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业租赁合同范文word版 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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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业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合同目录
房屋租赁合同(商务)一、房屋基本状况二、房屋用途三、房屋的交付及返还四、房屋改造五、特别约定六、违约责任七、不可抗力八、争议的解决九、其他附件一:
平面图附件二:
财务条款一、租赁期限二、租金及支付方式三、履约保证金四、服务费五、其他费用附件三:
服务条款一、商业服务二、推广服务条款附件四:
工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省、市)区。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现状,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签署交接凭据,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受义务立即完成。
财务条款即行生效,房屋开始起租,租期开始计算。
2.甲方或其代理人应于预定交付日前7天以书面通知乙方接收承租场所。
乙方必须于预定交付日或之前向甲方办理承租场所的交付手续,承租期由实际交付日当日起计;通知乙方收房后7日内,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起租。
3、若乙方在预定交付日过后仍未向甲方办理承租场所的交付手续,则承租期以预定交付日当日起计算。
若乙方在预定交付日起计7天内仍不办理承租场所的交付手续,则甲方有权即时收回承租场所,终止本合同及将承租场所租予第三方。
甲方同时有权追究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乙方须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租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
第四条房屋改造
1、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改扩建、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办理政府相关部门手续。
乙方需对上述工程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如果工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也不承担这些物品的安全保障责任。
3、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无偿取得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和装饰部分、其它不可分割或分割困难较大的固着物的所有权;但同时甲方亦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如需架设户外广告、标牌,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2、乙方举办大型活动前应提前书面报知甲方,并应当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具体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的员工。
4、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对甲方员工造成人身伤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租区域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并遵守北京市政府有关治安、消防、保安、环卫、环保及节能、节水等方面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6、在租赁期间,乙方是商标的全部权利和权益的所有人,该商标没有面临任何撤销程序或受到任何撤销程序的威胁。
该商铺内的任何商品均有权合法使用该商标,,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对于该商标的任何权利。
7、乙方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和保障甲方不用承担因乙方租赁承租场所而引致甲方、
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及其所导致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
乙方须以自己的费用向国家认可或甲方推荐的保险公司就上述对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应负的责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或提供性质相近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
定,保险期应与承租期相同,保险单中应注明甲方为承租场所之物业业主和被保险人之一。
8、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前六十日内,如乙方未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的,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意向客户实地考察该房屋;但甲方在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扰乱乙方的工作秩序或者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9、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如乙方因转租行为而获取收益,则甲方有权分享该受益的50%(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
10、甲、乙双方各自在本合同下所发的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正式的通讯地址和号码如下。
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该方必须及时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收到对方通知。
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延迟返还该房屋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租赁房屋日租金数额的150%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毁约,都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如果这种毁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还应在支付
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4、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应付款千分之五(0.5%)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并扣除乙方交纳的租
赁保证金。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者擅自进行改扩建、装修的;
(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受到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吊销企业营业
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
(5)发生公司收购、重组、合并、清算,未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未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的任何行为给工体场馆造成安全危险,并且这种为不能排除的;
(8)乙方的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工体或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导致他人经营业
绩明显下降的;
(9)乙方或其员工在工体内打架斗殴,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的;
(10)乙方在免租期内毁约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11)乙方其他严重扰乱工体场内秩序或工体整体形象的行为。
6、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返
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的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
(1)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
(2)非典型性肺炎、禽流行性感冒等流行性传染疾病;
(3)战争、暴动、国家及政府征用、占用、拆迁;
(4)重大活动期间,由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搬迁、迁出;
(5)相关政府部门通知停止营业的情形。
(6)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情
形
2、遇到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有
效证明文件,双方按照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发生前述不可抗力情形时,免除不能或者延迟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该会的现行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
都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效力及于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如下附件:
附件一《标的物平面图》(尽作为位臵确定及方便鉴别之
用),附件二《财务条款》,附件三《服务条款》,附件四《工程条款》,附件五《营
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甲方):
签字代表:
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
签字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
财务条款
合同编号:
