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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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一、对人的确认
1、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岗位的相互协作或同一岗位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眼子、漏斗、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班组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
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
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
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
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
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班组长检查要求:
1、督促班组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
4、针对岗位查出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三、班组安全员检查要求:
1、对班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一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职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岗位职工检查要求:
1、作业前按照班组安全检查表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子、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意识。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班组的自检工作,杜绝“三违”作业。
8、及时搞好班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和凭证,做到准确、及时、整齐、清晰、按时公布,妥善保管。
9、加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管理、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去,使之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工作积极向上。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隐患排查密度,实行班前安全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班后安全复查“三必检”制度。
即:
班前、由班组长排查现场隐患,并将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
班中,由班组长进行巡查。
职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
班后,班组长带领职工对现场进行复查,待隐患排除后进行现场交班。
二、加强安全评估及确认工作。
班组长及职工要对班组管辖范围和承担的作业项目,做到明确无误,预想本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可能会引发哪些伤害和事故。
到达工作现场后,要对人、机、物、法、环等方面细化分析,评估作业状况、发生事故因素及潜在危险,制订相应对策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三、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并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核实,对新确认的“危险源”要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表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职工学习。
四、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职工思想情绪是否稳定、身体状况好坏及操作规程熟知情况确认,达不到上岗要求者,不得上岗。
五、工作现场(岗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在隐患未排除前,不准作业。
1、现场操作人员超过规定定员的。
2、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3、安全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安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5、安全自救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6、现场突发危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时。
六、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停产整顿,应在隐患彻底排除后,由班组提出申请,待上级安检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班组长发现职工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现场制止,对不服从的可以令其停止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
职工对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