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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简短故事

商鞅的简短故事

1.请给我短一点的商鞅的故事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商鞅于前361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变法背景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

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

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

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

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

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

二十级爵:

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

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

奖励军功的作法是:

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

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

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

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严惩私斗的作法是:

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

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

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

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

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

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

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

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

知此量为“升”。

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

具体规定:

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与保守派的斗争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

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

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

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如果没有商鞅变法,中国社会将如何发展成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

它摆脱了一个旧时代,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在战国那个群雄逐鹿,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不能不让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

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

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

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

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

“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

2.商鞅变法的主要故事,短一点的

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

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告示:

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

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

商鞅又出示布告说:

“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7-8]

舌战群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

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

商鞅变法,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

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5-6]

3.商鞅变法的主要故事,短一点的

立木为信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

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告示:

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

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

商鞅又出示布告说:

“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7-8]舌战群儒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

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商鞅变法,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

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5-6]。

4.XX百科商鞅主要事迹(简略)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

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法郸瘁肝诓菲搭十但姜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

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诬陷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5.商鞅变法的故事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页有这样一段说明:

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中的商鞅“《史记秦本纪》说:

秦孝公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孝公善之。

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

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为左庶长。

’据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卫鞅为左庶长。

但是《史记商君列传》说:

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据此则下令变法,应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卫鞅任左庶长之后。

两说相较,当以后说为是。

《战国策·秦策》一说: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

’《韩非子和氏篇》又说:

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王先谦《集解》认为‘八’上脱‘十’字,是对的。

从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以后,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来计,正是18年。

据此,商鞅第一次变法应在公元前356年。

商鞅(剧照)公元前340年,卫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昂原是卫鞅在魏国时的朋友,卫鞅就请公子昂和谈,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怀疑,结果卫鞅在会谈后生擒魏将公子昂,趁机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之地。

魏惠王说:

“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商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

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

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

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

(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经》带到秦国,加以公布实行。

并把"法"改为"律",增加了连坐法,从而把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变成相互监督纠发的连坐制。

商鞅的法律规定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发。

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受到连坐的罪十分重。

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

不揭发检举的"腰斩",检举揭发的同斩敌人首级一样受到赏赐,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

降敌罪的惩罚是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为鼓励秦人作战勇猛,商鞅规定国家的爵位按将士在战场上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计算。

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

愿做官的,任以年俸50石的官职。

官爵的提升与斩首级数相称。

爵位从一级到二十级,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权愈优厚。

如升到第十级"五大夫"时,赏赐给300户人家的税地。

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户人家的租税供他食用外,还有权收养宾客。

有爵位的人,犯了法,还可以减免,"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④贬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虽是国君的宗室族人,没有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即不能靠出身就获得爵位,享受特权。

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3)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商鞅把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措施带到秦国,在社会生产中,特别重视农业生产领域。

商鞅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把重点放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来发展农业生产方面。

他在变法中规定: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本业"就是男耕女织的农桑业。

"末利"是指制造和经营奢侈品的奇技淫巧、刻镂纹绣的一类手工业和商业。

商鞅并不一般地反对工商业,在《商君书》的《去强》和《弱民》篇中,都称"农、商、官"为"国之常官"。

"常官"是指国家固有的正常职业分工。

他所反对的是商业中的"虱官",即贩卖华丽、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称为"美"、"好"的这两种"虱官",也就是"末利"。

"末利"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和手工业。

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制定"复其身"的奖励措施外,还规定:

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以巩固和发展封建生产关系。

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为户头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护下,游手好闲。

户主为了不被"举以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织。

商鞅发展秦国农业生产的另一个措施是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政策。

他用法令规定:

三晋(韩、赵、魏三国)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

垦荒的特别优待,10年不交纳赋税。

"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使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都得到解决。

农业是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是人们衣。

6.商鞅变法的故事

商鞅变法故事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

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

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

“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

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

“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

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

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

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

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

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

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

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

“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

不能改!

改了准会乱!

”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

“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

”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

“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

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

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

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

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

“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

”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

并且宣布:

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

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

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

孝公完全同意。

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

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

“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

”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

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

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

结果谁也不敢去扛。

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

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

“我来试试。

扛起木头就走。

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

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

他夸奖那个大汉说:

“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

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

“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卫鞅的新法令公布了。

新的法令刚刚开始推行,就遇到很大阻力。

那些贵族宗室不去打仗立功,就不能做官受爵,只能享受平民待遇,失去了过去的许多特权;实行连坐法以后,他们也不能为所欲为了。

因此,都疯狂地攻击新的法令,更不要说保守势力的代表甘龙他们了。

在他们的唆使下,就连太子也出来反对。

卫鞅把甘龙罢了官,可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便处分,卫鞅去找秦孝公,对他说:

“新法令所以推行不开,主要是上头有人反对。

”孝公说:

“不管谁反对,就惩办谁。

卫鞅把太子反对、故意犯法的事一说,孝公既生气又为难,没有言语。

卫鞅说:

“太子当然不能治罪,但是新法令如果可以随便违犯,今后就更不能推行了。

孝公问:

“那怎么办呢?

”卫鞅说:

“太子犯法,都是他的老师唆使的,应该惩治他们。

”孝公表示同意。

这样,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就被割了鼻子,公孙贾就被刺了面。

大伙看到孝公和卫鞅这样坚决,都不敢反对新法令了。

几年以后,秦国变得强盛起来。

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增产多的可以免除一家的劳役,老百姓一心都务农,积极种田织布,生产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的生活也有所改善;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将士杀敌立功的可以升官晋级,所以都英勇作战。

老百姓很高兴。

孝公看卫鞅制订的新法令成效显著,就提升他为大良造(当时一种大官名称)。

并且派他带兵去攻打魏国。

原来十分强盛的魏国,这时候已经衰弱下来,根本不是秦国的对手,连都城安邑也被秦军攻占了。

魏国只得向秦国求和。

卫鞅凯旋而归,接着,在国内又进一步推行新法令,主要内容有:

把国都从雍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迁到东边的咸阳,以便于向中原发展;把全国分成三十一个县,由中央直接委派县令县丞去进行治理,不称职的县官治罪;废除“井田”制度,鼓励开荒,谁开归谁,允许自由买卖土地;统一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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