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检测规程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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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检测规程资料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资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
Thecodeofbuildingqualitysurveying
DGJ08,79,99
主编单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
批准部门: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99年7月1日
1999上海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沪建建,99,第0216号
关于批准《房屋质量检测规程》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沪建建,96,第0402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房屋质量检测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79,99~自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强制性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次
1总则………………………………………………200
2一般规定……………………………………………201
3房屋结构中主要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202
3.1混凝土……………………………………………202
3.2钢材……………………………………………203
3.3木材……………………………………………203
3.4砌体……………………………………………204
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204
5房屋安全检测………………………………………205
6房屋损坏趋势检测…………………………………206
7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207
8房屋抗震能力检测…………………………………208
9房屋质量综合检测…………………………………209
10房屋其它类型检测………………………………210
附录…………………………………………………212
附加说明………………………………………………212
1总则
1.0.1为统一房屋质量检测程序、标准和方法、保证房屋质量检测成果符合城市建设与物业管理需要~及时、准确地房屋正常使用、修缮和改造等提供技术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市现有各类房屋的质量检测~不适用于未竣工房屋的质量检测。
1.0.3房屋质量检测按检测目的、范围和特点~分成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检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和房屋其它类型检测。
1.0.4房屋质量检测宜以幢为检测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
1.0.5房屋质量检测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一般规定
2.0.1房屋质量检测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接受委托
收集资料
现场调查
制定方案
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
组织技术审查
现场检测
按有关规定必要时
信息处理
综合分析按有关规定必要时
编写检测报告
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组
织技术审查
2.0.2委托人应提供检测房屋的权属关系证明和原始工程图纸等资料~在无法提供原始图纸资料或资料不全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检测内容。
2.0.3检测点的选择应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确定~注意其结构代表性和覆盖面。
2.0.4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单位名称~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房屋基本情况,
,,检测的主要部位、过程和主要手段、数据等情况,
,,检测结论和处理意见,
,,检测人员名单,
,,检测日期。
2.0.5房屋质量检测项目参加人员不应少于两人~房屋质量检
测报告应实行技术负责人审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由通过相应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房屋结构中主要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3.1混凝土
3.1.1可根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23,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并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
也可根据《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15,95~检测混凝土强度。
3.1.2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
3.1.3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
3.1.4根据《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
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
3.2钢材
3.2.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钢材加工成试件~按《金属拉力试验方法》GB228~确定结构钢材的力学性能。
3.2.2如现场条件不容许采集用于测试力学性能的试样~可根据《钢铁及合金中碳量的测定》GB223.1~采用钢末化学分析方法~通过确定钢材的品种~推定钢材的力学性能。
3.2.3钢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2.4可采用X,射线、磁粉和超声波等方法对钢材进行探伤。
3.3木材
3.3.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木材加工成试件~按《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5、《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方法》GB1936、《木材顺纹抗剪强度试验方法》GB1937、《木材顺纹抗拉强度试验方法》GB1938、《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9确定木材相应的力学性能。
3.3.2木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3.3可采用敲击法确定木材的老化程度。
3.4砌体
3.4.1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
3.4.2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清洁砖表面后~按《砌墙砖,外观质量、抗压、抗折强度、抗冻性能,检验方法》GB2542~确定
砖强度等级。
3.4.3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可按《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GBJ08,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3.4.4可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标准~推定砌体强度。
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4.0.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是通过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的过程。
4.0.2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适用于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完损程度的房屋。
4.0.3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4.0.3.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4.0.3.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4.0.3.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建筑构件、装修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0.3.4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4.0.3.5综合评定房屋完损等级。
4.0.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应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本,执行~并应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4.0.5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危险迹象~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
4.0.6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危险点~必须通过委托人及时排险。
5房屋安全检测
5.0.1房屋安全检测是通过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5.0.2房屋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房屋。
5.0.3房屋安全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5.0.3.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5.0.3.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5.0.3.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5.0.3.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0.3.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5.0.3.6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
5.0.3.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5.0.4房屋安全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
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0.5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6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6.0.1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是通过对房屋受相邻工程等外部影响因素或设计、施工、使用等房屋内在影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位移、裂缝等损坏的监测过程。
6.0.2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适用于各种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坏需进行监测的房屋。
6.0.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6.0.3.1初始检测:
1,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建筑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并做好标记。
2,在能反映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设置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
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
3,测量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
4,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制定监测方案,拟定监测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6.0.3.2损坏趋势的监测
1,每次监测~应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应同步记录对应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
2,每次监测~应采用同一仪器设备~监测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水准仪测量精度要求不应低于?
