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历年结算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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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历年结算文件
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一、综合性问题:
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
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
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
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
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二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用。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目的方式处理。
2.装饰装修定额2-46,2-47干挂花岗岩墙面与2-115墙面干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用?
2-46,47是不用挂件直接干挂石材的做法;而2-115用的是不锈钢干挂件,是先挂钢龙骨架后挂石材的做法。
3.关于混凝土墙面抹灰时的界面剂的问题,在施工结算时出现争议较多:
一种套用混凝土墙面抹灰(10-21)和套用界面剂(借5-235);另一种只需用界面剂替换原定额中的107胶及素水泥浆。
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界面剂替换定额中的107胶及素水泥浆,其它不变。
4.混凝土砌块抹灰套砖墙还是套混凝土墙?
执行混凝土墙定额子目。
5.电气工程中,有要求只做管内穿钢丝,穿线有另外队伍做,如何分劈管内穿线定额?
可按40%穿钢丝,60%穿电线比例分劈管内穿线定额基价。
2013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综合性问题
一、关于我省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的问题。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计算规范已经颁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我省情况,没有与之相配套的计价依据体系。
因此,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仍然执行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2008年计价依据的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组价原则及相关的配套规定进行计价。
待我省根据国家修编计价定额的进度情况,形成我省与之配套的新计价体系后,一并贯彻执行。
新版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与目前我省现行的建安费用组成标准变化较大,需要进行大量的测算工作,形成新的费率标准体系,并结合我省新的计价依据体系建立后执行。
二、关于如何执行2013年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问题。
目前正在起草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及建立配套的网上备案系统,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做好准备,争取在2014年3月份前出台。
三、关于省市相关部门按工程项目通过施工企业收取费用的问题。
省市相关部门向施工企业收取本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
建设单位应该根据施工企业代缴费的凭证,支付给施工企业费用。
例如,部分市地税局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建设单位应该根据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上被扣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凭证,向施工企业支付该项费用。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是否包括硬覆盖等问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中未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山皮石等施工道路或施工现场的硬覆盖,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覆盖范围和标准按实计算。
定额问题
一、混凝土基础砌砖模如何执行定额?
按相应砖砌墙体定额项目执行。
二、剪力墙、框架柱、梁中用于控制保护层厚度的钢筋等支撑如何计算费用?
此类用于固定或支撑模板的钢筋量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实际发生数量并入钢筋工程量;如采用其他材料支撑模板,按材料实际价值计算,其他不变。
三、泵送混凝土用于润滑输送泵与输送管道的水泥砂浆等如何计算费用?
用于润滑输送泵和输送管道的水泥砂浆等,应按实际发生计算材料费。
四、高层建筑塔吊、升降机附着支撑臂如何计算?
高层建筑塔吊、升降机附着支撑臂预埋在混凝土中的部分按实际一次摊销计算;与塔吊、升降机连接部分按投入量的15%计算摊销量,执行铁件定额。
五、现浇混凝土斜梁、斜板设计斜度超过30度时人工如何调整?
斜梁、斜板斜度超过30度时,其钢筋、混凝土与模板项目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斜度在30度以内,执行原定额规定。
六、设计要求的防水卷材使用量与定额消耗量不一致,如何调整?
当设计要求防水卷材的使用量与定额消耗量不一致时,防水卷材的消耗量按实际调整,其他不变。
七、楼地面细石混凝土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如何调整?
扣减现场搅拌细石混凝土项目中人工费的80%和全部的搅拌机械。
201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一、综合性问题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备案的问题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辽住建发[2012]27号)精神,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指发包人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设计文件和常规的施工方法计算的、对建设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因此,编制招标控制价应该考虑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指数及10%风险因素和材料价格指数及5%的风险因素等。
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主体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3.招标控制价的备案
招标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度,发包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前,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应及时公布,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任何部门不得违反本规定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上调或下浮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
(二)关于人工费等价格调整的问题
1.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如何执行建设工程人工费的动态管理?
按照《关于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已经包含了辽住建[2010]36号文件上调的每工日5元,因此调整人工费是由定额人工费加上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规定的每工日上调8元做为调整人工费指数的基数。
其中《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市政人工费指数。
2.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如何调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2%和5%基础上加5.5%,即调整后系数为7.5%和10.5%。
该调整从2012年3月6日起执行。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工程中标后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开工,人工费、材料费、规费可否按实际开工时的价格、系数进行调整?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工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致使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与实际施工期的价格不符,承发包双方可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辽建[2008]147号)文件和《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的规定做补充协议,调整人工费和材料费;规费按照投标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系数计取。
4.夜间施工增加费中人工降效费,如何调整?
