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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志教程文件
律师实习日志
2011年1月4日
今天和主任到了为了一个上诉的案子,去霞浦县看守所会见了一个当事人。
第一次作了会见笔录,显得有些手忙脚乱,因为对话完全不是一问一答的方式,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后来只能通过自己总结问句,还有当事人的陈述,来完成整个笔录。
完成后给当事人看了,当事人认为和他说的一致后就签了字。
原来一边在当事人杂乱无章的陈述中还原出事实,一边还要用以反映在书面上,这方面的能力,我还需要好好锻炼啊。
回到所里以后,主任给了一些刑事律师办案的经验总结与程序方面的注意事项,让我好好学习下。
我知道今天的笔录还是远远不能让他满意的,下次再做笔录的时候要记得不能再犯今天的错误,让主任和当事人都在等着我总结。
去会见之前要记得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大概案情了以后就不会这样手忙脚乱的了。
2011年1月5日
律师辩论队在今年的福州市律师迎新联欢会上也被安排了一个诗歌朗诵的节目。
很有幸地被选为领诵的女2号,所以很是认真的准备了一番。
今晚六点半在司法厅还要和大家一起排练下。
但是今天的事情好多,害怕会迟到。
诗歌的题目是《律师之歌》,个人认为名字有些些老土。
但是还好吧,毕竟是歌颂我们律师的。
现在的我还是对律师这个职业抱有很强的自豪感呢!
看着那些歌颂律师的词语,每每读出来,都觉得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啊!
2011年1月6日
昨晚一直加班到今天凌晨两点多钟,终于完成了霞浦蔡XX诈骗案的上诉材料。
虽然很辛苦,但是觉得很充实,尤其想起在会见时,蔡XX的眼神,觉得一把年纪的他实在有些可怜。
会见的时候,他一再强调他是被冤枉的。
其实无论真相最终是怎样。
作为一个律师不仅仅要学会如何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要运用法律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会用法律知识,在各种证据材料中,还原真相,哪怕这只是一个法律上的真相。
现在我有些理解了,为什么很多律师都那么兢兢业业地不觉辛劳地工作着。
不仅仅是为了一份优渥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法律人内在的正直与良知。
2011年1月7日
今天因为我马虎的性格,所以我又犯错了。
下午的时候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办理了委托手续,但是由于今天是星期五了,主任周末刚好要去这个案子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出差,所以这个案子的起诉材料早在几天前已经准备好了。
可是马虎的我,居然只与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手续等材料,起诉状什么的都没有让当事人签字。
因为时间紧急,只好又厚着脸皮给当事人打电话,麻烦他过来签字。
好在当事人十分的宽容,很及时地来所里签字了。
很感谢他没有因为我的失误耽误他时间而责备我。
感谢那些在我实习路上教育我,对我所犯错误给予宽容的人们,谢谢你们!
2011年1月14日
这段时间安排了好几次的诗歌朗诵练习和彩排,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候了哇。
我们队伍的阵容果然庞大,十六个人啊!
!
!
还是辩论队所谓的队服。
就我最傻了,还把头发盘起来了。
我以为大家都要盘头发的。
结果……就我一个人盘。
好吧,忽略这些不重要的。
大家的表演都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其他律师前辈们的精彩演出也让我大饱眼福了。
原来律师们也是多才多艺的哇。
哈哈!
后来的律所年终饭,为了去买回家的车票就没去了。
觉得有点可惜,很多同事都不认识呢,今天大概大家都会去吧。
额,没关系,下次还是有机会的!
