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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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蓝山县2019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县节能降耗工作,打好2019年度节能降耗攻坚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消费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的目标和全县节能工作重点,以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抓手,大力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实施,加强节能目标管理,促进节能技术进步和应用,确保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县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整体水平提升,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9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节能降耗指标,万元GDP综合能耗达到  吨标煤以下,比上年降低3.5%以上,节约标煤  万吨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将市政府与我县的节能责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并签订2019年节能降耗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责任风险押金4000元。

  

继续完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节能降耗工作列入政府管理目标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明确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场(办事处)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及责任,落实节能工作问责制。

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场(办事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的,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返回责任风险押金的70%。

设立节能奖励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在评价考核通告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问责,予以通报批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参加各类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1、继续贯彻实施《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的建设。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将能耗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严禁引进技术水平低,耗能大、污染破坏大的项目。

对未进行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电力部门不得办理增容手续和供电,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能源监察部门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察,及时纠正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行为,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大力支持和发展低能耗、高效益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

  

   

(三)深入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1、加大节能资金投入。

多方争取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技改资金,加大全县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重点项目的研发、筛选和申报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对开展节能工作财政支持的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节能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的实施。

县级财政节能投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在2019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其增幅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同步。

  

2、实施节能投资项目。

积极实施节能、节水、工业循环经济项目。

积极鼓励企业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优选一批节能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项目申报上级政府专项资金。

开展能源监察监测、节能专家进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摸清能源利用状况,查找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加强协调管理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全县各乡镇场、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和主要行业,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制度,跟踪监测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及时预警调控。

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坚决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  

2、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向节能办报送上年度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县节能办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

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其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测试装置,监控用能情况,严格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办开展现场调查,实施强制性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组织有关企业介绍他们在目标管理、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和节能改造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增强节能管理能力。

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

县经信委,县质监局  

3、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强化工业节能降耗。

工业用能占全县用能比重较大,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一批重点节能示范工程项目,推广、应用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和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

建立全县工业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完成全县工业行业节能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县经信委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降耗。

着力抓好新建在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实施节能95%设计标准,优先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同时积极推动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粘土砖的使用。

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工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三是加强交通节能降耗。

科学制定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使用高油耗汽车,积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违法交易活动,加快淘汰老旧汽车。

加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和大型运输企业的能耗管理,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提高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  

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降耗。

在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的使用比例,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空调温度设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控制。

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

在商业场所、居民小区中广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新能源天然气、太阳能热水器、和空调节能等节能新技术,引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灯、节水龙头、变频调速、节能型冷藏设备、节能锅炉、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太阳能、风能、沼气等绿色能源的应用,支持废品回收利用项目。

  

五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完善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和考核体系,实施能耗定额和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将节能产品纳入公共机构采购目录。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产品的使用,重点做好空调、电脑、照明等方面的节能改造。

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在县直机关推广使用绿色高效节能灯,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年人均用电量和年人均用水量比去年下降5%,公务用车耗油要比上年度有所下降。

  

六是促进农业农村节能降耗。

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装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积极发展小水电、大力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鼓励农村发展户用沼气池,并积极落实补贴政策。

  

(五)加快节能技术推广  

一是加大节能财政支持力度。

制订和落实财政支持的节能政策、措施,在财政预算安排中,节能专项资金、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比去年有所增加,建立节能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监督节能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二是继续鼓励和扶持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对节能降耗企业税费减免、补助等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能源利用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的标准化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和项目加快建设,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再上水平。

  

三是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新建道路采用LED(发光二极管)灯、磁感应无极灯、太阳能路灯和配带路灯节电装置。

分期分批对城市既有路灯线路进行节能改造,配备路灯节能装置。

采用大宗采购、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市场机制及财政补贴激励机制,在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厦超市、大型工矿企业、医院、车站、城市景观照明及城市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完成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

  

(六)完善经济政策。

以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为基础,结合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供电部门要科学调度,及时制订和实施错避峰及差别化有序用电方案,对一些规模小、消耗大、污染严重、生产能力低下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等措施,以减少能源净耗绝对值,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促进电力利用效率提高。

  

(七)严格节能执法监督检查。

组织半年和年终综合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加强对主要耗能设备的节能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耗能设备档案,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督查,限期整改。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监管,强化能源和污染物排放管理,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能耗专项检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

加强水、电、气等消耗监测,开展能耗分析、成本核算和节能诊断,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节能降耗措施,推进能量系统优化。

  

(八)推广市场化机制。

一是改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优先满足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电力需求,贯彻实施重点用电行业能效标准,全面加强监管,减少不合理用电需求。

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进一步改进发电调度规则,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

二是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鼓励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加快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应用步伐。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融机构优先安排项目融资,政府给予奖励支持。

  

(九)完善措施,加强节能基础管理  

1、实施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加大对重点产业单位的能耗限额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或关闭,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技术、设备和产品,并做好节能降耗典型企业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开展能源管理,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统计,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定期报送单位(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到节能办,确保年终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3、加强节能监察机构队伍及能力建设。

按照快速反应、及时诊断的要求,增强软硬件能力,提高节能执法效能。

完善节能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4、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充实适应我县能源统计工作需要的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建立能准确反映全县能耗水平、节能降耗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提高能源统计监测能力。

  

5、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积极做好2019年节能宣传周和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等相关工作。

在全县广泛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电梯使用、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等九大节能行动。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要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能源法》。

同时,健全舆论监督机制,适时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典型行为、现象和单位,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节能降耗氛围。

  

主题词:

能源 节能降耗 方案 通知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60份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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