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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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情况
部门职责:
审判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保障人权,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内设机构: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内设14个科室,包括刑庭、民一庭(汪家庄人民法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信访办)、司法技术辅助室、法警队、执行局、执行实施处、执行裁决庭、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政治处。
3个派出法庭,分别为营子人民法庭、寿王坟人民法庭、马圈人民法庭。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办公室(监察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刑庭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民一庭(汪家庄人民法庭)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民二庭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行政庭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立案庭(信访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司法技术辅助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法警队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研究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政治处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派出法庭(营子人民法庭、寿王坟人民法庭、马圈人民法庭)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我院严格《预算法》要求,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8预算收入合计为1296.6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296.62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1296.6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44.62万元,项目支出252万元。
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296.6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48.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448.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2017年实际安排增加99.88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进行机房改造、档案数字化加工、高清数字化法庭建设、电子档案一键生成等项目建设,故2017年决算中项目支出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7.25万元。
其中:
办公费13.33万元,邮电费17.02万元,差旅费2.64万元,福利费3.92万元,工会经费5.7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6.91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3.06万元,同比增长12.2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同比增长5.84%。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同比增长5.84%。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同比增长127.27%。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变动原因:
2016年公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为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用车7辆。
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及立案登记制的实行、案件数量的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为2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变动原因:
随着物价水平的增长,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相应增加。
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3.06万元,同比增长12.2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同比增长5.84%。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同比增长5.84%。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同比增长127.27%。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变动原因:
2016年公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为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用车7辆。
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及立案登记制的实行、案件数量的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为2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变动原因:
随着物价水平的增长,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相应增加。
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5、绩效预算信息
1、总体绩效目标:
妥善审理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我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2、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妥善审理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我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法院事务管理。
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161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75.5
坚持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调度会,下发审管通报。
案件归档率、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率、裁判文书录入率、卷宗质量、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案件流程公开率、庭审公开率等指标均为100%
妥善审理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我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案件审判
30.2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审限内结案率、调撤率、执行案件完毕率等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立案正确率、及时率为100%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100
90
70
50
2、案件判决执行
20.8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
积极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0
90
70
50
3、审判管理
19.5
稳妥调处民商纠纷,服务经济发展。
高度关注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新诉求,积极加强司法应对,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审判质效、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100
90
70
50
4、司法技术辅助
5
为案件审判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办案质量。
100
90
70
50
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20
我院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提高司法救助率。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涉法涉诉
5
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信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信访受理满意度,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稳控工作。
100
90
70
50
2、司法救助
10
法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无论其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受案法院辖区范围,均由案件管辖法院负责救助。
在管辖地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上下级法院可以进行联动救助。
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切实保护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以人为本,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100
90
70
50
3、国家赔偿
5
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00
90
70
50
法院事务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队伍建设上有更新跨越,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更新成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1、综合业务管理
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100
90
70
50
2、综合事务管理
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100
90
70
50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4.4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61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224.45
224.45
224.45
智慧法院建设
54.45
智慧法院建设
B060206
1
54.45
54.45
54.45
54.45
智慧法院建设
80
智慧法院建设
B060206
1
80
80
80
80
互联网法庭
20
互联网法庭
A020911
1
20
20
20
20
法律文书打印系统
50
法律文书打印系统
A020210
1
50
50
50
50
两庭基础设施维修
20
两庭基础设施维修
C0501
1
20
20
20
20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管理本部门国有资产,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总体情况:
上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111.85万元。
分布构成:
我单位资产构成:
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111.8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中:
主要实物数据:
汽车15辆,价值313.27万元;房屋2204平方米,价值50万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机房改造、庭审平台及法庭监控工程12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24.98万元。
二、2018年度拟购置情况
2018年度拟购置物品总额204.45万元。
其中:
计划购置物品名称智慧法院建设,数量1,金额134.45万元;法律文书打印系统,数量1,金额50万元;互联网法庭,数量1,金额20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111.85
1、房屋(平方米)
2204
5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204
50
2、车辆(台、辆)
15
313.27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3
123.6
4、其他固定资产
519
624.9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7、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等。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其中含上缴省财政厅5万元诉讼费。
九、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