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与市民政系统年中工作总结范文与打算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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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与市民政系统年中工作总结范文与打算汇编doc
2018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与2018年市民政系统年中工作总结范文与打算汇编
2018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
XX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
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
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
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
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
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
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
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新农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
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
四是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
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塌房屋12488间,其中:
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
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其中:
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
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
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我市于XX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
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
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
今年,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
其中:
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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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
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
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
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
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
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XX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
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
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
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
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XX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
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
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
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
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
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
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全面落实。
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XX]28号及桂劳社发[XX]212号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得到了全面落实。
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
八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
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
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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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XX〕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XX〕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
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度。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
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
为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离婚4对。
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
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
六是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XX]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
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九洲江河道界线参照桩埋设,加强对边界线确认,深入河道现场做好陆川、博白两县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事态升级发展,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
(五)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加快推进。
我市从去年7月启动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共为申请救助的7758名患者进行了手术适应症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手术救助。
截至12月底止,全市共确定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2586名,有2211名残疾儿童获得手术救助,其中先心类526名,工作进度居全区首位。
二是老年福利事业有新发展。
今年,我们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申请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团体和个人4个,其中2个已开业使用,全市有国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个,老人福利服务床位数达到800张;兴建了**城区老人活动中心,资助博白、容县两县兴建老人活动中心;继续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工程”,为380名贫困白内障老人进行了复明手术。
三是殡葬改革扎实推进。
今年,我市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重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市殡仪馆搬迁重建的18项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共火化遗体5048具,比XX年4976具增长了1.45%。
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市国家“蓝天计划”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进入了动工兴建阶段。
五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
今年,我市完成了对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XX年度企业应退两税全部返还到位,有效保障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重点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县级救助站,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四个县(市)成立了本级救助站,配置了人员,其中陆川县救助站首批获得资助60万元,市救助站获自治区民政厅配置了救助专用车,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救助工作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49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89人。
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今年,全市成立刮刮乐中心站14个,布设销售网点248个,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954.59万元,筹集公益金10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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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今年,我们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431个,其中社会团体10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17个。
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23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目前正在备案审核办理95个;注销登记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个。
二是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
今年,全市应年检的社会组织1239个,已年检1200个,年检合格率98%。
