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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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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篇一: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性解答

  张星久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

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降低和减缓了政治动荡的频率与政治衰败的速度,从而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关键词君主制专制君主制基本矛盾政治制度中国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

①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

“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

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

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

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

”②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

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

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

基于这种考虑,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诚望得到批评教正。

  一、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

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马克思主义进而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

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

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

  度的基本分析对象!

  那么,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来把握这一矛盾呢

  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

商品交换。

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④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

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⑤由此,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

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第二,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⑥由简单到复杂,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的全面分析。

  另外,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type)

  的技巧和方法,即:

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

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

⑦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质言之,为了论证的方便,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

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那么,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

这样,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

  明。

从一般情况来看,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

具体来说,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的同时,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

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⑧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

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

  说,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⑨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

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否则“论以极刑”。

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终非一人所能胜任。

尽管他“宵旰图治”,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多件政事,不久就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

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

相比之下,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他承认以天下之大,国事千端万绪,遇事应与“百司商量,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于一人之虑也。

”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

总之,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

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

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

首先,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

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皇子往往不只一人,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又能“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本源”,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选择皇后(正妻)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

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以“贵”(嫡)和“长”(年龄)的硬性标准,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

这样的君主继承与“选择”方式实际上是无可选择的,具有明显的反智特征。

另外,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具体运用中,由于有些君主不具备生育能力、皇子短命早夭等原因,造成继承系统的断裂与真空,这时就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从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室成员中挑选继承人。

但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弥补世袭制的缺陷,因为:

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选择方式在范围上还是过于狭隘了,要在这样一个狭小范围内选出在全国比较优秀的统治者,概率还是太小了;从这种方法的实际操作结果看,选择什么样的君主主要也不是取决于当选者的才德因素,而是视接近权力核心的各种政治集团(如外戚后妃、宦官、权臣)的私利和他们相互斗争的情况而定。

为了各自的狭隘利益,有的当权者甚至“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意把幼儿、白痴扶上皇位以把持国政。

足见嫡长制的一些变通形式也不能改变这种皇位世袭制的反智特点。

其次,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缺乏正常、健全的政治社会化条件。

君主的全权职务不仅要求他起码应具有正常人的感情和健全的人格,而且必须广闻博见,具有一切最高统治者、政治家的必备阅历和必要感受,才有可能扮演好君主的角色。

然而君主至高无上的“超人”地位和专制制度对权力的独占性、排他性又把他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封闭的生活天地内,每天接触的就是那几个女性和心理变态的宦官。

所谓守成的帝王“生于宫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不仅很难具备过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反而连正常人的感情、心理结构和生活经验都不能具备,以致于出现许多心理变态、行为乖僻之徒,远远不能适应其政治角色的要求。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当中,合乎角色要求的君主自然是绝

  无可能出现,除了少数“马上取天下”的武力开国者以外,继位君主中连勉强够格的君主也不多见。

常见的情况是幼儿、白痴、昏庸无道、性格变态之徒占据了皇位,以至于古人感叹,一个王朝几百年中绝大部分君主“非暴即暗,非暗即僻,非僻即懦”。

一方面需要最杰出和最有能力的君主,一方面“产生”的却是大量的平庸无能之辈。

  当然,这种君主“权”与“能”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的问题并非中国的君主专制所独有。

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最早意识到君主专制制度的这一内在矛盾的人。

他指出,那种由君主以个人的智虑去“独理万机”的统治方式,实际上是“不合乎正义”的:

君主虽然拥有治国的全权(绝对权力),但即便是最“贤明”的君主也难免有才智方面的不足,也会发生偏私与失误,更何况世袭制又很容易使失德无能者继位。

所以,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托马斯·潘恩也在其《常识》中不无辛辣地说:

“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

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广闻博见,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

因而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互相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

”正是有鉴于君主的权力和他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如此的悬殊和矛盾,潘恩甚至抨击君主制度“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种制度“成为笑柄”。

另外,近年来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

如《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一书即以欧洲的史实为例,提出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依赖‘伟人’存在,这个伟人必须是大智大睿,无所失误,而且必须是全心全意协同于国家利益的。

”然而具有这样品德和能力的人不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找到”,“相反,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总是把平庸之辈最终送到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无知与愚昧又总是以个人喜恶为标准,把国家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

  可见,这种君权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一切君主专制制度普遍存在的内在基本矛盾。

不过,与西欧的情况相比,这种矛盾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身上似乎反映得更为充分和突出。

这主要是由于:

首先,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初级国会parliament,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任何外在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中国的君主专制实际上赋与了君主以更大的权力。

其次,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但中国却在宗法家庭制度的影响下,以嫡长制作为其基本形式,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

这就必然会造成君主在权力与能力方面的更大悬殊,使君主专制所固有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展开:

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对称、不适应的情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要么是君主滥用权力,要么表现为君主根本无法运用权力,都会造成严重的统治危机,直接损害统治集团的利益。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在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既然存在着如此“荒唐”“可笑”、如此明显的矛盾,然而君主专制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延续毕竟又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如何可能的呢它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了呢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历史上的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不可理解的。

一制度或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接受,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由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洗炼、无数次“博弈”而筛选出来的,因而蕴含着某些人类集体智慧。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长期延续,它之所以成为君主专制的典型,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其中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一点是,君主制度本身在种社会条件作用下的运行状况。

具体来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君主专制制度自身也会发育成长出某种调节机制、某种“解毒”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君权的滥用和过度膨胀,弥补君主在能力上的不足,并在实际运行中调节、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冲突,从而在

  很大程度上使之能够长期维持并发育完备。

这也就是说,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它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两种力量或两种功能——借用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话说,就是存在着“桌面上的政治”和“桌子底下的政治”:

