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巷道防突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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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巷道防突设计
柏果镇*******煤矿
#####掘进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及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矿长:
编制日期:
年月日
矿会审意见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
机运科
通防科
生产技术
调度室
安检科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会审意见: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矿长意见:
签字:
日期:
#####掘进工作面防突设计
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79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4条的规定,必须编制矿井防突设计。
为此,依照《煤矿安全规程》(2012年出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相关煤炭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的相关要求,特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二、编制设计的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9号《煤矿安全规定》(2012年版);
3.《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6.《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2007);
7.《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AQ1066—2008);
8.《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MT/T1037-2007);
9.《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6);
11.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编制的《*******煤矿2#、6#上、10#、12#号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12.矿井相关资料。
三、掘进工作面概况
1、巷道名称:
#####
2、掘进目的及用途:
作为运输、行人用。
3、巷道设计长度:
#####设计长度为95米。
4、地质说明书
水平
+1420
工作面名称
#####
位置及界线
#####开口位于3122运输石门开口往里44米位置。
同邻近采区及地面关系
#####北翼为未采区域,上部为北翼回风石门,下部为未掘区域,在掘进过程中对地面设施没有影响。
煤岩层情况
12号煤层为焦煤,煤光亮,厚1.68~4.88米,平均厚度3.28米,中间有一层0.05~0.7m的灰白色矸石,煤层倾角50~70°属于急倾斜煤层。
构造情况
在该巷掘进范围内,对应地面上为陡坡山地且无建筑物,该巷地质构造简单,断层较少,煤层顶底板起伏不大,对开采造成影响较小
水文地质情况
#####掘进区域内无含水层,在掘进过程中将有顶板滴水现象,主要涌水为地表渗水,随雨水季节结束逐步减小,通过围岩裂隙渗透进入巷道,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雨季三防的监控,加强探放水管理,在掘进过程中要做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做好探放水工作,具体探放水工作详见探放水设计。
瓦斯及煤层情况
1、瓦斯: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对六盘水市煤矿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
11.9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
29.75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
4.57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
11.41m3/t;瓦斯等级:
高瓦斯矿井。
2、煤层爆炸性、自燃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0年8月5日及2010年10月提交的*******12号煤层煤尘爆炸性及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其结果如下:
12号煤层煤尘爆炸性为有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为Ⅱ级,自燃。
四、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二)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如图1)
瓦斯地质分析划分突出危险区域示意图
1—断层;2—突出点;3—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推测下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险区边界线;5—推测的下部区域突出危险区上边界线;6—突出危险区(阴影部分)
(三)在上述
(一)、
(二)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2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编制的《*******煤矿2#、6#上、10#、12#号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中对12#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参数测定成果表
煤层
煤体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ΔP)
坚固性系数
(ƒ)
瓦斯压力
(ρ)(MPa)
12#
Ⅲ
14
0.38
0.48
分析:
*******煤矿#####掘进煤层为12#,在鉴定报告中属于无突出煤层。
根据上述资料#####按非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但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必须执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本工作面区域预测根据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的方法进行。
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由于本矿无试验考察确定的临界值,在确定前按《防突规定》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下表进行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从开口向里每执行一循环(60m)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在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三个检验测试点。
进行取样测试。
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防突措施无效。
且未发现喷孔、夹钻等突出预兆,检验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方可掘进40m。
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防突效果无效,继续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有效为止。
(三)、区域验证
#####巷掘进工作面采取区域效果检验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后,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
须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在掘进工作面施工至少3个孔深10米,钻孔直径42mm的区域验证钻孔(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并保证每次区域验证钻孔前方留有不少于2m的超前距。
钻孔每钻进1米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只有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小于0.5mL/(g.min1/2)、最大钻屑量小于6kg/m,则105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有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若测定K1max值>0.5mL/g·min1/2和钻屑量Smax>6Kg/m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直至K1值钻屑量S符合规定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继续掘进。
五、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本工作面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预测,在掘进工作面施工至少3个孔深8-10米,钻孔直径42m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
(二)、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
