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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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学院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将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学院将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学院将会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性活动。

第四条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计算细则

根据《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培养方案》学分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参见附表1。

第三章管理与认证

第一条学院学生科协是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理学院分团委(文韬一号宿舍北楼二层)。

各班成立由科技委员、团支书及班长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注:

科技委员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一负责人,团支书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二负责人,班长是第三负责人。

第二条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或上半学年学期末,核算前一学年的创新学分(注:

具体时间由院学生科协具体通知)。

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

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按照规范如实填写《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初审:

班级创新学分认证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填写《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报学院学生科协;

3.学院复核:

由院学生科协秘书部负责对全院同学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束后,将会将审核结果统计并在理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学生如有异议应由所在班级科技委员在一周内联系科协秘书部相关负责人,一周以后科协将不再受理异议,学分正式记入档案。

4.学分审定:

学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所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将由院团委报校团委审核,经教务处复核确认后,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第三条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并扣除相应假证、假材料的创新学分。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创新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七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6学分但已修满4个以上学分的学生,可在第七或第八学期提交一篇本专业高质量的科学论文,经相关专家审阅通过后,可给与1—2个学分以修满创新学分。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院学生会各部将向院学生科协秘书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将要开展的活动列表,最终由院学生科协将各个活动按标准归类后确定每一项活动可加多少学分并进行公示,以方便广大同学参加活动与修满创新学分。

(注:

各活动所加学分以院科协统一公示为准,院学生会各部只可以科协审核通过的学分数量进行宣传,吸引广大同学参加活动,院学生会各部及其他组织机构没有权利擅自修改活动学分,请广大同学进行监督,一经发现,则取消该活动应加学分。

第三条每学年理学院学生科协将根据各班各类学科科技类竞赛、学术讲座、科研、创新实验、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的参与及获奖情况,在每个年级评选出三个优秀科技班集体并进行相应的班级学分奖励。

(详见附表四)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从即日起试行,由院团委以及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附表一:

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附表二:

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表三:

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附表四:

中北大学理学院优秀科技班集体评分及学分奖励标准

附表五:

以往学分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附表一:

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备注

学术讲座

参加(限2学分)

学院组织

10次计1学分

1.参加者以学分票及学习心得(不得少于300字)为据加分。

2.总学分将以小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

学校组织

5次计1学分

组织开展(限4学分)

学院范围

主讲者1学分/次;

参与者1学分/2次(限4人)

学校范围

主讲者2学分/次;

参与者1学分/次(限5人)

学科/科技竞赛

国际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6

1、同项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

2、考核认证以证书或相关参赛证明为准。

3、校级及以上学科科技类竞赛主要包括:

“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数学、英语、力学等科技竞赛活动及校内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校科普知识竞赛、结构模型设计大赛等。

4、院级学科科技类竞赛主要包括:

科普知识竞赛、国防知识竞赛、润学讲坛等院级选拔赛和其他各类院级竞赛。

5、院代表队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科技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院科协人员各加0.5学分。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其他参加者

2

国家级竞赛

特等奖

6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其他参加者

1

省级竞赛

特等奖

3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其他参加者

0.5

校级竞赛

一至三等奖

1

其他获奖者

0.5

参与者

0.2

院级竞赛

一至三等奖

0.5

其他获奖者

0.3

参与者

0.1

参与教师科研

在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

最多1学分

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或相关部门盖章认证

在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最多3学分

在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最多4学分

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

省部级以上

负责人6学分/项;

参与者3学分/项

学院科研科认证

校级

负责人3学分/项;

参与者2学分/项

院级

负责人2学分/项;

参与者1学分/项(限4人)

非专业性文章

国家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3

1、以文章出版物原件为依据

2、校级文章最多不超过2学分

其他

2

省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2

其他

1

校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0.5

其他

0.3

论文发表及专利

SCI、SSCI

收录

6

1、以期刊、相关检索为依据

2、在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刊物上发表,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

合作者

3

EI、ISTP

独立完成

6

第一作者

5

合作者

2

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

独立完成

4

第一作者

2

合作者

1

高校学报

(不低于本校)

独立完成

3

第一作者

2

合作者

1

申请专利并被批准

第一作者

6

合作者

3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被批准

第一作者

4

合作者

2

实验

开放性实验

完成实验并按时上交报告

1学分/周

1、参加开放性实验记录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2、开放性实验室活动由指导教师签字认证

3、创新性实验由教务处盖章认证

创新性实验

国家级

负责人5学分/项;

参与者3学分/项

省级

负责人3学分/项;

参与者2学分/项

校级

负责人2学分/项;

参与者1.5学分/项

文体活动

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一等奖

3

1、各种文体活动记录学分4年内最多不超过4学分

2、活动学分不重复记录,以最高分计

3、校级及院级文体比赛学分认证以证书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

4、院迎新晚会及志愿者活动记1学分/100小时,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参加者

0.5

省级文体比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参加者

0.5

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

获奖者

1

参加者

1学分/100小时

院级文体比赛

一至三等奖

0.5

其他获奖者

0.2

其他

全国英语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以专八为计

成绩合格者

1

1、国家承认的各类技能培训考核认证以证书为准(注:

驾照不加分)

2、各类资格考试记录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以最高成绩计

3、计算机专业需获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方可加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二级及以上证书

1

普通话考试

获二乙及以上证书

1

国家承认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考试

获得证书

1

未列入的其余各校级及以上奖项,参照本细则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与相应学分

附表二:

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系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申请学分的项目名称

