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五种组成要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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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五种组成要素

借款合同的五种组成要素

篇一: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中保借字第号

甲方(贷款人):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借款人1:

联系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2:

联系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法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二)借款期限:

年月曰至年月曰。

借款实际

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利率,

发放日期,到期日与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为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支付凭证,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用途为:

本合同项下

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不得将借款用于股票及

其它证券投资,不得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国家政策禁止的领域和用途。

第二条借款利率、计息及还款

(一)借款利率:

按口月利率%。

;按口年利率%;

其他

方式:

以上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在上述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乙方逾期(含展期)

还款的,甲方有权根据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对借款利率作出调整。

(二)计息方法:

按下面第种方式进行计算收取利息:

1、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

算,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每月30天,用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2、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实际约定借款期限和利率计算,用款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其它方式:

(三)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

息:

1、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月支付利息,每月日结息,日付息,借款到期

一次性偿还本金;

3、按(□月/□季)支付利息,每(□月/□季度末月)日结息,日付息,本金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4、其它方式:

(四)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

清偿为付息日,乙方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如借款到期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归还借款本

息。

(五)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乙方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还款。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提前还款金额个月的利息(利率

为本条第一款的约定)

作为提前还款补偿金。

(六)罚息

1、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

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就挪用部分,甲方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

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

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计收罚息,遇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

日分段计算罚息

(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乙方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甲方

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罚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

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乙方

与甲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

同顺序。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监管机构对贷款利率、基准利率确定

方式及计结息方式等进行管制、干预,以致必须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或结息方式

进行调整,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可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对合同利率条款进行

修改。

第三条提款时间及方式

(一)乙方应按下列第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年月日一次性提款;

2、年月日至年月日提清贷款;

3、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二)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

的提款申请。

(三)乙方或第三人为本合同提供了相应担保物,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双方约定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质

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

根据担保手续办理的进度分批提款。

第四条担保

(一)乙方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甲方认可的合

法有效的担保,本合同

项下借款提供如下种担保方式:

1、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用于

抵押的财产提供抵押担

保,详见□《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

);

2、以汽车、股权、存单、仓单、提单、商标权、专利

权、著作权、支票、汇

票、本票、货物、租赁权、应收账款等动产或权利提供

质押担保,详见□《质押

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

3、独立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保

证合同》/□《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

4、其他担保方式:

(二)若乙方或担保人发生甲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

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乙方、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

裁案件,或因其它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甲方之

间的其它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产权纠纷、被查封或

扣押,致使担保物价值减弱或丧失,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物、更换保证人、增加保证人等方式,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

乙方拒绝提供,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五条展期

个工

乙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

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费用承担

(一)与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备案、保管、鉴定、差旅、公证、查询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到期没有偿还借款本息,导致甲方为催收借款本息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运输费、保管费、处理抵押物及质押物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

拍卖佣金、变卖费用、过户手续费、税费、中介代理费)、商业银行收取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转账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需缴纳的印花税(缴付标准:

借款资金的十万分之五,具体以政府部门的规

定为准)由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由甲方统一代缴。

第七条强制执行公证

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办理公证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该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乙方同意无条件地接受该强制执行并放弃抗辩权。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出现任何足以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

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篇二:

借款合同(简件)

甲方:

(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

(借款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向甲方借款。

(2)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

并以银行转账单据、银汇款打印单据、现金收据或收款收据之日期为准。

(3)还款日期:

自签订本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止。

(4

(5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持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论执行标的涉及乙方任何财产,乙方均同意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二、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借款期内必须保持一种联系方式畅通,如更换其他联系方式,必须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马上收回借出款项。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资金用途、所有证件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情况。

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或文件中有虚假成份,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的欺诈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要乙方在限定期限之前清偿借款及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费用或报警处理。

3.若乙方不按期还款、亦未申请延期还款。

甲方有权委

托他人向乙方追还上述款项,甲方因追收款项所产生的相关委托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天%的处

罚。

4.当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款项时,乙方在此保证:

愿意以其他财产优先清偿所欠甲方款项。

5.甲方如未能按期出借款项给乙方,视甲方违约,甲方按出借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6.以上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为合同双方经商议后慎重做出的约定,各方均确认并无任何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法律瑕疵,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不

因任何理由向地方或有关审判机构提出增加/减少违约金的

请求.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任何一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

8.以上条款是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文本,合同

中有关甲、乙双方的各项约定,表示双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双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9.本合同手写文字和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文本及附件(借款借据及收款收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甲方:

(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

(借款人)身份证号: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向甲方借款。

(2)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

并以银行转账单据、银汇款打印单据、现金收据或收款收据

之日期为准。

(3)还款日期:

自签订本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止。

(4

(5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持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论执行标的涉及乙方任何财产,乙方均同意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二、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借款

