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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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加强商场、超市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根据相关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商场、超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制度,以完善各项安全控制工作,保障商场、超市的安全运营。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百分百商场、超市的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1)本制度主要是加强商场、超市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来购物的广大顾客及本店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各项营运工作顺利进行;
(2)商场、超市的安全管理要本着“专人负责制”的原则,所有部门和员工都有义务必须遵守本制度,做好安全控制工作,并由楼层经理、超市店长领导并负责实施具体操作;
(3)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部门安全操作条例,及公司的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要抓好人员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形成“责任分明、人人重视”的局面。
4.管理机构和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商场、超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各级别安全管理责任人;
2、楼层经理、超市店长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商场、超市安全
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组织落实;
3、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由店铺防损主管担任,全面负责店铺日
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店铺各部门主管为所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1、安全管理防损部
2、商场、超市设安全生产管理店长担任,为本商场、超市的安全管理第一责
任人;
3、商场、超市内安全组长由防损主管和部组主管组成;
4、安全管理组长职责
1)制定本店铺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机制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2)指导进行针对店铺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演练;
3)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确定重点控制部位,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
4)检查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
5)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指挥相关人员处置工作。
5.安全生产职责
(1)商场、超市全体员工都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控制意识,并负有安全操作的责任和义务;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增强自己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对安全的重要性有高度认识,主动安排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操作知识,贯彻执行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以督导;
(3)各部门应和防损部加强联系及协调,配合防损部做好安全控制工作的教育及培训,在现场工作的员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及警惕性,发现问题及时向现场防损员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4)商场、超市主要责任人及防损主管职责:
A
a、全面规划和开展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
b、制定商场、超市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措施,拟订本商场、超市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c、组织安全检查,领导、督促和负责整改安全隐患;
d、每季度组织全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店安全知识竞赛
活动;
e、负责组织所本部门人员执行店长发布的紧急情况处置命令。
(5)各部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a、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楼层经理、超市店长的安全工作指示,指导本部门员工遵守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b、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经营销售工作同步进行;
c、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部门内的安全隐患检查工
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操作;
d、负责在所本部门区域内执行楼层经理、超市店长发布的紧急处置命令,组织人员抢救与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6.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商场、超市安全制度文件、档案管理要求:
a、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与实际相符,随时更新;
b、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并有相应责任人签署的《百分百商场、超市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专人负责存档保管,人员与实际相符,随时更新;
(2)有逐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3)有紧急事故处置预案(要有商场、超市平面图、消防设备分布图)
(4)有商场、超市每日安全巡检记录(至少保存一年),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整改总结;
(5)在商场、超市指定区域张贴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图、安全小组名单、商场、超市平面图等,人员与实际相符,随时更新;
(6)有政府检查记录、安全培训计划、演练计划和演练结果总结、
安全操作
考核结果总结等文档保存。
(7)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卖场防火管理制度
a商场、超市为“无烟超市”,任何人不得在卖场内吸烟或未经允许使用明火,发现吸烟者的顾客全场员工都有责任上前制止;
B各产品、商品摆放、堆积不得过高过密,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挤占堵塞消防器材和通道;
C销售易燃品,高度白酒、果酒、丁烷、发胶、化工用品等柜台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露,挥发或者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D商场、超市一旦发生火灾、火险,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员工,必须服从命令,坚守岗位,疏散顾客,抢险救灾,救死扶伤。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a配电室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堆码商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B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
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C当班人员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
安排监护人,停电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空中作业系好安全带;
D配电室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当班人员必须训
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E每天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
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F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店长审批,由后勤维修人员
操作;
G后勤维修人员和防损部每月对各部门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风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a风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和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建筑用品上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品;
b风机房由后勤维修人员定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c风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其包装物、擦拭、涂抹、搅拌等,工具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D风机房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且按责任制专人
