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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柳江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2016年5月修订)

 

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审定:

曾四光

审查:

李荣谋

编制负责:

杨福占

编制人员:

杨福占覃承彬覃文慕杨海花

何建新李欢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2社会经济情况

2.3山洪灾害的成因、风险分析

2.4山洪灾害的特点

3危险区的划分

3.1危险区基本情况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4.1组织指挥机构

5预防预警机制

5.1预防预警信息

5.2预警级别划分

5.3预防预警行动

5.4风险图和应急预案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6.2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6.3应急结束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3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7.4治安与医疗防疫保障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6社会动员保障

7.7技术保障

7.8宣传、培训和演习

8善后工作

8.1灾后救助

8.2 抢险物资补充

8.3水毁工程修复

8.4社会捐赠

8.5保险与补偿

8.6调查和总结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柳江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暴雨、山洪、渍涝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柳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柳江县行政区域的江河洪水、暴雨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事件的防御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可能导致出现水库垮坝等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我县境内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里雍河、凤山河、王眉河、大渡河、逢吉河、水源河及大桥河共7条,随地势流入龙江、柳江和红水河,河流总长222.63公里,流域面积共194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6.6%)。

龙江河流经北部边界流山镇,柳江河流经北部边界洛满镇、东部边界里雍镇和白沙镇,柳江河在县境内长65公里。

北部的逢吉河,发源于流山镇新隆村,全长15.43公里,流域面积156平方公里,向北流入龙江。

中部凤山河发源于洛满镇龙怀一带,全长26.8公里,流域面积233平方公里,向东北流入柳江;大桥河由果朗、纳鱼、恭桐、北弓等几条支流汇集而成,全长63公里,流域面积731平方公里,向东流入柳江。

东部的里雍河发源于里雍镇,全长18.8公里,流域面积102平方公里;王眉河发源于象州县马坪镇牛洞村,全长21.3公里,流域面积107平方公里,向北流入柳江。

西部的水源河,发源于土博镇甘贡村岜浪屯,县内长14.5公里,流域面积107平方公里,向南流入红水河。

南部的大渡河,发源于穿山镇六岩村,全长62.8公里,流域面积509平方公里,向南流入红水河。

全县境内共有小

(二)型以上水库42座,其中:

中型水库3座,小

(一)型水库15座,小

(二)型水库24座。

有山塘300余座。

全县有1个流量以上的主干渠、引水渠总长157公里。

2.1.2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1)气象特性柳江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1958—2015年)平均气温为20.5°C,年总积温7487.0°C,最冷为1月,平均气温10.4°C,最热为7月,平均气温28.5°C,无霜期达335天。

多年平均降雨量1470.6毫米,最多达2448.2毫米(1994年),年降雨量1345毫米的概率在70%以上,降雨时空的不均性和突发性,造成多雨季和少雨季区分明显,旱涝交替。

我县汛期为4—9月。

而5—8月这4个月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0%,容易出现突发性大暴雨,山洪暴发,江河横溢,浸淹低洼地带的房屋、耕地和作物等。

(2)水文条件我县境内的凤山河、逢吉河、里雍河、王眉河、大桥河、水源河、大渡河等均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

水源河与大渡河属红水河水系;凤山河、逢吉河、里雍河、王眉河、大桥河属柳江水系。

龙江河与柳江河年水位变幅可达20多米,一旦受上游洪峰影响加上本地又出现大暴雨,造成外洪内涝会直接威胁到流山、洛满、里雍、白沙等镇沿河、沿江村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大渡河口离柳江与红水河交汇处较近,会出现河水倒灌导致穿山镇五道、板塘以及思荣等村委的一些村屯遭受洪涝灾害。

(3)暴雨洪水特性我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属于石山丘陵地区,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地表土浅薄。

山洪暴发的主要特性是由于降雨,地表湿度容易饱和,一旦遭受大暴雨,很容易引起山洪暴发,具有来势凶猛、暴发快的特点。

柳江的洪水成因主要由柳江流域暴雨径流汇流而成,常由峰面低槽、低涡、切变线等暴雨天气系统在干、支流上形成暴雨中心,暴雨同步机会多、强度大,雨区反复移动,使干、支流洪水洪峰遭遇、迭加,形成汇流,注入我县境内河段,极易造成洪水灾害。

2.1.3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情况

我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109°45′,北纬23°54′—24°33′,版图形状大致是向西南突出的扇形。

