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支行主要工作计划共5篇.docx
《人民银行支行主要工作计划共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银行支行主要工作计划共5篇.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民银行支行主要工作计划共5篇
人民银行支行主要工作计划(共5篇)
第一篇
一、把握形势,突出重点,依法高效履行好各项职责任务
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促进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
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政策内涵,合理引导政策预期。
积极推动辖区融资规模增长和融资结构改善,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认真落实货币信贷调控目标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有效发挥信贷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持续深化“金融干部进千企、金融服务进千村、金融产品进万户”活动,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等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深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与城镇化金融支持措施,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
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推进金融服务民生、普惠百姓。
认真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其它重要业务系统上线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服务进千村”活动,拓展助农取款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
科学组织发行基金调拨,深入开展发行库管理标准化工作。
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继续做好残损人民币清分销毁工作。
继续加强国库信息和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国库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推广应用,依法加强国库监管,巩固和扩大国债销售星级认证试点成果。
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探索反洗钱动态评估,及时提示洗钱风险。
做好调查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
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进一步落实好货物贸易、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从细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各项准备,精心组织好政策出台后各项措施的实施。
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企业主体监管,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监管,继续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密切监测和高压态势。
提升外汇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水平。
进一步深化辖区金融改革、监管与稳定,确保辖区金融运行安全。
继续推动农业银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农商行工作,支持引进和设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强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支持企业积极利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融资。
继续完善以“两管理、两综合”为主要抓手的金融监管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和综合执法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金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完善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纠纷的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银行监管权威。
加强对重要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排查,重点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监测分析,动态改进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向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与预警,重视和发挥好县支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职责,继续推动跨部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
持续推进金融生态县和信用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动辖区进一步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加强金融债权维护,以组织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协助市县政府积极推进金融生态县建设,努力打造省级金融生态县,配合县政府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试点工作,以信用建设推动金融生态优化,营造有利于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系统各项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全面抓好基层党建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系统建设凝聚思想力量。
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党委、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具有市中心支行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干部职工关切,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总结党建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和谐标兵、好人好事宣传评选活动。
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培育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
按照“一项业务一个台账,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范”的要求,确保制度及各项控制性措施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确保内部控制的制度和要求在各单位、部门、岗位人员中得到遵守和执行,确保每一项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变化都能及时采取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强化干部考核与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着力完善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发挥考核奖励约束作用。
认真开展远程培训活动,加大培训力度,继续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
严格执行上级行党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切实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形成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重要岗位风险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
大力推进县支行建设,激发履职动力和活力。
加强对县支行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强对支行干部职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保持支行队伍稳定,对基层行分配的预算增幅不低于全辖平均水平,推动支行监督机制规范化运行。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建设,切实防范内部风险。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到位。
严肃财经纪律,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继续推进“大会计”管理。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持续完善大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人财物各类风险。
大力推进内审转型,深化成果运用。
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和谐央行”建设。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抓好节能减排。
第二篇
中心支行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到XX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XX年8月底前。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做好宣传、部署工作。
各县支行应在XX年8月底前,将贯彻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报中心支行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
XX年下半年至XX年。
各单位要依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强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各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报中心支行办公室。
XX年中心支行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
XX年下半年。
为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中心支行办公室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提高普法认识。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批转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对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支行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中心支行“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部署中心支行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六五”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编选“六五”普法教材,部署普法学习、经验交流、表彰总结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中心支行系统的普法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各县支行也应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并报中心支行普法办备案。
