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l劳务分包合同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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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l劳务分包合同汇总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

(世工程之

土建工程)

 

甲方: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4年5月20日

签订地点:

深圳市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世工程之土建、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深圳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所承建世工程的施工需要,经对有关质量保证、施工能力及合作信誉进行考察认定,决定委托乙方分包世纪物流园工程的土建、装饰工程之劳务等工程(劳务工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促进本工程按期、按质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盐园区

三、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93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7437.21平方米。

基础形式为天然基础、独立承台。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7.85m。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3日。

四、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范围及要求:

世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中建筑、结构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如下:

序号

工序

承包范围

01

钢筋工程

1、钢筋运输、下料、制作、绑扎、接头(焊接及机械连接)、调整(含马凳筋)

2、除钢筋以外所有扎丝、绑线、垫块(砂水泥由甲方提供)、预埋件制作安装、焊条、焊剂等耗材和辅材

3、弯筋机、切筋机、调直机、电焊机、车丝机、电渣压力焊机、对焊机、空压机、机械连接接头制安设备、炮车、料斗、推车等除塔吊、升降机以外的所有钢筋制安及加工所需中小型设备

4、除二级配电箱(甲方提供两个二级配电箱至施工现场)以外所有三级配电箱(含楼层三级箱)、电线、电缆(含上楼电缆)、照明及起吊钢丝绳等

02

模板工程

1、模板制作、运输、安装、内脚手架搭设支撑、加固、拆除、清理、码放等

2、钉子、收口网、止水螺杆、对拉螺杆、胶条、垫块(砂水泥由甲方提供)制安等所有主材、耗材和辅材

3、圆锯机、压刨机、电钻、水准仪、经纬仪、料斗、推车等除塔吊、升降机以外所有中小型机械设备

4、除二级配电箱(甲方提供两个二级配电箱至施工现场)以外所有三级配电箱(含楼层三级箱)、电线、电缆(含上楼电缆)、照明及起吊钢丝绳等

03

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实验、前台、接管、洗管、下料以及按照甲方要求的自拌混凝土的搅拌、振捣、抹平、收面、覆盖、养护、钢筋清理、凿毛、缺陷修补、预留孔洞封堵、后浇带清理浇筑以及管道井混凝土浇筑等

2、除混凝土、砂浆以外所有耗材和辅材

3、混凝土漏斗、震捣棒、平板震捣器等(试块模除外)

4、二级箱以外电线、电缆、三级配电箱、照明灯具、对讲机、水管、软管、龙头、毡子、铁锤等所有必备工具

04

砌体工程

1、砌块浇水、运输、砌筑,砂浆拌制、运输,门窗预埋块制作、安装,配电箱预埋管零星砌筑等

2、搅拌机、灰浆机、斗车等所有中小型机械设备

3、拉结筋安装、植筋胶粘剂、现场拉拔试验配合、构造柱支模、自拌混凝土搅拌、浇筑、养护

05

基坑支护

1、钢花管、钢管桩、钢筋网等材料的制作、安装。

2、空压机、喷射机、钻空机。

3微型桩、锚杆的钻孔、打入,注浆,挂网,细石砼喷射。

06

石方静爆

1、冲击钻、空压机、炮机、挖机等机械设备。

2、钻孔、膨胀剂注入、炮机破碎、挖机清理。

07

脚手架搭设

1、钢管内、外脚手架的搭拆。

安全立网、水平兜网一层的挂拆,钢管扣件的运输上车下车。

2、外架材料归堆,保证工地整洁。

08

其他事项

1、现场文明施工、配合实验检测、生活区、现场临时设施(按照文明工地及总包要求)所投入的所有临时用工

2、每台塔吊2名司机、升降机1名司机,其他塔吊指挥、加班时增加的升降机司机由乙方负责安排、调剂,费用由乙方承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人生活设施等投入的费用

4、食堂、厕所、办公室、仓库、宿舍的清扫等费用,以上乙方施工、使用范围的临时建筑(含大型设备基础)搭建人工费(材料费由总包单位承担)

5、乙方要保证8个施工管理人员(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安全、测量、施工生产2人、资料、后勤)和至少一名有证电工在场,工人购买保险费甲方按1.5元/m2扣减,多退少补。

2、甲方负责范围

2.1供应材料:

钢筋、混凝土、模板、钢管、木方、门式架、扣件、砌块、砂、水泥、石子、外加剂、饰面砖、乳胶漆、瓦、止水钢板、铁丝网。

2.2提供机械设备:

塔吊、输送泵、升降机、二级配电箱、塔吊照明、上水主管及加压设备(水平)、生活区照明、现场探照灯照明等。

2.3土方工程:

机械挖土、运土和基坑四周回填土。

2.4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材料及乙方现场仓库材料费及办公室。

注:

