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行业的税务稽查实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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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行业的税务稽查实用手册
行业检查实用手册目录
1、食用酒精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2、纺织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3、肉食加工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4、复混肥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5、板材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6、啤酒制造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7、石材加工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8、轴承加工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9、建筑陶瓷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0、食品(饼干)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1、柳编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2、五金加工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3、白酒酿造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4、造纸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1、食用酒精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行业名称
食用酒精生产行业
生
产
工
艺
及
特
点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用
原
材
物
料
原料
瓜干(木薯或玉米)
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
糖化酶、酵母
低值易耗品
燃料
原煤
动力
电力
包装物
酒罐、酒桶
其他
生
产
产
品
主要产品
酒精
副产品
杂醇油、CO2气体
下脚料
酒糟
其他
产
品
形
态
特
点
主要产品
95度(含)以上为酒精,95度以下为白酒;以瓜干或木薯生产的酒精为薯类酒精;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酒精为粮食酒精;薯类酒精加浆降度生产薯类白酒;粮食酒精加浆降度生产粮食白酒。
副产品
其他
生产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
酒精生产设备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一般每年需要停产大修理一次。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投入产出指标
以瓜干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34%—34.5%即每一百公斤瓜干生产34—34.5公斤95度的酒精。
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40%—42%即每一百公斤木薯生产40—42公斤95度的酒精。
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32%—33%即每一百公斤玉米生产32—33公斤95度的酒精。
能源消耗指标
其他指标
税
务
参
考
指
标
行业税负率
其他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酒类行业核算特点:
核算酒精、白酒统一按折成65度白酒计算。
如何折算详见企业《酒精加浆(降度)折算资料》。
在税收方面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环节
增值税方面
收购环节
1、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如填写项目不齐全等;
2、收购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3、收购一般纳税人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4、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生产环节
1、隐匿副产品及下脚料;
2、隐匿酒精生产数量。
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副产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应计税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等;
4、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等产品未计税;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6、将酒精加浆勾兑成白酒销售,隐匿白酒销售收入。
消费税方面
生产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应计税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等;
4、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6、将酒精加浆勾兑成白酒销售,仍故意按酒精申报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
收购环节
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生产环节
1、隐匿副产品及下脚料;
2、隐匿酒精生产数量;
3、虚增生产成本。
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副产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应计税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等;
4、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其他方面
常
用
检
查
方
法
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发酵车间、蒸馏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各种副产品、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测算本期酒精产量,然后和本期实际入库数量相对比,检查是否隐匿酒精产量;核对全年原料收购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问题。
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必要时可选取本地或本市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进行实地调查。
4、调取产成品库“保管帐”,产品出库凭证,检查本期发出各种产品的数量,然后和本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发出产成品数量相对比,并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查找是否有应作销售的发出商品未计税的情况。
需要说明一点,只要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存在贷方余额,一般企业存在发出商品问题。
5、计算各月产成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检查有无异常波动;抽查几个主要客户,测算企业对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是否有异常差异。
6、检查“原材料”、“产成品”帐户有无红字余额,入库、发出及结转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及“包装物”的核算及发出情况,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的情况。
8、检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问题。
9、检查企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了解企业大修理费用情况,是否存在费用跨年度问题。
典
型
案
例
2、纺织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行业名称
纺织生产行业
生
产
工
艺
及
特
点
工
艺
流
程
纺纱:
原材料收购→仓储→清花→梳棉→并条→粗纺→细纺→络筒→成品纱。
织布:
成品纱→生产准备(整经、浆纱、络纬)→织布→整理→成品布。
生
产
用
原
材
物
料
原料
棉花、绦纶
主要材料
成品纱
辅助材料
浆料
低值易耗品
维修配件
燃料
原煤
动力
电力
包装物
棉条筒、纱管、纸筒、包装袋
其他
蒸气
生
产
产
品
主要产品
纱、布
副产品
下脚料
斩刀棉、回丝
其他
产
品
形
态
特
点
主要产品
成品纱为台体结构,按不同的支数及原料投入,分棉纱、涤纱、涤棉纱,成品纱按重量计算。
不同的纱织成的布分为棉布、涤棉布、涤纶布,成品布打包后按长度计量。
副产品
其他
生产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
大体上每周一扫车,半年一平车,轮换维护,全年不停止生产。
纺纱有环锭纺和汽流纺两种形式,织布分有校织机、喷气织机、键杆织机三种形式,具体情况有差别。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投入产
出指标
1、百米成品布耗纱量=每英寸经线(经密)与纬线根数之和(纬密)÷支数×0.0645。
2、成品纱的投入产出率按国家标准。
3、棉纱投入产出比(棉花:
棉纱):
精梳为1.4:
1;粗梳为1.1:
1。
能源消
耗指标
1、每百米布耗电25度左右。
2、一吨纱用电约1300度。
其他指标
税
务
参
考
指
标
行
业
税
负
率
全国3.54%;全省4%;全市2.58%
其
他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在税收方面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环节
增值税方面
收购环节
1、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如填写项目不齐全等;
2、收购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3、收购一般纳税人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4、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生产环节
在建工程用工用料列入生产成本。
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副产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
4、以物易物不计销售与购进;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企业所得税方面
收购环节
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生产环节
1、隐匿下脚料;
2、虚增生产成本。
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下脚料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
4、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5、委托加工不计销售收入。
其他方面
常
用
检
查
方
法
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是清花车间、梳棉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废棉、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核对全年原料收购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问题。
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必要时可选取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进行实地调查。
4、调取产成品库“保管帐”,产品出库凭证,检查本期发出各种产品的数量,然后和本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发出产成品数量相对比,并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查找是否有应作销售的发出商品未计税的情况。
5、计算各月产成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检查有无异常波动;抽查几个主要客户,测算企业对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是否有异常差异。
6、检查“原材料”、“产成品”帐户有无红字余额,入库、发出及结转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的情况。
8、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抵债等产品未计税问题。
9、检查企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了解企业大修理费用情况,是否存在费用跨年度问题。
10、调取车间工资计算单,核对计工产量与会计核算产品产量是否一致,以检查是否存有销售不记帐问题。
11、检查原材料、生产成本等科目,看是否有已耗配件,电力、人工等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划分不清的问题。
12、检查企业合同,看有无委托加工业务不计销售收入情况。
典
型
案
例
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资3500万元,现有纺织机械470台套,纺纱能力为15000纱锭,生产人员850人,2004年税负率为2.1%。
2005年10月份检查人员到企业进行协查时发现,该企业与新华棉纺厂2005年4月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 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提供150吨纯棉,委托新华棉纺厂加工成21支棉纱,要求在一个月内完工,业务完成后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收到棉纱115.4吨,而无加工费支付凭证。
企业分录为:
借:
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万元
贷:
原材料――棉纱 181.5万元
借:
原材料――棉纱 181.5万元
贷:
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万元
检查人员对委托加工费的支付提出疑义,越达纺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该笔业务是真实的,只是加工费已含在棉花中,国家标准是每吨21支棉纱需要棉花1.08吨,而加工双方协议,每加工一吨棉纱付给棉花1.3吨,由于棉花质量不便控制,加工费及棉花质量差价含在多付的0.22吨棉花中,这样双方互相不开票,也没有质量纠纷,省去了不少麻烦。
根据“以物易物是一种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