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手册总承包管理手册青岛万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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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手册总承包管理手册青岛万达
(企业管理手册)总承包管理手册青岛万达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启阳工程
总承包管理手册
一、目的----------------------------------------------1
二、适用范围------------------------------------------1
三、进场须知-----------------------------------------1
四、教育培训-----------------------------------------2
五、组织管理规定--------------------------------------4
六、现场管理规定--------------------------------------5
七、施工管理规定--------------------------------------6
八、函件处理规定--------------------------------------7
九、质量管理规定--------------------------------------8
一十、技术管理规定--------------------------------------10
一十一、物资管理规定--------------------------------------11
一十二、合约管理规定--------------------------------------11
一十三、安全生产管理--------------------------------------12
一十四、消防、保卫管理------------------------------------17
一十五、文明施工管理--------------------------------------19
一十六、成品保护规定--------------------------------------20
一十七、项目经理部会议安排--------------------------------21
一十八、总包组织机构图及交接记录表
十九、各项合同协议附件
工程名称:
青岛万达广场工程
总包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万达广场项目部
施工方:
一、目的
为保证在青岛万达广场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各分承包施工队伍在各项管理工作中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并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管理,除工程款支付等经济条款外,其余条款都必须执行。
)
三、进场须知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部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
1.2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公司概况介绍
(3)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讯联络表(四份)
(4)参加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
(5)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四份)
(6)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7)外省市施工单位进青施工许可证
(8)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或企业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9)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
(10)入场人员6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
费用分包单位自理。
(11)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合同谈判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以下工作:
2.1分包单位在工程部(机电部)的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2.2分包单位的花名册、组织机构图及联络表和像片送交项目综合部办理有关证件。
2.3分包单位的花名册、组织机构图和联络表一份送技术部处存档。
2.4分包单位组织机构图和联络表各一份送工程部(机电部)办公室,以便工作联系。
2.5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入川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及各种证件连同一份花名册和组织机构图、联络表送交安全监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准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教育培
训。
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入场人员参加。
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内由工程部(机电部)负责组织。
2、分包单位的培训必须执行我项目制定的培训大纲。
3、培训计划由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有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由
我项目现场经理审批后执行。
4、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备
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少于教育大纲的规定。
5、分包单位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
件。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报我项目工程部(机
电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岗。
7、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必须清退出现场,否则对分包罚款300元/人。
9、培训大纲
入
场
教
育
内容
课时
教育部门
考核方式
参加人员
现
场
教
育
教育制度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消防保卫
1
总包综合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全体人员
质量管理
2
总包质检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管理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成品保护
1
总包工程、机电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现场物资
1
总包物资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
2
总包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资料管理
2
总包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后勤管理
1
总包综合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管理人员
工程款结算
1
总包商务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经营人员
安全教育
各类安全规定
4-8
总包安全部
考试验证
分包全体人员
特殊作业规定
4
各分承包方
施工中教育
制度教育
各项
每月一次
分包自学由总包工程、机电部检查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技术培训
分项工程开工前
总包技术部
制作样板
分项施人员
新工艺新技术
总包技术部
现场操作
专业施工人员
安全教育
周一安全例会
1
总包安全部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各分包安全会
1
分包自行组织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10、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每月30日收集,分包单位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讲评,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教育、无记录或负责人不参加罚款每次500元。
五、组织管理规定
1、所进场参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
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我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
场,不得兼其它职务。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
更换,否则罚款1万元。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人/次。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
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每周3次,月累计超过8次)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元/人。
分包单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我项目要求。
7、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处罚500—3000元/次。
8、分包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
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
9、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
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如有异意可用回函解决。
11、分包单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2、分包单位与工程有关的事情都必须首先同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联系处理,需我项目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由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3、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须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批准。
1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须在2小时之内向下达者回复。
16、必须严格执行我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7、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8、任何施工洽商的发生如有经济变更,应与之同步。
19、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六、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
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必须符合我
公司规定。
3、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有关要求。
施工
前必须得到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的批准。
否则勒令拆除,违者罚款10000元。
4、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不得留长发,
注意举止行为。
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急跑(特别是在办公区)。
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
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
6、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
违者罚款50-500元/人/次。
7、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8、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
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10、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次。
11、进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内道路上,否则罚款50元/次,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2、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3、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4、现场使用权限(仅限于):
14.1分包人对本工程现场的使用仅限于为本工程的各种目的,不允许分包人将现场用于非本工程或与本工程不相关的工作;
14.2分包人的工作空间仅限于现场规划红线或临时边界线范围内;分包人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毗邻地区和公共区域的干扰;
14.3总承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调整,分包人需积极配合,有关费用及工期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和合同总工期之内;
七、施工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着规范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各种齐全、有效的资料,否则一切损失自负,违反此条罚款3000元。
3、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必须经我项目批准后方或上报监理、甲方。
4、分包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日报工作,并及时报我项目,然后统一由我项目报出,否则罚款1000元,所配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