2011年1月17日
今天接待了一个当事人,他询问的问题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啊。
关于我国集体土地征用的征地补偿款所产生的纠纷。
他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让我觉得脑子里全是问号,很是无语。
从开始学习法律后,我对于这个农村土地所有制,还有那些什么土地补偿款一类的问题,向来是懒得学,觉得自己用不上。
可是现在遇到问题了,除了尴尬就是尴尬了。
但是我强大的人品还是发挥作用了。
又是一个好脾气的当事人,留下了他的材料的复印件,希望等我们主任回来的时候帮他看看分析一下。
我汗颜地答应了。
唉,看来要多学习下这方面的知识了。
总不能老是一问三不知的呀。
2011年1月19日
今天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听了他的陈述以及他所提供的起诉书等诉讼材料,我认为这是一个合伙纠纷的涉外案件。
我看着当事人自己所能提供的证据材料,觉得有点头大,全是零碎的票据,而且还是收据或者手写的收条,而且距今将近十年了。
不过还是蛮同情这位当事人的,如果事情真如他所说的,当初的投资已经都亏本了,但是由于记录手续都不全,所以没有办法证明。
而对方所要求的是确认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且返还投资款。
看来这两天要好好研究下关于涉外的合伙合同相关知识。
2011年1月20日
快要过年了,发现最近来的当事人往往都会问,是否可以在年前解决。
看来在中国人的眼里,带着官司过年还是对自己有影响的呀。
在律所实习也有一段时间了,对案件,对法律,以及对律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
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柝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
而通过接待当事人,不仅可以学习到很多人情世故方面的知识,对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是一种检验,更是对自身应变能力的考验。
所以,好好加油吧!
2011年1月24日
今天拿到一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据材料。
其主要内容是:
当事人在路边摆摊,肇事司机突然冲撞出来,撞到了当事人,当事人在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利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材料,并且计算出了赔偿金额。
同时也给对方当事人及车辆强制险的保险公司理赔部打了电话,并且询问了相关情况后,约定寻一时间进行调解。
因为没做过类似的案件,所以关于车辆强制险方面的知识储备不够充分,且在通话时,不够稳重成熟,尚需要改进!
2011年1月25日
今天学习写了一份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承认申请书。
第一次看国外的判决,虽然有中文翻译,但是还是看得不是很懂。
因为翻译过来的词句总是觉得怪怪的。
所以一份简单的申请书,我光看判决就花了很长时间,更别说写了。
特别纠结的是关于这份判决的案号,我始终不知道哪个是案号。
最后拿着这个问了有经验的律师后,才恍然大悟。
虽然被律所的一些前辈笑话了,但是大家还是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而且还是长见识了。
希望我写的这份申请书能够派上用场。
2011年1月27日
今天因为一个案子要交延期举证期限申请书所以就到法院去了。
遇到一个姓刘的法官,觉得这是一个很尽责的法官。
他先是认真地看了我们所提交的申请书,然后说,这个案子看来不能再用简易程序审理了,因为案情还是很有争议的。
随后应我们所提交的提取证据申请书,到了现场去提取相关的照片证据。
不得不感叹,如果每起诉讼都能有这么一个尽职尽责的法官,那么真是百姓之福,也能为我们律师的工作提供很多的方便。
其实公检法三家一直不是对立的。
我们一直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去维护着法律的尊严,还当事人一个真相。
2011年1月28日
今天第一次参加调解,是上次一个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纠纷的调解。
主要是和保险公司的调解。
因为主任不在,就我一个人代表当事人一方主持调解,虽然当事人亲属来了几个人,但是我还是很紧张,人一多久更紧张了。
不过好在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很好说话,我们所列的项目大部分都很顺利地达成了共识。
其他一些小部分他无法认同的就详细地说出了原因。
我虽然没有经验,但是还在平衡双方情绪的同时为我们这边的当事人争取她的最大利益。
我相信这也是一个合格的代理人应该做的。
事后,我修改了实现拟定的调解书。
所以今天对我来说,很充实呢!
