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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大门山半岛景观工程

宁德市大门山半岛景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工程概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名称:

宁德市大门山半岛景观工程;

(2)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宁德市环东湖景观带的核心,在宁德市总体规划中,本项目建设区域属于规划的城市绿地。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东侨区的大门山半岛,被东湖水体包围,东、南、北三面环水,西侧紧邻滨海大道(福宁路),与体育公园分列道路两侧。

经纬度坐标为:

26°39'32.46"N,119°33'26.07"E。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16731m2,其中绿地种植面积516171m2,水体面积42550m2,建设各级道路7590m,建设场地面积46450m2,驳岸工程7642m,建设各类建筑11560m2,此外还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景观照明等其他各类配套服务设施。

工程挖方量120000m3,填方280000m3,土地平整245700m2,不足的填方采用统一外购的方式解决。

工程总投资2.0805亿元,全部为财政性投入。

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区域生态系统的改变。

2工程环境影响

2.1生态环境影响

2.1.1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本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工程占用的农田、园地、林地生态系统,自然植被,项目建设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

工程涉及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

 

表1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位置

距离

香樟林

大门山南部

项目区内

东湖国家湿地公园

大门山半岛东南部

湿地公园西部和本项目东南部重叠

2.1.2生态环境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建设区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较为简单,以耕地、园地等农业生产用地为主,项目南侧的大门山及北侧的乌龟山现状用地主要为林地,大门山山体处还有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主要是华侨农场的居住用地,现状大部分已无人居住。

项目区目前以进行农业生产为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2)植被及植物资源现状

项目所在的大门山半岛因长期受归国华侨开垦种植,项目建设区内的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区内现状植被以人工种植的农田植被及园地植被为主,其中现有的农田植被物种主要是当地居民种植的季节性蔬菜;分布在大门山半岛中部及乌龟山山体处的园地植被的主要物种有葡萄、米蕉、荔枝、龙眼及番石榴等。

大门山山体西南部分布有少量的常绿阔叶林,主要是人工种植的香樟、青冈、木荷等的混交林;此外项目区内还零星分布有小面积的竹林(主要为绿竹和麻竹)及常绿针叶林(主要物种是马尾松及木麻黄),项目区沿岸的湿地区域及周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分布着较大面积的由芦苇、互花米草等组成的湿地植被。

项目区内分布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主要是香樟,香樟群落位于大门山山体的南端,由于多年对该山体和植物的保护,香樟群落不仅有数量较多的大树分布,形成郁闭度较好的林分,同时还有中幼龄植株的分布,具有天然更新的能力。

香樟林群落外貌深绿,林冠波状起伏,是公园内分布最好的群落类型,同时也是很好的森林景观。

项目建设用地区现有林地中包括2片生态公益林,均为国家级防风固沙林,分别是分布在大门山山体的1大班233小班的马尾松林,面积20亩;以及分布在大门山半岛东端的1大班290小班的木麻黄林,面积95亩。

根据本工程的可研报告及设计方案,这2片生态公益林都将得到保留。

(3)野生动物资源现状

在本项目所在的大门山半岛及东湖湿地公园区域有活动记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共118种,包括兽类2目2科4种,鸟类14目30科110种,爬行类1目1科1种,以及两栖类1目2科3种。

评价区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中鸟类的丰度相对较高,并且以游禽、涉禽等水鸟为主,兽类主要是一些分布于农田和住宅的啮齿类和翼手目,两栖类和爬行类则大多属于水生或湿地物种。

在项目评价区内分布的野生动物中,有国家级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福建省重点保护动物22种。

由于本项目评价区内现状生态环境总体质量较好,人类干扰强度相对较小,加之周边的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具有较大面积适宜栖息地及丰富的食物资源,使得评价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物种多样性较高。

(4)景观资源现状

大门山半岛现状景观资源具有十分明显的“农村田园”景观特征,区内的景观格局以农田斑块为基质,园地斑块及林地斑块在项目区景观格局中所占的比例也很大,景观格局的自然属性较为明显。

现状景观资源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使得长时间以来项目区居民的日常生产对现有景观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项目区内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随意丢弃,因没有污水收集管网,日常的生活污水多直接排入邻近的东湖水体,使得水质出现一定程度的恶化;项目区内现有的农田、园地等景观斑块开垦较为随意,布局多比较凌乱,无序。

(5)区域生态系统总体质量

项目评价区内生态环境总体质量较好,虽然在长时间的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干扰下,评价区内原生植被已破坏殆尽,但区域的植被覆盖率仍然较高,大门山及乌龟山区域的次生林地都得到了较完好的保留,大门山半岛周边的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现有湿地的保护较好,区域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较高。

