额×费率)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1、保险责任

——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责任免除

3、责任限额:

每次责任限额

4、保险期间:

一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念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基本内容

1、保险责任——意外事故导致的人员和财产的直接损失

2、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

3、费率

交强险的特点

1、交强险经营主体是中资保险公司,

2、交强险的强制性在于强制投保和

强制承保两方面,

3、各公司实行统一条款,统一费率。

遵守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

的原则。

4、赔偿限额

有责时:

死亡伤残11万元

各项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

限额财产损失2000元

无责时:

死亡伤残1.1万,

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例题4:

有甲、乙两车,甲车为货车,乙车为客车,两车相撞,负同等责任。

车祸致使骑车的丙受伤,造成丁财物损

失。

事故中各方损失为:

甲车车损3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乙车车损10000元,车上一人重伤残疾,花费医疗费20000元,残疾赔偿金50000元;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30000元,死亡赔偿金10000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20000元;丁财产损失5000元。

甲、乙两车均投保了交强险,试分别计算甲、乙两辆车的交强险赔偿。

例题4解答:

1、甲车

(1)受损财产核定金额=乙车损失+丁财物损失/2

=10000+5000/2=12500>2000

保险公司赔偿财产损失金额2000元

其中乙车得赔款=2000×[10000/(10000+2500)]=1600(元)

丁得赔款=2000×[2500/(10000+2500)]=400(元)

(2)医疗费用核定金额=乙车人+丙/2

=20000+30000/2=35000>10000

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得到医疗费用赔偿

=10000×[20000/(20000+15000)]=5714(元)

丙得到医疗费用赔偿=10000×[15000/35000]=4286(元)

(3)死亡残疾核定金额=乙车人残疾+丙死亡和精神损失抚慰金/2

=50000+[(100000+20000)/2]=110000(元)

保险公司给付死亡残疾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

=110000×[50000/(50000+60000)]=50000(元)

丙得死亡残疾金额=110000×[60000/(50000+60000)]=60000(元)

例题4解答:

2、乙车

(1)受损财产核定金额=甲车车损+甲车货损+丁财物损失/2

=3000+5000+5000/2=10500>2000

保险公司赔偿财产损失金额2000元

其中甲车得赔款=2000×[8000/10500]=1524(元)

丁得赔款=2000×[2500/10500)]=476(元)

(2)医疗费用核定金额=丙/2=30000/2=15000>10000

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10000元

丙得到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

(3)死亡残疾核定金额=(丙死亡+丙精神损失抚慰金)/2

=(100000+20000)/2=60000(元)<110000(元)

保险公司给付死亡残疾金额60000元

丙得死亡残疾金额=60000(元)

保险公司共支付乙车交强险赔款=72000(元)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即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人身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不可估价

★2、保险金额定额给付

★3、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4、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5、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重要条款

1、所有权条款2、完整合同条款

3、不可争议条款4、自杀条款

5、宽限期6、复效条款

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

1、观察期条款

2、等待期条款

3、免赔额条款

定期死亡保险

①、含义

②、特点:

保险费低廉;存在逆选择;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单可以变换。

终身死亡保险

没有确定保险期限

终极生命为100岁

保费中有储蓄成分

终身死亡保险

③、分类

a、普通终身寿险:

终身缴费

终身保障

保单失效支付退保金

灵活性

b、限期缴清保费终身寿险

★c、保费可调整的寿险单和保额可调整的寿险单

★d、联合人寿保险单

★e、费率优惠的大额寿险单

生存保险

1、含义——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并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生存保险的特点

★①、期内死亡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②、投保目的是满足生活的需要

★③、保障被保险人本人

两全保险

1、两全保险的概念

2、两全保险的特点

保障生存和死亡风险

保险金给付必然性

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

两全保险的险种

以特定的年期为保险期限

以特定年龄为保险期满日

4、两全保险作用

提供养老保障

作为储蓄手段

作为特殊目的积累资金的手段.

简易人寿保险

二、可调整人寿保险

三、子女保险

四、家庭收入保险单

五、家庭抚养保险单

六、家庭保险单

七、保费返还保险单和现金价值返还保险单

八、存款定期寿险

九、保费不确定的人寿保险

十、对利息灵敏的终身寿险

十一、信用人寿保险

十二、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概述

1、创新型人寿保险的界定——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帐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一种人身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的特点

①、保险与投资并重;

②、独立帐户、运作透明;

③、保障水平不确定;

④、收益与风险并存。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