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及社会责任控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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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及社会责任控制程序
修订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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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修改号
修订内容提要
修订页
修订时间
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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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定
修订招聘流程、修订培训规定
增加5.1人力资源规划规定;5.4员工招收管理;5.10异动管理;5.11工资待遇管理;5.12劳动合同管理。
修改5.3.3复试管理;5.6试用考核管理;5.13员工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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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5页
第2、3、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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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5
14/2/26
谭振
谭振
谭振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密级:
()绝密()机密(√)普通
发放部门:
(1)行政部
(1)财务部
(1)采购部
(1)销售部
(1)生产部
(1)工程部
(1)品质管理
(1)计划部
(1)管理者代表()总经理室
备注:
需发放的部门在“()”写明份数,唯有盖有受控章的文件为正式有效的文件
一、目的:
规范人力资源任用管理工作,为人力资源的规划、招募、聘用、异动、考核、培训等提供指导。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3.1外招:
面向公司以外的社会人群招募公司员工
3.2内招:
面向公司内部现有员工招选某一职位人员
3.3扩招:
人事招聘中,在原有人力配备的基础上增扩人手
3.4补缺:
人事招聘中,因原有人力配备流失(离职或异动)而招募新员
四、权责:
4.1行政部:
汇总各部门人力资源规划,及时更新岗位说明书,制订用人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募、聘用,办理人员异动、离职。
协助和监督各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归档。
4.2各部门:
制定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按岗位需求选拔适用人才,按要求实施本部门培训计划与考核工作。
五、作业流程:
5.1人力资源规划
5.1.1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公司内外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5.1.2各部门按公司战略,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于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填写《员工需求计划审批表》按权限审批。
内容包括部门岗位、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要求、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员工培训计划等。
每年六月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的规划进行调整。
5.1.3人力资源规划流程:
各部门提案行政部审核汇总呈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5.2人员需求:
5.2.1年度人员整体需求、招聘计划:
各部门应于制度本部门人力资源规划时提出,行政审核后呈总经理审批。
5.2.2月度人员需求、招聘计划:
根据年度计划分解而成,各部门需在每25日前提出下一月度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请表》报告行政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招聘。
5.2.3招募方式由用人单位提议,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人员招聘:
5.3.1内部招聘:
行政部以内聘公告方式按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招募,在公司内部甄选人才。
由应聘者填写《内聘申请表》,用人单位按正常面试(复试)的流程组织面试和记录面试结果。
面试合格的按本程序5.10.1.1条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行政部备案后实施转入新工作岗位。
5.3.2外部招聘:
5.3.2.1行政部人事可通过海报、广告、网络、人才市场或猎头招聘等其它形式进行招聘,相关招聘资料应注明招聘的人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
5.3.2.2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并提供有效的调查途径和承允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由招聘人员应验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5.3.2.3现场招聘时行政部招募人员根据初试的结果,符合相应岗位需求的,填写《复试通知单》通知应聘者复试时间,并要求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面试。
5.3.3复试:
5.3.3.1为了充分体现各部门的用人自主权,落实各部门负责人“选才、育才、展才、留才”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创新能力等。
及时将面试情况进行评价并记录于《应聘记录表》。
5.3.3.2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人员必须是比需求职位高出两职级的管理职人员,且最低亦须经主管级人员面试。
5.3.3.3面试、笔试及体检合格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试用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职员级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予以谢绝。
对应聘者录用与否,由面试部门将复试结果反馈至行政部,并由行政部以合适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5.3.3.4行政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并按应聘者所提供的调查途径核实,带假学历文凭、伪造简历的一律不予录用,若在录用后发现,即刻解除劳动关系。
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应聘者应聘面试记录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描述、证明其个人素质、能力的材料,供用人部门和批准录用人员查阅并予存档。
5.4员工招收:
5.4.1行政部根据经批准的录用意见,通知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
正式录用报到前,应安排被录用人员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4.2应聘普工的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填写《员工面试记录表》交由生产部面试,行政部协助。
5.5录用报到
5.5.1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人员按通知日期前来报到,按规定缴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健康证等资料,并建立个人档案、办理厂证。
行政部负责安排住宿(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享有),所属部门做好工作安排预备事宜。
5.5.2为了保护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长远利益,新聘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廉洁协议》,特殊及关键岗位有必要时须签订《竟业限制协议》。
5.6试用考核
