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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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审批:
编制人员:
启用日期:
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
目录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前言……………………………………
2、第一章、资金管理管理制度…………………4-5
3、第二章、差旅费标准管理规定………………6-8
4、第三章、公司各项费用收取的管理规定……9-10
5、第四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1
6、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1)、董事长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12
(2)、财务总监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13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14
(4)、出纳人员岗位职责……………………15
(5)、统计员岗位职责………………………16
(6)、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设置………………17
(7)、内部稽核制度…………………………18
(8)、内部牵制制度…………………………19
(9)、原始记录管理制度……………………20-25
7、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6-27
8、第七章、票据管理制度………………28-29
9、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0-33
10、第九章、财产清查制度……………34
11、第十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35
12、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分析制度………36
13、第十二章、会计人员交接制度………37-38
14、第十三章、财务印章管理制度………39
15、第十四章、账务处理程序制度………40
16、第十五章、会计核算方法……………41-49
17、第十六章、会计奖罚方法……………50
前 言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管理制度
第1条财务事项规定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如果审批领导不在,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个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保管,私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会计或出纳不在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管理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会计、出纳章的支票预留在企业,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时,必须有收款人的收款收据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审批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审批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2条行政费用支出管理
(1)企业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审批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的非正常费用,须主管领导批准。
第3条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
(1)企业车辆维修保养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
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总经理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汽油票办理银行卡核定使用。
第7条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
(1)企业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企业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管理部附设账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财务总监制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8条行政费用报销管理
(1)企业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
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2)企业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会计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管理部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
《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审批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管理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管理部和开户银行报告。
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丢失人员负赔偿责任。
第二章:
差旅费标准管理规定
一、内容
1.1出差人员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费实行限额包干的办法。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对出差员工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如因特殊原因,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分管经理批准,董事长同意,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1.2不实行包干办法,按分项规定标准核报。
1.2.1参加各类长、短期培训、学习、实习的人员。
1.2.2借调到其他工程项目工作的人员
1.3公出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3.1乘坐车、住宿费、补助费的等级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规定标准见附表)
1.3.2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确有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予以报销,并相应核减市内交通补助费。
1.4交通费开支办法
1.4.1在车上过夜六个小时以上的或者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
1.4.2乘坐飞机及软席卧铺要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按经济舱位报销交通费。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乘坐。
1.4.3市内交通费
公司员工出差阿勒泰地区以外,不分职务,每人每天按24元标准发给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赴省内任何地方不发市内交通费。
培训学习人员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阿勒泰地区出差不予报销交通费。
1.5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1.5.1出差人员出差,分途中和住勤[住勤按实际天数包干、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途中按下列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阿勒泰地区以外每人每天26元,阿勒泰地区每人每天2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25元(注、特殊地区指省外地区)
1.5.2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进修及训练班人员的伙食补助,实行分段补助(一个月内补助见附表二)
学习时间在一个月内按每天15元补助,学习时间三个月内,超过一个月部分每天改按6元,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超过三个月部分按每天3元补助。
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部门一律不予补助。
1.5.3因公在学习期间需返回公司的,只报销往返车票,其他费用不予补助。
1.5.4公司汽车司机以及其他人员出差,视同出差人员按标准报销。
1.6住宿费开支办法
1.6.1因公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规定大的包干标准报销,(必须凭住宿发票)无住宿发票,按50元/天发放住勤补贴,乘坐夜班车出差人员,只报销乘车当日的伙食补助,不予补助住宿费用。
1.6.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会议同意安排免收住宿费,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1.7汽车司机的违章罚款,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
