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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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技术要求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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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管机
4、混凝土
4.1混凝土强度等级
制管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用于制作顶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4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
4.2混凝土配料
4.2.1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配料,原材料必须称重计量,不得使用体积比计量。
原材料允许称量偏差:
水泥、水、外加剂、掺和料±1%;砂子、石子±2%。
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计量装置称量前检查,符合要求方能使用,宜采用电子称重装置计量。
4.2.2应随气候变化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并及时调整配料,冬季不得含冰块。
4.3混凝土搅拌
4.3.1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净搅拌时间:
对干硬性混凝土不宜少于120秒,对塑性混凝土不应少于90秒,并确保混凝土料拌合均匀,掺加掺合料时搅拌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4.3.2搅拌第一罐混凝土时,搅拌机应先充分湿润,并按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10%。
4.3.3混凝土混合物应即拌即用,混凝土混合物卸出搅拌机至喂料结束的间隔时间:
环境温度高于25℃时,不超过60min;环境温度低于25℃时,不超过90min。
4.3.4搅拌后的混凝土拌合物按生产班次抽样测定坍落度或工作度。
离心工艺、立式震动(插入式工艺)混凝土坍落度宜采用20-60mm;立式震动(附着式工艺)坍落度宜采用70-120mm;悬辊工艺、立式挤压和芯模振动工艺混凝土维勃稠度宜采用20s-60s。
4.3.5冬季施工混凝土温度不宜低于10℃,并延长搅拌时间1分钟。
采用热水搅拌时,水温不得高于60℃。
4.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4.4.1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块,三个试块为一组。
每天拌制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至少成型2组试块,与管子同条件养护,试块脱模后,一组测定脱模强度,另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用于检验评定28d强度,其余备用。
4.4.2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及评定按GB/T11837及GBJ107的规定进行。
5、钢筋骨架
5.1钢筋骨架设计
5.1.1钢筋骨架应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5.1.2钢筋骨架的环向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0mm,且不得大于管壁厚度的3倍。
环向钢筋直径不得小于3.0mm。
骨架两端的环向钢筋应密缠1~2圈。
5.1.3钢筋骨架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得小于4.0mm,纵向钢筋的环向间距不得大于400mm,且纵筋根数不得少于6根。
5.1.4公称内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管子,宜采用单层配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配筋位置在距管内壁2/5处;公称内径大于1000mm的管子宜采用双层配筋。
5.1.5用于顶进施工的管子,宜在管端200~300mm范围内增加环筋的数量,并配置U型箍筋或其它形式加强筋。
5.1.6钢筋骨架一般应加保护层定位卡,宜采用塑料定位卡或钢筋定位卡。
双层钢筋骨架的层间应用架立筋连接牢固。
5.2钢筋骨架制作
5.2.1钢筋骨架不得采用手工绑扎成型。
当环筋直径小于或等于8mm时,应采用滚焊成型;当环筋直径大于8mm时,应采用滚焊成型或人工焊接成型。
当采用人工焊接成型时,焊点数量应大于总联接点的50%且均匀分布。
钢筋的连接处理应符合GB50204、JGJ95的规定。
5.2.2钢筋骨架要有足够的刚度,接点牢固,不松散、不塌垮、不倾斜,无明显的扭曲变形和大小头现象。
钢筋骨架在运输、装模及成型管子过程中,应能保持其整体性。
所有交叉点均应焊接牢固,邻近接点不应有两个以上的交叉点漏焊或脱焊。
整个钢筋骨架漏、脱焊点数量不大于总交叉点的3%,且全部采用手工绑扎补齐。
5.3钢筋骨架质量
5.3.1各部分尺寸允许偏差:
钢筋骨架直径±5mm;钢筋骨架长度0,-10mm;环向钢筋环数+1,0环;环向钢筋螺距±5mm(连续10环平均值)。
5.3.2焊后钢筋极限抗拉强度降低值应不大于原始强度的10%,接点侧向拉开力不应小于1kN。
5.3.3焊接钢筋骨架不应有明显的纵向钢筋倾斜或环向钢筋在接点处出现折角的现象。
纵向钢筋端头露出环向钢筋长度不应大于15mm。
5.3.4钢筋骨架经检验合格并按规格、级别标识后方可使用。
5.4钢承口顶管钢承口环制作
4.4.1制作承口环的钢带按设计尺寸下料,下料长度误差不应大于±3mm,断口应平直,与长轴的垂直度误差不超过1mm。
5.4.2钢带下料后,断口两面按30º角磨成坡口,坡口高度约为板厚的1/3。
5.4.3钢带卷圆时应有靠板控制,防止偏歪。
经卷圆的钢环用压板将焊口两端对齐压紧,焊缝应平滑无夹渣、漏焊和裂纹,焊缝两面应磨平。
6、模具组装
6.1组装后的管模尺寸误差应小于GB/T11836规定的该规格管子各部分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两端口及合缝应无明显间隙,各部分之间连接的紧固件应牢固可靠。
6.2立式震动和芯模振动成型管模的底板应平整,内外模与底板、合缝之间应有密封措施,内外模垂直于底板并准确定位。
6.3管模内壁及合缝应清理干净,剔除残存的水泥浆渣。
管模内壁及挡圈、底板均应涂上隔离剂。
6.4隔离剂可选用油脂、乳化油脂、松香皂类等。
其基本要求为不粘接和污染管壁,成膜性好,易剔除,与钢模附着力强。
6.5钢筋骨架装入管模前应保证其规格尺寸正确,保护层间隙均匀准确,在组装后的管模内钢筋骨架一般应不松动。
6.6管模缧丝应齐全完整并紧固。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芯模振动成型工艺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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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管机
第一章、总则
1.0.1为正确执行GB11836-1999《砼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工艺技术规程。
1.0.2本工艺技术规程适应于芯模振动成型的各种类型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包括企口式管、平口式管以及顶进用管。
1.0.3本工艺规程对芯模振动制管的原材料、砼、钢筋骨架、芯模振动机器及其生产过程以及质量管理及评定方法进行了规定,是本公司对芯模振动成型制管工艺的技术依据。
第二章、原材料及技术要求
2.1水泥
2.1.1水泥应采用不低于42.5号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水泥,水泥的技术要求应满足GB175、GB1344标准。