三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市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的占90%,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占85%,公益活动服务面达6万多人(次),直接经济效益达600多万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1000多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今年,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全区、全国有关17个项目比赛评比,获得全区、全国奖励35个单位(人次)。
兴业县桂兴农牧养猪协会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七)加强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我们加大对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到12月底止,全市90%的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协会。
二是在**城区部分社区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问卷调查。
为了摸清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情况,我局在**城区北辰、东岳、名山、庆丰等4个社区开展了问卷调研工作,单独设计了调查问卷,培训了调查员,撰写了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为我市深入开展居家养老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举办我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我们作为筹委会成员之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了运动会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四是认真开展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
今年敬老节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有5个县(市、区)还举行了专题文艺晚会,丰富了老年人的节日文化生活。
XX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乡镇基层民政专职人员人少事多,且兼职太多。
2、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3、部分县区的社区建设滞后。
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解决。
2018年市民政系统年中工作总结范文与打算
年初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精心打造“民生为重、政暖万家”服务品牌,各项民政业务稳步推进,为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上半年工作亮点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全力做好节前困难群众救助。
共发放救灾救济款物折合1900.5万元,共走访慰问低保户、五保户、老党员、孤儿、困难职工等各类困难群众30000余户。
2、扎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上半年新审批低保户134户231人,对116户145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撤销了低保待遇。
通过社会化发放办法共为9654户低保家庭发放低保金736万元,为1487名五保对象、50名孤儿、4512名残疾人、136户独女户、22户独生子女死亡未生育和收养家庭、76户单亲家庭、1户多胞胎家庭、37户城市孤老、3户从业家庭发放分类救助资金275万元。
3、全面落实五保供养待遇。
新审批五保户21户,核减五保户68人,为1487名五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34万元,发放专项生活补助金103万元。
认真落实政府实事工程,制定了《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办法》、《关于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补助的意见》,集中供养110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4%。
目前正在联合市财政局核实集中供养人数,近期发放管理运行补助经费。
4、大力做好救灾工作。
起草了《关于开展抗旱救灾捐款活动的通知》,就开展抗旱救灾捐款做出部署。
与市气象局联合制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信息与气象预警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提高了全市防灾减灾能力。
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减灾明白纸5000余份,发放《家庭安全防灾必读》300余本,发放《渔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减灾画册1000余本。
5、努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对全市因灾、因病等1738户临时困难家庭审批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26万元。
按照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对313名患病的困难家庭实施了医疗救助,对1487户五保户实施门诊补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0.3万元;为121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独女户、单亲家庭审批了分类救助。
为1231名(次)低保家庭的学生发放教育救助金13万元,救助痴呆、精神病患者等30多人次。
(二)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精心指导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全市980个村委会、村改居委会,除11个村因村庄拆迁改造延期换届,其余969个村全部选出新一届村委会,共产生村委会成员2915名。
2、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对照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五个方面的要求,积极迎接民政部检查组对我市的评估验收工作。
做好民政部社区服务设施专项资金建设的督促验收,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对等村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拨付了建设款项。
3、认真组织和谐社区创建。
多次补充修改《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会同建设局对全市社区居委会用房、政务用房、物业用房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关于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的方案》。
开展市民政网格化管理信息调查,提出相关目的要求,编制统计模板,印发通知布置,做好了全面准备。
参与基层社区管理创新调研,结合工作职责,提出我们在深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推进市级大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珠海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维护涉军人员合法权益
1、切实做好双拥“创城”工作。
组织节走访慰问活动,向帮扶对象赠送大米、面粉、慰问金,安排军医对患有疾病的帮扶对象,送医送药上门,全市共向驻军部队赠送了价值近20万元的慰问品。
举行了市年迎新军政座谈会。
制发了《市年双拥工作要点》、《市争创双拥模范城考评内容及责任分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
针对今百年不遇的干旱,驻军部队成立了抗旱应急小分队支持地方抗旱救灾。
为优化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环境,在市区设立了6块大型双拥宣传牌,在全市服务窗口设置了现役军人、革命残疾军人、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明显标志牌。
全力做好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其在国防教育中的作用,提高了全民国防意识,增强了国防观念。
2、积极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
为3335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款998.7万元,发放义务兵奖励金20.6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76万元。
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发放光荣牌2万张,慰问信5万张,走访重点优抚对象512户,赠送慰问金23.6万元、慰问品价值8.7万元。
制发了《市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门诊补助办法》,为419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印制了专用门诊病历,为282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更换了医保卡,为94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缴纳医疗保险24万元,为346名优抚对象报销住院补助费87.8万元。
制发了《市“三老”优抚对象轮流休养的通知》,在市光荣院成立了优抚对象休养中心,开始对全市1400多名60岁以上的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老烈属分期分批进行轮流休养。
3、全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接收冬季退役士兵327人,接收季转业士官35人,其中,符合政府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130人。
会同人社局制发了《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家属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以及双考须知、公开选岗须知、自谋职业须知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简章等,完成了并公示了档案考核成绩,双考安置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建立了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数据库,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对进京上访转业志愿兵进行了调查。
筹备召开了清明节全市纪念革命烈士大会,烈士陵园共接待10000余人次,完成全市各类纪念设施和1130名烈士数据库的信息录入。
4、努力做好军休工作。
年初完成军休干部定期增资调整。
发放了军休干部住院伙食补贴、军粮差价,节前走访慰问了军休干部遗属,并赠送了慰问金、慰问品;为年底接收的7位军休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
积极参加安置处举办的“市军休系统第八届象棋比赛”和征文比赛活动。
组织军休干部参加了市老年人庆祝建党90周年文体活动展示暨第二十届老年运动会,军休所门球队获得市直第二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