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432881 上传时间:2023-07-2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96.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docx

凤凰城物业管理中心装修服务指南+装修办理流程

前言

尊敬的业主:

您好!

获悉阁下的物业将要进行装饰装修,我处特为阁下提供关于装饰装修方面的指引及注意事项等资料。

一方面,可以让阁下在装饰装修之前先了解该房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日后的装饰装修工程更好的符合有关的安全要求,避免因装修不当而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

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该项装饰装修工程会侵害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或者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在阁下装饰装修开工之前,我处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沈阳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沈阳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有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告知阁下。

敬请阁下能抽出宝贵的时间,了解有关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我处提供的指引和相关资料,在保证房屋结构的安全和小区房屋的整体美观及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的前提下,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设计和调整。

目录

第一部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3)

第二部分物业装饰装修指引……………………………………(6)

(一)总则…………………………………………………………(6)

(二)别墅装饰装修指引…………………………………………(7)

(三)洋房装饰装修指引…………………………………………(8)

第三部分物业装饰装修流程图…………………………………(8)

(一)物业装饰装修登记备案流程图……………………………(9)

(二)物业装饰装修应缴费用一览表……………………………(10)

(三)物业装饰装修延期流程图…………………………………(10)

(四)物业装饰装修竣工退场流程图……………………………(11)

第一部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物业装饰装修须知

1.所有的装饰装修工程均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沈阳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前提。

2.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碧园·凤凰城物业装饰装修注意事项》来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

二、装修公司的选择

为保障阁下物业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修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建议阁下在装修前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装饰装修合同)

三、物业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批复

1.业主在装饰装修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碧园·凤凰城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如装修方案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变动或更改,须重新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装修单位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在原申报施工期到期前到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延期手续详见《物业装饰装修延期流程图》)

2.业主须如实填报《碧园·凤凰城装饰装修备案登记表》各款内容,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服务中心将在收到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3.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

(详见《装饰装修登记备案流程图》)

四、施工管理

1.为减少施工噪音对邻近住户的影响和干扰,请严格遵守区内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

每天早上8:

00至晚上18:

00,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期间(12:

00-14:

00)只能进行无噪音的装饰装修工程(服务中心可视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非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所有装修工程车辆不得进入区内,所有装修工人不得进入园区和在园区内逗留。

2.业主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在施工中应避免或减轻装修噪音、废气、废水、废料、振动及灰尘对邻里的影响或污染周围的环境,装修期间应关闭窗门。

3.请业主在装修前计算好实际装机用电容量。

如实际用电容量大于购房合同规定的额定用电容量,请先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续。

请勿擅自增大用电容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

4.物业装饰装修期间如需接驳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服务中心或相关管理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完成,装修单位人员不得私自装接。

5.业主应督促装饰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房屋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要求。

6.物业装饰装修期间,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督促装修人员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发现装修工人有违反装修行为的,必须立即制止。

7.物业装饰装修期间,请装修施工单位将《装修施工进场证》贴在装修单位门面上,并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8.为确保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及排污设施的正常使用,在装饰装修期间,禁止将材料及废料堆置在公共道路及公共场所,或倒进垃圾桶及雨水井、沟渠内。

9.搬运装饰装修材料、工具、垃圾等物品离开园区时,必须出示由服务中心开具的放行凭证,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注:

非业主办理放行凭证必须由业主委托人持业主委托书到服务中心亲自办理)

10.载重1.75吨(含1.75吨)以上的车辆不得进入区内(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除外)。

区内禁止鸣喇叭、限速20公里/小时。

11.开挖花园前,应事先向服务中心咨询有关情况,尽量避免因不当开挖而损坏预埋在地下的公共设备设施(如供水管道、排污管道、煤气管道、电缆光纤等)。

为安全起见,请勿在花园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开挖花园时必须做好相应的护坡工程,以防花园地面塌陷,或影响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不得在花园内挖地窖。

12.洋房首层单位的花园的装饰装修应从小从简,避免造成日后公共设施的定期检修困难或难以修复,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注:

地下埋有公共设施设备或线管,如排污管道、化粪池等。

(尤其是供水管水表至厨房阳台外附近一带,地下埋设了供水管道)

13.请勿在化粪池和沙井、雨水井上方搭建棚盖之类的构筑物,或将其井口完全封堵,避免日后难以维修及清理。

(建议在预留的检查口处作相应的标记,以方便查找)