2.1.2对进厂的水泥应核对、检查和平厂名、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生产编号、是否受潮。
2.1.3对所采用水泥应按批进行安定性和强度试验,应每月最少一次送有关权威部门检验,检查进厂试验报告单。
采用散装水泥时应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
且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吨。
采用袋装水泥时应对同一水泥厂生产者和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且一批总量不得超过100吨。
2.2钢筋
2.2.1钢筋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应符合国家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的规定。
2.2.2钢筋进厂必须附有钢筋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厂的冷轧带肋钢筋应按钢号、级别、规格分别堆放和使用,并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在室外储存。
2.2.3进厂的冷轧带肋钢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2.2.3.1钢筋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级别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50吨,每批钢筋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每盘或捆均应有标牌。
2.2.3.2每批抽取5%(不少于5盘或5捆)进行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和重量偏差的检查,检查的结果应符合GB13788的规定。
2.2.3.3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进行检验,从每盘任一端减去50㎜,以后取二个试样,一个作抗拉强度和伸长试验,另一个作冷弯试验,检查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则判为该盘不合格。
2.2.3.4对成捆供应的550级钢筋应逐捆检验,以每捆中同一钢筋上截取二个试样,一个作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一个作冷弯试验,检查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程的规定,应以该捆钢筋中取双倍数量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为该捆钢筋不合格。
2.3骨料
2.3.1砂
2.3.1.1砂应采用细度模数为2.3-3.2的硬度中砂。
2.3.1.2砂进厂时必须附有砂经营者(厂家)的质量证明书,砂内不得夹杂,螺壳、木头、泥团、煤块等杂质。
如无质量证明书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2.3.1.2.1砂应按批验收,每批由同一规格、同一产地的砂组成,一般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不足数量者以一批论。
2.3.1.3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GB/T14684的要求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产品质量时方可使用。
2.3.2碎石
2.3.2.1碎石宜采用5-16㎜,5-25㎜的碎石,对于不同规格的排水管应根据管壁厚、钢筋间距综合分析选择,但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壁厚1/3且不得大于环向钢筋净距的3/4。
2.3.2.2碎石进厂必须附有碎石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厂的碎石应按碎石的规格、产地分批堆放,堆放地点的场地应平整坚硬,碎石内不得夹杂其它杂物。
如无质量证明书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2.3.2.2.1碎石应以同产地、同规格按批验收,一般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当不足400立方米时应以一验收批论,当对碎石质量的稳定性有怀疑时,应增加检验批的频率。
2.3.2.2.2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检验,当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对采用新产源的石子应进行全面的检测。
2.3.2.2.3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碎石,材料收货室应按试验室的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办理收、退货手续。
2.3.2.2.4对颗粒级配试验不在规定范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调整,经试验证明,能确保产品质量时方可允许使用。
2.4拌和用水
2.4.1拌和用水宜采用可饮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应符合JGJ63的规定,对钢筋砼性能无害的作用。
2.4.2水质的化学有害物质含量应委托有关部门检验,水质对砼凝结时间和强度影响由试验室检验。
2.5外加剂
2.5.1外加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标GB8076的规定。
2.5.2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砼性能的要求,产品本身的特性以及外界气候、调价、砼所用的原材料及配合化等因素,以试验确定。
2.5.3当排水管采用蒸汽养护时,不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
2.5.4外加剂进厂时,必须附有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应核对外加剂的生产厂名、品种、包装、重量、出厂日期、质量检验结果,必要时,按外加剂的每一品种、每次为一批采集、试样。
4、混凝土
4.1混凝土强度等级
制管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用于制作顶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4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
4.2混凝土配料
4.2.1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配料,原材料必须称重计量,不得使用体积比计量。
原材料允许称量偏差:
水泥、水、外加剂、掺和料±1%;砂子、石子±2%。
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计量装置称量前检查,符合要求方能使用,宜采用电子称重装置计量。
4.2.2应随气候变化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并及时调整配料,冬季不得含冰块。
4.3混凝土搅拌
4.3.1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净搅拌时间:
对干硬性混凝土不宜少于120秒,对塑性混凝土不应少于90秒,并确保混凝土料拌合均匀,掺加掺合料时搅拌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4.3.2搅拌第一罐混凝土时,搅拌机应先充分湿润,并按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10%。
4.3.3混凝土混合物应即拌即用,混凝土混合物卸出搅拌机至喂料结束的间隔时间:
环境温度高于25℃时,不超过60min;环境温度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