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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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部门预算
2018年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东省渔总队新丰江大队概况
1、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东源县委、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委发[2009]9号),设置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新丰江库区渔业秩序,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稽查违法捕鱼作业、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维护渔业生产安全。
2、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设办公室、管理股、资源股等三个内设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新丰江大队行政专项编制11名,在职10名,纳入财政统发工资10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渔政执法设施建设增加50万元;支出预算1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渔政执法设施建设增加50万元。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主要包括:
(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其中:
其他支出4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辆3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船)0辆,执勤执法用车(船)3辆,执勤摩托车0辆。
2018年预计购置0辆,报废0辆。
6、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接下来将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推进预算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
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