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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
附件
文本附表
附表1麻章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2麻章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表3麻章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附表4麻章镇土地整治表
附表5麻章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6麻章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附表7麻章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附表8麻章镇基本农田调整表
第一章前言
一、镇域概况
麻章镇属湛江市麻章区辖管,东邻赤坎区,西连遂溪县,北接遂溪县黄略镇,西至湖光岩风景区,下辖民乐、政通、高阳、谢家等20个村委会和6个居委会,94个自然村。
镇内有省级经济开发区——麻章经济开发区。
麻章镇是湛江市通往海南省、大西南的主要交通咽喉,是粤西地区南北物资交流的集散地和中转站,又是麻章区政府所在地。
二、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麻章镇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和促进麻章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麻章镇具体实际,编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三、规划任务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和麻章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重点安排好城镇、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并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6号);
(7)《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8)《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9)《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10)《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
(11)《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1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13)《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麻章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3444.22公顷。
六、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15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规划基数转换结果,2009年麻章镇土地总面积为13444.2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241.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6.18%;建设用地面积290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60%;其他土地面积298.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表2-1)。
表2-1麻章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占总面积比重
一级类
二级类
农用地
耕地
6984.29
51.95
园地
1127.25
8.38
林地
1153.41
8.58
牧草地
0.37
0.00
其他农用地
976.33
7.26
合计
10241.65
76.18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2454.80
18.26
交通水利用地
218.02
1.62
其他建设用地
231.57
1.72
合计
2904.39
21.60
其他土地
水域
71.55
0.53
自然保留地
226.63
1.69
合计
298.18
2.22
土地总面积
13444.22
100.00
(一)农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2009年麻章镇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6984.29公顷、1127.25公顷、1153.41公顷、976.3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68.47%、11.05%、11.31%、9.16%。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麻章镇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454.80公顷、218.02公顷、231.57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3.20%、8.81%、7.99%。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
2009年麻章镇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71.55公顷、226.63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3.99%、76.01%。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以农用地为主,耕地比重大
全镇农用地面积10241.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8%;其中耕地占农用地面积的68.47%,占土地总面积的51.95%,耕地比重大。
(二)城镇用地比重较大
全镇城镇用地面积1265.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1.56%,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3.58%。
这说明,麻章镇作为麻章区政府所在地,城镇规模较大。
(三)土地利用率高
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298.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土地利用率达到97.78%,土地利用率高。
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
(一)城镇用地内部挖掘潜力有待加强
全镇城镇规模较大,但也存在着低层建筑多、低建筑密度、“征而不用”、“圈而不建”等土地利用现象,制约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土地后备资源紧缺,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98.18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22%,土地后备资源缺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全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将急剧增加,而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
第三章区域定位与规划目标
一、区域定位
根据麻章区“工业立区、商贸兴区、生态建区”的发展战略,麻章镇应加快以农海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的麻章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产业。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管理全局,围绕麻章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结合麻章镇实际情况和规划期间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382.27公顷;
规划期间麻章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038.20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959.46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61.11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059.93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麻章镇新增建设用地1027.48公顷。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麻章镇建设占用农用地1021.83公顷。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期间麻章镇建设占用耕地470.02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规划期间麻章镇补充耕地义务量为470.02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按照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麻章镇发展战略,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科学、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麻章镇是麻章区的重点建设镇,麻章区政府所在地,为保障麻章经济开发区、麻章商贸物流园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规划期间麻章镇在高效利用土地的同时,将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较大幅度减少农用地面积,对部分水域、自然保留地进行科学开发,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规划麻章镇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三大地类的比重由2009年的76.18∶21.60∶2.22调整为2020年的69.37∶28.90∶1.73,面积由2009年的10241.65公顷、2904.39公顷、298.18公顷调整为2020年9326.72公顷、3884.84公顷、232.67公顷。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9326.72公顷,比基期年减少914.93公顷。