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E风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并做相应
检查维护记录。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a仓库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b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
间距不得少于0.5米;
C架空线路下方严禁堆入商品,对各种电气设备要按时检测维修;
D库房需铺设电线、线路时,要用金属管或用非燃塑等套装,
并与可燃物保持0.2米以上的间距;
E每个库房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或按区域设置电闸箱,对装有易燃物品库房要特别处理,库房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面,并在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掉开关断电;
F每个库房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库存区域图,仓库门口、库区主通
道、办公室、电梯口、消防栓、电闸周围不得存放商品和设
备,商品码放严禁挤占和影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D禁止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人住宿;
E仓库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f仓库内应保持清洁,要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清理散落的
包装物及其废弃物。
天然气防火管理制度
a天然气管理人员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
b加工间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加工间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燃气罐,非本部门操作人员严禁操作天然气等加工设备;
c商场、超市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d商场、超市内所有抽油烟机、集烟罩以及排油烟管道内部每
季度必须全面清洗一次,并做相应记录;
e部门每天工作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检查天然气管路
等是否有漏气现象,并关闭有关阀门,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整改、维修;
F加工间内应该保持整洁,不得存放与加工无关的商品或物品;
E防损部经常性的对加工间用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a凡在商场、超市内因工程施工及维修需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时,按规定由动火部门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
经楼层经理、超市店长签字同意后到防损部办理审批手续,由
防损部审核批准并到现场检查,备足灭火器等防范措施后方可
作业;
B各部门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械,不得随意对
电源插座,电话线路其他线路及电气设备延伸或移动;
C凡属电器设备安装、改装,必须由维修专业电工进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
百分百商场、超市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北京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百分百生活广场商场、超市各部门,中房生活广场及进店承包、租赁、联营厂商的安全责任人共同、分别负有并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特此制定本责任书。
一、共同责任:
1.店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存放的,应设置专用存放区域,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不得私自拉、设电源;严禁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及其它大功率电热器具。
3.严禁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
4.维护组或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灭火器、消火栓。
5.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阻塞消防疏散通道,严禁在疏散通道设置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并保证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库房内宽度不应小于2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6.保障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安全出口处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等。
7.熟悉本店铺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报警方法、报警程序。
8.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9.应掌握:
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组织引导在场顾客疏散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0.下班时应对自己分管责任区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杜绝各类安全及火灾隐患。
11.全面遵守并执行店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
维护保障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备有效及消防监控室的正常运行;组织落实各部门、课/组、联营厂商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店铺消防安全制度;监督执行对店铺及各重点部位的每日、每两小时防火检查,填写记录;如发现火灾隐患,即向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随时对被培训人抽检;制定与本店铺实际情况相符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及时组织培训与演练,使预案职责到人。
三、维修人员责任:
负责与商场、超市内所有用电部门签定“用电安全协议”;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用电安全协议,会同防损部消防安全员对门店各防火安全责任区的用电安全实施巡检、整改。
安排专人严格按照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商场供电系统进行管理,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四、防损部责任:
1.严格执行本协议第一条“共同责任”所列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
2.部门在卖场内部进行装饰、装修,厂家施工人员严禁破坏、改动卖场消防设施;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按规定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按规定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维护,设置有效灭火器材。
电器安装、电线设置,要求按安装操作规程且由专业人员施工,施工手续按规定申报,店铺防损部与维修人员审验,店长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与防损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施工结束后,防损部及维修人员须派专人对施工项目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悬挂宣传、促销广告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部门应积极配合卖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整改要求必须立即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5.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责任区(营业区域、仓库)第一负责人。
务必教育本部门员工及厂促人员遵守门店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损意识,务必维护本部门责任区的安全环境,杜绝隐患、事故发生,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按预案处置并上报。
6.配合防损人员做好店铺治安维护、防窃防盗等工作,严禁偷盗、侵占门店资产或商品。
五、附则: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为百分百生活广场(店)店;乙方为商场组、联营厂商消防安全负责人;本责任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乙方负责人发生变动,由接任人补签名。
2.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可以此责任书为基准,与本部门员工签定相应的防火安全责任书。
3.原各部门与防损部签定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协议仍然有效,并作为本责任书第四条“部门责任”之补充条款。
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予以补充。
甲方:
乙方: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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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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