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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03211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目录

一、序言

二、总经理致辞

三、企业简介

四、总则

五、员工守则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七、考勤制度

八、保密规定

九、奖惩规定

十、员工安全制度

 

序言

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科学规范的管理,建立一支执行力强、凝聚力强、忠诚能干、团结高效的团队,为公司发展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特编制了《员工手册》。

本《员工手册》对员工进一步认同公司政策目标、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营造和谐共进的工作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凡公司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员工手册》要求。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公司的改革与发展,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现代化的企业贡献自己的才智。

备注:

1、本手册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试用。

2、本手册试用之日起,以前与此有出入的条文内容,以此手册为准。

3、本手册未提及事宜,按政府有关规定或公司其他有效文件执行。

4、本手册解释权归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总经理致辞

—致新员工

尊敬的鑫大地员工:

欢迎您加入鑫大地公司,我深信这是您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决定,我也希望这个决定将是您为公司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实现个人事业发展与理想人生的关键一步。

我们倡导:

以人为本、本固兴业!

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财富:

员工素质和职业化、专业化知识的提高,是我们公司财富增长的保障;员工福利待遇的改善,是我们公司实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共同发展的目标;员工的自豪感,是我们公司实现社会价值的体现。

为了公司的发展,实现目标,我们积极吸纳优秀精英及栽培有卓越工作表现的员工。

公司鼓励员工在本公司长期服务,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期待看到您在这和谐而富有激励的环境中施展才华。

除此之外,我们鼓励您确定自己在事业上的目标,并与您的公司负责人共同定出一个个发展计划,以便发挥个人的潜能。

让我们与企业团结携手、共同进步,创造企业广阔的未来和信息化生活的灿烂前景!

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酌情改变,修改或增补本手册的内容。

届时任何内容的变动都将及时通知您,如有疑问,欢迎随时与公司负责人坦诚交流。

谢谢大家!

 

第一章企业简介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4日,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公司下设营销部、策划部、项目部、技术部、物业部、办公室、财务部七个部门,目前拥有正式员工9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

公司2011年至2013年承接了淇县朝阳新型农民社区建设一期工程,该工程占地面积176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000万元。

公司2014年开始开发“鑫宇城市花园”商住项目,该项目位于淇县鹤淇大道与纬二路交叉口,目前已完成A地块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C地块五栋高层已封顶并开盘销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B、D地块已开始进地勘探。

公司后续开发储备用地约260亩,项目正在规划之中。

公司始终秉承“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和“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努力打造鹤壁精品住宅楼盘,为广大业主创造舒适、舒心居住环境,努力树立鑫大地置业的品牌形象,为鹤壁市城镇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企业文化

企业愿景:

通过3-5年的努力成为本市同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

企业精神:

踏实——经营踏踏实实

拼搏——创业敢于拼搏

责任——工作勇担责任

经营理念:

诚信——诚信经营,服务至上

创新——产品创新,提升竞争

共赢——让利客户,实现共赢

工作作风:

工作高效、雷厉风行、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刻苦敬业、精益求精。

第三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此依据国家人事、劳动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基本守则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3、在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荣誉与利益;

4、每位员工都应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严于自律,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技巧;

5、公司提倡互相信任的工作氛围,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敬、相互信任;

6、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有益的(文体、社会)活动。

第二条职位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1.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1.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1.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客户及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

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3.1未经批准,直接参与其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3.2投资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3.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第三条日常工作

1、员工在业务范围内,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客户)的酬金(回扣),否则将构成受贿;反对以受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员工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3、工作时间内员工应坚守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主管领导说明。

4、维护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不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在公共办公区用餐、吸烟、吃零食。

5、上班时间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7、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礼仪着装

1、上班时间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士不着无袖装、超短裙。

2、出席各种会议或代表公司出席社交活动时,男士着衬衫、西装、系领带、皮鞋,女士着职业装。

3、公司活动或会议另有着装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营销部、物业部等部门有特别着装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5、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