但由于大门山半岛人类日常活动的干扰,现状生态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A.评价区内的华侨农场范围因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后,导致区内垃圾多随意丢弃,污水多直接排入东湖水体,恶化了东湖的水质;

B.评价区内现状耕地、园地等农业生产用地面积较大,农田施用的化肥、农药等易引起周边东湖水体的面源污染;

C.评价区为临海区域,评价范围内林地具有重要的防护作用,所以多选用防风能力较强的木麻黄、马尾松等树种,使得现有林地林分较为单一,呈单一优势种,除防风固沙外其他生态功能都已经弱化,对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的贡献较小。

2.1.3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是项目建设对现状生态环境影响最严重的时期,主要表现为破坏区内现有植被、降低施工区域内生物多样性。

项目各工程的施工必须先清除地表植被,受破坏的主要是现有的农田植被和园地植被,在清除地表植被的过程中,将直接造成植被生物量的丧失,并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损失。

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过植被的恢复和重建可使施工中损失的生物量得到补偿。

因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将造成现有生态系统的破碎化,降低系统的整体性和连续性,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的重建,这类不利影响将不再存在。

由于施工区域的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而缺乏保护,会使建设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量有所增加。

本项目进行的驳岸工程及其他的施工建设活动中的水土流失、扬尘及施工废水的产生,都将造成临近的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水体中泥沙及其他污染物含量的增加,将使水质恶化,从而对邻近的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施工活动将会对在评价范围内活动的鸟类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为栖息地的破坏和施工活动对鸟类的驱赶作用,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区的生物多样性。

总体来看,本项目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是暂时的,当项目建设完成后,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会逐步恢复。

(2)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随着园区内植被重建和绿化工程的完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都将消失,同时,随着地表植被的恢复,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现象也将明显减轻。

因此,项目建成后,评价区的生态环境将比建设期明显好转。

项目建成后,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各种市政配套设施的建成将有效的解决目前项目区内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东湖水体以及居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东湖的水质得到改善,从而提高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大量游人的涌入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

部分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甚至直接丢入东湖水体,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大量游人进入景观工程东部的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域观鸟时,可能发生部分游客(尤其是儿童)驱赶鸟类的行为;

游客在东湖范围内乘舟游览时,可能不慎闯入鸟类的栖息或筑巢区,产生驱赶鸟类或破坏鸟巢的现象。

总体来看,大门山半岛景观工程投入运营后,将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价值,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游客游览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均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1.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特征及工程特点,为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要求采取如下生态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

通过建设景观带,因地制宜的保护和设立若干个湖中湿地,建立“禁区”,专供野生鸟类栖息繁衍。

以东湖湖心小岛为中心,在原有长满野草的基础上,建立野生水禽繁衍栖息的基地。

将东湖湖心小岛西、北两向各约100m范围内,南向150m范围内,东向300m范围内,列为禁区,严禁游船、人员进入。

禁猎:

在本项目区内(包括大门山及乌龟山)及周边塔山、金蛇山、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范围内,一律禁止任何人捕捉、射击鸟类,禁止搜捡鸟蛋。

保护岸线原有树木。

禁止向东湖排污,景观区的污水,均进入环湖北路污水主管。

项目区内设置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箱,用于回收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东湖湖面游船要使用人工划船,不得使用机动船,以免骚扰鸟类及产生油污。

游船内设垃圾袋,禁止向船外丢弃杂物。

(2)施工阶段

项目需涉及一定量的土方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编制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经有审核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要配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监督,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或大风干热天进行。

在雨季施工时,应预先搞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在干热季节施工时,应对裸露、松散土壤喷洒适量水,以减少土壤风蚀流失和扬尘污染危害。

施工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尽可能减少对施工占地区以外区域植被的破坏。

项目建设应分期、分块进行,避免同时开挖后,地表长期闲置裸露,遭受风蚀或水蚀。

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植被重建和绿化,以美化环境,保持水土。

在项目挖方区域,应首先剥离表层土,并集中堆放,以便在进行植被恢复时加以利用,在表土临时堆放处应做好排水沟、挡土墙等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做好以上提出的大气、噪声和水体的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活动带给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

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及监督,严禁施工人员对在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活动的鸟类进行偷猎和捕食。

(3)运营阶段

在项目区内设立宣传牌,告知游客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加强园内巡管,及时制止游客采摘植物和驱赶鸟类等不利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的行为。

2.2水环境影响

2.2.1水环境敏感目标

本工程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环绕大门山半岛的东湖水体和大门山半岛的内湖。

2.2.2水环境现状

东湖水体现状的主要环境功能为非人体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

类,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东湖水体现状各项指标均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水质标准。