计价定额实行人工费工资单价调整和动态管理,夜间施工增加费也应做相应调整,调整办法为夜间施工增加费中人工降效费由原来的每工日8元,调整为每工日13元。
(三)规费问题
1.关于省市相关部门按工程项目向施工企业收取的其它费用问题
省市相关部门按工程项目向施工企业收取的其它费用,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企业在该项工程中所缴纳费用的缴费凭证实报实销。
2.企业在招标后进行规费核定,是按招标后核定费率还是投标时的费率执行?
根据《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2006]30号)和《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2009]5号)文件的规定,施工企业应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规费计取标准计取规费,如果在招标时没有核定规费计取标准,则按最低标准进行计价。
在招标后核定的规费计取标准,不能做为该工程规费计取的依据。
3.如何查询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政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均可查询。
(四)总承包服务费和建设工程类别划分问题
1.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建设单位进行专业工程发包、自行采购材料时,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服务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的费用。
因此,建设单位不应扣减分包单位的费用,总承包单位也不应向分包单位收取费用。
2.工程类别划分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类别确认是以单项工程为对象的,所谓单项工程,是指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建筑物。
所以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图是否是一套完整的、独立的设计文件,来确认是否为一个单项工程。
对于同时有建筑、道路、园林等综合建设项目,应该按其不同专业,分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五)其他问题
1.建筑高层脚手架卸载使用的槽钢、工字钢摊销问题
埋设在混凝土中不能周转的型钢按一次摊销;能够周转使用的部分按15%摊销。
2.目前我省使用的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在三年内没有编制新定额计划,对于2008年计价定额个别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逐步完善。
二、定额问题
(一)建筑工程
1.标准、非标准砖砌体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空心砖墙按施工规范不得留脚手眼,外墙须设置脚手架拉结锚固钢筋的,其钢筋量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钢筋实际用量,套用铁件项目。
3.剪力墙结构工程中,洞口上方的墙高小于1.2m,洞口长度是洞口上方墙高的1.5倍以上,该洞口上方墙体模板执行过梁模板子目(特制大型钢模板除外),其他不变。
4.目前井点降水工程的施工工艺与定额子目相差较大的,潜水泵台班和运行所需的人工工日可按实际签证计算。
(二)装饰工程
1.初级装修和高级装修工程的确定
初级装修是没有单独的装修工程设计,包括在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内的装修工程项目。
高级装修是具有独立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装修工程。
2.高差在200mm以内的跌级天棚执行平面天棚定额子目,其基层、面层的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安装工程
1.刷油工程项目,只要型钢有一个翼宽度在400mm以上,该型钢的刷油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2.采暖系统调试费,仅适用于建筑物室内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不计算系统调试费。
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1.定制钢模板摊销问题
为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特殊定制的钢模板,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模板投入量计算的模板费用,扣除残值后,一次性摊销在该项建设工程项目中。
2.框架结构砌体拉结筋是否计取植筋费用的问题
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可采用预埋处理的,如实际施工采用了植筋工艺,不得计取植筋费用。
如设计、施工规范或相关部门要求不能采用预埋工艺,而采用植筋的,经发包人同意,可计取植筋费用。
3.定额中混凝土台阶、散水、坡道含量是否调整的问题
混凝土台阶、散水、坡道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
一种是直接套用2008年计价定额子目,该子目包括了挖土、垫层、混凝土、面层抹灰压实工作内容,含量不予调整;另一种计算方法是各项目分别计算、分别套用各相应定额子目。
4.2008年计价定额中的“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和翼板宽度每边增加25mm计算”问题
“腹板和翼板宽度每边增加25mm计算”仅适用于施工现场且手工操作切割钢板制作加工成型钢、构件的工程。
金属结构工厂化生产、现场自动切割下料及原材料为型钢的钢构件制作工程不执行该项规定。
5.关于综合脚手架问题
综合脚手架已包含电梯井脚手架、深基础脚手架。
深基础脚手架深度是按6米以内考虑的。
高层建筑用于脚手架卸载使用的槽钢、工字钢等及人工费安拆未包括在综合脚手架中,发生时按实计算。
6.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的问题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混凝土基础按实际发生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008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12-240、12-241定额子目暂停执行。
7.设备基础、管廊柱等现浇混凝土问题
工业安装工程及公用工程中的单个体积不超过2立方米的设备基础、管廊柱等现浇混凝土工程,每立方米混凝土浇筑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3。
8.沟槽挖土方问题
如设计规定挖管沟放坡尺寸,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土方工程量;如无规定,则按定额规定的放坡系数计算管沟土方工程量。
直埋电缆沟执行电气安装工程册挖沟土石方定额子目,按安装工程相应费率计算各项费用。
9.关于2011年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的有关问题
2011年10月1日前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在该日期以后所发生工程量的人工费调整,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人工费指数调整的相关文件规定提出补充协议,在协议中具体约定人工费的调整方法和风险系数,如果发承包人没有补充协议约定或补充协议约定不明确的,则该工程的人工费按施工期内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和对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1、为了加强补充单位估价表管理,从2011年1月1日起,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缺项项目,需做补充单位估价表。
补充单位估价表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提出,经市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备案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对于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已由承包人实际支付的,可将该费用列入其他项目费。
3、建筑物屋顶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装饰性结构,其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该部分结构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0.15计算。
4、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如设备管道夹层高度超过2.2m时,该夹层面积应作为计算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水泵加压台班费的计算基数。
5、机械挖冻土工程,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冻土层破碎工程量(全部冻土体积),执行2008年《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1土石方工程中的1-334机械破碎松石子目。