1、耕地
2009年全镇耕地面积6984.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95%;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6796.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55%。
规划期间净减少耕地187.77公顷。
2、园地
2009年全镇园地面积1127.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8%,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651.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
规划期间净减少园地475.88公顷。
3、林地
2009年全镇林地面积115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8%;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990.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6%。
规划期间净减少林地163.25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97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88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
规划期间净减少其他农用地88.03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884.84公顷,比基期年增加980.45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09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54.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6%,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042.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3%。
规划期间净增加城乡建设用地588.17公顷。
其中:
城镇用地由2009年的1265.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1%,增加到2020年198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3%。
2、交通水利用地
2009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1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71.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规划期间净增加交通水利用地353.81公顷。
其中:
公路用地由2009年的15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增加到2020年的510.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0%。
3、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3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规划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70.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1%,规划期间净增加其他建设用地38.46公顷。
(三)其他土地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232.67公顷,比基期年减少1.73公顷。
二、土地利用布局
(一)农用地布局
按照生态保护要求,因地制宜,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服务、景观美化和休闲服务等功能。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间麻章经济开发区、麻章商贸物流园的建设将占用调塾村、古河村等村大部分的耕地。
规划期间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在西部、南部、东南部。
2、林地布局
在原有林地布局的基础上,建立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绿化林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维护屏障。
规划期间林地主要分布在麻章镇的东南角,包括冯村、南畔村等。
3、园地布局
园地布局在考虑现有交通条件、水源状况及土壤条件的基础上,按照适宜性适当集中。
规划期间园地主要分布在东坡岭农场、赤岭村、甘林村及合流水库东南边的周边地区。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形成城镇紧凑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城镇用地布局
贯彻外延扩展和内涵挖潜相结合,内涵挖潜为主、节约用地的原则,走集约化道路,优化城镇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全镇城镇用地集中分布在麻章镇的东北部,主要包括鸭曹村、麻章居委会,新增城镇用地主要是满足麻章商贸物流园、麻章经济开发区建设需要。
麻章经济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885.83公顷,规划全部纳入城镇用地规模。
2、农村居民点布局
根据各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实施建设性、整治性管理。
通过适当的旧村庄整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优化交通结构,完善交通网络,统筹部署全镇的交通用地。
规划期间,重点通过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湛江大道麻章段等工程建设,加强麻章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麻章镇交通条件。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加镇内公园绿地面积,改善林种和树种结构,提高林地生态效益。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09年麻章镇耕地保有量为6984.2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6514.26公顷。
2009年麻章镇的基本农田面积为6114.03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5314.7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38.20公顷,预留基本农田面积为276.51公顷,预留基本农田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49%。
(二)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期间全镇建设占用耕地470.0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63.96公顷,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8.29公顷,共补充耕地282.25公顷。
由于麻章镇是麻章区的重点建设镇,不能在镇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将分别在湖光镇易地补充耕地88.29公顷、在太平镇易地补充耕地89.91公顷、在湖光农场易地补充耕地9.57公顷,易地补充耕地共187.77公顷。
规划期间麻章镇耕地净减少187.77公顷。
(三)保护措施
1、强化责任、齐抓共管
强化麻章镇与各行政村保护耕地的主体地位,明确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问责。
建立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以麻章镇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行政村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
2、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协调好经济建设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同时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
3、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加大政府财政对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保证耕地占补平衡,镇内不能实现占补平衡的,必须易地占补平衡;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没有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律不予上报审批。
二、建设用地安排
(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麻章镇新增建设用地1027.48公顷,各类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70.02公顷。
(二)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控制总量规模