1.8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浏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9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10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超过10日报销的每日扣除30元;若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予报销。
1.10出差当日返回不住宿的,报销往返车票外另补助伙食费20元。
附加说明
本标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差费标准停止执行。
附表一:
第三章:
公司各项费用收取的管理规定
一、2011年工程管理费收取的规定:
1、正常招标县内工程按9.27%收取工程管理费
(其中包括工程税金,质检安全费、计委定额费、不包括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开发商开发住宅楼,按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执行。
3、县外工程收取3%管理费,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其中不含工程税金,质检安全费、不包括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税金由公司代收或由税务局开局完税证明)
4、其他工程按工程实际发生公司另行协商收取工程管理费
(如:
退牧还草、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等)
5、未签定施工合同的挂靠工程,一律按4%收取管理费(其中不包括工程税金);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6、县外挂靠工程按3%收取
(其中包括质检安全费、不含工程税金,工程税金由公司代收或由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7、根据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的工程管理费除外(需经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8、所有工程款发票必须由公司财务负责办理,工程款必须过公司的账,提留管理费后,余款拨付各项目栋号账户,公司不得挪用,财务负责各工程发票的收取,账面不得出现无原始发票的记录。
9、未经财务科办理的工程款发票,公司不予承认,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经理自负。
10、所有工程必须签订项目经理补充协议方可支付工程款,对私自支付工程款及制定管理费标准的,一经发现,由责任人补充差额,并按每笔500元予以处罚。
二、各分公司的有关收费的规定:
1、石料分公司:
石子价格:
1.5厘米以下石子每立方按60元;2.5厘米以下的每立方55元;2-4厘米的每立方40元;沙子25元;6厘米以上每立方的15元(此价格随市场变动而变动,但价格未变动前不得随意更改价格)。
2、热力公司:
供暖费价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核定价格,按公司收费规定执行,一律不得优惠,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的按文件执行。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后,执行公司制定的房款价格,不得优惠。
4、资料费按公司规定的执行,价格制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5、劳务费价格按公司规定的执行,价格制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各分公司的收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需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确定,每项收费必须如实上报,对漏报的项目一经查出按每笔500元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以上分公司的材料价格根据公司的当年实际情况及物价部门的文件可随时调整,任何人不得私自提价或降价,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使用限额
(1)、工资、津贴、个人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买物质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2000)以下的零星支出;库存限额为2000元。
库存现金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6)、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7)、应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我公司项目经理的工程有些项目需现金开支按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2、对各项收支要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保证现金安全。
4、不准坐支现金,出纳应将科室和个人出差交回的现金、备用金以及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款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准用来直接支付支出。
5、各分公司收取的现金收费员必须两日内入账,不得跨日入账,节假日可顺延。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结算方式一般采用:
支票、委托收款、银行汇票。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3、按开户银行、存款各类及资金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并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对已达账项查明原因,保证账实相符。
4、向银行存款或支款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
5、对各种支票必须认真保管,已签过的支票如果遗失,必须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有关经办人负责。
6、不准以公款在银行办理信用卡。
第五章: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一、董事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
一、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负责财务机构人员的任命。
三、审批公司全年财务计划和每项财务开支及特殊开支项目。
四、听取财务会计的工作汇报,并针对有关问题适时作出决策。
二、财务总监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二、审批公司全年财务计划和每项财务开支及特殊开支项目。
三、听取财务会计的工作汇报,并针对有关问题给领导做出可行性建议。
四、领导财务科、会计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督促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合理调配财务人员的工作;负责所有财务人员的考核、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评定;编制公司员工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六、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工作。
八、审查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九、审核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十、监督全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十一、负责搞好全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二、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岗位职责
1、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2.忠于职守,以身作则,遵守国家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等法令和规定,一丝不苟地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实行会计监督。
3.严格实施财务总监建立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项开支要做到手续完备、齐全,坚持公司内部审批制度,支出审批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正确。
4.熟练掌握记账原则和方法,负责编制和汇总登记总账、明细账及各类会计报表,建立健全各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手续齐全,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5.对公司的各种财务档案(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审查核对;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编制及归档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报批销毁手续。
6.负责登记实物账、卡,做好公司的财产、用具的保管和登记工作,保证公司的财产不流失。
7.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8.定期做好财务成本核算及财务分析工作。
9.督促收费人员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10、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与监事会人员并不定期抽查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并做好存档工作。
