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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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做好2021年本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以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主线,秉持“大宣教”和
“分类宣教”的理念,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的落实,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安全生产舆论支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
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为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阶段宣传的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
6月份第一周为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
期间,以宣贯《关于加强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新颁布的《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规范》、《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等为切入点,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制规范文本、编制宣传手册、发布公益广告和开展用电安全宣讲、培训、检查、视频讲堂、专家进企业、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大对公众用电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
同时还将联合市发改委和国网北京电力公司等单位,通过展板展示、播放视频影像片、组织企业间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用电安全宣传。
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步骤的组织开展用电安全警示宣教活动,推动企业用电安全形势的好转。
6月份第二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
以媒体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执法检查、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利用首都之窗、城市广播等媒体对《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集中宣传,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也要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结合咨询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和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6月份第三周为法治宣传周。
继续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同时对新颁布的《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标准进行广泛的宣传,使企业及公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促进各项标准规范的顺利实施。
6月份第四周为特色活动展示周。
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借鉴方案推荐的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示范活动做法,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对各单位特色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活动形式
主要思路
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转变思想,改进方式方法,以企业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小而精、细而实、重基础、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同时各单位要调动非公经济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让企业基层一线员工和非公经济企业参与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中来,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的作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市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举办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在地铁进站口设置咨询台、媒体播报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时各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改变以往在公园、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咨询的形式,深入所属企业设立分会场、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通过全市范围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2.开展百家楼宇安全服务计划活动。
7月至8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吸纳往年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的金牌宣讲员及安全课件评比等活动成果,组建楼宇服务计划演讲团,深入本市百家高层楼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此项活动,切实提高楼宇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活动。
元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面向全市35岁以下安全生产宣传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竞赛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参赛作品和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指导、评选,最终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等作品。
同时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作品的选手,授予“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奖选手所在的青年集体在“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评选中优先考虑。
通过此项竞赛活动,激励广大青年自觉参与安全管理,提高青年群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能力。
4.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元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团市委,由北京市安全生产青年人才促进会承办,以“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引导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开展安全生产“双百工程”宣传活动。
4月至6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媒体对2021年的“双百工程”进行集中的宣传报道,并在活动过程中通过播放《以生命的名义》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宣传品,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新出台的《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及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等内容,宣贯到企业,通过大范围、持续的宣传,让“双百工程”发挥“双千”、“双万”的效应。
6.开展“2021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
2月至9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在全市安监系统中组织开展“2021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周安监之星”、“月安监之星”的评选,最终从中评选出10名“安监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并推荐参加“北京榜样”的选树活动。
通过“安监之星”选树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宣扬北京安监精神。
7.开展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
6月至9月,市安全监管局利用近年来“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情景剧比赛、诗歌征集等活动成果,聘请专业团队,创作一台集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于一体的安全文艺节目,面向部分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组织开展巡演活动。
通过此项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8.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
4月至5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咨询日、办讲座、公开课、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
通过此项活动,推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9.开展北京市第四届电工、电焊工、制冷工、建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4月至10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面向社会及企业一线员工,组织电工、电焊工、制冷工和建筑物消防员四个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通过大赛活动,选拔出一批高素质、高质量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兵和安全技术能手。
通过此项活动,鼓励和带动全市各行业企业员工学技术、精业务,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10.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10月,市安全监管局面向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施救能力为竞赛内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通过竞赛的方式,促进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1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技能竞赛活动。
10月至12月。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街道、乡镇专职安全员开展检查技能竞赛活动。
活动聘请有关专家和第三方单位组成评判委员会,通过初赛、复赛、决赛,最终评出获奖个人等并给予表彰。
通过竞赛活动提高专职安全员的检查技能,达到“以竞赛促工作、以工作增实力”的效果。
12.开展“安康杯”竞赛评比活动。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将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北京“安全之星”评选、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安全生产月”竞赛、评选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序列,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将推荐申报相应的全国“安康杯”
竞赛先进称号。
各单位参与“安康杯”重点活动情况将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
推荐示范活动
市安委会办公室推荐了2021年评选的下列8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月”示范活动供各单位参考,并在2021年“安全生产月”最佳实践活动奖评比中,对各单位开展的示范活动优先予以考虑。
1.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针对性的提出年度安全生产承诺,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集中的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事故警示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最直观、最生动、最易使受训者了解和掌握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
结合生产经营单位身边发生的事故实例,深入车间班组、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员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3.应急演练活动。
应急演练是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系统性、科学性的全面检验。
特别是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辨识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熟练掌握应对措施。
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参与,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致信促安全活动。
为了更好的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转变传统的灌输式宣传模式,使宣教工作更加贴切群众、贴近员工。
活动采取企业负责人向员工家属致一封公开信方式,向员工家属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邀请员工家属向员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注重安全,形成员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感化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5.体验式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利用现有安全体验式宣教场馆,组织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到体验式宣教场馆开展实地体验活动。
通过参加安全体验模拟项目,使员工对生产安全有了更直观和更感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6.优秀宣讲员评选活动。
组织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巡查员,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能力等方面评选出优秀宣讲员,并组织在区域内企业开展巡讲活动。
一方面锻炼和提高了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向企业展示基层安全员的风采;另一方面结合宣传,反馈在企业检查出的问题,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7.大家来“找茬”活动。
活动由企业员工跟踪一线班组,用手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拍摄,拍摄的视频分享至微信平台,请所有员工来“找茬”,并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予奖励。
通过“找茬”活动,“晒”出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增强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安全文艺演出活动。
组织属地单位和企业,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自编自演一台形式多样的安全文艺节目,深入企业组织开展演出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安全知识,提高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新闻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首都之窗、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同时还将邀请相关媒体,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采访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利用区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并发挥微博、微信、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及企业和社区宣传栏、村镇广播站的作用,面向广大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七、环境布置
各区、各乡镇街道、各社区、村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电视台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及社区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特别要在“五小”、“六小”企业聚集区域,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
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户外交通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布置工作,特别是要借助施工工地的围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市商务委要指导督促王府井、西单、国贸等大型商业区,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首发集团要利用高速公路提示牌,市公交集团要利用公交车移动电视,北京铁路局要利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等火车站显示屏,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澳地铁公司要利用地铁站台、地铁移动电视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公益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八、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严密部署。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突出面向企业一线职工,组织开展形式灵活、成本低、效果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注重协调,吸引资源。
各单位要树立大宣传和分类宣教的理念。
要协调动员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社区等加强协作,借势借力地开展活动。
要发挥党、团、工、青、妇的作用,通过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他们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这个大平台中,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同时各单位要深入研究企业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需求,加强企业间的互动交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组织员工开展互动式教育体验活动,提高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宣教活动,分类开发符合企业实际和需求的宣教产品。
突出行业,体现特色。
各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市总工会、团市委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市教委要积极发动各地区大、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走进各类体验式安全宣教场馆,通过体验式宣教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本系统相关的安全宣教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要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有关行业活动方案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按照《202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奖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和时限,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方案、总结、优秀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等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30日和9月3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8张,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将不再另发报送活动通知。
另外,“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的活动和环境布置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列入“安全生产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