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校最新修改方案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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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校最新修改方案12
昌乐外国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都明确提出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已经纳入国家战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素质至上”的核心办学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展,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评价,促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以评价促发展。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我校“三效课堂”、“三效管理”以及“卓越素质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保障。
二、评价原则
1.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在评价中求发展,即强调过程与目标并重,要求摒弃“一锤定音”的不科学评价方法,注重对与学生的学习动机、态度、方法、效果等过程性的非智力因素进行评价,以利于学生及时反思、诊断自己,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主观性评价与客观性评价相结合。
评价不是一种随意性的主观认识活动,而是对学生发展的客观性的评价。
评价过程中,能够用事实、数据说话的,要保证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而对于那些无法用“量化”工具来评价的,就要通过评议等主观性的评价方式,达到全面、公正评价学生。
3.全面兼顾与特长发展相结合。
评价内容要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断丰富评价载体,拓宽评价渠道,全面落实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的评价。
同时,还要考虑学生能否实现自己的特长发展,培养学生拥有广泛且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形成一种或几种特长,让学生的特长在学校里得到最充分的发展,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4.与卓越素质课程和“三效课堂”改革相结合。
任何评价都离不开课程与课堂这一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战场、主阵地,要把学生放在这一大环境下进行评价,要把评价的几个维度与学校推进实施的卓越素质课程和“三效课堂”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三.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
日常评价(40%);学期末维度评价(50%);标志性成果(10%),各项满分均分折合成100分。
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日常评价得分*(40%)+学期末各维度评价得分*(50%)+标志性成果得分*(10%).
(一)日常评价(40%);(责任单位:
各级部、各班级)
1.内容
(1).学习方面:
从三效课堂的课前准备、课堂表现以及节假日作业等情况进行评价。
(2).纪律方面:
从路队、就餐、午晚休、课间、集会等方面的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3).行为习惯:
从个人卫生、宿舍教室值日、宿舍内务、个人物品摆放等方面进行评价。
(4).公物爱护:
从爱护桌椅、爱护墙面、爱护走廊、洗手间、宿舍内等学校内一切设施设备方面评价。
(5)日常加分项:
从好人好事、捡拾垃圾等其他需要奖励加分的项目。
2.评价方法:
各班建立日常评价台账,各班要以100分为基础分进行加减,每周进行清零,及时记录每个学生的量化得分,完成周汇总表,并及时公示个人量化得分,每月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学生发展处存档,纸质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必须都要签名。
日常评价得分=本学期周个人平均分/本班内个人最高分*100。
(二)期末评价(50%);
学期末评价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的进行多元评价,各维度满分均为100分,所占比例分别为思想品德20%、学业水平30%、身心健康20%、艺术素养20%、社会实践10%。
1.学期末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1)思想品德。
(责任单位:
各级部、各班级)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本维度主要依据学生在校的表现,采取学生自评(10%)、小组评价(40%)、班级考核小组评价(50%)的方式,由三项分数合成,各项分数均为满分100分。
思想品德得分=学生自评得分*(10%)+小组评价得分*(40%)+班级考核小组评价得分*(50%)。
(2)学业水平。
(责任单位:
各级部、各班级)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本维度依据所有文化学科考试成绩,按照期中40%、期末60%的比例计算。
学业水平得分=期中个人总分/班内个人最高分*100*40%+期末个人总分/班内个人最高分*100*40%。
(3)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
艺体中心)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本维度的评定由体育教师具体负责,体育班长参与评价。
主要从体育社团参与情况、体育课表现、以及体质测评成绩三方面进行评价。
三项比例分别为体育课表现占40%、体质测评成绩50%、体育活动社团参与10%。
身心健康得分=体育课表现得分*40%+体质测评成绩*50%+体育活动社团参与得分*10%。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班级25%的为A等,35%的B等,25%的C等,15%的D等。
当出现相同分值时,定为上一个等级。
折分按照A等100分,B等96分,C等92分,D等88分。
本项得分=折分*20%
(4)艺术素养。
(责任单位:
艺体中心)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本维度的美术老师汇总,评价由音、美教师从学生课堂表现、音美成绩、以及音美活动音美社团参与情况进行评价。
各项分数均为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和美术各占50%,音乐得分=音乐课表现得分*40%+音乐测评成绩*50%+音乐社团参与得分*10%。
美术得分=美术课表现得分*40%+美术测评成绩*50%+美术社团参与得分*10%。
艺术素养成绩=音乐得分*50%+美术得分*50%。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班级25%的为A等,35%的B等,25%的C等,15%的D等。
当出现相同分值时,定为上一个等级。
折分按照A等100分,B等96分,C等92分,D等88分,折分按照A等100分,B等96分,C等92分,D等88分。
本项得分=折分*20%
(5)创新实践。
(责任单位:
各级部)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本维度由班主任牵头,组成由班主任、综合实践教师、理化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参与的评价小组,依据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价,每学期评价一次。
本项满分100分。
(三)标志性成果10分
标志性成果具体项目包括:
1.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在校报校刊、正规出版社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参加征文比赛获奖等。
3.参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以及取得的证书。
4.参与学校、省市县各级运动会比赛及获得单项奖或集体奖的
5.参与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发明创造、航模比赛等以及的获的成果。
6.担任学生会主要干部、社团负责人、校报校刊负责人、学校广播站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督查员、
7.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及其它能够反映学生特长的成果。
标志性成果赋分办法为:
1.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5分、25分、35分、45分。
2.参与校级、县级、市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分别加分2分、5分、10分。
3.获得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获奖证书。
