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合同格式图片工作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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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合同格式图片工作范文
合约合同格式图片
篇一:
图文制作合同
图文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履行期限和方式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于年月日止。
2、甲方提交乙方实施合同必要的素材、信息资料后,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工作,将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制作费用为元,大写元
2、乙方交付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验收标准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3、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法定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三条:
双方业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自始自终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任何素材、资料等文件及与此相关的任何信息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容、份数及规格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4、在合作期内,如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应立即按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整改。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及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自该违约情形发生之日时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价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甲方有权在应付款的款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乙方逾期完成工作或逾期整改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2、合同的有效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二: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与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与流程图
1、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合同会审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篇三: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与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与流程图
1、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1-
-2-
2、合同会审制度
-3-
-4-
3、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5-
篇四:
演员合约范本
演员合约范本
立约日期:
立合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甲乙两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所属之艺人为甲方拍摄之影片「」(以下简称该片)担任角色。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聘请,自年月日起开始生效,至年月日为止,乙方保证拥有该艺人之有效全职及专职服务合约,设若本合约之签署引起任何合约纠纷,乙方应负百分之ㄧ百之法律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且与甲方完全无涉。
二、该片纯属甲方之制作出品,甲方绝对永远拥有一切有关之权益,包括但不限於全世界电影、电视、录影带、镭射影碟、光碟、路及将来发明播映媒介之版权,及一切在该片内之人物、造型、桥段、动作、对白、照片及片名等。
甲方有全权决定如何处理该片有关之一切权益、发行、宣传及其他一切事项。
三、甲方应付乙方之艺人工作酬金新台币元整(含税),分三期以现金支票支付,方法如下:
1.於合约签订时支付第一期款新台币元整。
2.於年月日
支付第二期款新台币元整。
3.於年月日支付第三期款新台币元整。
四、乙方所属艺人应绝对遵守甲方所订定之规章、条例及服从甲方制片,导演之指挥及依照剧情演戏,不得违反或反对。
惟前述工作之内容有违社会善良风俗习惯或有损个人形象者,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五、乙方所属艺人因伤病请假,必须提出公立医院的有效证明,倘因特别事故请假,必须於请假前提出正当理由,并徵得甲方之同意,否则作违约论。
请假之天数不含於既定拍摄工作天。
六、乙方所属艺人在该片之演出,每个拍摄天以不超过十二小时为限;若该艺人在同一天总工作时间超过十二小时,该演员得拒绝继续工作,直至休息达十二小时以上为止。
1.在海外工作期间,乙方所属艺人逗留外拍摄期间之膳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均由甲方负担。
(旦甲方无须负责乙方、乙方所属艺人及其助理之一切私人消费,包括长途电话费、洗衣费等。
)此外,甲方同意提供予:
乙方所属艺人在该片拍摄期间,与该片之主要演员、导演、工作人员同级之酒店独立标准房间之住宿。
2.因拍摄该片、为剧中人物之造型所衍生的费用,包括化妆、发型、服装、洗衣等费用。
3.4.5.6.7.乙方所属艺人往返原居地(台北)至拍摄地(包括但不限於中国大陆拍摄地点)之商务客位来回机票至少壹套(依实际需要为限);及乙方所属艺人之助理往返原居地(台北)至拍摄地(包括但不限於中国大陆拍摄地点)之经济客位来回机票至少壹套(依实际需要为限);此外,甲方并负责乙方所属艺人及其助理由其依拍摄地前往另一拍摄地之一切交通。
乙方所属艺人之助理一名之住宿及膳食。
该演员个人意外伤亡保险(前述意外保险费用之保险金额至少不得低於港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於拍摄期间负责乙方所属艺人及其助理之一切交通安排。
国外当地政府所收之下列费用:
a、签发工作许可证或签证所需
之费用。
b、旅行保险及有关出境税及机场税。
七、双方於合约期间届满后,因本合约戏剧剧情之需要加戏、改戏或补戏,甲方应於开拍前七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及乙方所属艺人,乙方所属艺人须依该通告日期、时间及地点进行拍摄。
惟甲方须与乙方及乙方所属艺人协议补拍日期,并以不妨碍乙方成员同其工作为原则。
补拍天数如超过七天,甲方同意支付过期费每一个拍摄天(以十二小时计,未满十二小时视为一个拍摄天)新台币壹万元整之酬劳予乙方所属艺人。
倘若本片赴国外拍摄时,因拍摄地所协调的时间於合约届满之后(但不得晚於年月日,如於先届日期后拍摄,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在合约期间内在不妨碍拍摄进度时先行休假七日,待甲方於赴国外拍摄前七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及乙方所属艺人,乙方所属艺人须依该通告之日期、时间及地点进行拍摄。
惟甲方须与乙方及乙方所属艺人协益补拍日期,并以不妨碍乙方成员同期工作为原则。
补拍天数如超过七天,甲方同意支付过期费每一个拍摄天(以十二小时计,未满十二小时视为一个拍摄天)新台币元整之酬劳予乙方所属艺人。
八、甲方因剧情需要,应为乙方所属艺人租借符合角色需求之服装,乙方所属艺人应善尽维护该服装之责任。
并前述租借之服装,应於穿著拍摄前经乙方及乙方所属艺人之同意,且乙方所属艺人经甲方所委派的监制或造型师的同意下,得以自行穿著其他服装取代之。
若因剧情之需要由替身代替乙方所属艺人演出部分镜头,甲方同意於该场戏为乙方所属艺人准备贰套以上相同之需要之服装,以供替身与乙方所属艺人分别穿著。
九、本合约影片之平面宣传及印刷海报等刊物欲使用乙方所属艺人之肖像、照片时,须经甲乙双方协议并同意后,甲方始可使用。
十、甲方有全权决定乙方所属艺人在广告及宣传品中之排名次序、大小及措词等,乙方不得异议。
十一、乙方同意配合参加甲方所安排有关该片上片之宣传性活动,惟时间须事先乙方协调,且乙方亦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本合约第三条列明以外之酬金,但需负责乙方所属艺人之妆发,其化妆师及发型师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议。
如在国外进行宣传活动,甲方将负责乙方的交通食宿费用。
十二、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或授权第三者取代甲方在本合约中享有之权利,惟应事前先知会乙方。
