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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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是我区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

自治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

“重点建设南宁、玉林、梧州、贺州、桂林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沿海、桂中、右江河谷、贵港、桂西北等现代农业实验区。

”为了加快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全面勾划未来5年内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蓝图,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把握我国即将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决策和“1234610”工作思路,综合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生产手段和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户为基础,以企业为依托,建设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5个现代农业实验区,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树立广西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典型,为我区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积累经验,探索一条适合我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道路。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未来5年内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经过5年建设,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5个现代农业实验区总体上达到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贡献率高、市场占有率高,以及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市场化、生态良性化的“五高五化”要求,建成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以及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观光多功能于一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区和辐射区内的农民收入年增长速度要明显高于当地。

在时间上,要求1年起步,2年成雏形,3年见成效,4年上规模,5年基本建成。

  二、园区地点、规模及功能定位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分两种类型:

一是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其规模相对较小,其任务侧重于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引进和开发以及生产示范。

该类型在“九五”时期投资安排建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中心)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吸纳周边农户共同参加形成。

二是现代农业实验区。

其规模相对较大,范围更广,其任务除示范外,侧重于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直接面向农民,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示范园布局在南宁、玉林、梧州、贺州、桂林5个地市;实验区布局在沿海、桂中、右江河谷、贵港、桂西北等地。

各示范园区的地点、规模及功能定位如下:

  

(一)南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该示范园为自治区综合性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分设一个中心区,一个辐射区。

中心区在南宁市郊区心圩镇建设,由现在的广西现代农业技术展示中心扩大而成,其规模由现在的1200亩扩大到2000亩。

建成集生产、科研、服务、信息、培训、观光于一体的农业高新科技试验示范园,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进行引进、试验、开发、生产、示范、推广。

为全区发展现代农业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重点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生产及优质农产品采后处理和营销。

通过工厂化育苗,供应周边的农民和生产基地进行规模生产,产品集中处理、分级包装销售和配送,带动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辐射区在武鸣县双桥镇伊岭村建设,面积1000亩。

重点发展城市园林绿化所需的花卉、园林绿化种苗等植物品种,通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带动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中心区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辐射区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950万元,其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

  

(二)玉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在玉州区名山、城西镇建设,由现在的玉林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园扩大而成,其规模由现在的400亩扩大到1000亩。

建成外向加工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发展花卉和适宜加工的蔬菜为重点,通过外向型加工企业的带动,推进以信息、加工、服务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610万元。

(三)梧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在苍梧县大坡镇建设,由现在的梧州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园扩大而成,其规模由现在的1300亩扩大到2000亩。

建成外向创汇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创造条件自营出口,推进以建立创汇农业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重点发展出口莱用瓜、果用瓜等名优传统产品。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683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

  (四)贺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在贺州市仁义镇建设,由现在的贺州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园扩大而成,其规模由现在的400亩扩大到1150亩。

建成现代有机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发展反季节、无公害、有机蔬菜为重点,主要供应粤、港、澳地区,利用民间流通组织较发达的优势,推进以农产品流通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520万元。

  (五)桂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在桂林市郊区雁山镇建设,由现在的桂林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园扩大而成,规模由现在的300亩扩大到1200亩。

建成旅游观光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发展名优水果、观赏动植物为重点,利用所在地的桂林植物研究所、市农科所、桂林农校公园等资源优势,推进以旅游创汇和综合服务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65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600万元。

  (六)沿海现代农业实验区:

分设钦州钦南和北海铁山港两个功能区,分别在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和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建设,面积7200亩。

其中,钦州钦南功能区3200亩,北海铁山港功能区4000亩。

建成海水养殖加工型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发展对虾、大蚝、南珠、海鸭为重点,推进以海产品、农产品加工、贮运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590万元,其中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1100万元。

  (七)桂中现代农业实验区:

在来宾县凤凰镇建设,面积9000亩。

建成节水型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发展反季节蔬菜和秸秆氨化养殖为重点,通过建设奶牛养殖场和奶制品加工厂,推进以旱作原料加工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56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530万元。

  (八)右江河谷现代农业实验区:

在田阳县百育镇建设,面积8500亩。

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型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发展亚热带蔬菜、水果为重点,通过完善和提高市场功能,推进以产地批发市场带动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63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700万元。

  (九)贵港现代农业实验区:

在港北区根竹乡建设,面积8500亩。

建成南亚热带名优水果和优质稻谷加工型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发展龙眼、西番莲等水果、优质稻谷及瘦肉型猪为重点,通过引资建厂,推进以水果和大米加工以及瘦肉型种猪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57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520万元。

  (十)挂西北现代农业实验区:

在宜州市矮山乡建设,面积8000亩。

建成生态种养型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发展法国细刀豆、蘑菇、马蹄、肉牛为重点,通过引资建厂,推进以生态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产业化经营。

主要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7440万元,其中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510万元。

  三、主导产业、产品的选定原则

  示范园区根据区域优势确定主导产业和产品,以主导产业为支撑,建立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示范园主导产品可选择1-2个,实验区主导产品可选择2-3个。

10个示范园区发展的主导产业(产品)主要有蔬菜、南亚热带水果、水稻、糖料蔗、花卉、禽畜、淡水养殖、海水养殖等八大类型。

各园区主导产业、产品的选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

要面向国际、国内两大市场,按照市场需求确定主导产业和产品,努力构建我区农产品通往国际国内的桥梁,提高示范园区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从而使示范园区建设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坚持发挥区域特色优势。

示范园区主导产业、产品的选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气候优势和区位优势,尤其要充分发挥我区南亚热带资源优势、“冬季温室”气候优势和大西南出海通道区位优势。

依托优势条件,发展特色产业,生产特色产品。

  (三)坚持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相结合。

示范园区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力求专业化,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形成集约化经营的格局。

  (四)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要应用现代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促进主导产业的升级,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提高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实现农业经济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

(五)坚持以带动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为目标。

示范园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选定,要与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结合,通过发挥园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带动当地农民发展市场潜力大、地方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进而实现增产增收的目标。

  四、园区建设和管理体制

  示范园区建设要按照政府创环境、社会办企业、企业搞建设的机制来进行,创新建设和管理体制。

要改变过去主要靠政府行为、缺乏市场机制推动的建设和管理方式,按照市场经济模式来推进示范园区的建设及管理。

  

(一)进行投资体制创新。

建立以农民和业主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资新型机制:

  1.示范园区建设资金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筹措。

要实行项目投资业主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外商一齐上,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建设。

  2.政府适当补助启动建设资金。

“十五”期间,自治区将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自治区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产畜牧、农机、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也要安排一部分支持示范园区的建设。

有关地区行署,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适当的配套资金投入示范园区建设。

政府的投资由负责农田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法人使用,农业、水利等部门要组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政府投资和各种专项资金投入,待基建项目完成后再交付园区负责管理。

  3.吸引农村信用社资金投入示范园区建设。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行股份制经营,建立产融结合的农村金融合作服务体系,办成真正的农民自己的银行。

  4.探索建立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

通过政府注入部分资金,吸引上市公司投资以及社会、个人闲置资金,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设立“广西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基础产业、规模经济和减轻财政负担”的特点,筹措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示范园区建设。

  5.大力开拓农业保险。

包括农业财产保险、农业责任保险、农村信用保险等业务,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保障。

  

(二)实行投资和建设企业法人制。

示范园区建设分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项目建设及经营两个部分。

基础设施建设:

科技示范园由“九五”期间起动时承担项目建设的农业部门组建的公司承建,扩大部分则由该公司与扩大区域内的农民组建企业法人承建;实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各地农民组织化程度不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当地农民组织化程度高、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的地方,由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承建。

2.当地农民组织化程度高,但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可由农业部门与当地农民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公司来承建。

3.当地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地方可由农业部门组建的公司承建,工程建成后交付原土地经营权拥有者。

4.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地方也可由当地政府通过招标来承建,工程建成后交付原土地经营权拥有者。

生产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则由原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通过招商引资来建设和经营。