除上述主要设备及材料外,其余施工所需一切辅材及中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2.5负责安排和提供乙方在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生活用水、生活用电和生活照明。

工人宿舍、厨房、厕所等生活区及甲方生活区等清洁卫生由乙方统一安排管理,并负责专人清扫。

2.6组织班组进场的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学习与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2.7协助乙方负责有关证件办理手续。

2.8甲方负责技术总负债,每层提供主要控制轴线、水平控制点,如技术上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

五、承包方式及单价

1、承包方式:

包公、包辅材、包机具(塔吊、升降机、输送泵除外)、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本合同其他有关工作内容。

1.1、按结构施工图、建筑施工图、图纸会审、修改通知、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等进行制作及安装,包工作面围墙内的所有材料周转和人力运输,包设计院和监理公司的验收签证,包手动工具、劳保用品、自我安全防护用品及文明施工。

1.2、甲方负责运送甲供机械、材料到现场指定地点或仓库,乙方运至使用部位,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或修改文件进行承包施工。

2、分包单价

2.1本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单价为:

420元/m²

上述单价包括工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加班夜班费、探亲差旅费、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和各种福利费用、利润等,包括乙方购买的机械设备、辅材、耗材、工具等。

非乙方原因(自然天气及不可抗力除外),连续停工5天以上,每人每天补贴25元工资及生活费,超过10天按退场处理,双方协商解决。

2.2、合同总价:

本合同暂定价为伍仟万整(50,000,000)若最终结算价与合同暂定价不一致的,以最终结算价格为准。

2.3、工程量的结算:

按照施工期间国家最新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施工图纸(含变更洽商)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准。

原则上不存在有关此项工程的签证用工,如有曾项或合同外的辅助用工,必须注明工作时间、工作量、作业部位,由现场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和施工管理人员三人共同签字认可批准后结算时作为合同外增加费用。

辅助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

现场文明施工原则上不存在任何签证用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的确定,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按照GB/T50353-2005国家工程量计算规则,核对完成的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2、乙方须于每月25日前报工程进度表给甲方项目部审批形象进度及完成情况,并在每月底五天内由本合同乙方签约代表人向甲方签约代表人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代表人在每月5日前审核后送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在15天内通知乙方收该月75%进度款(劳务工程款支付须提供税务发票)。

主体封顶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完工,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款的85%,竣工验收移交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45天内付至合同价款97%,剩余3%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移交后18个月,期满后付清。

在保修期间属于乙方责任,须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完成保修工作,若乙方不按时派人处理,甲方另派人员返工,一切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发生费用。

如有质量返工及浪费材料等有关罚款的项目,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先行扣除。

3、乙方申领工程款须经甲方有关人员签名认可、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

甲方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的形式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4、主体封顶后,在提交进度款申请的同时,乙方应将完整的钢筋下料表,按照施工栋号交由甲方预算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七、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自2014年05月01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至2015年10月_23日,共计540天,乙方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5000元。

罚款最多不超过总价3%。

由于甲方原因或图纸等问题,工期顺延,双方书面确认。

2、根据乙方及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乙方必须确保工期,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因各种原因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分包项目,并要求乙方人员限期无条件退场。

八、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要求

1.1甲方已全面实施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工作,乙方在工程施工前,必须详细了解甲方的质量方针和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手册以及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与验收。

1.2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验收批、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优良工程质量标准;

1.3一般质量问题返工损失率小于万分之一。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返工,其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以项目部、公司工程部、质检部等部门的优良评定等级为准。

2、安全生产要求

2.1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

2.2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5‰以内;

2.3安全检查评分70分以上,并保证达到深圳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4乙方必须遵守一切技术操作规程及工地安全施工规定。

并配合甲方做好洞口防护、施工通道、升降机口通道铺设工作。

甲方有权对违章作业者进行停工和罚款处理,凡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乙方自身必须有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

3、文明施工要求

3.1乙方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符合深圳市和公司对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甲方有权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作业者进行停工和罚款处理。

3.2乙方应做到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工完场清,尽可能地减少浪费,并负责材料使用后堆放、杂物清理及场地排水。

3.3柱或墙长度大于1.5m可用螺栓拉结,锯夹板要采用专用铝合金锯片并通过直角尺,乙方负责模板长大于50cm和2m外长木方用后起钉、清理工作。

3.4确保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五个一文明工地”,达到要求奖励/万元,达不到要求罚款/万元.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负责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治安条例、计划生育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对乙方人员一视同仁,执行同等的奖惩制度。

1.2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伤害。

1.3提供乙方所需的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按定额控制材料发放数量,并向乙方交待技术、安全、质量节约等有效措施。