破碎后冻土层的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的机械挖土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楼梯其混凝土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时,混凝土量可以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7、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垂直运输费已经含在各项目中,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运输考虑的,如采用机械运输不予调整。
水平运距按50m考虑,超过50m时,按实计算。
8、钢筋规格搭接计算方法:
规格搭接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如果规格搭接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且计取机械连接费用时,应从规格搭接的接头数量中扣除相应的机械搭接接头数量。
9、装饰装修工程的油漆、涂料、刮大白、裱糊工程量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10、市政道路工程中使用成品沥青混凝土的,其沥青炼制与沥青混凝土加工搅拌费已经包含在成品价格中,不得重复计算。
1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机械台班的燃料动力费可按实调整。
其调整方法为:
机械台班燃料动力消耗量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给定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单价按市场价格调整,差价计入材料费中。
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没有该种机械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则应按该种机械产品说明书中给定的理论消耗量计算。
2009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相关问题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即使招标人将工程量清单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对的义务,也无权更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的,也是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项目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五要素组成,其中“项目名称”应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名称一致;清单项目的特殊性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工程数量”应该根据2008年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一个计价定额子目。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并签字盖章,其审核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工程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
投标人仅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清单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由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签字盖章,审核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签字盖章。
二、规费标准核定与规费计取的问题
1.本埠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日期是每年的2~4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核定。
核定期内,完成核定的施工企业执行新的规费计取标准,没有完成核定的施工企业执行上一年的规费标准。
没有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执行综合系数按人工费加机械费1.8%计取规费,系数1.8%未包括排污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外埠施工企业按拟投标的工程项目核定规费计取标准,每个工程项目核定一次,不受上述规定的核定时间限制。
外埠施工企业在核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中,除包括《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2009〕5号)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外埠施工企业入辽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根据各市施工企业已核定的规费计取标准上限及潜在投标人的规费计取水平等因素确定规费计取标准上限。
三、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辽建〔2008〕147号)的问题
1.施工企业应承担有限价格风险,其承担的风险幅度和范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应按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或实际市场材料价格进行报价,并考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我省规定的材料价格风险为5%。
3.施工期内的材料价格变化超过约定或规定的幅度时,可按材料进场的时间、数量、品种、形象进度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四、执行2008年辽宁省费率标准的问题
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的挖、填、运项目取费,除税金外,一律按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费率的35%计取。
五、《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问题
《关于在建筑工程计价过程中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辽建价发[2006]18号)规定,我省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日期为2006年7月1日,应按规定日期执行,与执行哪届定额无关。
六、执行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问题
1.2008年计价定额中的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的构件,不适用专业化金属结构企业工厂化生产;金属结构件安装工程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安装工程量;金属结构件按材料半成品市场价格计算。
2.振捣器等小型机械,其费用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2008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水泥踢脚线工程量不扣除门洞口所占长度。
4.建筑工程中的成品马凳筋、雨水漏斗,装饰工程门窗安装项目中发泡剂等应按成品市场价格计入材料费。
5.《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会议纪要》中规定扣减水电费按计价定额中分析出的水电量乘以系数1.1,其增加的0.1系数包括生活用水电量和企业管理费中生产工具用具所发生的水电量。
6.园林工程定额“起挖乔木(带土球)”土球直径在70cm以上项目中没有考虑使用草绳绑捆,应按实际采用的捆绑措施另计措施费。
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问题
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关系。
我省在编制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已充分考虑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因此,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要求是一致的。
在辽宁省应将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做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清单编码、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上述四要素应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规定相一致;工程项目名称与计价定额不一致的,应在项目特征栏目中描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表格应按《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规定的表格执行。
2.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问题。
根据新修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的费用,因此该项费用必须按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规定费率全额计取。
二、综合部分 :
1.使用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由业主缴纳水电费如何扣减问题。
有计量表,按计量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