14.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15.物业装饰装修工程应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做好防漏、排水措施,严禁在楼板上钻孔或开凿坑槽。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露面荷载。

16.为了楼宇的整体美观和防雷安全,请勿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放置其他物品。

17.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除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18.根据《沈阳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家居装饰施工中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 应当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进行堆放和清运,严禁把废弃物及其它材料投向楼下或者把废弃物抛迸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烟道等,必免造成使用功能的障碍。

19.空调机的安装:

(1)空调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或原设计预留位置上,并保持横平竖直;

(2)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预留的排水管,保持墙面统一美观;

(3)空调机冷凝水应接入统一排放管道,避免直接滴落楼下,影响其他住户及过往行人;

(4)建议使用不锈钢支架(普通铁支架氧化后,其锈渍会污染外墙),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5)空调安装完毕,需将安装过程中损坏的地方修复并清洁干净。

(6)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

20.如物业装饰装修工程涉及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先将具体装修方案送燃气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1.消防安全,预防为主。

物业装饰装修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容量。

五、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为维护园区内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园区内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应为其物业装修工人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办证事宜请参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咨询服务中心)。

同时凡在园区内施工的装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在装修单位内吸烟或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不得在公共场所、道路上追逐喧闹。

(2)不得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和明火。

(3)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违法活动。

(4)所有装修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电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或损失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5)不得采摘园区内花果或践踏草地。

(6)不在园区内从事散发商业性广告或其它滋扰业主的行为。

(7)装修期间,装修人员出入园区必须佩戴《碧园·凤凰城装修人员出入证》,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检查,并按指定路径行走、出入园区。

装修单位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事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并遵守本园区有关规定和制度。

(8)装修工人不得在园区内留宿,需要留宿的,须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违反上述规定者,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收回其装修工人出入卡,禁止其再次进入园区。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和进行装修的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六、查验与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共同向服务中心申请竣工查验。

如服务中心发现存在违章装修,将责令限期整改。

如有损坏公共设施的情况,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该施工单位对损坏地方进行修复或赔偿。

2.对于隐蔽工程,业主必须在覆盖前告知服务中心进行中间验收。

否则形成的隐患、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3.经服务中心查验人员验收合格后,在《碧园·凤凰城装饰装修备案登记表》上查验栏内签名。

查验不合格业主/使用人须限期改正后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后,业主和装修负责人到服务中心办理物业装饰装修竣工退场手续(退场手续详见《装饰装修竣工退场流程图》)。

第二部分物业装饰装修指引

(一)总则

一、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在碧园·凤凰城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

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需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在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取得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经服务中心加具意见后,报县(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

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四、装修用垃圾袋装好按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定装修垃圾堆放点、指定时间堆放并及时清理。

(注:

别墅的装修垃圾堆放在花园内并进行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原则。

五、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

(2)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

(3)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

(4)危及相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二)别墅装饰装修指引

六、在花园建造亭的最高点不得高于3米,石山、假山、花架等造型物的最高点不得高于3米。

亭和石山、假山、花架的水平投影边缘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花园面积的5%;且四周不得以任何形式全封闭。

七、在花园建造水池、鱼池、过滤池的深度不得超过1米,且池边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八、在花园建造泳池的深度最深不得超过1.6米,且池边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九、在花园建造花槽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0.3米。

十、在花园建造装饰类墙体,如修建在靠共用围栏(墙)一侧的,最大宽度不得超过4米,最高不得超过2米,且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

如修建在非共用围栏(墙)一侧的,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米,最高不得超过2米,且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

十一、在花园建造车棚的高度不得超过3米,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且水平投影边缘与住宅原有围栏(墙)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

车棚四周可搭建通透式的遮光棚架,但不得封闭及使用有色玻璃。

十二、禁止改变花园原有围栏(墙)的位置、高度。

十三、禁止在花园原有围栏(墙)增设任何洞口、出入口。

十四、禁止改变花园出口(包括门柱)的位置、宽度、高度。

十五、禁止超出用地红线设置任何坡道、踏步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十六、禁止在房屋主体上的外墙上增设门窗、洞口。

十七、禁止在房屋主体上加建、改建封闭式阳台。

十八、在窗户加建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十九、不擅自改动房屋水、电、燃气、供暖管道和设施。