  五、园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搞好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硬化水渠,建设路网,建成“田成方、树成行、渠成网、路相通、标准栏舍+沼气配套齐全”的农业生产基地,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配置较为齐全的科研,试验、生产、示范设施,达到高标准、园田化的要求。

  

(二)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培植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化的农村合作经济实体,建立起围绕区域化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贯为一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产业系统。

同时,建立健全为农业和农民提供种子、农资、农机、加工、营销、信息等全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产业化经营提供保障。

  (三)建立科技支撑和培训体系。

建立较完善的农业科研、推广、培训三结合的体系,健全乡镇农技推广和服务组织,建立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机制,确保农业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地提供于生产,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

系统推广名特优新品种,研究、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机具,将农业生物工程、微生物技术、节水旱作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形成科技先导型园区。

同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向农民提供农业经营管理、实用技术等多方面的培训,加强素质工程、绿证工程建设。

(四)建立生态良性循环的生产体系。

在保护资源环境的基础上,强调自然生态与人工生态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采用高效安全的农业技术,广泛应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防止示范园区的环境污染,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

示范园区所在地要建立健全以初级市场为基础,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设施完备的市场网络,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完善市场中介组织、流通组织,为示范园区提供优质的流通服务。

  (六)建立现代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建立覆盖示范园区的农业信息网络和农村信息员队伍,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版报等形式,促使种养技术、政策法规、市场、供求等信息进村入户。

  六、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示范、实验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自治区农业厅负责园区建设的指导实施,自治区计委负责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予以支持,共同搞好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示范园区主要由所在地的地区行署,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抓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任务和职责,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工作扎实、高效。

自治区成立专家咨询组,在示范区的具体规划及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示范园区建设中应由本级解决的相关问题。

  

(二)科学规划。

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遵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分阶段组织实施。

要围绕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增收效果显著的项目,积极引进具有高效益、高渗透性、高辐射的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大力培植名牌产品。

按照《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各示范园区必须制定和实施达标计划,真正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经验和借鉴。

  (三)多方联动。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思路,通过政府启动、企业带动、群众主动、科技推动和市场驱动的建设方法,按照示范区、推广区、辐射区分层推进的方式,进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政府启动。

政府通过编制总体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安排一定的启动资金等,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2.企业带动。

通过有实力的工商企业、农业企业或专业化的农村合作经济实体,组织实施主导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并向广大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3.群众主动。

在充分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并积极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逐步造就以家庭农场或农户合作股份实体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单位,按照示范园区的统一规划组织生产经营。

  4.科技推动。

通过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和畜牧水产优良品种,应用现代先进的种养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以此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5.市场驱动。

通过完善市场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网络及专业批发市场,加强各种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等流通组织建设,并提高其现代化装备水平,促进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和增值,使参与各方均受益,充分发挥市场驱动作用。

  (四)搞好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示范园区建设要求土地集中连片,进行标准化改造,这就必须十分注意处理示范园区建设与农民承包土地的利益关系,确保农民增收。

在做法上有三种:

  1.村委会或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将示范园区内的土地集中进行综合整治,按项目要求进行统一经营,或者统一招标出租。

每年租金归原承包农民所得,以后土地升值租金增加,增收部分也归原承包农民所得。

  2.农民按示范园区规划的要求整治土地,按项目规划要求招标出租,由大户、能手或企业统一经营,土地的所有租金归原承包的农民所有。

  3.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由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或企业统一经营,收益按股份分红。

  (五)建立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由农业龙头企业、村委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集体经济组织等发起,召开股东大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其主要职能是:

代表农民的利益,负责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土地进行改造、招商引资、土地使用权招标出租、对外合作、收益分配等。

(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培育、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充分利用乡镇企业的资源建设一批“龙头企业”;二是引导一些大中型企业,如食品加工企业、饲料企业、制药企业等转变经营战略,把它们改造为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在示范园区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四是改革供销社、粮所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把它们改造成农业龙头企业;五是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六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低成本扩张,组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业龙头企业。

通过发展龙头企业,在示范园区内建成一批既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又能与农民形成紧密联系、能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公司+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企业群,实现项目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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