在煤巷掘进过程中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施工过程中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局部防突措施,钻孔直径为42~75mm,钻孔控制范围为上帮15m、下帮15m。
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见#####局部防突钻孔布置图及参数表)
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局部防突措施后,必须按区域效果检验进行残余瓦斯测定,并返回到区域效果检验内容按步骤执行下去。
(三)、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掘进工作面采取局部防突措施后,须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掘进工作面每推进5~7米,在掘进工作面施工至少3个孔深8-10米,钻孔直径42mm的措施效果检验钻孔(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并保证每次检验钻孔前方留有不少于2m的超前距。
钻孔每钻进1米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只有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小于0.5mL/(g.min1/2)、最大钻屑量小于6kg/m,则#####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有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若测定K1max值>0.5mL/g·min1/2和钻屑量Smax>6Kg/m时必须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直至K1值钻屑量S符合规定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继续掘进。
(四)、安全防护措施
1、压风自救装置
由通防队在#####掘进工作面迎头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按规定放炮地点应在距工作面300m的安全位置),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根据巷道进尺、长度实际情况在每隔50m安设压风自救装置。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可供5~8人使用,每个自救袋的供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
2、防突风门
由通防队安排人员每天对全矿井的防突风门进行检查及维护,每道风门都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并且反向风门设置联锁装置。
3、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熟知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4、远距离放炮
#####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放炮地点必须设在31车场防突风门全负压进风侧50米处。
距掘进工作头不小于300米处。
5、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在1460永久避难硐室,用于#####工作面人员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躲避待救设施。
(五)、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及瓦斯管理
(1)局部通风机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安设于31车场石门全负压风流中,严禁随意停开,保证风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采用直径为800mm软质风筒,风筒与电缆吊挂间距不小于300mm。
风机位置必须悬挂管理牌板,要求牌板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吊挂整齐。
(2)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无破口、无漏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3)工作面必须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瓦斯检查不得出现空、漏、假检;严禁脱岗、岗上睡觉。
(4)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7)远距离放炮45分钟后,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三人共同对#####瓦斯、顶板等进行检查。
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施工。
(8)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将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切断电源,且由瓦斯检查员在开门口设置栅栏,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指派专人站岗。
(9)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根据通防队值班领导的安排,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进行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防队编制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救护队严格按措施规定排放瓦斯。
(10)严禁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作业。
2、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电气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且经专职防爆员检查,失爆电器严禁使用,使用风电闭锁装置前必须先作实验。
(2)所有电器设备按标准上架,禁止带病运转。
电缆、管线严格按标准吊挂整齐。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严禁任意停、送局部通风机电源,特殊情况需停局部通风机电源时,必须先编制停电申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停送电。
(4)机电人员每班必须对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工作人员在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停电并挂牌,防止不知情人员误送电。
(6)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7)供电设备不得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等现象。
(8)对每台入井矿灯都要进行防爆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管理措施
(1)传感器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①为监测局部通风机的开停状态,在局部通风机的开关负荷侧(即启动电缆上)设置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
②在距迎头不大于5米的地点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T1)。
③在#####开门口以里10~15m位置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T2)。
④传感器安装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距顶帮不得大于300mm。
(2)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①T1的报警的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复电浓度为<0.8%,其断电范围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②T2的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复电浓度为<0.8%,其断电范围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每7天必须进行一次瓦斯闭锁试验,确保瓦斯闭锁灵敏可靠,通防队监测工必须将瓦斯闭锁试验记录填写清楚,存档备查。
4、综合防尘管理
(1)在#####内安设防尘水管,其末端距工作面不大于10m,并保证保供水正常。
(2)在#####内防尘管路上每隔40m安设一个三通水阀,在工作面防尘水管末端安设一个三通水阀,并连接一根长度不少于15m的软质胶管。
(3)在#####内每间隔100m安装一组净化水幕,工作面放炮后开启。
(4)在#####距掘进工作面60—200m处安设一组隔爆水袋,并保证每平方米断面水量不少于200L。
(5)严格执行洒水降尘制度,出货期间必须洒水降尘。
(6)定期对#####进行粉尘清洗,杜绝粉尘堆积和飞扬。
(7)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按规定使用好水炮泥。
(8)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搞好个体防护。
5、防灭火管理措施
(1)在#####掘进工作面配备4个干粉灭火器,并设一寸胶质消防软管100米,并堆放细砂石不小于0.4m3。
(2)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
(3)必须使用不延燃电缆,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六、地质预报及煤层赋存探测
地质构造探测是获取基础地质资料的重要手段,工作面通过探测可以查明一定范围内隐伏的地质构造,并对已揭露构造的延展情况做进一步的控制。
为瓦斯防治、突出防治提供地质依据。
地质构造探测纳入正常生产工序,地质构造探测与预报列为日常安全检查内容。
地测部在掘进工作面每掘进5m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掘进工作面物探异常区,必须打钻验证,以探明异常的具体情况。