(三)洋房装饰装修指引

二十、洋房单位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1)加建封闭式建(构)筑物;

(2)在室外搭建遮光棚、遮雨棚;(安装遮阳棚、雨棚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3)改变地下花园原有门口的位置和大小;

(4)改变地下花园原有围栏的高度或在围栏增设任何门口;

(5)超出地下花园的用地红线设置任何坡道、踏步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6)改变阳台(露台)原有栏杆的材料或样式;

(7)在地下花园建造泳池、挖地窖;

(8)在地下花园设置停车位;

(9)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进行违章凿、拆,或者在阳台、露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搭建、扩建等;

(10)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11)擅自改动房屋水、电、燃气、供暖管道和设施,对房屋烟道进行改动。

二十一、在窗户加建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二十二、在花园建造的凉亭、石山、假山、花架等,其最高点不得超过首层楼层的高度、水平投影边缘与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3米;凉亭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5平方米。

二十三、在花园建造的鱼池,其边缘与原有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边缘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2米,最大深度不得超过1米。

二十四、在地下花园建造的花槽、栏河的高度不得超过0.3米。

二十五、不得改变房屋外墙颜色及窗户的形状。

第三部分物业装饰装修流程

(一)物业装饰装修登记备案流程图

①施工图纸包括:

各层装修平面图、天花布置图、花园装修平面图(如建筑物高度≥1.5米或深度≥1.0米的需另外绘制立面图)、水电管网布置图、钢筋布置图。

②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须盖有该单位的印鉴)。

①书面告知业主或业主委托人(装修负责人)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②签订《碧园·凤凰城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③新用电开户、用电增容、用户变更等手续请到当地的供电所办理(涉及供电系统设计、修改的工程,建议业主带备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件及工作证到供电部门申请备案)。

④该手续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完成。

①必须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办理。

②业主委托人须出示业主委托书。

③申请表副本由签署人保存。

①办理装修申报登记的应缴费用请参阅《装饰装修应缴费用一览表》。

②办证须知:

提交装修工人一寸彩照3张/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出入证须在期满七天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退还服务中心,逾期不予退还出入证按金。

需服务中心、业主或业主委托人签名确认。

注:

装饰装修登记备案手续必须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装修负责人)亲自办理;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消防中心工作人员会到现场检查。

(二)物业装饰装修应缴费用一览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应缴费用

备注

1

物业装饰装修按金

-

2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

3

装修工人出入证

按金50元/证

工本费5元/证

如装修工人出入证或按金收据遗失,按金将不予退还。

4

装修施工进场证

按金100元/证

遗失需补办挂失手续。

5

装修废料清运费

有偿清运

参照政府提供标准。

(三)物业装饰装修延期流程图

注:

装饰装修延期手续必须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装修负责人)亲自办理。

 

(四)物业装饰装修竣工退场流程图

①按金收据包括:

装修工人出入卡按金收据,施工进场证按金收据。

②应带备的证件包括:

《装修施工进场证》、《装修工人出入证》。

注:

凭按金收据及《装修施工进场证》、《装修工人出入证》取回按金(缺一不可),

领款人与交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证件必须一次性退回,不做另外处理。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按金收据交予业主或施工负责人作为取回按金的凭证。

审查装修单位有无违章装修及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或公共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退场审查表和按金收据的确认。

注:

必须带备身份证、《装饰装修退场记录表》、按金收据,退款经手人与交款经手人必须相同。

注:

办理按金的退还手续和审核手续,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租用灭火器请先到消防中心归还;待归还后再到财务交租用费或损坏灭火器的赔偿费用。

(退款日期和流程与财务沟通)

1.目的

规范小区装修管理。

2.适用范围

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客户助理。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接待业主的装修申请、备案登记和入场手续;

3.2财务部负责收取施工进场证按金和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按金;

3.3物业管理服务部负责对装修材料的监督、装修单位的巡查。

4.内容与要求

4.1办理房屋、商铺装修申请的操作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30分钟。

·工作目标:

根据《操作规程扣分标准》,确保扣分少于5分。

4.1.1装修单位需提供有关资料:

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施工项目图纸(房屋各层平面图、花园平面图、室内供电系统图,给、排水管网图)。