6、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第五条工作行为规范

1、参加会议或培训应准时,因故不能出席应向主持人或通知人请假。

会议期间,避免繁琐进出或早退,手机要调到静音。

2、上班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上班时间用电话聊天。

3、上班时间严禁炒股票及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4、严禁接受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或礼品。

5、办公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向直属上级或同事交代。

6、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合适的室内进行。

7、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使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集团全体员工,即集团聘用的全体员工。

3、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聘用指南

1、公司员工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机会。

2、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的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的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主要依据。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4.1患有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者;

4.2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

4.3因严重违纪曾被本企业辞退或开除者;

4.4涉嫌违法、犯罪正被侦查、起诉及负案在逃者;

4.5未满十八周岁者;

4.6持假身份证、其他假证及虚假资料者;

4.7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备注:

以上情况因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录用的,录用后发现即时辞退,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条入职制度

人力资源部通过初步审核或面试、笔试和其它测试认为可以录用的,将安排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入职,由新员工亲自报到并办理手续。

1、报到及办理入职时需提交资料如下:

1.1身份证复印件;

1.2学历证复印件;

1.3专业资格证复印件;

1.4一寸彩照2张。

2、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将立即予以解聘。

3、员工有以下情况,应该自变动之日起7天内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3.1姓名变更;

3.2身份证换领;

3.3住处或电话变更;

3.4婚姻状况及学历职称;

3.5生育情况;

3.6参加社会党派。

第四条入职引导

1、办公室将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2、新员工必须第一时间熟悉《岗位说明书》并按规定程序操作,经主管领导确认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

 

第七条培训制度

1、本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分为:

上岗培训和在职培训。

2、公司按照国家“先对员工进行法规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岗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员工必须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规章制度。

3、新员工的培训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职员工培训由部门做出计划,办公室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3.1新员工入职,首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3.1.1公司概况和发展前景;

3.1.2岗位操作技能;

3.1.3安全生产、消防知识。

3.2在职培训内容包括:

3.2.1岗位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

3.2.2专业技能。

第六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建设,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劳动出勤考核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遵守的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员工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实行考勤,如因公外出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进行考勤者,应及时填写《未打卡说明》,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记录。

3、上班时间内,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空岗、睡岗及迟到、早退。

发现串岗、脱岗、空岗、睡岗及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连续违反三次者罚款50元;影响工作开展,造成工作损失的根据情况给予50元—300元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旷工者一次罚款50元,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连续三次违反规定者予以解聘。

4、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

5、上班时间内,严禁在公司办公区大声喧哗和使用不文明语言及动作。

6、公司员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恰当的工作方法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条考勤标准

1、行政班:

即每月休息4天(根据工作安排也可能休息2天)。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考勤,月底统计后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办公室。

3、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人员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岗位出勤或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或核实,如发现有瞒报或多报考勤者,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直接领导罚款100元。

第六条请假

1、请假原则:

本着“事前请假,本人办理,按时销假”的原则。

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在上班之前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手续的办理:

2.1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因突发事件或急病等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审批流程详见审批权限);

2.2请假人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部门考勤员,次月5日前随考勤表报公司办公室;

2.3员工请病假七天(含)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一个月仍未痊愈的考虑劝退或办理离职手续;

2.4员工连续事假超过15天视同自动离职,特殊情况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5请假逾期未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的应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假期。

第七条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

1、以下假日享有全薪:

1.11天、春节7天,元旦、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2妇女节0.5天(仅限女同志),若正常上班另行调休;

2、工伤假:

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根据伤情工伤不超过一个月者。

3、病假:

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第八条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界定:

凡符合国家有关工伤的规定和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或在维护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受伤的员工属于工伤。

1、工伤治疗:

1.1发生工伤事故时,第一时间必须把工伤者送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1.2重大工伤急诊者,需到其他医院治疗者,必须事先告知公司。

2、工伤医疗费的审批、报销:

工伤医疗费由总经理审批。

3、造成工伤事故的原因处理:

3.1若属机器、设备的维护或修理等原因造成的,调查核实后,还需追究设备维护部门的责任,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警告或处罚;

3.2因员工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具备操作资格而致伤者,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导致设备受损的,视受损程度赔偿。

第九条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分为:

1、正常辞职

1.1试用期内如需辞职,需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到人力资源部作面谈记录,并经所属部门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1.2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手续,普通员工应提前5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手续。

1.3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视为旷工,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4员工申请离职期间应主动配合主管做好本职工作和交接工作,若相反因此而怠慢工作,则依规定给予处罚。

2、非正常离职

2.1辞退:

员工因违反本员工手册条例和相关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辞退处理。

由用人单位开立《辞退通知书》给予辞退处理,按规定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其工资于手续办理完后发放;

2.2开除:

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由公司开出《通知书》给予开除处理,公司有权对其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并按规定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其工资于手续办理完后发放;

3、离职程序

在申请离职期间,员工请假的,离职手续办理和工资结算按请假天数顺延。

3.1请辞职的员工需在办公室领取《离职人员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

3.2普通员工辞职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

3.3辞职(辞退)员工必须按《离职人员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经办公室最终审核离职手续后方可到财务结算工资;

3.4员工在辞职期内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接到离岗通知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3.5因严重违反规定被公司辞退的,在接到离职通知书当日内办好离职手续,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结算工资后立即离开公司。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当月劳动出勤情况核算工资并转财务部发放。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集团的安全与利益,保障公司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文件、通信、涉外、技术工作及会议等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公司秘密事项:

1、公司层领导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董事会资料、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5、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资信调研资料。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8、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五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内容、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设计资料和生产情况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公司层领导决定。

第七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八条建立健全文件、传真、档案、资料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极以上的文件、资料等须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九条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右上角注明,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条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华韵总裁办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三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裁办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各公司负责人,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集团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2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奖罚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

1、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2、只有员工的表现较大程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给予奖励。

3、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三条奖励分为:

嘉奖、记功、记大功;处罚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核准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能严格履行合同,竭诚为客户服务,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积极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中的关键问题,节约较大经营管理费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表现突出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4、领导有方,使业务拓展和工作业绩有相当成效者。

5、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集团核准予以记功:

1、超额完成年度各项经营指标,贡献突出者。

2、在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方面有重要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试行,取得较好效果者。

3、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4、检举揭发或阻止他人违反规定或损坏公司利益事件者。

5、为公司争取社会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其他应给予记功的特殊事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核准予以记大功:

1、对公司市场开拓、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改进或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2、特殊事件中,对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经营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初次不听主管领导合理指挥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同仁之间互相谩骂、吵架,情节较轻者。

5、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或外出办理私人事务者。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4、因酗酒而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不大者。

6、未经请示,擅自驾驶公车外出,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者。

7、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合同原件或附件、重要信函等资料丢失或不完整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损坏、涂改重要文件、合同文书者。

2、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决策失误,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对客户资信调查失实,提供信息失真,因其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5、1年内旷工累计达2日者。

6、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十条各种奖励、处罚记录由总裁办归档保存,并在《员工奖惩记录》中记载。

第十一条奖励、处罚标准及相关规定

1、被嘉奖一次奖50元,记功一次奖100元,记大功一次奖300元。

2、被警告一次扣50元,记过一次扣100元,记大过一次扣300元,所有扣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3、员工被记大过时,员工的直接上司或部门经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包括:

3.1通报批评;

3.2扣100元。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1、拒绝服从上司工作分配和调动,无理取闹者。

2、一年内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3、无故连续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5、对公司不忠诚,损害公司利益,与客户恶意串通进行私下交易,谋取私利者。

6、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联系业务,提供业务渠道,私自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而损公肥私者。

7、未经公司许可,兼任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8、伪造、复制、盗窃公司的商务资料、泄漏或出卖公司商业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0、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十三条被处罚人有向总裁办提出申辩的权利,申辩理由成立的,暂缓处罚或不予处罚,申辩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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