在制度的正面和制度的最初设计层面,表现出的是一种维持、强化君权的力量和倾向,这种力量或倾向力求突破一切束缚和一切障碍,顽强地展现专制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制度的里面和制度的运行层面,又存在着一种

  调节、制约君权的力量与倾向,力求从“体制内”约束君权的盲目扩长和非理性、随意性倾向,弥补君主在能力方面的不足。

正是由于这两种功能、两种力量的不断摩擦冲突又不断磨合调适,形成了君主制度的现实存在与演变运动。

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这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状况。

  从君权的维护、强化倾向方面来说,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在整个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上,一直奉行的最高政治准则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  

君权至高无上,君主的意志高于一切。

基于这一原则,专制君主从根本上否定、排斥一切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的制度和机构,一切制度和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君主的意志而废存转移;君主对国家一切事物和全体臣民拥有全面、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可以“言出法随”,对臣民随意进行生杀予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度的制约;君主被称为“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集神权、政权、父权、师权(思想权威)于一身;任何人不得公开怀疑、触犯君主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最严厉的制裁。

  这种维护、强化君权倾向的另一表现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公然肯定天下为一家所私有,把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奉为最高政治目标,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明显的私性。

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称始皇帝,其寓意就在于要把天下国家当作私产,“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也得意地对曾经把自己视为无赖的父亲说:

“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

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值得注意的是,当刘邦把天下视为个人产业时,殿上的群臣也都认为理所当然,“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既然国家属于私产,国事自然就成了“家事”或“私事”。

如宋太祖就曾不无得意地谈及自己的养兵之制说,“吾家之事,惟养兵可为百代之利”;明成祖篡夺了其侄子的皇位后,强迫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诏书,理由就是“此朕家事”。

国家被视为私产,国事被视为家事,也就必然会以满足一姓之私利、维护一姓的“万世一系”统治为根本追求。

所以朱熹说汉高祖、唐太宗至多也不过是“假仁借义以行其私”;吕留良说秦汉以后的专制制度“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唯恐失却此家当”。

这样,从任何一个专制君主的主观意愿来看,其内心里决不愿意他人分享自己的“家产”;即使不得已而利用臣下替自己看管家产,也是处处猜疑,层层防范,似乎处于和天下一切人“对立”的状态:

“藏天下于筐箧也,利不欲其遗其下,福必欲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又用一人以制其私”,“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

从这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出发必然导致君主在权力上的独占性、排他性和内敛性,从而在根本上排斥对政治资源(权力和权利)的分享和参与。

  纵观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一切具体制度、具体机构的设置,其最初的动机都是为了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其演变发展的直接动力也是来源于此。

或许宰相制度的演变最能说明问题。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可以说,一部中国的宰相制度沿革史,就是君权不断控制相权的历史。

西汉君主抑制相权、实现集权的主要方法先是由内朝而控制外朝宰相,东汉则是由地位卑微的尚书台而控制三公,至唐代则以使职差遣化的宰相来削夺正式宰相的职权,宋代又设三司、枢密院分割牵制相权,明代更公开废除宰相,并故意模糊内阁的职能和身份。

最后,到清代则是以更少独立性、更加非正式化的军机处凌驾于内阁之上,处理军国大事。

在机构不断更迭的同时,宰相人数也在变化。

汉代前期一般只设宰相一人,后来发展到多人乃至十几人(唐玄宗时就达17人),员额也越来越不固定;宋太祖因为担心宰相赵普专权,“欲置副贰,以防察之”,还专门设立了参加政事一职。

还有一

  篇二:

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原因

  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原因

  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始于秦朝,秦始皇统一天下,四海归一,正式建立起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虽然秦朝的国运不过短短十四年,但是,而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无不沿袭秦朝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多么符合历代君王的心意,当然,从根本上讲这是历史的选择。

  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

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

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

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

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原因需要从各国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各国内部原因进行分析。

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初步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新

  兴地主阶级在经济上崛起,迫切要求得到更高的政治地位,社会变革由此开始。

于战国时期,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

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其次,内讧和篡权是春秋时期的特点,在春秋时期为了争夺君位,臣弑君、子杀父、兄弟残杀的事件屡见不鲜。

整个春秋时期,以臣弑君者有36起,以臣逐君者有13起,一些原为霸主的国家被实力强大的世族控制,世族瓜分原来的国家。

齐国的田氏,在齐景公去世后,以武力废除嗣君,另立新君,公元前386年,齐国的君统世系被田氏取代;晋国统帅三军的六卿火并,争夺君位,最后导致晋国被三家瓜分,形成三个新的政权,即赵、魏、韩。

各国君主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必定要将权利集中于自己一个人手中,这样,中央集权制度开始逐步形成。

  最后,各国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外部原因主要是战争。

  春秋时期各国在战争方面还有所克制,一次小的战争不过万人,大的战争也不过数万人,战争的规模和惨烈程度都远不及战国时期。

而到了战国时期战争的规模和惨烈程度都数倍的高于春秋时期。

“公元前293年,秦将白起打败韩魏联军,斩首24万。

”“公元前273年,白起于华阳大败魏军,斩首15万。

”“公元前260年,秦军坑杀赵卒40余万。

”为了战争,各国动员了所有的人力物力。

大规模的战争需要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贵族显然担负不了这样大规模的战争需求,这样必定要从平民中召集大量人才;物资方面的需求量也比平时增长数倍,而世卿世禄消耗了大量的物资,对于战争中奇缺的物资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各国君主为了寻求战争的胜利,必须集中一切权利进行全国战争总动员,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应运而生。

  篇三:

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是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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