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管理制度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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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管理制度完整
调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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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1.通过人事调整,合理使用调配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
2.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公司内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岗位调动管理流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原则
1.员工调动要符合各部门定岗定编和人岗匹配原则;
2.调动人员须具有全局意识,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四)调岗类型
A.部门内部调岗:
由中心内部A部门调整至该中心B部门;
B.跨部门调岗:
1.由公司A中心调整至B中心;
2.跨中心调岗人员需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拟调入部门的相应岗位职责对调岗人员是否符合新岗位要求进行评估;
3。
调薪:
调岗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参照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调岗人员定薪,如调整部门后岗位职责不变则薪酬不变;
C.战略调岗: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为满足公司各岗位招聘需求,由公司统一调配或者实行内部竞聘(如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人员调整);
(五)调岗管理流程
●协商调岗
1。
公司可以根据战略发展要求、员工工作能力等情况,对员工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2。
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原岗位任职满6个月(含)以上员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调岗;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照本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直接调岗
1、经考核后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的;或非因公负伤而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可直接对该岗位员工进行调岗;
2、如因员工个人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经过考核证明该员工仍不能胜任该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调岗审批
A、中心内部调岗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岗位调动审批表》后由中心负责人审批、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方可调动;
B、跨中心、战略调岗
调出中心负责人协调调出、调入部门意见后,由调出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岗位调动审批表》后,经调出及拟调入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方可调动;
注:
1.岗位调整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平台调整,经理级别人员调岗后予以公示;
2。
如拟调整后岗位为新增岗位,调入部门需完成岗位新增审批后再依照本管理办法进行调岗审批;
3.如调出部门在人员调出后有人员需求,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二、工作交接、新岗位报到
岗位调动审批通过后,接到调岗通知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原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并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工作;
(六)附则
1.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修订。
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话务员管理制度
一、每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每日8:
00—17:
00;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换班、离岗、睡岗;(如需请假,提前6小时通知,换班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以上均需通过部门负责人同意)以上事宜每违规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直接移交公司。
二、上班期间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三、保证铃响三声内接听,长时间未听见铃声,必须检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确保两部时刻能正常接入、拨通状态,如有故障及时报部门统计员报修,不得将话筒空置、或转移至同一台,导致客户接入不进,违规操作将记录并纳入考核。
四、严格按服务用语,规范使用语,接声音柔和、吐字清楚、语速、音量适当,语言内容逻辑清晰,确保话务员听懂客户需求,客户能听明白话务员解释;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
五、接、打坐姿端正,一手接听,一手拿笔、准备记录本,随时做好记录准备,不得趴桌、吃东西、仰躺等不良行为接、打;接听需细心听取客户讲述、耐心做出正确解释;
六、接听内容需记录的内容要及时、准确、内容完整、字迹工整,记录完毕与客户核对基础信息(姓名、地址、、需求),确保无误后放下,及时录入客户服务系统,并再次与记录本核对是否有误,避免漏登、错登现象发生,发生以上错误进行详细记录,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上报公司处理。
七、报修、报警派工需及时;整体派工后,无论何时只要影响用户正常用气、或报警,必须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立即派工给置换维修队长(白班)或值班人(下班后)处理;
八、接非居民(工业、公福)故障报修、户外管道挖破、漏气等需记录下来及时报调度中心进行派工;
九、业务工单类内容需及时录入客户服务系统中,正确操作客户服务系统,及时打印派工单派工。
十、每日上午11点、下午4点开始对当日报修工单进行回访(无特殊情况录单人即为回访人),并将回访情况及时录入系统中。
另每周由安检稽查队长将上周安检明细发送至话务,话务与次周抽取安检中35户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置换通气工单最晚不超过两天必须在系统结单,话务员自行分配结单量,以公平、均衡为准。
十一、上班时间,不得用办公私用聊天,接听私人不得超过3分钟,否则记过一次;
十二、鉴于话务两部量不均衡,每日话务员保证两人在岗,公平、公正起见,规定每日中午十二点,当班两人交换接听两部。
十三、每日对话务办公室进行值日,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十四、上下班与调度中心做好交接内容及记录.
十五、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完成部门临时安排工作。
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期满需续假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实习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请假的,由单位自行管理。
以上辅助人员请事假,原则上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其他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出国(境)探亲或因私出国(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上述由局领导审批的请假手续,一律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请假登记台账。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请销假登记,并定期向审批人反馈。
(二)建立量化考核机制。
将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三评一推优”日常考核,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的每次扣1分。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决纠正执行规定不严、变通走形等问题。
(四)建立每月通报制度。
局办公室每月初通报上月干部职工请销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