一、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2、自承租期开始之日起,乙方可享有___天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年月日。
免租期包括在承租期
内。
3、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要按本合同的规定缴纳免租期间的服务/
装修管理费。
乙方在免租期后或承租期内再进行装修的,不再享有任何免租权利。
如果
乙方在免租期内退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免租期内实
际使用房屋的租金。
4、如乙方有意到期后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甲
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间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照人民币______
元/日/平方米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整。
租赁期间第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照人民币______
元/日/平方米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整。
租赁期间第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照人民币______
元/日/平方米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整。
2、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
即以每个月为一期预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应于该期的五日前预付下月租金。
(2)按三个月支付:
即以每三个月为一期预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
方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应于该期的五日前预付下三个月租金。
(3)按六个月支付:
即以每六个月为一期预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
方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应于该期的五日前预付下六个月租金。
(4)按十二个月支付:
即以每十二个月为一期预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
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租金应于该期的五日前预付下十二个月租金。
甲方
给与乙方优惠租金单价,所以乙方同意第一租赁年的付款方式为年付,如乙方经
营未满一年,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支付的所有预付房租及履约保证金。
3、若免租期结束当日并非历月的最后一日,则乙方还须在承租期开始之日向甲方缴付
自免租期结束后的第一日至该历月的最后一日期间的租金及服务费。
次月开始,收费方
式按整月收取,不影响乙方全年的年租金总额。
4、如果乙方故意迟延或拒不缴纳租金满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
压井等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需开具支票,并写明甲方抬头,否则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的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
欠缴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0.05%)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
付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为止。
三、履约保证金一般条款
1、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之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或不能履行
的,甲方可以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利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相应款项作为
租金、违约金、赔偿金、水电费等(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
者补救方法)。
在此情况下,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
3、如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抵扣到等于合同中规定的30天租金金额时,本合同自动终
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出租房屋及其他出租物品。
4、在合同未履行至一半期间内,如果乙方擅自毁约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履行至一半期间以后,除发生因乙方原因
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外,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抵扣乙方应缴而未交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
到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应返还乙方。
乙方
若要续签合同的,应重新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合同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
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返还乙方。
三、服务费
乙方须在承租期(包括免租期)内按租赁面积向甲方缴付每月每平米人民币___元。
(该服务费所涉及的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三服务条款)
四、其他费用
1、甲方授权人员在乙方享有每年万元的免费消费签单权。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足额交纳甲方出具的缴费清单中所列的各种费用。
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装修押金、施工管理费等。
2、因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六、甲方的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帐号:
附件三:
服务条款
商业服务合同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商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商业服务
第一章商业基本情况
商业名称;
商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商业服务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一条在商业服务区域内,甲方提供的商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特殊约定除外):
1、商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商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商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商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二条商业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1、乙方须在承租期(包括装修免租期)内需按租赁面积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缴付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的商业服务费。
2、乙方须在承租期(包括装修免租期)内需按租赁面积向甲方缴付推广宣传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含在商业服务费中)。
3、商业服务费仅限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服务的费用:
服务人员工资、营业时间内的中央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园艺、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维修及操作、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4、承租期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可依据政府相关政策或服务成本变化适时对服务费用的金额做出调整。
5、承租期内,如乙方同时租用甲方提供的电话线路,乙方须在接受承租场所时向甲方缴纳电话押金,其金额、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商业服务手册内。
乙方须负责和自行支付所有从上述电话线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承租期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出示的单据缴清一切与承租场所有关的设施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天然气费等。
7、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并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承租场所的装修设计所需的图纸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承租场所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列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撤换甲方统一定造和安装的玻璃铺面、玻璃门及其上方之招牌灯箱和任何面向公共区域之装臵及装修。
9、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施工管理押金,其金额、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租户装修手册》内。