1.4经常指导检查、督促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

1.5有权对乙方执行《劳动法》等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工资分配情况。

1.6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有关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处置措施,直至单方面中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7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郑老四,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甲方也委托豆新周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体结构封闭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2乙方自负进入深圳市场劳务备案手续、费用;所有进场工人必须办理暂住证、社会保险、平安卡等,费用由乙方自负;进场甲方代办工人保险费,费用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

2.3办理出入证每人押金10元,离场时交回出入证,甲方返还押金。

每人发给工作服2套,每套55元。

2.4职工食堂、商店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搭设、乙方管理,并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按实际挂表计量,单价按照相关部门收费单价计取)及管理费(商店1500元/月、食堂300元/月),按照10个月收取,按月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教育。

2.5乙方负责人应经常在现场指挥管理所属人员,协调配合好工作,需离开现场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按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材料超耗及浪费,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结构工程结束,模板、木方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归类、整理、码放,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5万元罚款。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2.6乙方人员发生的病假、事假等休假均应自行处理,非工及因工伤亡等一切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自己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工伤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限额的赔偿,无买保险的由自己工人班组负责。

2.7乙方应负责妥善解决内部的劳资纠纷,若发生上诉或投诉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至5000元的处罚,并有权动用乙方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处理乙方劳资纠纷。

2.8工人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保安执行治安管理,如有违反治安制度的,罚当事人和班组500元1000元。

情节严重的交由政法部门论处,工人无理取闹,集体到办公场所或施工现场干扰,造成停工的或影响办公管理人员的,罚款5000~10000元。

2.9严格按施工计划施工。

根据进度的需要,满足现场进度施工人员需求,按照第六条第2款节点工期,每超期一天罚3000元/天,以此类推。

2.10甲乙双方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甲方违约,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由乙方施工竣工交付,要求乙方中途退场,甲方要包赔乙方经济损失30元/㎡,并承担相应其他经济赔偿。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违约责任

1.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对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一概由违约方承担。

1.2乙方人员不服从安排,随意退场、调换、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技术水平低劣或连续不能完成进度计划,且从书面要求改正之日起一周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收回工程;甲方有权拒付其未领工程款外,还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或在乙方预留保证金中扣款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当无法协商解决时,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诉讼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罚则

1、违反下列条款者处以每人每次50元以上,100元以下,班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

①、不挂工作证上班者;

②、未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登记上班者;

③、不挂工作证打饭者;

④、不按规定工种窗口打饭者;

⑤、扰乱排队打饭秩序者;

⑥、临时宿舍床上用品不整齐叠放者;

⑦、临时宿舍各房间负责人当班当天不清洁卫生者;

⑧、临时宿舍区内规定休息时间内噪闹者;

⑨、施工现场,生活区闹事者;

⑩、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与公司施工单位内部人员打架至伤者,除全部负责支付受伤害方的医疗费用外,处以两倍以上的双重罚款。

2、违反下列条例者处以每人每次50元以上200元以下,班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人民币罚款。

①、违反“三宝”、“四口”防护规定《一》《二》条规定内容的;

②、违反质量管理“十不准”的;

③、违反“安全生产守则”的;

④、违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的;

⑤、违反“高处作业纪律”的;

⑥、违反“施工现场五要、十不准”的;

⑦、违反“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

⑧、违反临时宿舍管理规定。

⑨、违反厨房,饭堂管理规定的。

⑩、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

⑾、违反“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的。

⑿、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3、不遵守下列纪律的个人或班级处以个人每次罚款200以上500元以下人民币罚款:

①、下班时剩余砼、砂浆未用完,造成材料浪费的。

②、下班时工作面已完成,但剩余的半成品材料未集中归堆,场地未清理整洁的(未做工完场清)。

③、工作面材料准备时堆放堵塞现场,施工通道,临时堆放时间,造成其他班组作业通道受阻,时间在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

④、钢筋截长长度在30cm以上(含30cm),φ12以上(含φ12)的短钢筋头不焊接使用,造成、浪费每一根的。

⑤、可用的模板,木水平枋(不分大小、面积、长短)不重复使用而重新裁料大小,长短相当,造成浪费的。

⑥、砌筑、饰面板块半成品材料2/5以上(含2/5)不整块材料剩余未完工前集中准备用造成浪费5块以上的(含5块)。

⑦、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随意锯裁整块木模板材料的。

⑧、不听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合理指导、指挥,造成施工工序接连不畅或阻碍其它施工顺序的。

⑨、不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合理指挥,有意无意辱骂现场施工人员的。

不穿公司规定制服上班的处以50以下罚款。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及结算后失效(除保修条款外)。

3、现场管理等处罚条款见附页处罚条例,违反有关条例时由甲方严格执行,不得异议。

 

发包方:

承包方:

深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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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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