5、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分包,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6、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7、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工程师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8、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严格按报验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9、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5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对于我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的完成。
11、我项目安全主管直接向分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12、分包人对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分包人的责任及照管
12.1分包人须对本合同下的整个工程负责,包括指定供应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和自己的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以及自己供应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
12.2施工现场平面的管理是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分包人、分包人自己的分包人和供应商、指定供应商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
12.3分包人应有序、科学的利用现场场地,分阶段绘制严谨的总平面图及物资进场计划;合理调配,做到现场物资堆放范围清楚、有序,场地不空、不拥挤;
12.4分包人还须自费为自身根据有效的进度计划进场的材料、物品和设备提供足够期限和面积的临时仓储用地和用房;
13响应市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人保证积极相应政府各个部门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成立专项小组负责处理与市政府相关的事宜,下达政府部门工作任务和指示,努力协助、出人出力做好工作,保证施工过程中不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
14承包方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施工用地。
如果需要,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并应认为相应的费用已含在承包方的合同价格中。
15工人的雇佣
15.1对雇佣工人的要求
分包人和所有的分包人为本工程目的雇佣的工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政府有关机构规定的任何有效证件;
(2)特殊工种具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3)其中包括人数足够的、在各自的专业中技术熟练和经验丰富且经过一定的职业培训或取得一定资格证书的班组长或管理助手,以便更有效地对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4)合格的技术工人和壮工。
15.2雇佣工人的费用
分包人须负责为他所雇佣的任何工人办理政府有关机构规定的上述证件和其它一切必要的证件,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15.3雇佣工人的解雇
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将他认为不能规范自己行为或不能恰当履行自己职责或不称职或其雇佣是不合法或不合适的任何现场人员开除出现场;未经总承包人许可,被开除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任何被开除的人员须尽快以称职的人员替代,替代者的资格和经历须报总承包人审批。
15.4工作时间和劳动工资
15.4.1总承包人拥有限制或禁止分包人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扰民的加班工作的权力,总承包人将不受理任何与此类限制或禁止相关的费用或工期延长的索赔。
15.4.2在工程开工前,分包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人报告分包人计划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安排,此类安排应首先保证在各方面已依照了《劳动法》的要求并有可靠的和具体的措施,保证不会给总承包人带来因扰民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为便于总承包人的工作安排,如果分包人计划改变正常的工作时间,分包人须提前24小时通知总承包人,如果分包人的此类改变涉及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分包人须提前48小时通知总承包人。
15.4.3分包人应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含必要的加班费用,以保证工程能在不迟于合同文件要求的竣工日期竣工;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分包人不得以加班为由,提出任何相关费用的索赔。
15.4.4分包人对工作时间的安排、工作条件的设置、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劳动工资待遇,必须遵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分包人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任何费用支付都由分包人负责。
15.4.5分包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含了因总承包人要求的工期所必须的加班而造成的无法避免的施工扰民的补偿费用和分包人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总承包人有义务和责任协助分包人处理和协调好本工程的周边关系,分包人则必须保证总承包人不会遭受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15.4.6拖期支付责任:
分包人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
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或总承包人予以查处,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于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经举报且情况属实的,由总承包人责令承包商于约定时间三个月内还清,逾期每天罚款壹万元。
(2)建立分包人每月上报及时全额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制度。
分包人于当月25日,将所在工地每月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报告上交总承包人,发现谎报、漏报及未按月支付者,漏一罚十,总承包人采取每月审查制度。
(3)分包人应该保证免除总承包人由于其拖期支付分包人应得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对总承包人带来的责任与影响。
16工人的劳保、卫生和安全
16.1分包人须在整个履约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工人劳动保护、身心健康、预防传染病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等,并保障总承包人免于因分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总承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如总承包人依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依法承担责任的,则分包人须对总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6.2分包人须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措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及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做出必要的安排。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分包人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d)分包人在申请竣工验收之前,应按照有关管理机构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和装订全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保证其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分包人应在申请竣工验收同时,将竣工资料提交给总承包人。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准备、编制、整理和装订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费用有分包人承担。
八、函件处理规定
1、我项目技术部(机电部)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所有经济函件
由商务部统一发放。
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3、我项目技术部(机电部)所发指令性函件必须立即落实实施,并在接到函件两
小时之内予以回复以便我项目掌握情况。
4、分包单位必须制定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函件的流通、渠道畅通,因分包单位文件
管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分包单位自负。
5、我项目要求增加投入,修改方案、计划减少合同预算价款的函件,索赔额确认
的函件,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为分包单位确认接受,我项目不再另外发函要求确认。
6、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质疑、进度计划表、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
书,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技术部、工程部(机电部)否则一律无效。
所造成损失自负。
九、质量管理规定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
确保成都市合格工程,一次验收成优率95%以上,因此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创优措施,并且报我项目确认,方可执行。
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各分承包施工队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过程精品”意识。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创优措施能够执行。
4、认真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5、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所做资料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
6、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竣工资料完全由分包单位编制,及时上报总包。
7、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交底。
8、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
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分级控制:
分包单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量控制,项目质检部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
就是施工操作阶段有分包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的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质检部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
由我项目质检部统一向监理、甲方申报。
9、分包单位实现不了我项目质量目标的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10、我项目将经常检查分包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11、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的验收工作,否则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清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12、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配合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质检部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否则对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3、未经我项目工序检验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除重新施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14、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是:
(“分包三检制”+总包“三检制”+“监理验收”)首先分包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表格由分包单位自己制定必须正规,,严格执行“三检制”。
1)其次由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量员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到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验收,分包质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
2)我项目工程部(机电部)在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属实之后,到现场验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