期内必须保持一种联系方式畅通,如更换其他联系方式,

必须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马上收回借

出款项。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资金用途、所有证件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情况。

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或文件中有虚假成份,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的欺诈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要乙方在限定期限之前清偿借款及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费用或报警处理。

3.若乙方不按期还款、亦未申请延期还款。

甲方有权委

托他人向乙方追还上述款项,甲方因追收款项所产生的相关委托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天%的处

罚。

4.当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款项时,乙方在此保证:

愿意以其他财产优先清偿所欠甲方款项。

5.甲方如未能按期出借款项给乙方,视甲方违约,甲方按出借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6.以上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为合同双方经商议后慎重做出的约定,各方均确认并无任何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法律瑕疵,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不

因任何理由向地方或有关审判机构提出增加/减少违约金的

请求•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双方

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任何一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

8.以上条款是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文本,合同

中有关甲、乙双方的各项约定,表示双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

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双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9.本合同手写文字和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文本及附件(借款借据及收款收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借据

今借到(身份证号:

)人

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款期限届满,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给出借人。

此据

借款人签名:

年月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借据

今借到(身份证号:

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给出借人。

此据

借款人签名:

年月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收款收据

本人收到交来的人民币万佰元角整。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篇三: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兹有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履行: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

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曰(以下简称“借款起始日”)至年月日,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立即归还上述借款。

二、借款利率及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利息: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或按固定利率%,届满到期利息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

元)。

(二)利息支付方式:

1.款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支付全额利息;

2.款期超过一个月的,自借款起始日起,乙方应于每个自然月)之前向甲方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一个月的,

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支付;

3.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同意按个月利息标准向出借人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三)若乙方逾期还款的(不论全部还是部分逾期),逾期三日内还款的利息按照应还未还借款的总额以每日千分之八的标准计算。

三、借款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上述借款已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同时出具收款收条给

(不

甲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计息)。

(二)未经甲方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抵作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但当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向乙方催讨利息,本金,违约金等因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款中约定的催讨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乙方应当在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合法,甲方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

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出借资金给乙方。

3.甲方享有期所出借款项带来的孳息。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本金,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的,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催讨,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解除合同并行使抵押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本金履约保证金;

2.乙方同意将借款期内本息一并计入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作为主债;

3.乙方应保证其所借资金用于合法用途;

4.甲方向乙方催讨利息,本金,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催讨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催讨费用计算标准为:

以具体承办催讨事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

五、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在自愿为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保证期间自还款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发生的催讨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债权如同时存在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乙方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当甲方主张债权时,甲方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和实现抵押权,两者居于同一清偿顺序的,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违约行为

下列任何一事实均构成乙方违约:

(一)乙方未能按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本金、利息、催讨费用或相关费用,包括甲方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二)乙方未将借款用于合法用途。

(三)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情况。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七、违约责任

在乙方发生第六条所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独

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一)利息支付或本金到期逾期五日以上,乙方同意甲方处理抵押物以实现其债权。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第二条第(三)款的约定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三)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四)甲方在乙方违约之后有权要求丙方30天内实现

抵押权,即由丙方代乙方归还甲方本金。

八、其他

甲乙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时间:

年月曰时间:

年月曰

保证人(丙方):

时间:

年月曰

签订地点:

篇四: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字()第号

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借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

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曰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日为准,到期日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二、本条中的起息日是指本合同项下首次发放的借款转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之日。

三、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约定计息。

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四、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日;

2.其他方式。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甲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

件,甲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乙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及约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乙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其他条件:

二、发放借款的方式

放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放款计划如下:

1、年月日金额;

2、年月日金额;

3、年月日金额。

(二)于年月日一次性发放。

三、按第二款约定发放借款的,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推迟或取消提款。

四、乙方分次用款的,借款期限的到期日仍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确定。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依据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乙方应在结息日向甲方支付到期利息。

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同时,如借款人在周一至周四期间归还借款时,借款到达出借人账户时超

过当日16:

00时,则利息计算期间顺延至归还借款后第二日,如该第二日系周末或节假日,则利息计算期间顺延至该周末或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如借款人在周五归还借款时,借款到达出借人账户时超过当日15:

00时,则利息计算

期间顺延至该周末或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

三、还本计划

还本计划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还本计划如下:

1、年月日金额;

2、年月日金额;

3、年月日金额。

(二)于到期日前全额清偿借款本息。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当日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付足当期应还之款本息,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甲方收款账户为:

补充:

五、提前还款

乙方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但乙方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乙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乙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二提前还本额x提前还款月数X%0,不

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乙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

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四、关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的事

项已经经过乙方家庭协商后同意/依据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乙方公司股东会作出了同意乙方向甲方(债权人)

借款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且作出上述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在符合甲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借款

展期的申请;

(三)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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