2011年2月8日
终于过完春节了,因为已经不是学生了,所以按照正常的上班时间回到了律所。
看到大家很开心,同事们的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悦。
大家说说笑笑地聊着春节期间的趣事儿。
虽然今天还没能很好地进入工作状态,但是还是把年前没有处理完的案子卷宗拿出来熟悉了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又会很忙碌了。
但是还是会很充实的吧。
其实律师同仁们虽然很多都在做自己的业务,但并没有传说中的没有人情味。
相反的是,大家经常一起讨论案子、发表对某些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及对社会生活的一些感慨。
这样的工作同事关系,很是融洽,而且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2011年2月15日
一月初就已经提起上诉的案子,去中院一问,这两天才分到中院的刑二厅。
感觉学了这么久的诉讼法,全然无用的时候,心里很是无语。
有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很爱问律师,案子什么时候可以审完,什么时候可以结束。
如果说是民事案子还好给出个确定的时间。
但是对于刑事案子,有的时候以我这么浅薄的经验真的很难回答了呢。
希望在以后的摸索中可以找出其中的规律吧。
唉,也很同情那些犯了刑事案子的当事人,这在看守所一待就要好久了呢。
不过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也不失是一种让人体验失去自由的比较恰当的方法了。
2011年2月18日
这几天都在给市检察院的公诉科打电话,想问问一个案子的进展情况,是否到案,是否退补,是否起诉,什么时候起诉。
可惜,我一连几天基本上每隔1个小时左右都会给市检的办公室打电话,但是一直都是响到最后一声以后自动占线。
刑事诉讼对于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很害怕会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保障。
我想这是每个律师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每个律师的职业操守中最基本的要素。
同时,因为这样,会觉得自己是在从事着一件意义重大的职业,因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与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
每个律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执着着自己的职业,或许这不仅仅是职业,更是一种事业,是一种使命吧。
2011年2月21日
今天联系了上次那个刘XX道路安全交通事故案子当事人刘XX的儿子。
获悉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除医疗费意外的其他调解协议上约定的
项目。
当事人一家对于这样的赔偿约定很满意,同时也在电话里
对我们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
虽然实习了才几个月,时间很短,但是发现其实律师的工作不仅仅因为钱,更重要的是,看到当事人得到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合法的权益,每每当当事人露出感激的神情时,都能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刚刚踏入这个行业,对这种感激尚未习惯,觉得原来自己也可以用属于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1年2月23日
今天是第一次参加庭审,也就是说今天我第一次以代理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上。
心情是无比激动啊!
第一次开庭还可以在中院,感觉更激动了!
这次开庭就是上次那个王少龙的涉外合伙合同纠纷的案子。
审判长是个女法官,很严肃而且语速也很快。
我根本没反应过来。
要不是有师父带着,估计我能现场一片空白。
我就这么一句话都没说地结束了我的第一次出庭,还真是有够丢人啊。
不过能参加庭审,这份兴奋劲儿到现在了还没过呢!
很像模像样的做了庭审笔录。
下次要努力地排除紧张感,尽量说些什么吧。
还是要多多锻炼啊!
2011年2月25日
今天跟着主任到法院去参加一个故意伤害案件的调解。
我们这次代理的是受害人。
因为当事人不肯接受调解的最终数额,我们作为代理人虽然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协助法官处理好各方的关系。
我们在法律可能赔偿的范围内劝说当事人,同时也向对方争取我方的合法权益。
由于我们的当事人实在有些固执,无论是我们律师还是法官的劝说均失败了。
所以第一次参加的法庭组织的调解并没有想想象中的顺利。
但是我还是从师父身上学到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法,明白了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尽量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各方的和谐发展。
2011年2月28日
今天根据上次的庭审笔录以及这么多天来所收集的案例、法条的相关材料以及自己对于合伙纠纷的思考,终于完成了上次那个合伙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
同时也明白了,代理词不仅包括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表述,同时还有概括,以及总结。
实践至今,也明白了代理词虽然可以在庭审前就准备好,但是还是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更改,这样才能更全面、更具体、也更详细。
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
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字字珠玑是在台下的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地加班加点努力出来的。
所谓厚积薄发大概就是如此吧!