5.6.1试用期可根据岗位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试用时间,原则上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试用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持虚假文凭或伪造简历的,立即停止试用。
5.6.2普工统一为1个月(报到日期在15号之前的(含),试用期为当月;报到日在15号以后的,试用期从下月起计),考核工作生产部负责。
5.6.3若新聘人员确实具备丰富经验、表现优异、有重大突出表现者,经呈报总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但只能缩减一次),或直接提前转证。
5.6.4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含内聘和提前转正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录用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职员、拉长/组长以上人员转正,须填写《转正考核表》和《转正审批表》,并提交《员工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报行政部人事审核,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作出最终是否转正之决定。
对于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转正。
5.7培训管理
5.7.1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方式,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是培训的目的。
培训既是经个员工的权利,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
5.7.2基础培训:
在新聘员工入职一周内,由行政部组织对新录用人员入职培训。
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奖励与惩戒制度等行政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品质方针、环境方针等(具体见培训提纲)。
5.7.3上岗培训
5.7.3.1新聘人员分配到所属部门,由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为其制订试用期内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将记录入时填入员工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表,附同培训的其它资料和转正审批表、转正考核表一同交行政部存档。
5.7.3.2重点岗位新上岗人员必须是入职两周以上的员工,其培训流程按5.7.3.1款执行,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习讲解+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核发上岗证,反之再训,仍不合格的实施转岗培训。
5.7.3.3员工转岗或离岗3个月以上(含3个月)重新复岗人员,按5.7.3.2款落实培训。
5.8年度培训计划、在职继续教育的实施
5.8.1各部门应在制定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的同时,制定本部门的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应包含本部门的在职继续教育),行政部汇总,呈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备案。
5.8.2各部门之继续教育应该严格按年度培训计划的时间实施,并将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等资料交行政部存档。
对未按年度培训计划时间落实培训的,由行政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给出书面回复,限期整改。
5.8.3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应对在职人员至少组织一次继续教育。
对品质管理类岗位、重点岗位的在职人员,每六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继续教育。
5.9委外培训
5.9.1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员工适应能力或社会需求,决定送专业人员委外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时,应用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由行政部与专业培训机构或大专院校进行联系,确定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5.9.2公司内审员、仪器校准员、电工、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等均需委外培训。
5.9.3委外培训的考核由培训单位负责,受训员工所获的证书或证明,交由行政部人事复印保存,作为使用员工的依据(凡是公司委外培训员工获得证书后,应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后方可提出离职)。
5.10异动管理
5.10.1调动
5.10.1.1通过内部招聘、因工作需要或是员工经再培训后仍不适应相应岗位工作等原因,员工或相应岗位的直属主管可以申请调动。
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实施人事调动。
5.10.1.2通过内部招聘应聘至新岗位的人员,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退还原用用人单位,异动程序按5.10.1.1款规定实施。
原用人单位不再接收或是应聘者不愿回原单位的,按5.6.4条款之规定处理。
5.10.2轮岗。
为培养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在公司内部可实行同级岗位的轮换。
5.10.3回避。
回避是以真系亲属回避为中心,旨在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生产经营管理,为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原则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5.11工资待遇
5.11.1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待遇。
5.11.2公司按《全员计件工资制度》落实工资的分配,工资支付频率按月进行,所有的工资及补助等都是通过现金/银行账户或其它方便员工的方式发放到员工本人。
5.11.3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工资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5.12劳动合同
5.12.1劳动合同是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合同期满后,视员工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由行政部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存档工作。
5.12.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
5.13员工离职
5.13.1辞职
5.13.1.1员工有离职需求时,需到行政部进行登记离职原因和预离职时间。
人事文员根据其登记信息,到用人部门进行深入了解进行访谈,谈话结果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欲离职人员进行挽留。
对挽留不成功,确实需离职人员,由行政部发放《离职申请单》。
5.13.1.2正式员工需离职时,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间需离职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
离职申请单由离职人员直接上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5.13.1.3员工离职前应与接任人员或是部门所指定的人员办理物品及工作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记录表》和《离职工作交接表》(普工无需填写)完成工作交接,方可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5.13.1.4离职人员不按规定要求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要求即辞即走的,公司可以依法扣回离职人员的招聘费用和培训费用作为赔偿。
5.13.2辞退
5.13.2.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理。
副主管以上干部、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经审计后方可离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依据《奖励与惩戒管理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