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不予退还的垃圾清运费及临时水、电、煤气、
天然气的费用,上述各项费用的金额将列于《租户装修手册》内。
1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选择的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北京注册及可合法地在“北京区域内”施工许可的证明;所有有关电讯、空调、消防工程必须由甲方指派或认可的施工队进行。
11、乙方同意按甲方所批准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并以良好及恰当的装修工艺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
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已被批准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
乙方装修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装修承租场所进行检查。
经甲方检查认可及经有关部门发出验收合格的证明后,乙方方可在承租场所正式开业。
12、乙方在完成上述装修后,如以后需要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按照《租户装修手册》规定,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
13、乙方需要装修时,应在装修前按规定将装修押金及装修管理费交付甲方。
乙方使用的能源费应以甲方出具的单据,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缴纳能源费。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甲方,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150元/个〃月。
第四条本商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地及绿摆属乙方所有。
第五章商铺的承接验收
第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商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商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六条乙方验收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第六章商铺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甲方应制定本商业服务区域内商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甲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八条甲方可采取规劝、制止、处罚等必要措施,制止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商业服务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商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十条因维修商铺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商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需临时占用、挖掘商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商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装饰装修手册规定,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乙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1、甲方负责承租场所的内部结构和中央空调系统及商业的中央电机系统和公共场地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2、上述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费用,但若由于乙方(包括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的行为、过失或故意而对承租场所的内部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则须承担有关的维修费用。
3、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承租场所进行维护及维修;但如遇紧急情况如跑水、火灾等,甲方则无须发出事先通知。
4、承租场所的内部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乙方须保持承租场所及其设施于良好状况,并须承担任何因承租场所失修或损毁而对任何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保险
第十三条装修保险在开业及装修前,以保险单形式出示给甲方。
1、乙方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和保障甲方不用承担因甲方租赁承租场所而引致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及其所导致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
乙方须以自己的费用向国家认可或甲方推荐的保险公司就上述对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应负的责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或提供性质相近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
定,保险期应与承租期相同,保险单中应注明甲方为承租场所之商业业主和被保险人之一。
2、若因乙方的行为、过失或故意,在承租场所范围内发生任何导致甲方或其人员的财产或人身伤亡事件,甲方根据乙方按照本上一条规定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从保险公司获得(或不能获得)的保险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甲方或其人员的实际损失,则乙方须向甲方或其人员赔偿其蒙受的损失。
3、乙方须自承租开始之日起,购买上述所要求的保险。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保单的副本,最近期缴付保费的收据和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书,证明该保单的保费已被全数缴清及该保单为现存有效。
4、乙方不得做出或允许或容忍发生任何使建筑物或承租单元现有所投火险或其它所投保事项之保险或第三者责任险无效或可能使其无效的行为、行动、事宜或事情,亦不得做出或允许或容忍由于这些行为、行动、事宜或事情使保险费增加。
如果由于乙方所为或所允许或容忍之行为、行动、事宜或事情使保险费增加,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保险费的增加额,甲方的上述权利不影响其本租赁协议项下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偿。
同时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要求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其它必要的协助。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的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商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除上述规定情况外,甲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乙方的合理的标准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商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乙方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可以自行或委托甲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的范围
(1)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
(2)非典型性肺炎、禽流行性感冒等流行性传染疾病;
(3)战争、暴动、国家及政府征用、占用、拆迁;
(4)重大活动期间,由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搬迁、迁出;
(5)相关政府部门通知停止营业的情形。
(6)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情形
2、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商铺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商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乙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情形。
第二十条特定违约行为
1、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或任何危险物品带进或存放于商铺内;
(2)在商铺内留宿、住宿、煮食(本合同说明乙方在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者除外)、饲养动物或做出其它与商铺之用途不符的行为;
(3)在商铺内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或有关商铺管理规则的行为;特别是在未有各主管部门的牌照、批准而在商铺内经营的业务范畴;
(4)因任何理由暂停或停止在商铺内向公众营业(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5)在商铺或商场的其他部份,以任何方式出售、赠送或派发任何的假冒伪劣产品。
2、若发生上述所列的任何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并没收承租保证金。
并保留向乙方追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亦须负责赔偿因其违反上述条款而对“工体及体育之窗”内任何其他租户或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部分:
推广服务条款
第九章广告、标识和推广安排
第二十一条为各商铺整体宣传,达到共享资源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签订如下特约免费服务推广协议:
(协议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