2011年3月1日
今天下午参加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庭审。
被告是一对即将离婚的夫妻,我们是代理两人中的妻子这方。
当事人已经和她的丈夫准备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尚没有达成协议。
而这方的原告是当事人丈夫的至交好友。
当事人一直怀疑是否是其丈夫故意作假,与其朋友合谋称其有与原告有大笔债务,以此来争取分割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在庭审的时候当事人的丈夫对其欠款的事实均一概爽快地承认,更加深了我们对他的怀疑。
但无奈的是,我们拿不到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猜测。
所以对于这个案子,我认为我们的当事人只能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无法逃避返还责任。
2011年3月3日
今天接待了一位当事人,是代表其兄来办理委托手续的。
据当事人的描述,他的哥哥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民间的游神活动,并且在其中担任锣手。
可是在游神的过程中经过一个空坪的时候,热情的乡亲用共同凑集的钱买了一个49发的大烟花。
但是这个烟花却因为质量问题非正常燃爆,而是从侧面喷射出火花。
这喷射出的花火刚好摄入其兄长的眼中,顿时致使其兄长大量出血并昏厥。
可这样的烟花买来的时候却没有发票而且其中有一个零售商并没有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
看来接下来,需要到各个零售商以及工商局调取一些档案了。
2011年3月4日
今天有些奇怪啊,连续写了三份离婚诉状了。
虽说今天是第一次写离婚诉状,但是发现如果没有财产争议的离婚诉状还是比较简单的。
原本是打算执业以后尽量专门做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专门就此问了师父的意见。
师父说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的确比较适合女性律师去办理。
因为女性具有细心、耐性的特性是男性所缺乏的。
但是因为今天的事情,我觉得还是不能光靠做婚姻家庭案件的。
如果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必然会涉及到很多房产、财产、股权的相关知识,所以婚姻家庭案件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反映的内容可谓是保罗万千呀。
2011年3月7日
今天到法院去交了一个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反诉材料以及证据保全申请书等材料。
经办法官原本打算对这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
但是因为我们这方提起了反诉和证据保全的申请。
法官就很快就将此案件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并且带着当事人缴纳了反诉的费用。
今天才知道原来反诉的费用是正常诉讼费用的一半。
想想也是,因为反诉是和本诉一起审理的,诉讼费减半还是很合理的。
虽然这是一个很小的案件,但是我们认真的态度以及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是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以后无论是多小的案子,都要以认真的态度去对待,并且做好每一个细节。
2011年3月8日
今天是所谓的“妇女节”啦,但是作为没有节假日的律师,我们还是兢兢业业地去上班了。
早上接到中院的通知,要求我们到中院去做一个关于上次那个涉外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询问笔录。
经办法官问我们代理人对原告所提供的香港身份信息是否有异议。
我们认为该证据以法庭查实的为准。
接着就去了工商局去调取一个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案件的相关笔录材料等证据,但是由于工商方面的经办人不在,所以白去了一趟。
2011年3月9日
今天又去了一趟工商局,终于复印到昨天没有拿到的材料,并且从消委会的经办人口中了解到了关于上次郭XX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纠纷的相关进展。
十分同情郭XX因为此事受到的眼伤。
下午的时候终于促成了黄锦国故意伤害案的调解。
经办法官对我们律师的合作很感谢。
同时,我们也劝慰了当事人给被告人写了一份谅解书。
对于这个案件,我们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我们的工作也算告了一个段落了,希望以后的案件也能如此圆满的解决。
2011年3月10日
今天单独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当事人拿出的诉状是劳动仲裁案件的起诉书。
和当事人聊了一、两个小时,才差不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
当事人的叙述真是让我无语,很大一部分的陈述都是没有意义的表述,但是我们作为律师的还是得认真的聆听,而且不能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我现在找到一个技巧,就是要学会引导当事人简练、扼要地叙说案件的相关事情,而非毫无意义地乱说一通。
我认真地做好了笔录,并且告诉当事人明天再来律所一趟,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并且把相关的证据材料准备好明天一起呆过来。
2011年3月25日
今天一上午无事,仅来了一个当事人前来咨询关于相邻权纠纷的问题。
起因是因为双方的房子盖在一起,邻居的房子与其仅一墙之隔,由于两年前邻居家装修,在相邻的那面墙上安装了一个水管。
但是水管的质量或者安装出现了问题,导致水管常年滴水,造成当事人家中的那面墙有渗漏的现象。
协商了很久后草拟了一份相邻权协议。
所以我免费为这位当事人修改了他们的协议,并且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提醒。
这样算是在免费帮助的吧?
2011年3月29日
今天上午九点到了市劳动局参加了一个劳动仲裁案件,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劳动仲裁。
发现其实劳动仲裁和普通法院的庭审很相似,只不过随意了一些,但同样的严肃。
这个案子是完全由我自己整理的材料,递交的证据、完成的答辩状、代理词等。
而且庭审的时候,大部分由我自己完成整个仲裁过程,师父只是在我有遗漏的时候加以补充。
感觉有些紧张,也很兴奋。
同时很感谢主任能给我这个机会锻炼自己。
因为不是法庭审理,我也就没那么拘谨。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体验啊!