 

申请学分

 

学院评审组核准获取的学分

 

申请理由

(该项目证明材料附申请表后)

 

学生签字:

年月日

 

班级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意见

 

科技委员签字:

年月日

 

学院复评组意见

 

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表三:

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班级名称:

考核时间段:

2012——2013学年度

序号

学号

姓名

项目名称

申报学分

合计学分

获准学分

备注

1

1、

2、

3、

2

1、

2、

3、

科技委员签字:

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表四:

中北大学理学院优秀科技班集体评分及学分奖励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加减分值

备注

学术讲座(组织开展)

学院范围

主讲者

5

 

以相关部门证明为据

参与者

2.5

学校范围

主讲者

10

参与者

5

学科/科技竞赛

国际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

30

1.同项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记学分

2.考核认证以证书为准3.校级及以上学科/科技类竞赛主要包括:

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数学、英语、力学、广告设计大赛等科技竞赛活动及校内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校科普知识竞赛、结构模型设计大赛等。

4.院级主要包括:

科普知识竞赛院选拔赛、润学讲坛院选拔赛等各类院级竞赛。

5.竞赛统计均以比例算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0

其他参与者

10

国家级竞赛

特等奖

25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其他参与者

5

省级竞赛

特等奖

1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7.5

三等奖

5

其他参与者

1

校级竞赛

一至三等奖

5

其他获奖者

2.5

参与者

1

院级竞赛

一至三等奖

2.5

其他获奖者

1.5

参与者

0.5

非专业性文章

国家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15

需要有相关文件复印件为据

其他

10

省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10

其他

5

校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2.5

其他

1.5

科协例会

缺席者

-20

以科协会议记录为依据

无故迟到者

-10

论文发表及专利

SCI、SSCI

收录

30

1、以期刊、相关检索为依据

2、在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刊物上发表,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

合作者

15

EI、ISTP

独立完成

30

第一作者

25

合作者

10

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

独立完成

20

第一作者

10

合作者

1

高校学报(不低于本校)

独立完成

15

第一作者

10

合作者

5

专利被批准

第一作者

30

合作者

15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被批准

第一作者

20

合作者

10

创新性实验

国家级

负责人

25

需要有指导老师的签字或相关部门的盖章认证

参与者

15

省级

负责人

15

参与者

10

校级

负责人

10

参与者

7.5

 

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

省部级以上

负责人

30

 

学院科研科认证

参与者

15

校级

负责人

15

参与者

10

院级

负责人

10

参与者

5

备注:

每个班级基础分为50分。

考核得分=每一项加减分值×(获奖人数/班级总人数)×100%。

(科协例会除外。

)最终得分=基础分+考核得分+科协例会得分最后总分排名前五名的班级按名次班级每人分别加0.5、0.4、0.3、0.2、0.1个创新学分,并颁发“优秀科技班集体”奖状。

(注:

科技委员双倍加分,排名前三的班级的科技委员颁发“优秀科技委员”证书。

实行范围:

理学院大一至大四各班级。

附表五:

关于中北大学理学院2011--2012学年创新学分统计工作问题公示

各位同学,大家好!

经过科协全体人员近一个星期的努力,本学期创新学分统计工作终于结束,现已将相关统计结果公示于理学院分科协网站,请同学们到该网站下载中心查看,另外,在本次创新学分统计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现将这些问题汇总后公示如下:

1、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开据工时证明才可加创新学分,其他证明不加创新学分。

2、优秀团员、优秀个人、优秀志愿者等个人荣誉或称号不加创新学分。

3、全校高等数学竞赛性质改为校内选拨赛,仅获奖者加创新学分,参加者不加创新学分。

(此项规定由数学系给出,有异议者可联系数学系。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构模大赛等各种学科/科技竞赛以成绩或相关参赛证明为加创新学分依据,如果没有成绩或是仅仅报名没有提交任何作品,视为弃权,成绩为零不加创新学分。

(注:

英语竞赛以成绩单为据加分,可联系人文学院教学科开具证明并加盖人文院教学科公章,具体可联系本班英语老师。

5、参加中北大学计算机实验室创新性活动及管理工作可加创新学分。

6、同一类型证书最多只能加2个创新学分,文体活动最多只能加4个创新学分。

7、除运动会坐场有创新学分(注:

往年为0.1,今年破例0.5,以后仍按规定0.1算),其他坐场皆不加创新学分。

8、优秀组织奖、优秀班级等各种班级集体荣誉不加创新学分。

9、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已经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加成工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开据证明申请创新学分,个人不得再申请相应活动的学分,以后如发现有此类情况的一律打回重新填写申请表。

10、各类假证、虚假证明不加创新学分,今后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于个别问题严重的个人或班级,我们将会严格按照校里规定进行处理。

11、各类聘书、实习证明不加创新学分。

12、学生会成员作为自己所举办活动的组织者不加创新学分。

13、参加各种活动、各项竞赛必须要有相关证明或证书、奖状为加分依据,没有任何证明的加分项目,不给予审批。

14、汾酒公益奖学金获奖者不加创新学分。

15、青年志愿者工时计算方法:

最多计200个工时,180---200(不包括200)按180个工时计,150---180(不包括180)按150个工时计,150以下的按工时证明开据值计。

以上就是在此次创新学分统计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及相关公告,旨在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创新学分申请环境。

另外,也希望大家能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学生讲座、学科/科技竞赛、及相关创新性试验,尽早修满6个创新学分成功毕业。

中北大学理学院团委学生科协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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