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办成员如需调整,应及时进行增补并上报备案。
强化协调配合。
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构建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室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委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从整体上协调推进普法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在实施干部教育培训中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宣传部门要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部署、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学法活动,及时宣传普法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机关党委要组织机关党支部的学法活动;法律事务部门要牵头做好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和全员法制讲座制度。
各执法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业务实际及业务特点,配合普法办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完善考评体系。
各单位不仅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法律事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要在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年度综合考核、学习型组织和标兵评选等相关考评工作中占有一定权重。
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可量化、可操作;要认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评估和专项督查,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费用预算,根据本单位的费用预算整体水平,合理制定普法、依法治行工作经费的开支项目和标准,保证上级行和地方政府指定普法教材的及时、足额征订,以及其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重视调查研究。
各单位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基层人民银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实现长效化,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履职水平的提高,如何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实效等课题开展调研、及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心支行实际,以落实《纲要》为主线,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央行”的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依法履职相结合、依法治行与提高行政效率相结合,进一步改进行政配套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做到对外依法行政、对内依法管理、人人依法办事,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中心支行系统各项工作力争全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切实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行政、依法治行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普法成效进一步显现。
履职正确。
正确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金融,各科室、各支行忠实履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各项职责;
机制完善。
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统一的决策机制和高效完备的行政监督机制;
普法有效。
干部职工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增强,金融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金融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氛围浓厚;
环境优化。
社会公众金融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习惯,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金融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领导带头原则。
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和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充分成为法治央行创建的源动力,成为依法行政的典范。
服务中心原则。
紧紧围绕人民银行工作目标,安排和落实中央银行各项法治工作任务,服务金融改革,服务金融稳定发展大局,彰显浓厚的中心支行个性化特色。
系统联动原则。
实现中心支行、县支行系统联动,形成中心支行、各支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
注重实效原则。
做到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工作中心,杜绝形式主义。
采取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循序渐进原则。
按照既定的活动安排,组织不同层面的“法治央行”推动活动,分步实施、层层推进,形成人人参与的良性局面,促进“法治央行”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四、主要任务
加强统筹谋划,丰富运行载体,进一步提高法治央行建设融合度。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多维联创。
进一步加强“法治央行”建设的组织与推动工作,促进“法治央行”建设与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内部控制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的结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央行”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创建基础。
认真对照“法治央行”建设标准,结合业务发展,按年研究制定“法治央行”建设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
三是创新工作载体,推进主题活动。
围绕普法、学法、执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引导“法治央行”建设与各类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的融合。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协同度。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
进一步健全或细化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修订中心支行“法制央行”建设工作手册,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合法性论证,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和执行情况跟踪,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及时解决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三是整合外部资源,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与内外部交流与沟通,完善金融法制联动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加强方式创新,深化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宣传影响度。
一要注重工作思路创新,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要坚持将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力促普法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
普法宣传对象由“小系统”向“大社会”转变;普法宣传目标由“重形式”向“求实效”转变;普法宣传方式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普法宣传频率由“集中式、规模化”向“渗透式、日常化”转变,着力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建设。
二要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全员法制教育力度。
要面向领导干部,抓带头学,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面向执法人员,抓重点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面向广大职工,抓普及学,提高全员法律素质。
同时做到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测试相结合,努力形成“学习一个专题、研究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难题、提升一种能力,推动一项工作”的机制。
三是注重载体平台创新,加大公众金融普法力度。
充分运用政务公开平台、金融展厅、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深化“金融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账户管理、支付清算等金融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与互动,努力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金融普法活动,扩大宣传效应,提高人民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加强金融监管,扩大执法成效,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贡献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运行管理工作,健全开业管理配套制度,细化管理与服务标准。