希望下次还能有这样的机会。
2011年3月30日
今天接收了一个案件,没有委托,只是拿了材料让我们代书。
原来这个当事人已经将这个案子提起上诉了,但是案子还没有到二审法院。
他认为原来委托的律师并没有很好地表达他的意思,也没有很尽力地为他去做这个案子。
我问了有经验的律师以后,他们说可以帮忙写个补充上诉状交到二审法院。
我翻看了下当事人拿来的材料,认为一审法院存在程序上的违法,没有追加第三人。
且上诉状上也没有体现这一点,所以可以通过这点来写补充上诉状,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这个案子或许可以发挥重审。
2011年4月6日
今天去检察院阅卷,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了一定的了解。
特别是看了那么多卷宗材料后,才知道即使是在民间,也不能这样随意性地将公众的钱集中起来进行使用。
虽然他们的目的是好的,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标到钱,然后在某段时间内有充裕的钱可以用。
但是这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必然会触犯刑法。
原来生活中很多事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
所以以后做事还是要小心谨慎点,特别是律师这个特殊的行业更是需要如此。
2011年4月10日
今天独自参加了一个人身损害案件的调解,对方多个被告,其中还有一个是公司的若干代表。
我一个实习律师面对着十几个中年人,其中还有一个是对方的法律顾问。
别看我面上很冷静很淡定地为当事人一方争取最大利益,其实私底下脚在桌子底下发抖。
但如果要为自己这次的表现打分的话,我想给自己七十分,余下的三十分是因为自己还需要多多锻炼,积累专业知识与经验,努力做到即使人再多也不怯场。
调解就是一场拉锯战,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胜利了。
所以一定要沉得住气!
2011年4月12日
中午的时候接到一个委托是为本地的五粮液打假,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我们不需要去走访各个商家或酒店,只需要在其打假员收到情报,证实消息确实准确后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事务,如果需要诉讼的话,会另外进行委托,其相关费用问题另算。
第一次结束这类的案子,觉得很新奇。
同时,也很好奇地问了很多关于五粮液打假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以前他们在打假的时候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对于这些商人的打假手段颇为佩服。
至于后来要签订委托的时候,对方又犹豫了,要求我们先做一个实施方案。
看来这两天又要加班了。
不过这又是新的知识,很有动力啊!
2011年4月15日
今天下午跟随指导律师到一个农村去做一个案子的询问笔录。
因为目击证人很多,我们为了可以有充分的理由申请证人出庭,遂决定做这方面的询问笔录。
一个下午下来,走了好多人家,也做了不下五份笔录。
是在是饥肠辘辘,看着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很想早点回去窝到床上休息。
但是看着主任还那么尽职地寻访每一个可能对案子有利的证人,顿时觉得有些惭愧。
打起精神跟着师父走完了最后一家,做好笔录后,我们踏着星辰离开了那个小山村。
唉,连车都没有啊,原因是车开不进来,路太小。
所以原来律师也不是仅仅西装革履地呆在办公室就可以办好案子的。
2011年4月18日
实习已经好几个月了,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现律师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而我们这些刚出大学校园的学生最为缺乏的也是实践经验。
但毕竟这些经验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慢慢靠时间靠案件去积累。
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与体会,去了解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相信这些东西可以在未来自己承办案件的时候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011年4月19日
今天带着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材料去起诉。
但是居然被法院立案庭的给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更是雷人,说每个月的二十日左右是他们法院整理案件目录的时候,一般不立案。
我就奇怪了,起诉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之拒之门外。
如果今天法院可以以这种借口拒绝当事人的起诉,那么明天是不是也可以以别的理由将当事人拒之门外?
那么我们的合法权益要向谁主张?
一直以来老师都在教导我们法律系的学生,诉讼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可如果连最后的救济都无法寻求,那么我们还能期盼正义吗?
2011年4月20日
在我的坚持下,今天终于把昨天没有立成的案子给立了。
我的一贯方式都是温和的,指导律师经常说我对当事人或者法官等都太温柔,一点没有律师该有的严肃与严谨。
唉,可能是本身性格所致。
尤其在对待当事人上,我觉得应该给予他们最优质的服务态度,让他们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能够有些信心。
微笑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吗?
今天我还是秉持自己的想法,礼貌地对立案庭的法官解释,希望可以给我们立案,维护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希望他可以在他的职责范围内支持我们律师的工作。
其实很多时候,换一种说法会有不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