规划到2020年麻章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42.97公顷,净增加城乡建设用地588.1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规模为1980.53公顷,净增加城镇用地714.89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安排
按照麻章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适应麻章镇经济社会发展。
1、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
规划建设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用地总规模32.61公顷,全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2.16公顷,规划2010~2015年安排用地32.61公顷。
2、湛江大道麻章段
规划建设湛江大道麻章段,用地总规模48.6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42公顷,占用耕地10.68公顷,规划2010~2015年安排用地48.63公顷。
3、国道G325线
规划改建国道G325线,用地总规模4.8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40公顷,占用耕地0.79公顷,规划2010~2015年安排用地4.89公顷。
4、麻章商贸物流园
规划建设麻章商贸物流园,用地总规模220.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10.44公顷,占用耕地113.91公顷。
规划2010~2015年安排用地191.59公顷。
5、南国花卉科技园
规划建设南国花卉科技园,用地规模3.7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03公顷,占用耕地0.93公顷。
规划2010~2015年安排用地3.74公顷。
三、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1、加强重点生态用地区保护
在落实生态用地基础上,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58.54公顷),并全部列入禁止建设区,在其周边优先布置林地和园地及其它生态价值高的用地类型,严禁在禁止建设区内进行各项建设。
2、发挥耕地多重功能,拓展生态空间
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
加强耕地集中分布地区(麻章镇西部、南部、东南部)的耕地保护,建立独特的生态隔离带。
3、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综合基本农田的生产与生态复合功能,利用基本农田建设城镇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绿地,城乡建设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发展,构建城田友好型城镇。
加强合流水库饮用水水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监控和保护。
4、安排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重视麻章镇重要交通干道(瑞云路、福民路等)两边绿化带的建设,全面改善镇内绿化状况,提高绿化效果,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规划
严格执行《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50年)》,健全统一监管和分工负责的环保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
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组织制订重大环境和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环保问题,建立和健全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协调机制和环保考核与责任追究细则。
2、加强农用地的管理
鼓励以热带绿色农业为特色的农业开发,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减轻土壤的面源污染;制定科学的农作物耕作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重视土壤肥力的保持和提高。
3、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逐步淘汰资源浪费大、能源消耗多、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产业,在项目立项和管理上,优先安排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显著的项目。
四、土地整治
为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规划期间麻章镇将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活动。
(一)农用地整理
规划期间麻章镇农用地整理规模为263.96公顷,整理为耕地。
其中园地改造规模为163.54公顷,主要改造区域分布在调塾村、东坡岭农场、畅侃村、高阳村;林地整理规模为100.43公顷,主要整理区域分布在湛江市果牧场、古河村、畅侃村。
(二)建设用地整理
1、整理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整理(为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13.94公顷,整理为林地,主要整理区域分布在调塾村、英豪村。
2、资金投入及资金来源
规划期间麻章镇建设用地整理投资规模约为125.47万元,主要由麻章镇政府主导,通过财政拨款或其他投资方式筹措整理资金。
(三)土地复垦
规划期间全镇土地复垦规模为74.67公顷,复垦为林地,主要复垦区域分布在英豪村、调塾村、冯村村、迈合村。
(四)土地开发
规划期间麻章镇在保障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将对其他土地进行开发,提高麻章镇土地利用率。
全镇土地开发规模为18.29公顷,共补充耕地18.29公顷。
(五)保障措施
1、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具体任务。
2、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管理体制
成立土地整治领导和组织机构,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合理、高效、有序地进行,使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严格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土地整治;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项目的质量标准、资金使用等实施跟踪管理。
4、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土地整治项目运行机制
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实行社会招投标,按公开、公平原则进行市场规范化运作。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
一、土地用途区
依据乡(镇)规划要求,结合麻章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麻章镇划定为以下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土地用途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481.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77%,其中基本农田面积5314.71公顷,包括落实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038.20公顷,以及为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项目占用预留基本农田276.51公顷。
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英豪村、南畔村、迈龙村、迈合村、聂村村、龙井村、高阳村、畅侃村、大塘村、调塾村。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者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经依法批准占用预留基本农田的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并依照《土地管理法履行开垦耕地义务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同时依照补充耕地方案,在区内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二)一般农地区
规划到2020年,麻章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279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5%,主要分布在鸭曹村、谢家村、南畔村、赤岭村、调塾村。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等;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麻章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98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3%,主要分布在赤岭村、麻章居委会、鸭曹村。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与城镇规划相衔接;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麻章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984.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2%,镇内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的聚居点和中心村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区
规划到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