乙方不得转让任何乙方在本合约中之权利及义务。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与任何其他公司、个人或团体所订下有关该片之任何合约或协议。
甲方必须依照台湾劳动基准法为乙方所属艺人工作时购买个人意外保险,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指定之保险公司所制定之保险赔偿条例,绝无异议。
甲乙两方在本合约中并不构成合股地位,甲乙两方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甲方亦非乙方所属艺人之雇主。
在本合约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倘有违约情事或未能履行本合约,事后估计损失困难复杂,双方同意订眀下列条款,违约之ㄧ方得依下列条款,向对方赔偿:
1.倘甲方违反本合约之规定,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约,除毋需返还已收之酬金,甲方应另行赔偿乙方损失。
如乙方或乙方所属艺人违反本合约之规定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约,乙方除应将已支领之酬金退还甲方外,并同意赔偿甲方因此所招致之损失。
2.上述订明之条件并不取代或排除甲方提出因对方违约而引致其他损失之赔偿要求,亦不
取代或排除甲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时进行法律行动或执行禁制令之权利。
若双方发诈欺、讹骗或故意违背合法合理之命令,则双方毋须给予通知期限,而可合法中止本合约,双方可保留追讨因此而招致之损失赔偿权利。
本合约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式为凭,合约签字后即刻生效,如因本合约内容引起法律纠纷,双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立合约书人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年月日(以下空白)
演员演出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邀请乙方于年月日在演出天,每天场。
二、甲方负责所有的演出手续(包括演出批文、税项等)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演出时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员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负责乙方人的吃住安排,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付给乙方每场演出费为元,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预付金元,剩余演出费在月日演员到位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七、出场时间为年月日点,乙方必须准时到场,以最佳状态演出,不得借故拖延出场时间和缩短演出时间和内容。
乙方如因个别演员不到位,节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违反,则按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五:
产品图片拍摄合同
产品拍摄合同
甲方:
乙方:
广州市小数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产品图片相关工作,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内容:
拍摄内容:
产品图片,每样产品拍摄3-5张图,并提供拍摄原图。
二、相关约定: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各类拍摄所需的产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拍摄制作并完成委托项目。
2、乙方在签约确认后,应在10日内完成拍摄,并交付原片给甲方审核。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产品图片后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再次提交甲方直至甲方最终确认。
3、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产品或未能按时审稿,工作周期相应顺延。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拍摄项目内容的审定并按时提供相关产品。
2、甲方有权对拍摄、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须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拍摄的效果图及原图,并对图片版权负责。
2、乙方的拍摄、制作项目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拍摄需求进行拍摄。
4、乙方不得将工作成果作品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五、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拍摄完成的图片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作者/著作权人/肖像人的有效授权,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品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2、甲方提供的拍摄材料内容之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均归甲方所有,拍摄单位仅在本次合作合同范围内合理使用;拍摄完成后,拍摄方不得擅自将拍摄内容留作自用或者披露、出售给第三方。
3、本合同所涉及拍摄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作品无任何权利。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出售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对因提供虚假产品产生的后果负责,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拍摄、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视情节轻重在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按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千分之5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拍摄费用及支付方式:
1、拍摄费用:
元(不含税价)
2、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拍摄费用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不能,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合同在不可抗力消失后如何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或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的,由双方另行商定,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含附件2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有效期:
签定日起至合同结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六:
图文制作服务合作协议
图文制作服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打印、装订展板制作等图文制作服务。
2、双方认同并愿意开展其他业务合作。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
月年月日起,至年日截止,有效期为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委托的制作项目,随时查询项目的执行情况。
2、甲方应尽量明确制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签收成品时应对成品质量、数量、价格、类别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4、遇有加急制作要求,甲方应提前告知,以便乙方事先做好合理安排。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现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制作工作,并送交甲方签字确认。
2、乙方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免费上门取件送货。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资料保质保量的完成,在打印或复印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面页有黑斑污染、边页距、字体大小不符合甲方要求所造成的资料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延迟交货,则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五、结算方式