其西北—南东向弧长约80公里,北东—南西向扇宽30多公里,柳江河与红水河的分水岭就处于这条弧带内。

全县地势为西南高,标高300—600米,最高峰大仁山标高702米;东北次之,标高100—400米,最高的三伯岭标高473米;中部、南部地形较平坦,高程100—200米。

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多样,以石灰岩岩溶地貌为主,境内石峰林立,重峦叠嶂,孤峰平原与峰林谷地交错分布。

县内地层岩性有泥盆系、石炭系、二迭系和第四纪系等地层岩性,其中石炭系地层岩性分布较广,遍及全县。

岩性以硅质岩、硅质灰岩、泥灰岩、泥岩、砂岩为主。

我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369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4.7%,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穿山镇柳锰矿区、八一矿区及穿山、里雍、白沙、土博等镇的陡坡耕作区,进德、成团、百朋、里高等镇的取土、采石区。

全县水土流失类型以面蚀、沟蚀为主,有少部分重力侵蚀。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土体结构变坏,危害水利工程,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

2.2社会经济情况

2.2.1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全县有12个镇,127个行政村,1203个自然屯,15.17万户,56.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08万人,占总人口71.1%。

2.2.2本县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情况。

全县耕地面积129.19万亩。

以打造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一乡一品为载体,大力发展城郊型现代农业,“八桂一都米”、“百朋玉藕”享有盛誉,双季葡萄荣获“中华名果”称号。

旅游资源丰富,初步形成了“百里柳江”沿江景观旅游带和乡村农业观光旅游带的发展格局。

发展工业条件得天独厚,全县现有工业企业57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15家,上亿元企业53家。

201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0亿元;工业总产值289.1亿元;财政收入16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8.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253元。

2.3山洪灾害的成因、风险分析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受暴雨影响,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

主要表现为沟、溪、河洪水泛滥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2.3.1我县山区特殊的地形地貌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本条件。

我县山区镇的地形地貌类型较复杂,变化强烈,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活跃,高差起伏大,对洪水组合汇流产生显著影响,常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2.3.2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

从我县山区的地质看,多数山峰岩石裸露,表面支离破碎,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有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导致山洪暴发。

2.3.3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和渍涝的直接原因。

在主汛期的5—8月,我县几乎每年都会有一次或几次强降雨过程,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

2.4山洪灾害的特点

我县山洪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2.4.1暴雨山洪出现频率高,季节性强。

5—8月是我县的主汛期,也是我县山洪灾害的多发期。

多年来的较大山洪灾害都集中在6—8月,给山区各镇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

2.4.2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

山地、丘陵占我县总面积的70%以上,一旦出现强暴雨,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江、河(沟)水横溢,沿江、沿河(沟)的各镇及地势低洼的村屯极易出现洪水、渍涝灾害。

2.4.3山洪来势凶猛,成灾快。

我县山区山高坡陡,溪河、沟、谷较多,山洪汇流快,无数条山沟、溪流汇集的洪水来势凶猛,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

2.4.4山洪破坏性强,危害大。

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被冲毁,良田被毁,房屋倒塌,严重毁坏基础设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4.5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

山洪灾害往往对山区的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渠道、水坝、河堤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甚至把群众几十年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很大。

3危险区的划分

3.1危险区基本情况

本预案中危险区是指因洪水、渍涝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区域,不含作物受淹范围。

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有12个镇,55个村委137个自然屯,11589户,共54373人,总面积合为55.63平方公里。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里雍镇:

里雍、基田、龙江、龙团、红赖等5个村委22个自然村屯1520户8660人,危险区面积7.47平方公里;

白沙镇:

大电、王眉、大田、白沙等4个村委8个自然村屯851户4914人,危险区面积2.58平方公里;

穿山镇:

林寺、龙平、高平、穿山、根伦、思荣、五道、板塘、定吉等9个村委19个自然村屯2195户12420人,危险区面积20.22平方公里;

进德镇:

白山、四连、沙子、搓山、三千等5个村委17个自然屯1688户7327人,危险区面积2.15平方公里;

百朋镇:

五九、百朋2个村委3个自然村屯204户628人,危险区面积1.1平方公里;

三都镇:

三都、板江、博艾、三加、里贡村委等5个村(居)委以及中心小学、三都二中共15个自然村屯1506户6456人,危险区面积10.91平方公里;

里高镇:

板六、龙南、里高居委、盘龙、三合、保仁等6个村(居)委17个自然屯2139户8815人,危险区面积2.95平方公里;

流山镇:

流山、新隆、流塘、广荣、大石等5个村委8个自然村屯600户共1830人,危险区面积0.8平方公里;