0.1mm~经纬仪精度要求不应低于?
6:
。
3,垂直位移监测~应布设成闭合环或附合水准路线等形式。
基准点必须设置在垂直位移影响区外~并不得少于2个。
4,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三角网、导线网等形式。
5,倾斜监测~可采用垂准经纬仪施测。
对整体刚度较好的房屋的倾斜监测~可采用基础差异沉降推算房屋倾斜值。
6,定期观测记录房屋损坏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7,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绘制变化曲线~分析变化速率和变化累计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委托方。
6.0.3.3复测
1,复测应影响基本稳定后进行。
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建筑
构件、装修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并和初始记录对照~确定监测过程中房屋完损状况的变化情况。
3,计算房屋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的累计总值。
4,分析房屋损坏原因~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本,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对房屋损坏程度进行评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7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7.0.1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是在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确定结构安全度~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7.0.2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增加荷载或改动结构的房屋。
7.0.3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7.0.3.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改建方案及技术要求。
7.0.3.2了解房屋原始结构和原始资料~检查和记录房屋承重结构的完损状况。
7.0.3.3必要时~对相关部位的建筑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测。
7.0.3.4按现行设计规范进行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能力
验算。
7.0.3.5对改建房屋尚应进行抗震能力复核。
7.0.3.6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适用性提出检测结论。
8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8.0.1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是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8.0.2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
8.0.3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8.0.3.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8.0.3.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8.0.3.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8.0.3.4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1,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
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2,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8.0.3.5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设和抗震减灾对策。
8.0.3.6对进行改建加层的房屋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进行抗震能力检测。
9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9.0.1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是通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和完善房屋质量档案、评价房屋质量的过程。
9.0.2房屋质量综合检测主要适用于保护建筑等需进行全面检测的房屋。
9.0.3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9.0.3.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9.0.3.2建立总平面、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图等图纸、图表和图像资料档案。
9.0.3.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9.0.3.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好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9.0.3.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9.0.3.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在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在承载能力。
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9.0.3.7
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在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9.0.3.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
9.0.4保护建筑的综合检测应增加保护部位完损状况的重点检测。
9.0.5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必须按规定上报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10房屋其它类型检测
10.0.1房屋结构构件受侵蚀性化学介质的侵害或高温高压作用下所产生结构损伤的检测~其内容应包括:
10.0.1.1调查房屋使用和环境情况~确定受损构件的材料组成。
10.0.1.2对受损构件的损伤部位进行取样、测试其化学成份~确定结构构件的受损范围和受损程度、截面削弱等。
10.0.1.3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10.0.2因采用建筑材料耐久性不良~而引起房屋结构构件异常损坏的检测~其内容应包括:
10.0.2.1检查确定受损结构构件的材料组成。
10.0.2.2对结构构件出现的变形或裂缝进行初步分析~必要时应对损伤部位取样~进行微观测试分析。
10.0.2.3根据对结构构件组成材料的微观微观测试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损坏原因。
10.0.2.4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10.0.3房屋遭受火灾后~其结构构件损伤范围、程度及残余抗力的检测~其内容应包括:
10.0.3.1根据房屋受害程度~可燃性物的种类、数量、推测火灾范围和规模。
10.0.3.2对受损结构构件进行外观调查~初步确定构件的温
度分布情况和损坏程度及范围。
10.0.3.3采用现场检测仪器~对受损构件和相应的未受损构件进行对比检测。
10.0.3.4必要时对受损构件的受损部位材料取样~进行微观测试~确定结构构件的损坏程度。
10.0.3.5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加固方案。
10.0.3.6对火灾后房屋进行检测时~应按《火灾后混凝土构件评定标准》DBJ08执行。
10.0.4本章未列入的其它类型房屋质量检测项目~应参照本标准相近类型项目的规定执行。
附录A本规程用词说明
A.0.1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便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A.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A.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
A.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起草人:
钟永钧朱宝隆张立中斯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