由于大门山半岛内华侨农场种植业的发展和岛内生活污水的排入,使半岛内湖水体无法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其中BOD5和氨氮的占标率分别达到1.2和1.43。

2.2.3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生活污水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数200人,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用水100L计,则污水排放量约为80L/d·人,每天排放污水约为16m3/d。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不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势必会给东湖水体的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施工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养护等施工过程,这类生产废水除悬浮物较高外,其余指标均较低,通常悬浮物的浓度在500-1300mg/L。

这些施工废水若直接进入周边的东湖水体,将增加东湖水体的悬浮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水质恶化。

含油废水

施工过程中为保持车辆和场地清洁,需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场地进行冲洗,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中含有石油类,而场地冲洗废水中含有SS,直接排入水体会造成污染。

建设单位应在工地内建设废水隔油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该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少,应考虑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严禁排入东湖水体或就近排入大门山半岛岛上的农田、池塘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游客生活污水

运营期的污水来源主要为游人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公园绿地洒水。

公园设计游人容量为14058人,按人均产生污水量30L/人·d计,则游人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422t/d,这些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不会对项目区周边的东湖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绿化用水

本工程绿地面积516171m2,绿化用水按2L/m2·次计,则每次灌溉用水1032.3m3。

绿地排水经过曲纹暗管收集并简单过滤后排入东湖水体,这类废水成分简单,不会对项目周边的东湖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2.2.4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应定点,冲洗地点应远离项目区及周边水体,特别是东湖水体,以防止这部分污水直接进入项目区水体恶化水质;同时应设置泥沙沉淀池、蓄水池及回用系统,使施工废水可以重复利用,以减少建设期污水的排放量。

(2)土方工程作业在施工计划中应避开降雨季节,挖方或填方后及时采取碾压、开挖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减少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泥沙流失入水域。

(3)在施工区为施工人员建立干厕,定期请环卫部门清掏,以减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建设区水环境的影响。

(4)严格按照本项目建设方案按时完成项目区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的东湖水体。

2.3大气环境影响

2.3.1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本项目环境空气的敏感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公园、居住区等居民日常休息及娱乐的区域,主要保护目标如下表:

表2本项目主要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名称

位置

与本项目最近距离

南岸公园

项目区南侧

250m

东湖国家湿地公园

大门山半岛东南部

湿地公园西部和本项目东南部重叠

塔山公园

项目区西南侧

330m

君裕东湖小区、逸涛小区

项目区西侧

125m

体育公园(在建)

项目区西侧

100m

北岸公园

项目区北侧

240m

2.3.2环境空气现状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本评价区域及附近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现状监测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指标除可吸入颗粒PM10以外,其余指标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PM10超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区临近的体育公园正在施工建设,同时项目区周边还有部分房地产项目也在施工,因此造成项目区PM10出现超标情况。

本工程施工应注意对施工粉尘的控制。

2.3.3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扬尘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挖、填,搅拌混凝土扬尘,汽车运输、装卸造成的扬尘(TSP)等,其次是汽车及机械排出的废气。

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岛内的施工场地对外交通系统利用现有岛外西侧的海滨大道,对内的交通系统主要利用施工时修筑的临时施工便道,以此来实现施工现场与场外人员、材料、设备的运转,道路扬尘影响范围在路两侧各50m区域。

根据类比分析,由于粉尘颗粒的重力沉降作用,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随着距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施工场地及其下风向0~50m为较重污染带,50~100m为污染带,100~200m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空气影响甚微。

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运输车辆、挖掘机等燃油机械设备排放含SO2、NOX、CO等废气,因数量少,影响较为轻微。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竣工,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及休闲服务中心产生的少量餐饮废气。

本项目停车场共设180个车位,以满足工作人员和游人出行需要。

本次环评采用污染系数法确定汽车在进出停车场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出停车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即NOX为0.45t/a,碳氢化合物为2.93t/a,CO为7.01t/a。

该部分汽车尾气及休闲服务中心产生的餐饮废气产生量少,经过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3.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各项工程建设根据需要分片、分期进行,尽量缩小施工扬尘影响范围。

在建设规划上,应尽可能保持或及时使地表植被化或地面硬化,避免表层浮土长时间裸露。

这是从源头减少区域扬尘和水土流失的最有效方法。

在平整土地和土方开挖施工现场,场地应经常洒水以减少尘土扬起,平整的场地应及时压实,土方应及时装运。

散装运输的车辆应完好,有盖板,且不宜过满,以免建筑材料的抛撒泄漏。

施工材料、土方的临时堆场和道路路面应定时洒水、清扫,使其保持干净和一定的湿度,降低二次扬尘的可能性,减少二次起尘量。

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2)运营期

在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与活动场所隔离,以降低汽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的大门山半岛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禁止新建或扩建污染源,因此应取消本项目规划的休闲服务中心的餐饮功能,游人的用餐可依托项目区附近现有的餐饮服务设施。