4.1.2装修单位需缴交费用

装修工人出入证按金50元/张,工本费5元/张。

《碧园装修装修施工进场证》按金100元/个。

4.1.3装修申报流程

4.1.3.1业主(受委托人)或装修负责人携带有关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审批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4.1.3.2办理人携带有关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由前台人员核实有关资料后签名确认,填写《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指引业主到财务交纳费用。

4.1.3.3业主交纳费用后由前台人员在《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和《装修备案登记表》盖章,复印《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两份,一份交给业主,一份和《装修备案登记表》以及装修图纸原件我处存档。

4.1.4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流程

4.1.4.1核实该单位已办理完有关的装修报批手续,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亲临申办,商铺不用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

4.1.4.2需提供装修工人1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4.3填写《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注明有效期及跟办人,填写《装修工人出入证》应注明有效日期及地址、性别、行走路径,装修负责人的出入证应于正面加以注明。

4.1.4.4指引办卡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财务处交费,在装修工人出入证贴相片和盖章。

注意相片与办卡人要相符,盖章要盖到相片但不能影响外观。

4.1.5装修入场办理完毕后将入场资料及装修工人办卡资料输入电脑,在《业主出入证簿》登记所用的出入证。

4.2办理房屋装修延期申请

·计划完成时间:

5分钟。

·工作目标:

根据《操作规程扣分标准》,确保扣分少于3分。

4.2.1(受委托人)或装修负责人携带《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及《装修工人出入证》

到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延期/停工登记表》,并在物业服务中心审批(马上可以办理)。

4.2.2核实业主或装修负责人身份,核实《装修延期/停工登记表》的内容。

在《装修延期/停工登记表》跟办人处签名确认。

4.2.3在《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上填写延期起止日期,并在上面盖章;将延期资料输入电脑系统,复印一份后原件《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给办理人。

※注意:

如果装修单位期限还没到,但装修工人卡已过期,核实装修负责人或业主身份后直接在装修出入证上延期,盖上公章。

4.3办理装修退场手续

·计划完成时间:

5分钟。

·工作目标:

根据《操作规程扣分标准》,确保扣分少于3分。

4.3.1将《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装修工人出入证》统一全数收回;检查业主所有的收据与已收的资料是否相符,若遗失收据(发票)或出入证按金不作退回。

(注意:

办理业务时核实该单位所办理卡的数量,提醒业主一次性交回所有的卡,否则不作另外退回。

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4.3.2检查该单位有无租用灭火器,如有租用先指引其到消防中心归还;待归还后再到财务交租用费或损坏灭火器的赔偿费用,并复印发票一份与其他退场资料夹在一起。

4.3.3前台人员填写《装修退场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给业主作为办理退场凭证,一份与《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夹在一起统一由物业服务中心跟办人验收。

4.3.4物业中心跟办人签名确认验收情况并交给部门经理签名确认验收,将《碧园装修施工进场证》、《装修退场记录表》或《装饰装修延期/停工登记表》核实并补充填写《装修退场记录表》里的各项目,以及根据结算表的内容填写支付证明。

4.3.5以上所有手续完成后把所有退场资料交由屋村经理签名,签名确认后转交我处存放在支付证明处。

所有可以退场退费都可以在电脑“支付证明”处查找。

4.3.6办理退费手续时办理人先到前台签收《装修退场记录表》,让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在《装修退场记录表》和《支付证明签收簿》签名确认,复印一份《装修退场记录表》我处存档。

由业主携带《装修退场记录表》和支付证明以及收据和身份证原件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注意:

办理退费手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7:

00,退款人必须是收据名本人,并出具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4开具单项工程纸的操作

·计划完成时间:

5分钟。

·工作目标:

根据《操作规程扣分标准》,确保扣分少于1分。

4.4.1在不违规建筑的情况下,房屋的小维修与小改动(时间不超过三天),包括装空调、装防蚊纱窗、维修门等所有需带电动工具进入小区的业主,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单项工程纸,如果是装修负责人亲临物业服务中心开具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单项工程纸一式三份,一份我处存底,两份给业主(其中一份由业主带给保安门岗)。

4.4.2如果是委托人前来办理单项工程由我处核实委托书,方法是接到委托书后核对业主签名再致电业主核实;跟办人签名确认后复印一份给委托人带到办理单项工程办公处;委托书原件由我处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成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