1、协议金额
(1)收费标准:
按附件《价格表》执行,《价格表》中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记账方式:
根据图文制作清单结算计费,乙方开具记账单,甲方在收到成品的同时进行签字确认,最终的结算金额为甲方签字确认记账单的总和。
2、付款方式
图文制作费用以月结算90天进行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付款。
甲方凭乙方正规发票结款,可采取支票、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与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制作结算清单、乙方提供的《价格表》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履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提出申请仲裁。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年月日签字时间:
年月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篇七:
标准合同模板
XX公司
年度品牌顾问和营销策划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办方:
深圳市采纳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32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过慎重确切的商谈,并对如下条款认真研究核准后,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本合同为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权分明”、“坦诚沟通”、“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协作原则,以提高甲方营销系统管理水平、理想市场业绩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真诚携手,努力将打造成中国领域强势产品、强势企业和著名品牌。
第二条服务内容:
结合的竞争格局和甲方在行业的品牌影响力、产品线、人力资源、资金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甲方与乙方确立品牌营销顾问服务的全案合作。
合作区域以乙方分公司所在地辐射市场范围,合作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
第三方面
第四方面
第五方面
第六方面
第七方面
第八方面
第九方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条服务方式
一、服务方式:
1、初期规划性的策划工作和策略问题,由于需要全面地就企业面临问题与贵公司进行协商、
探讨,因此采取专项项目小组形式进行服务,以使服务工作更实效;后期具体的策划工作和阶段性方案,由于需要项目小组整合采纳公司总部多个专业部门的力量共同来完成,因此采取项目小组在采纳公司总部协调多部门力量共同工作的模式,以使服务作品的出品质量更强更有保证。
2、服务方式:
1)以正式大会形式进行项目提案;
2)双方联合项目组交流或部门交流;
3)座谈会(与公司高层领导、销售部、市场部等的座谈会,以及与销售大区一线业务人员、经销商、终端和消费者等开展的座谈会)
4)电话沟通
5)市场走访与督导
6)培训
3、计划与总结
乙方承诺每月5日前书面提交给甲方月度项目工作计划以及上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经甲方认可后,开始实施下月度项目工作;甲方需在每月收到乙方月度项目工作计划与总结后2日内审定完毕。
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主动积极及时配合项目进展,相互督促对方资源准备的情况。
如出现进度异常情况,双方须及时沟通形成相关的备忘文件以明示双方合作认可之细节调整,该文件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合作服务费
一、本合同策划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元),合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共XX个月。
包括顾问咨询和营销策划费用。
二、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即日支付给
乙方首期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整),项目启动日为乙方收到甲方首期策划服务费之日;乙方收到款项后正式成立项目组并展开策划服务。
以上费用不包含第三方费用(市场调研费、媒体发布费、所有物料制作费用、影视广告的拍摄制作费用、各项公关、促销活动实施费、摄影费用、模特费用、外购图片版权费用、菲林输出费用等);
四、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扩大服务范围或者服务区域,则甲乙双方另外商议服务期限、内容和价格。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有关数据、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保证工作如期进行。
2.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前往甲方期间,甲方需要给乙方人员乙方提供办公场所以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
办公室一间、电脑3-5台、长途电话、办公用品等。
3.甲方指定人员为甲方签字认可人,乙方所有作业必须经甲方认可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甲方其他人员在未获得甲方认可人书面授权或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思表示均属无效,对乙方没有约束力。
4.甲方确认乙方完成合同阶段性内容和项目计划书规定任务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5.甲方在向乙方提出工作要求时,应明确目的及向乙方提供策划、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6.不得要求乙方从事欺诈或违法的推广活动。
7.不得做出任何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8.甲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一年,不得聘用乙方任何工作人员或用任何利益手段拉拢乙方工作人员违背公司原则。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针对甲方项目成立专案项目组,并按上述服务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完成工作进度及要求。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3.乙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全面发展事宜,并负责与甲方的沟通、文件与物品的往来,及项目的执行和跟踪。
4.乙方保证所有策划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及时做出解释并修正。
5.乙方应及时对服务的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和解决办法。
6.乙方为甲方开展的工作,如超出本合同服务内容需发生的额外收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和报价,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7.对每次双方的会议,乙方必须做出会议纪要,并在2日内提交给甲方的联系人确认。
8.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组织联席会议,甲方有权要求有关的第三方参加会议。
9.如有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及时进行配合,对于双方已沟通确认的提交成果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
10.乙方不能做出任何损害甲方或第三方的利益和名誉的行为。
第六条作业形式
1.为保证咨询作业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双方均应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分别指派项目组组长及日常工作对接人员,及时保持沟通与信息交流。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提交工作小结及后期工作日程安排,并在甲方充分认可后,进入下一步的实施工作。
作业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实际状况,积极参与到项目的策划和执行中,予以工作指导与协助。
共同项目小组将每周举行例会对项目推进事宜进行协商沟通。
2.甲方有权在每一阶段的项目启动前确认项目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