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加5分10分、15分、25分、30分。
4.在非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和评选中取得的证书,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加5分。
5.担任学生会主要干部、社团负责人、校报校刊负责人、学校广播站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学校督查员加5分。
6.在学校参加艺术等级考试取得的证书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如有特殊情况的证书赋分分值由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后确定)。
成果统计及个人得分
学期末,学生填报标志性成果统计表,上交所有获奖证书,各班级评价小组对班内每位同学在本学期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初步认定,在班内公示,并依据标准赋分、签字、确认,把握不准的由相应成果组织单位审核。
无异议后,导入评价系统。
学生获标志性成果由学生本人及时录入系统。
得分=个人得分*10%
四.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结果认定
(一)学期等级合成办法。
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日常评价得分*(40%)+学期末维度评价得分*(50%)+标志性成果得分*(10%).
(二)每学期各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指标的分配及等级划分。
1.基础指标:
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B等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35%,C等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25%,D等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15%。
2.奖励指标:
每学期结束年级量化汇总成绩排名,按30%、40%、40%、30%的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级,班级量化为A等的班级奖励3%的A等名额,A、B等等总数不超过60%.
3.底线管理:
一票肯定制,对当学期被评定为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在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市级以上突出贡献的一票肯定为A等。
一票否定制,本学期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D等”:
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无故寻衅,欺凌弱小敲诈勒索同学的;学校内抽烟喝酒的;未请假私自外出的;故意破坏集体财物;一学期累计旷课10节以上的;因违反学校规定给他人造成极大伤害的安全事故的。
4.结果呈现。
总评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除等级评价外,同时班主任给出学生“综合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优点和发展潜能,提出完善建议。
5.结果公示。
学期评价的结果公示必须是谁评价谁签字,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名存档。
五.毕业评价
1.毕业等级合成办法。
给各学期等级赋分,A=4,B=3,C=2,D=1。
学生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分别按照2:
3:
5的比例权重计算,计算方法为N=20%(Q1+Q2)+30%(B1+B2)+50%(J1+J2),(Q1、Q2、B1、B2、J1、J2分别表示七、八、九三个学年六个学期的等级赋分)。
按照累加得分高低排序,班级30%的A等,50%的B等,严格控制D等。
评定为D等的学生,一定要有准确无误的佐证材料,能够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2.一票肯定制:
初三学年中被评定为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一票肯定为A等。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化
我们采用潍坊市统一开发的信息化平台,各种数据及时录入,及时公示。
同时输入潍坊市公共信息平台。
公示后确需修改的数据,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
有评价主体提出合理的理由,由级部、主管处室、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修改。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1.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吴功明
成员:
田野田子成周建学孟宪栋王方兴崔万里高连科卞昌伟家长代表及社会人士3名学生代表3名等不少于13人。
主要职责:
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指导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和确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委员会
主任:
祝学昌
成员:
田开启王洪春钟延成李光华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受理举报、申诉,接受质询,并把有关情况上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3.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3-4名任课教师、学生代表3名、家委会成员3名组成,不少于9人。
班主任任组长,成员教师必须给学生授课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对学生有充分了解。
班主任是各班评价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对评价认定工作全过程负责,其他成员全面参与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评出后,所有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均需在纸质评价表上签名确认。
(二)明确相关评价单位的职责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学生发展处负责制定方案,各级部各处室依据方案职责
(三)健全工作制度
1.评价方案的修订审批制度
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师、家长、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报请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和备案。
学校及时将审批后的评价方案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上传到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
2.公示和备案制度。
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每个学期的评价结果均通过班内公示、学校网站、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处理。
3.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评价领导机构举报或申诉,学校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4.信用记录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选派师德素养高、工作认真负责、诚信度高的教师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每位教师对综合素质评价都要签定诚信协议。
学生和教师的评议和评分都要采取实名制,对自己的评议和评分负责。
参与评价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若因违背诚信协议或因工作的诚信问题而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涉及教师的,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评价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级评先;涉及学生的,在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直接定为不合格。
5.监督制度。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体育等项目A等学生进行抽测。
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等级评价人员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昌乐外国语学校
2016.10.17
附件1
期末评价各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