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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安全防护措施

 

中铁四四蚌埠制梁安[2010]39号

关于印发《蚌埠制梁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场属各部室、班组:

为做好梁场施工安全管理,使各项工序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下发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办法,请大家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蚌埠制梁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印发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办法通知

主送:

各部室、班组

抄报:

班子成员、合蚌局指安质部、公司安质部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制梁场2010年3月16日印发

编制人:

聂双根审批人:

孙伟强共印13份

蚌埠制梁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办法

(一)、电气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2)、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3、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做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8、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9、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

10、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11、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2、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维修,严禁合闸”的停电标示牌。

13、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联锁装置。

14、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15、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6、应避免带电作业。

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

接线时必须先接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17、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18、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19、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20、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手持式电动工具、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24、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5、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⑵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⑶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防护措施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

2、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4、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

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进行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8、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1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5、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晒、防尘。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7、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每月应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19、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

容量大于3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2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21、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2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2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7、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30、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32、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3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34、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35、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三)、照明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照明器具和器材。

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但不得使用简易碘钨灯。

2、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2)、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高湿、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6、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7、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9、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

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二、电气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电焊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焊接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4、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5、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

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6、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7、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8、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9、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0、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1、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

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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