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之现金流量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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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之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_现金流量表
(2001年修订)
引言
1.本准则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应提供的信息。
2.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以下在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量的分类
4.现金流量应分为以下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6.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收到的税费返还;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寸的现金;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支付的各项税费;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9.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12.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1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并单独列示。
15.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
16.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1)购买或处置价格;
(2)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
(3)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
(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
17.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
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前述现金流量项目归类不适用的,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18.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7)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
(8)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19.保险企业的与保险金、保险索赔、年金退款和其他保险利益条款有关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20.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
21.现金流量一般应分别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反映。
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应以净额列示。
金融企业下列项目应以净额列示:
(1)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
(2)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
(3)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
(5)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
(6)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证券的买入与卖出。
22.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3.有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前述现金流量类别中,并分别列示。
24.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时,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取得:
(1)企业的会计记录;
(2)根据以下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①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③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25.企业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项目主要包括:
(1)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
(3)无形资产摊销;
(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待摊费用;
(6)预提费用;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9)财务费用;
(10)投资损益;
(11)递延税款;
(12)存货;
(13)经营性应收项目;
(14)经营性应付项目。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26.对于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可能在未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筹资活动,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如企业以承担债务形式购置资产等。
附则
27.本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
现金流量表参考格式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单位:
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收到的税费返还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现金流入小计
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现金流出小计
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回的现金净额
2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现金流入小计
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现金
3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现金流出小计
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续表
项目
行次
金额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现金流入小计
4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现金流出小计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
补充资料
行次
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
加: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8
固定资产折旧
59
无形资产摊销
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
待摊费用减少(减:
增加)
64
预提费用增加<减:
减少)
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
6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7
财务费用
68
投资损失(减:
收益)
69
递延税款贷项(减:
借项)
70
存货的减少(减:
增加)
71
补充资料:
行次
金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
增加)
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减少)
73
其他
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76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8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9
减:
现金的期初余额
80
加: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81
减:
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指南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应在年末编制年报时编报现金流量表。
企业编报现金流量表以后,不再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
(2)现金流量表应标明企业名称、会计期间、货币单位和报表编号。
(3)现金流量表应由制表人、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4)企业应当根据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需要,做好有关现金账簿、有关辅助账簿的设置等会计基础工作。
(5)企业应当就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加以披露。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如有变更,应对其加以说明,并应披露确认标准变更对现金琉量的影响程度。
二、关于定义
本准则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定义,以下分别加以说明。
本准则中涉及的其他比较重要的概念,如“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将在正文中其他部分予以说明。
(一)现金
现金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而应列作投资;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
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
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本身就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四个条件,即:
(1)期限短;
(2)流动性强;(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4)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则强调了支付能力的大小。
(三)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于不同的来源,也有不同的用途,如工业企业可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回现金,通过向银行借款收到现金等;为生产产品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需要支付现金,职工工资也需要用现金进行支付等。
现金净流量是指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
如果是正数,则为净流人;如果是负数,则为净流出。
一般来说,现金流入大于流出反映了企业现金流量的积极现象和趋势。
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比如企业用现金购买将于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
三、关于现金流量的分类
本准则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从经营活动的定义可以看出,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它包括了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对于工商企业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
一般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比较特殊,本准则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作了提示。
(二)投资活动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其中,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它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所讲的“投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购建固定资产不是“投资”,但属于投资活动。
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一般来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本期销售商品、提+本期收到前期+本期收到前期
劳务收到的现金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本期的预+本期因销售退回+本期收回前期
收账款而支付的现金核销的坏账损失
例1甲企业本期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8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76000元,以银行存款收讫;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为270000元,期末余额为60000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0000元,期末余额为400000元;年度内核销的坏账损失为20000元。
另外,本期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支付银行存款30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3276000
加:
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270000-60000)210000
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1000000-400000-20000)580000
减:
本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30000)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036000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例2甲企业前期出口商品一批,已交纳增值税,按规定应退增值税8500元,前期未退,本期以转账方式收讫;本期收到退回的营业税款18000元、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返还款33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计算如下:
本期收到的出口退增值税额8500
加:
收到的退营业税额18000
收到的退教育费附加返还额33000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59500
(三)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本期购买商品、接+本期支付前期+本期支付前期
劳务支付的现金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应付账款的应付票据
+本期的预+本期因购货退回
付账款而收到的现金
例3甲公司本期购买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期支付应付票据100000元;用银行汇票支付材料价款,收到银行转来银行汇票多余款收账通知,余款2340元,材料及运费99800元,其相应的增值税为16966元;购买工程用物资150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价款150000
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
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的价款99800
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6966
加:
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1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2266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
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例4甲企业本期实际支付工资500000元,其中经营人员工资3000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200000元。
甲企业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0000元。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
例5甲企业本期向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34000元;本期发生的所得税3100000元已全部交纳;企业期初未交所得税280000元;期末未交所得税120000元。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计算如下:
本期支付的增值税额34000
加:
本期发生并交纳的所得税额3100000
前期发生本期交纳的所得税额(280000-120000)16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3294000
(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包括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五、关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例6甲企业某项权益性投资本金为5000000元,企业出售该投资,收