禁止燃烧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项目产生的绿化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4声气环境影响

2.4.1声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声环境敏感目标与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相同,包括南岸公园、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塔山公园、君裕东湖小区、逸涛小区、体育公园(在建)、北岸公园

2.4.2声环境现状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大门山半岛内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区大部分区域昼夜LAeq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仅在项目区西北侧的部分区域因受海滨大道影响,夜间噪声出现少量超标(1类)现象。

项目区西侧滨海大道红线35m以内区域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2.4.3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在距场界30m范围内,土石方、大砖和装修阶段,白天施工基本可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场界标准,但夜间施工均超出了相应施工期噪声的场界标准。

在结构阶段,由于所用设备的噪声较大,即使在距场界30m的范围内白天和夜间施工均超过超界施工期噪声限值。

考虑到岛上施工期间岛上现有居民均已搬迁,且周边有东湖水体和江滨路等天然隔离带,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且施工期的噪声是暂时的、可逆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将随之消失。

只要在工程施工期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施工期噪声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

运营期项目用地范围的内部噪声源主要是游人活动的生活噪声、机动车噪声及机电设备噪声,主要使用的机电设备是水泵、空调等。

停车场

本项目停车场位于西入口广场和南入口广场之间,现状海滨大道(福宁路)东侧,呈带状分布,提供大、小型机动车泊位约180个,面积约6000m2,该区域为4a类区,且停车场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停车场的噪声排放对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景区运营期应加强停车场的车流疏导,防止出现车辆拥堵鸣笛现象。

给水泵和污水泵

本项目生活及绿化用水水泵的功率均比较小,运行噪声一般在60-75dB(A)左右。

水泵主要在设备间内运行,噪声限制在房间内,加上泵房的隔音降噪作用,泵房运行对周边的声环境的贡献值有限。

2.4.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应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以尽量减小施工过程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和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活动的鸟类的影响。

施工时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范围的区域,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在这些区域活动的鸟类的影响;同时,在靠近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区域施工时,应设立声屏障,以降低影响。

各种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运输应避开周边居民午休和夜间休息的时间,在路经居民区等敏感点时应减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减小施工车辆运输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午间及夜间的施工,对于那些必须连续施工工程在夜间施工时,应经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事先向附近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运营期

在本项目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使之成为天然的声屏障,以减小来园内游玩的游客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项目区临近福宁路的西侧边界加种乔木、灌木等并加大植树密度,形成绿化自然隔声屏障,以减小福宁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

将项目区内水泵等产噪设备布置在设备间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源强。

2.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2.5.1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施工生活垃圾

施工生活垃圾来源于施工工作人员生活过程中遗弃的废弃物,其成分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成分相似,以厨余物等有机物为主。

高峰期施工人数200人,按施工人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kg/人·d计,则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2t/d。

工程建设中应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经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2)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填方量大于挖方量,因此无弃土方产生。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土建工程、房屋拆迁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等。

该部分不能够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清运至宁德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生活垃圾

按照本项目的使用功能设置,项目运营时主要是游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因此固体废弃物主要表现为其垃圾构成主要为有机垃圾,包括纸质包装盒、废塑料包装、食品垃圾以及部分金属包装材料。

本项目设计游人容量为14058人次/d,按每人每天垃圾产生量0.3kg/d计算,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540t/a。

经及时收集、统一清运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绿化垃圾

本项目用地中,项目建成区集中绿地为51.6171hm2。

绿地以种植树木花草为主,绿化垃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落叶、草碎、叶碎在内的植物碎屑;另一类是较大型的枯枝、植物枝条。

根据同类项目的情况推测,每公顷绿地废弃物产生量在30~50kg/d,秋冬季偏多,春夏季偏少,平均约40kg/d,则全年产生量约为753.61t。

本项目针对植物碎屑采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较大型的枝条送至枝桠粉碎厂粉碎后进行简易堆肥处理。

2.5.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项目区拆迁过程中废弃的砖瓦碎石要及时清运出施工区,不得随意抛弃,或在临近东湖水体的区域长时间堆放。

(2)在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地应设置垃圾收集箱,并需定期撒石灰消毒,有人管理。

生活垃圾应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一并处置,不得堆置于东湖水体附近。

(3)施工过程使用的油品废料、化学材料废料不得随意处置和流失,应妥善保管,集中运至有处置资质的处置场作处置。

二、运营期

(1)项目区内同时设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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