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评价工作,完善业务考核办法,优化操作流程,实行综合评价与开业管理、运行管理、综合执法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融合,增强综合评价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综合执法管理模式,继续开展以综合执法和单项执法为主要形式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明确报告事项、报告途径以及责任追究措施。
五是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加强民意监测工作,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加强内部监督,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治行工作规范度。
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继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加强法制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专业度。
一是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权细化分解工作,坚决杜绝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执法权;加强执法人才库动态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规范执法案件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
四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发挥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助手作用,加强对中心支行规范性文件、采购行为、招投标行为、民事合同行为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避免和减少民事纠纷。
加强协作交流,整合调研资源,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调研深广度。
一是按照“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金融法制调研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深化金融法制信息交流与协作机制。
二是继续完善“合纵”、“联横”、“搭台”调研组织模式,不断提升法制调研水平。
五、工作措施
理念引导。
围绕新一轮“法治央行”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法治你我他”、“法制伴你行”、“我身边的法与事”等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央行”知识专题讲座、讨论、经验交流等活动,全面提升中心支行系统干部职工对“法治央行”工作的认识,提高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机制运作。
按年度分别组织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启动年、发展年、推进年、深化年和提升年活动,逐年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宣教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机制、依法管理机制和规范监督机制,形成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法治央行”建设工作机制。
活动助推。
充分搭建各种平台和活动载体,引领全员参与“法治央行”建设实践活动,实质性地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取得实效。
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以“防范法律风险,深化依法行政”为主题,开展依法行政法律风险排查活动;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为主题,开展金融法制大讲堂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以“争创法治央行,争当法治标兵”为主题,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等。
考核督导。
通过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明确各责任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起上下结合、协调联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加快“法治央行”建设的理念转变,不断推动管理。
在工作理念上,要求行政行为从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结合转变;在管理行为上,要求从规范行政执法为主向既规范行政执法又规范行政组织、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争议解决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求从单向管理为主向互动管理转变;在动力机制上,要求从自上而下推动为主向上下结合转变;在工作安排上,要求从全面推进为主向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转变。
在工作成效上,要求由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提高法制理论水平向提高法治运用能力转变。
切实加强“法治央行”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坚持从全局高度着眼,加强“法治央行”建设领导。
要始终把“法治央行”建设作为推进中心支行有效履职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体系和措施支撑体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始终保持“法治央行”建设推进措施不断、推进力度不减。
二是要继续坚持从多维角度着融,促进“法治央行”建设互动。
要始终坚持从共同点出发,寻找与作风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创先争优等工作结合点和突破点,加强组织协调,增进良性互动。
三是要继续坚持从改革角度着重,促进“法治央行”建设创新。
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管理手段。
在推进金融管理与服务方式创新中,履行好法制工作服务、参谋、审核职能。
四是要继续坚持从发展角度着实,促进“法治央行”建设深化。
要始终坚持结合中心支行实际情况,围绕职能业务科室的发展需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中心支行各项工作上台阶。
五是要在克服薄弱环节处着力,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全面发展。
要着力从“法治央行”工作机制、基础工作、队伍法律素质和法治工作整体贡献度等方面着力,解决中心支行建设中的突出法治问题,不断促进和引领中心支行平稳、可持续发展。
第四篇
一、XX年工作原则
XX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货币政策取向调整的转型之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辖区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利弊共存、中心支行履职任重道远。
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经济体复苏步伐缓慢曲折,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通货膨胀风险,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仍然居多,但调结构、防通胀、保民生、维稳定任务艰巨,信贷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金融结构优化任重道远,维护金融稳定压力增大,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必须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更大的功夫。
从辖区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尽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不小成就,但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速度不快,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全面推进,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速,支持皖北振兴力度前所未有,加速崛起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激烈的区域竞争态势,对金融支持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比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供给仍不充分的矛盾,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瓶颈制约问题,加强金融管理协调的体制机制障碍问题等等,都显得尤其突出。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注重转型发展,探索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金融业转变经营模式的有机结合。
转型是当前工作的主线和重点。
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更好地引导和促进辖区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推动金融业加快转变经营模式。
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做好货币信贷工作,促进需求结构的优化,增强消费拉动力;促进投资结构的改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层级的提升,提高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比重。
要深入推进金融产品、工具、服务创新,优化金融资产配置,调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金融支持与经济转型发展的融合度,加快金融业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
注重民生支持,促进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的有力配合。
大力推进货币信贷政策在支持民生改善方面的导向作用,积极发挥政策工具的民生支持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等政策优惠,引导和督促银行加大对就业、助学、创业等信贷支持,有效扩大再贴现工具使用。
积极协调构建财政奖补机制,调动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政策、扩大民生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方联动、共同促进民生改善。
注重风险防范,推动宏观审慎管理、预警监测分析与微观金融监管的有机结合。
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底线,我们必须牢牢守住。
当前,金融风险的隐患不容忽视。
我们必须把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要完善机制,继续改进金融管理和协调,积极探索构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具体抓手;要加强监测分析,探索建立逆周期的信贷风险提示制度,防止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