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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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摘要)
发布单位:
教育部
主要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2、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3.留学期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3-12个月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5、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事先直接与NRC下属研究院负责具体科研项目的人员联系,表明拟申请“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MOE-NRCResearchandPost-doctoralFellowshipProgram),并取得加方接受意向函(Responseletter)或正式邀请信。
2.获得加方接受意向函或正式邀请信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第一条)。
(2)、向NRC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详见附件1第十条)。
(3)、NRC出具的接收意向函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请将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0前交到科研处。
5.被录取人员在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前,需先行将国外邀请信及外语合格证明提交科研处办理同意派出函。
6.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费健康证明书》。
附件1.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TheNationalResearchCouncilofCanada,以下简称NRC)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联合培养希在NRC开展研究的中国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此,中加双方共同设立了“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MOE-NRCPost-doctoralFellowshipProgram)。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申请人可选择在NRC网站上公布的其所属研究院正在开展的学科项目领域。
网址:
。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3-12个月
(三)选派规模:
不超过10人/年
(四)留学国别:
加拿大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含保险)。
NRC提供加方导师带薪时间内所有的支出,以及实验室材料、办公条件和设施的费用支出。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方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事先直接与NRC下属研究院负责具体科研项目的人员联系,表明拟申请“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MOE-NRCResearchandPost-doctoralFellowshipProgram),并取得加方接受意向函(Responseletter)或正式邀请信。
获得加方接受意向函或正式邀请信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受理机构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受理机构自2009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向NRC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3、NRC出具的接收意向函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7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院校应与申请时一致,留学国别为加拿大。
(二)被录取人员在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前,需先行将国外邀请信及外语合格证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同意派出函。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人员,将不予派出。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费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
(四)留学人员须按国外院校入学通知规定的时间派出。
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泽宇联系电话:
0
传真:
0E-mail
地址: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08年12月-2009年2月20日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与对方联系,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取得对方的正式邀请信。
2
2月20日—3月20日
报名
网上报名,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3
3月25日前
审核、提交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
受理机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4-7月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5
9月-次年2月底前
语言培训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培训通知由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
各培训部联系方式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6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联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同意派出函;
2.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手续;
3.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7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在对方要求派出时间内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十、附件:
向NRC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英文):
1.个人陈述,须表明申请是申请MOE-NRCPost-doctoralFellowshipProgram及对其科研的兴趣;
2.研究报告;
3.对申请人的研究工作和能力给予全面评价的二封专家推荐信;
4.申请者简历和学习成绩单;
5.填写完整的访问工作协议(VisitingWorker’sagreement)。
附件2.
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类别申请者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5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6
外语水平证明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身份证复印件
8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
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国外单位邀请信
申请时若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
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4、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
同一部门(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5、外语水平证明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复印纸上。
7、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者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应附证书复印件,“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3)申请奖学金项目对申请材料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参阅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交留学基金委,另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
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具体申请受理办法请参阅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