11.对应收款做出回收计划,每月进行回收,做到当年不产生新的欠款。
12、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13、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人员岗位责任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现金收入、票据及银行存款的保管、记录及管理,检查和清点每日各收款点交来的现金,填制交款单,二日内存入银行。
3、负责管理本币资金、备用金,掌握结算付款的管理规定,并计算收付财务费用。
4、负责签收、整理和保管各种支票、汇票、本票等。
5、检查一切收、付、缴款业务凭证,做到有凭证、有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齐全,大小写金额相符,对检查无误的凭证及时办理款项收、付、缴业务,对内容不完整的凭证应予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
6、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领导随问随时准确无误的报告银行存款余额。
7、严格执行现金清点盘点制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和零用金,做到账款相符,确保现金的安全。
接受主管会计对库存现金和备用金的抽查,如出现不相符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
8、妥善保管各种收、付款凭证每日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有条有理。
9、负责各项税金的扣缴申报工作。
10、热力公司出纳负责全公司职工的劳保统筹、医疗,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纳工作;负责全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财务证件的审验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经理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工作。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真实反映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保证数据质量,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的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三、统计人员必须建立健全统计档案、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原始凭证、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等资料管理制度。
四、凡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统计人员对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六、统计人员为按规定报经审批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批评
七、总公司统计员由记帐员兼职,分公司统计员由分公司会计兼职。
六、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设置
公司财务设置总公司会计,热力公司会计、总公司记账会计、总公司出纳、分公司出纳各设一名。
一、财务人员的具体分工
总公司会计:
总公司记账员:
总公司出纳:
热力公司会计:
热力公司及开发公司出纳:
劳务公司会计:
开发公司会计:
二、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
1、总公司:
负责总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兼劳务公司会计;公司统计负责人。
2、热力公司会计:
负热力责热力公司核算工作,负责热力公司台账登记工作,负责热力公司统计工作。
3、记账会计:
负责负责总公司的财务记账工作;总公司统计工作。
3、总公司出纳:
负责总公司出纳工作,兼劳务公司出纳工作。
4、热力公司出纳:
负责热力公司及开发公司的出纳工作,负责总公司外县工程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开具,兼劳保统筹、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申报与缴纳工作。
三、财务人员的工作要求
1、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未经审批程序支付的票据,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特殊原因除外),开除财务工作岗位。
七、内部稽核制度
一、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应按月进行审查,稽核,未经审查稽核的会计资料不得作为记账的依据及上报。
稽核工作由记帐会计兼任。
二、原始凭证的收支要合理、合法、并经主管会计审核,符合审批程序。
三、审核记账凭证,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科目和分录正确,凭证处理及时,印章齐全,装订符合归档要求。
四、审核账簿记录,记账要符合记账要求,现金、银行账必须日清月结,库存余额与账面金额一致,总账与明细账合计保持一致。
五、审核会计报表,要做账表相符,按制度编制报表。
六、通过稽核工作,找出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及时纠正和处理财会工作中不规范行为,使我们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八、内部牵制制度
一、会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方针、政策、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并按各自的岗位责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监督。
二、钱账分管。
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收入费用等账目的登记。
三、账物分管;办公室管物不管账,会计管账不管物。
四、印鉴印章分别由会计与出纳各自保管;严禁会计与出纳印章交一人保管,严禁出纳人员将印章交他人保管。
五、每笔业务都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同时办理。
各类报销、借据必须由董事长、财务总监、分公司经理、会计、经办人的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或借款业务。
九、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一、原始凭证(包括外来、自制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名称、填制制证日期、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三、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说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四、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职工公出:
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
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的错误的,应当由开发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二、记账凭证管理要求
一、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
制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证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
三、记账凭证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四、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如已登记入账,可采用“红字”冲销后,再用“黑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调增用“黑蓝字”,调减用“红字”。
五、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会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六、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不得积压。
三、会计账簿管理要求
一、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日记账。
二、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并正确填写启用表,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顺序编页数,不得跳页、缺号。
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定期装订成册。
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写页码。
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名称和页次。
三、登记账簿时,应把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四、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登记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五、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有适当的空间,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六、登记账簿要用兰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