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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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理实施细则MicrosoftWord文档3
节
能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二0一0年十月十六日
编制人:
审批人:
二0一0年十月十六日
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规模:
3827.56㎡。
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5、工程总投资控制目标:
万
6、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280天
7、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工程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
9、工程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中对工程的施工要求)
4.本工程设计文件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8.《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9.《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
10.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等。
三、保温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监理部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施工图会审。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四、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检查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二)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三)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四)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六)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五、节能工程监理重点
(一)建筑工程节能保温体系、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符合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的要求。
(二)工程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要求,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含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有效期内全套型式检验报告等),并确保墙体保温按系统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施工。
(三)涉及建筑节能的材料、产品按规定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验相应质量证明文件,并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主要性能指标的现场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复验的项目应包括:
外墙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四)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桨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未给出要求时,应按产品说明书配制),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由具备建筑节能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施工中,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材料供应方应现场指导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材料配制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同条件留置试块制度,经检测合格的判定该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合格,检测不合格的判定该检验批和分项工程不合格。
(五)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见证拉拔试验。
(六)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保温浆料施工过程中,应按见证取样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七)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见证拉拔试验。
(八)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采用钻芯法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详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
(九)墙体保温工程一般不宜采用粘贴面砖饰面;当设计采用时,其安全性和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必须根据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十)门窗节能材料要求
1.门窗复验内容
(1)气密性
(2)传热系数
(3)玻璃遮阳系数
(4)可见光透射比
(5)中空玻璃露点
2.现场:
对建筑外窗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
(十一)屋面节能材料要求
1.复验内容
(1)导热系数
(2)密度
(3)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燃烧性能
2.复验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十二)地面节能材料要求
1.复验内容
(1)导热系数
(2)密度
(3)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燃烧性能
2.复验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六、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理
(一)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墙体节能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二)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三)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四)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平方米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平方米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五)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六)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七)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次。
(八)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九)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十)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十一)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十二)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十三)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
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十四)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十五)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十六)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平方米。
(十七)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照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十八)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割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十九)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二十)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二十一)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界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二十二)门窗节能工程施工要求
1.检验批: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节点要求:
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十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要求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二十四)地面节能工程施工要求
检验批:
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或小于等于200㎡划分。
七、质量行为监理
(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1.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节能专项)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涉及建筑节能的设计变更文件必须重新通过审查备案;
3.按规定组织建筑节能专项质量验收,并将建筑节能验收的情况列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设计单位质量行为
1.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设计变更应经过原图审机构审查备案;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三)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材料提供方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
2.制定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审批;
3.总包单位必须对建筑节能分包单位实施质量管理;
4.严格按照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5.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应出示有效的产品生产日期、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执行标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按建筑节能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现场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6.施工前,实行材料试配制度,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7.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由具备建筑节能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施工过程中,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同条件下留置试块,送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机构对同条件下的试块出具检测报告;
9.对建筑节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评定;
10.收集、整理建筑节能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
(四)材料生产供应单位质量行为
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前应出具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文件,包括全套型式检验报告;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材料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现场指导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材料配置和施工。
八、竣工验收监理
(一)严格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应作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二)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三)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四)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涉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等的检测结果,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同条件养护试件和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凡涉及建筑节能的所有项目不得进行甩项验收。
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六)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质量验收划分表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建筑屋面
保温隔热屋面
架空屋面)挤塑板保温隔热屋面)种植屋面
每500㎡保温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主体结构
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陶粒砌块)复合保温墙体)热桥
每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建筑装饰装修
门窗
外窗保温隔热
每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户门保温隔热
节能设备安装工程
按设备类型划分
按设备安装要求划分
按不同设备的检查要求划分
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一览表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质量标准、要求
建
筑
屋
面
屋面
保温
质量
要求
1.找坡层材料、坡度及平均厚度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
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验报告资料应齐全。
2.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应大1.5㎜每100㎡抽检1处,每个层面不少于5处。
3.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中相关规定。
4.质量验收时应有以下记录和资料:
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保温层施工记录;保温层厚度、坡度、平整度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主
体
结
构
外墙
保温
质量
要求
1.外墙材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保温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产品标准,应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抽检复试报告资料齐全。
2外墙质量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规定。
3.外墙质量验收时应有以下记录和资料:
材料质保资料、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墙体尺寸、位置允许偏差检查记录。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外窗
质量
要求
1.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外窗及阳台门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3.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户门
质量
要求
1.户门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金属门内应有保温充填材料;木或塑料门的夹层门其空间层厚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查报告。
3.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规定。
4.外观及安装精度抽检数量每批(种)不少于5扇。
监理有限公司
小区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0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