洛满镇:

顶建、露南、洛满、高兴等4个村委7个自然屯385户1281人,危险区面积3.85平方公里;

成团镇:

里湾、大荣、龙山等3个村委4个自然村屯179户751人,危险区面积1.87平方公里;

土博镇:

孝中村委1个自然村屯25户80人,危险区面积0.13平方公里;

拉堡镇:

思贤、拉堡、黄岭、塘头、基隆、木罗等6个村委11个自然屯297户1211人,危险区面积1.6平方公里。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4.1组织指挥机构

4.1.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全县防汛(山洪灾害防御)、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防汛指挥部成员详见《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江防指字〔2016〕4号)。

4.1.2县防汛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汛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

在上级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执行上级的防汛指令,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抗洪斗争;部署年度防汛抗洪工作;指导、推动、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防汛应急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洪水、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镇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清除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全县各镇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县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工作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配合统计、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做好核灾报灾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①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②负责指挥部领导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③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做好指挥部有关指示、指令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县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

对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

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负责暴雨、台风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随时掌握天气气象、雨情及其发展趋势,并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准确预报和发送相应级别预警信号。

遇强降雨时,每1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一次降雨情况。

县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制订水利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制订防洪抢险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负责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调度,对全县水利、水电、水库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各镇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负责全县水库、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和汇报全县水库、山塘、水利排灌工程安全运行动态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工程管理单位做好上述工程日常安全监测、巡查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水库、山塘、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抢险方案;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

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

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和人员、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负责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指挥部的部署,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县公安局:

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现场治安安全;保障运输抢险队伍、物资车辆优先运行;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县财政局:

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县级救灾补助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其他部门向市财政局等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区、市支持。

县安监局: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管理和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调查处置因灾事故。

县住建局:

负责城区内涝排水、危房排查和帮助洪水围困人员的撤离,协调抢修因灾损毁的供水、道路、排水等城镇基础设施,排除险情。

县教育局:

负责洪区及危险区学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做好全县学校防汛安全工作。

县文体新广局:

收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的III级以上预警和响应指令或紧急防洪令后向公众播发;及时播发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发县防汛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各单位的重要抗洪动态。

  县人武部:

负责联系部队抢险队、组织民兵抢险队,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协调组织部队和民兵抢险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指导全县水利防灾减灾项目的规划工作。

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计划管理。

县农业局:

及时掌握和汇报农业受灾信息。

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调运、管理、供应等工作。

  县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

组织核查灾情,向县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

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排除险情。

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

  县卫计局: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防洪抢险及防洪排涝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及联通公司:

负责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证灾害现场与县、各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和损毁通讯设施的恢复。

各镇人民政府:

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镇区域内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做好本镇境内水库、山塘、尾(洗)矿坝、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管理,做好工程安全监测、巡查和值守,随时掌握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负责制订和完善本镇境内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收集、记录和汇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库、山塘各类工程及沿江沿河、低洼易涝地带、村屯、学校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5预防预警机制

5.1预防预警信息

5.1.1气象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实施气象信息监测和报告。

  

(1)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

  

(2)当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150毫米时,每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24小时或12小时降雨预报;当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200毫米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的降雨预报;当过去24小时降雨达到250毫米以上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的降雨预报。

预测预报结果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5.1.2 水库工程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巡查,要按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各镇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工程运行状况。

中型水库、小

(一)、小

(二)型水库及山塘发生重大险情在1小时内报县、各镇防汛指挥部。

  

(2)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相关各镇指挥部应按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险情动态情况。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5.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灾害损失情况。

各镇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收集灾情动态,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政府办、县防汛办,核实灾情后续报。

  (3)各镇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防总联合制定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5.2预警级别划分

  5.2.1洪水预警级别划分及确定

  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按降雨量、洪水及灾情情况、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

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1)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a.当预报降雨达100年一遇,或气象部门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b.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c.上级或本级防汛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时。

  

(2)I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a.当预报降雨量达50年一遇、或气象部门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b.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c.上级或本级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时。

  (3)II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a.气象部门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

  b.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坝。

c.多个山塘出现险情或已垮坝。

d.上级或本级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4)IV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a.气象部门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

  b.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

c.本级防汛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时。

  5.2.2防汛预警级别发布

  防汛预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确定级别,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5.3预防预警行动

  5.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的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构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山塘、闸坝、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

各镇防汛指挥部修订完善各镇管辖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各镇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针对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

在防汛重点部位、重点镇和水库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

通过程控电话、移动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行洪河道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需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5.3.2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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