掘进工作面采取连续探测技术措施,也可以采用深探钻孔等探测技术,并保持不小于10米的超前距离。
发现地质变化等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煤层遇到煤厚变化、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清前方的构造或煤层赋存状况,深探钻孔的超前距不得少于10米。
坚持瓦斯地质预报,工作面每进尺30米预报一次,在遇有构造地段应及时发出地质预报,根据预报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
两侧帮10m以内的地质异常必须用钻探验证。
地质预测预报必须坚持月报和临时预报制度。
每月底根据次月采掘地点的地质条件及其变化情况、上次探测结果,预测下月采掘范围内的构造情况,提出地质构造分析意见和建议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凡进行地质构造探测的作业地点,地测部门必须根据探测情况及时发出临时地质预报或允许掘进通知单。
1.超前循环物探探测地质构造的掘进工作面,物探现场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地测部门必须发出地质预报或通知,便于施工单位补充瓦斯防治措施。
预报或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异常的基本情况及初步分析意见、钻探验证方案、建议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附图等。
2.物探异常区的钻探验证或直接采用钻探手段探地质构造的掘进工作面,钻探结束后12小时内地测部门必须发出地质预报通知单。
预报或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异常的验证情况(构造发育情况)、建议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必要的附图等。
3.物探异常区在物探结束后一周内,必须结合两巷实际揭露的地质情况,综合分析采面的构造发育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地质构造分析意见,综合分析后的成果必须充实到回采地质说明书及其附图中。
4.根据地质预报,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编制揭煤措施。
七、避灾
(一)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
(1)响煤炮。
有的像炒豆似的噼噼啪啪声,有的像鞭炮声,有的像机关枪连射声,有的像跑车一样的闷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发生突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支架会出现嘎嘎响,煤岩壁会开裂,打钻时会喷煤、喷瓦斯等。
2、无声预兆
(1)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有时变热。
(2)在煤层结构构造方面的表现为: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3)在地压方面表现为:
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
(二)避灾
1、掘进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分析、对比、掌握突出预兆。
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检员、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的一切工作,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按规定设置警戒,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由矿调度室通知当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分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避灾路线为:
掘进工作面→,,,,石门→轨道斜井→副斜井→地面。
影响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在调度室的指挥下沿施工地点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撤离时每个人都必须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同时要将发生突出的地点、预兆情况以及人员撤离情况向调度室汇报;立即切断突出地点及回风流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撤离现场要关闭反向风门,并在突出区域或瓦斯流区内设置栅栏,以防人员进入。
当确定不能撤离突出灾区时,立即背向冲击波传播方向,向下趴在巷道底板上,待冲击波过后,尽快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自救或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八、防突日常管理规定
1、该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每班作业人员(含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不得超过12人,矿领导组织安全检查时要停止掘进,由矿调度室监督落实。
2、必须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措施,当探见皱曲、断层时立即停止掘进;当煤层断失时按“石门揭煤”要求执行。
3、施工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掘进工作面防突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施工单位的技术员对该掘进工作面防突负技术责任,负责贯彻、传达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检查措施的落实、实施情况。
4、当班班排长是本班现场防突负责人,其职责为:
安排电工停、送该工作面和回风系统内的动力电源;
5、当班职工对防突措施实施负现场责任,其职责为:
按防突措施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
6、当班瓦检员,对瓦斯动态、通风情况进行现场管理;对防突措施的实施负监督责任,其具体职责为: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风筒脱节、破口等及时处理;
(2)监督施工单位出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3)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排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4)加强对“一通三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发现“一通三防”设施不完好及时处理并汇报。
(5)负责对当班钻孔进尺、排放孔进尺、排放孔质量和钻孔连接装置质量进行验收。
每个钻孔施工完,由施工负责人找当班瓦检员验收,只有瓦检员到场,钻机工才能拔钻,当班瓦检员必须认真逐根数清孔内钻杆根数,并计算钻孔深度及进尺。
施工负责人必须在验收单上填写钻场号、钻孔号、措施长度、施工长度,瓦检员填写钻杆根数、钻孔深度、进尺,然后签名。
当班瓦检员必须如实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打钻情况,矿调度和通防队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7、当班安检员对防突措施的实施、效果检验、电工停送电、通风瓦斯管理负监督责任,其具体职责为:
(1)监督现场实施防突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
(2)监督电工做好工作面及回风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3)当工作面出现通风风量不足,瓦斯异常等情况,有权停止工作面一切工作。
8、电工对停送电、设备失爆负施工责任,其职责为:
每班至少对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
要求为:
电器设备杜绝失爆、“三专两闭锁”装置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9、井下监测工职责为:
对监测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及其他监测参数能准确传送到矿地面监控中心室。
10、防突效果检验工职责为:
(1)每次效果检验前,防突工对防突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措施未落实到位,不得进行效检工作。
出现超掘时,效检工必须将超掘的距离掌握清楚,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及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组织追查,分析超掘原因,落实责任人;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仪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操作,严禁弄虚作假;效检工作结束后,必须根据效检结果认真填写防突管理牌板,找现场安检员和瓦检员签字验收,并将效检结果汇报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
(3)实施防突效果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地质情况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
12、施工单位全体职工、安检员、瓦检员、防突工和调度员必须对本措施进行学习签字,并有资料可查,由安全矿长监督。
13、当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另行编制补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14、如果主扇突然停风或瓦斯泵突然停泵,严格按《*******煤矿主扇突然停风应急预案》或《*******煤矿瓦斯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1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