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点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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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点汇总

 

2015年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重要知识点汇总

 

考试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一栋综合楼,高60m,设有集中空调系统,地下一层为设备层,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地上一至三层为商场,地上四层及以上是写字间。

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该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h计算。

  A.1  B.2  C.2.5  D.3

答案D

2、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当管道内排出的烟气温度达到()℃时,阀门自动关闭。

  A.100B.200C.180D.280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商场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高度20m,总建筑面积36000㎡。

每层建筑面积6000㎡,地下二层商场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m。

该商场地下部分应满足()要求。

  A.设置防烟楼梯间  B.设置带乙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

  C.货运电梯按照消防电梯设置  D.设置开敞楼梯间

  E.设置防、排烟设施

答案AE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下列系统属于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雨淋系统  D.水幕系统

  E.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案ABE

三、案例分析、简答题

 1、火灾的概念是什么?

 2、一幢30层宾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当消防人员测试宾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时发现,管网末端的静压比动压高许多,原因可能是什么?

  

(2)当测试宾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湿式报警阀的放水管路时,发现水力警铃长时间不响,原因可能是什么?

  (3)当在消火栓处直接按下启泵按钮时,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哪几个信号反应?

答案:

三、1、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

(1)管网可能有堵塞;

  

(2)报警阀通向水力警铃的管路堵塞,或该管路阀门关闭,或水力警铃损坏,或报警阀后压力大于阀前压力;

  (3)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显示消防泵启动工作或故障状态。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

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所谓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

第二节燃烧类型

一、燃烧类型分类

(一)着火:

(1)点燃

(2)自燃(化学自燃、热自燃)

(二)爆炸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一)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表1-1-1常见的几种易燃或可燃液体的闪点

名称

闪点(℃)

名称

闪点(℃)

汽油

-50

二硫化碳

-30

煤油

38~74

甲醇

11

酒精

12

丙酮

-18

-14

乙醛

-38

乙醚

-45

松节油

35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

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

例如,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

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二)燃点

1.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三)自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影响自燃点变化的规律:

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自燃点,同一种可燃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燃点也会发生变化。

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内径等因素的影响。

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与特点

一、气体燃烧的特点

(一)扩散燃烧

(二)预混燃烧

二、液体燃烧的特点

(一)闪燃

(二)沸溢(三)喷溅

三、固体燃烧的特点

(一)蒸发燃烧

(二)分解燃烧(三)表面燃烧

(四)熏烟燃烧(阴燃)(五)动力燃烧(爆炸)

第四节燃烧产物

火灾中因燃烧而产生一类物质,其成分取决于可燃物的组成和燃烧条件。

大部分可燃物属于有机化合物,它们主要由碳、氢、氧、氮、硫、磷等元素组成,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有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四)木材的燃烧产物

木材是一种由碳、氢、氧等元素组成混合物,主要以纤维素(C6H10O5)X分子形式存在。

木材在受热后发生热裂解反应,生成小分子产物。

在200℃左右开始,即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产物。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5907,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

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

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

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

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依据国务院2007年4月6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一、电气

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在我国火灾中居于首位,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年,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32.2%。

二、吸烟

2012年,全国因吸烟引发的火灾占到了总数的6.2%。

三、生活用火不慎

2012年,全国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到了总数的17.9%。

四、生产作业不慎

五、设备故障

六、玩火

七、放火

八、雷击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一、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

(一)热传导

(二)热对流(三)热辐射

二、建筑火灾的烟气蔓延

三、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

图1-2-1建筑室内火灾温度-时间曲线

第四节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冷却

二、隔离

三、窒息

四、化学抑制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第一节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

一、爆炸的定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二、爆炸的分类

(一)物理爆炸

(二)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

化学爆炸前后,物质的化学成分和性质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1.炸药爆炸

2.可燃气体爆炸

3.可燃粉尘爆炸

(3)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各类可燃性粉尘因其燃烧热的高低、氧化速度的快慢、带电的难易、含挥发物的多少而具有不同的燃烧爆炸特性。

但从总体看,粉尘爆炸受下列条件制约:

颗粒的尺寸。

颗粒越细小其比表面积越大,氧吸附也越多,在空中悬浮时间越长,爆炸危险性越大;

粉尘浓度。

粉尘爆炸与可燃气体、蒸气一样,也有一定的浓度极限,即也存在粉尘爆炸的上、下限,单位用g/m³表示。

粉尘的爆炸上限值很大,例如糖粉的爆炸上限为13500g/m³,如此高的悬浮粉尘浓度只有沉积粉尘受冲击波作用才能形成;

空气的含水量。

空气中含水量越高,粉尘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

含氧量。

随着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扩大;

可燃气体含量。

有粉尘的环境中存在可燃气体时,会大大增加粉尘爆炸的危险性。

第二节爆炸极限

一、爆炸浓度极限

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能引起爆炸的最高浓度称爆炸上限,能引起爆炸的最低浓度称爆炸下限,上限和下限之间的间隔称爆炸范围。

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不一定都能发生爆炸,只有其浓度处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才发生爆炸。

浓度高于上限,助燃物数量太少,不会发生爆炸,也不会燃烧;浓度低于下限,可燃物的数量不够,也不会发生爆炸或燃烧。

但是,若浓度高于上限的混合物离开密闭的空间或混合物遇到新鲜空气,遇火源则有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危险。

(一)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浓度)极限

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百分比%表示。

不同的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其爆炸极限也不同。

如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宽,下限会降低。

部分可燃气体在空气和氧气中的爆炸极限如表1-3-1所示。

表1-3-1部分可燃气体和蒸气的爆炸极限

物质名称

在空气中(%)

在氧气中(%)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氢气

4.0

75.0

4.7

94.0

乙炔

2.5

82.0

2.8

93.0

甲烷

5.0

15.0

5.4

60.0

乙烷

3.0

12.45

3.0

66.0

丙烷

2.1

9.5

2.3

55.0

乙烯

2.75

34.0

3.0

80.0

丙烯

2.0

11.0

2.1

53.0

15.0

28.0

13.5

79.0

环丙烷

2.4

10.4

2.5

63.0

一氧化碳

12.5

74.0

15.5

94.0

乙醚

1.9

40.0

2.1

82.0

丁烷

1.5

8.5

1.8

49.0

二乙烯醚

1.7

27.0

1.85

85.5

三、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物质的爆炸极限是正确评价生产、储存过程的火灾危险程度的主要参数,是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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